泰戈兒的人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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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嘗得“生”之趣味。
但如何我們方能達于“久遠”,高尚之途,而确立我們與神合一的人格? 我們不能不前進、不自強不息;換言之就是我們既是生存,就不能不工作,——動,而要求人格的永久生存,則工作乃為引導的燭光。
固然真理即具在我們的生命之内,是偉大而光明的,但此中若沒有一種積極的潛力,卻怎能使我們的生命發展着向前進行。
生之路程,是人類到神的座下的惟一修途,惟須有“生命的火”繼續燃燒着,如此則偉大的人格方可鍛煉而出。
在物質上經過熱火的燃燒,可以永保其光明,在精神上;在意識的活動企向中,也必須有此,然後可以将生存的價值證明健全我們的人格,克服一切的惡,而達于光明的真理之域。
生存不是惡的事物,是積極之善的保持者,不過空言生存是無用的,由虛僞中導入于真實;由黑暗中導入于光明,由死亡中導入于永生,此無他,惟有“生存的動”,可以為之助力。
在春之循環中說:“沒有,沒有别的了。
”我的詩歌裡有生命,他喊道:“無論于快樂與痛苦中,工作與休息中,生命與死亡中,勝利與敗衄中,此世間與又世間,全都高聲喊道:‘我存在’。
” 又道:“我們是動呀,動呀,運動不息。
遊客們的星照耀天空而消滅的時候,我們運動不息。
手足分散那運動的笑聲中。
我們吹唱路途的音節。
而我們青年的彩色大衫卻在空中飛舞。
” “我存在”,“運動不息”這便是泰戈兒造成超人格的主要力,這正合中國的古語“君子以自強不息”。
方是天行健的意思相同。
我們既為世界之一員,即為“神”之一體,但宇宙是一個永遠不息的整體,一個永遠流動而奏着無限的妙音的整體,我們生存其中,既不能不服從神的意志,而将自我的人格完全實現與神相合。
然要時時找到靈魂的沉醉歡樂,則必以不止的工作前進,以符于生存的本義,亦惟由此;而後可以發見生存的意義與其價值。
欲得到我們真正人格的表現,則需要不斷的創造,就是以宇宙為永久是創造的統一,而繼續不止的,所以我們要将生命永久地與之合一。
其惟一的途術,就是我們也必須作創新的工作,将生命之流永久不息地向前運行。
但在這等狀态中,——為生存而工作的狀态中,一面有創造的獲得,一面卻也有所放棄,不過此處所說的放棄,正是為解脫而放棄的。
泰戈兒說“無限的意識在我們身中,用我們之充實的我們自己的放捨中的快樂證明意識的本身。
然後我們的工作乃是我們放棄(renunciation)的進行,它是與我們的生命為一體的。
它是如同河水的浮動而是河的本體一樣。
”所以工作在人生上的價值,便是由此中可以用快樂而前進的方法,以證明世界意識的本身,同時由放捨中可以将個人的限,擴大于無限域。
但這是由奮鬥而得的效果在精神界中是如此,即在物質中也是如此。
不過這種意識的獲得,不是沒有代價的,其代價為何?即是永久不息的動,即是由不斷的工作中而創造出自我的人格。
我們看泰戈兒所最贊美的自然與其詩歌戲劇中的人物,表象沒有不是活力充躍而富有前進之生命色彩的。
他尊崇藝術,為的詩、音樂能以有永久的表現,能以繼續為人類之豐富的情感的激醒者指導者,他提倡“生之實現”就是用動的潛力去支配生存,而使之與宇宙現存的事實與意識關系結合為一整體。
這些贊歎指導呼聲,正是泰戈兒養成自我的人格内蘊的靈力,苟無此等潛力,則世界上的真自由,永遠隐伏于黑暗的窟底世界的意識,也永遠掩在死亡的翼下,人格原是活動的一條無盡的川流,但果使如此,則遮斷障隔,更何能有清明瑩澄之一日?而與神合一的超人格,也永不會被發現了。
“隻有在生命中,你可将活百歲。
”“……所以正當人類之文化前進時,則其責任以及他為了他己身願意去創造的工作全數增加。
”“……是以他不辭辛苦勞悴,使其己身在軀體中能超越他的現在,他可作到他現在未能作到的地步。
”印度的梵,并不是命人滅絕的象征物,他正是引導人努力工作之中,向着超人格處往前趱行。
梵是向人及一切發射活力的本體,就是“生存”的動的顯示與助力者。
我們的靈魂與身體,曾沒有一刻的休息,也如同太陽時時射發他的灼光,草木時時作他們之生機的運行無二。
自我的人格隻須向此處尋求,作不斷地獻身的創造,則自能如泰戈兒所說的“我存在”,而同時自我的人格現已确立,宇宙的大調諧,也奏出歎美、和平而歡樂的歌聲出來了。
普遍的愛與生存的動,是泰戈兒哲學的要義,也是他的人格觀的根本,其他如藝術的表現,創新的努力,也可以包括于上二者之中了。
關于泰戈兒的人格觀,上所述叙,不免淩雜而無序,但是泰戈兒對于人格的觀念,原沒有下過解切的定義,但是我們從他的主張中,卻能以探察出他的人格觀念是什麼出來。
再則我們論及他的人格觀,須處處與文學的作品參閱方能了然,我在上面叙說的雖不完全,但關于泰戈兒人格的主張也自信不至有何疏漏了。
噫,歡樂,我的歡樂! 此美妙之世思乃屬于我。
