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戈兒的人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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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在人及宇宙的大聯合之中,而求得完全的表現。

    他不是止知将人格放在狹義的哲學解釋範圍中的,他一方用宗教上的信仰力,認定有超人格的存在;一方贊美藝術的功能,為全人格的最