詩人的思想呵,但卻有時相同,而且經發明世界上不可移易的真理。
一九二三年五月十二《民铎》第四卷第三~四期
但如何我們方能達于“久遠”,高尚之途,而确立我們與神合一的人格? 我們不能不前進、不自強不息;換言之就是我們既是生存,就不能不工作,——動,而要求人格的永久生存,則工作乃為引導的燭光。
固然真理即具在我們的生命之内,是偉大而光明的,但此中若沒有一種積極的潛力,卻怎能使我們的生命發展着向前進行。
生之路程,是人類到神的座下的惟一修途,惟須有“生命的火”繼續燃燒着,如此則偉大的人格方可鍛煉而出。
在物質上經過熱火的燃燒,可以永保其光明,在精神上;在意識的活動企向中,也必須有此,然後可以将生存的價值證明健全我們的人格,克服一切的惡,而達于光明的真理之域。
生存不是惡的事物,是積極之善的保持者,不過空言生存是無用的,由虛僞中導入于真實;由黑暗中導入于光明,由死亡中導入于永生,此無他,惟有“生存的動”,可以為之助力。
在春之循環中說:“沒有,沒有别的了。
”我的詩歌裡有生命,他喊道:“無論于快樂與痛苦中,工作與休息中,生命與死亡中,勝利與敗衄中,此世間與又世間,全都高聲喊道:‘我存在’。
” 又道:“我們是動呀,動呀,運動不息。
遊客們的星照耀天空而消滅的時候,我們運動不息。
手足分散那運動的笑聲中。
我們吹唱路途的音節。
而我們青年的彩色大衫卻在空中飛舞。
” “我存在”,“運動不息”這便是泰戈兒造成超人格的主要力,這正合中國的古語“君子以自強不息”。
方是天行健的意思相同。
我們既為世界之一員,即為“神”之一體,但宇宙是一個永遠不息的整體,一個永遠流動而奏着無限的妙音的整體,我們生存其中,既不能不服從神的意志,而将自我的人格完全實現與神相合。
然要時時找到靈魂的沉醉歡樂,則必以不止的工作前進,以符于生存的本義,亦惟由此;而後可以發見生存的意義與其價值。
欲得到我們真正人格的表現,則需要不斷的創造,就是以宇宙為永久是創造的統一,而繼續不止的,所以我們要将生命永久地與之合一。
其惟一的途術,就是我們也必須作創新的工作,将生命之流永久不息地向前運行。
但在這等狀态中,——為生存而工作的狀态中,一面有創造的獲得,一面卻也有所放棄,不過此處所說的放棄,正是為解脫而放棄的。
泰戈兒說“無限的意識在我們身中,用我們之充實的我們自己的放捨中的快樂證明意識的本身。
然後我們的工作乃是我們放棄(renunciation)的進行,它是與我們的生命為一體的。
它是如同河水的浮動而是河的本體一樣。
”所以工作在人生上的價值,便是由此中可以用快樂而前進的方法,以證明世界意識的本身,同時由放捨中可以将個人的限,擴大于無限域。
但這是由奮鬥而得的效果在精神界中是如此,即在物質中也是如此。
不過這種意識的獲得,不是沒有代價的,其代價為何?即是永久不息的動,即是由不斷的工作中而創造出自我的人格。
我們看泰戈兒所最贊美的自然與其詩歌戲劇中的人物,表象沒有不是活力充躍而富有前進之生命色彩的。
他尊崇藝術,為的詩、音樂能以有永久的表現,能以繼續為人類之豐富的情感的激醒者指導者,他提倡“生之實現”就是用動的潛力去支配生存,而使之與宇宙現存的事實與意識關系結合為一整體。
這些贊歎指導呼聲,正是泰戈兒養成自我的人格内蘊的靈力,苟無此等潛力,則世界上的真自由,永遠隐伏于黑暗的窟底世界的意識,也永遠掩在死亡的翼下,人格原是活動的一條無盡的川流,但果使如此,則遮斷障隔,更何能有清明瑩澄之一日?而與神合一的超人格,也永不會被發現了。
“隻有在生命中,你可将活百歲。
”“……所以正當人類之文化前進時,則其責任以及他為了他己身願意去創造的工作全數增加。
”“……是以他不辭辛苦勞悴,使其己身在軀體中能超越他的現在,他可作到他現在未能作到的地步。
”印度的梵,并不是命人滅絕的象征物,他正是引導人努力工作之中,向着超人格處往前趱行。
梵是向人及一切發射活力的本體,就是“生存”的動的顯示與助力者。
我們的靈魂與身體,曾沒有一刻的休息,也如同太陽時時射發他的灼光,草木時時作他們之生機的運行無二。
自我的人格隻須向此處尋求,作不斷地獻身的創造,則自能如泰戈兒所說的“我存在”,而同時自我的人格現已确立,宇宙的大調諧,也奏出歎美、和平而歡樂的歌聲出來了。
普遍的愛與生存的動,是泰戈兒哲學的要義,也是他的人格觀的根本,其他如藝術的表現,創新的努力,也可以包括于上二者之中了。
關于泰戈兒的人格觀,上所述叙,不免淩雜而無序,但是泰戈兒對于人格的觀念,原沒有下過解切的定義,但是我們從他的主張中,卻能以探察出他的人格觀念是什麼出來。
再則我們論及他的人格觀,須處處與文學的作品參閱方能了然,我在上面叙說的雖不完全,但關于泰戈兒人格的主張也自信不至有何疏漏了。
噫,歡樂,我的歡樂! 此美妙之世思乃屬于我。
詩人的思想呵,但卻有時相同,而且經發明世界上不可移易的真理。
一九二三年五月十二《民铎》第四卷第三~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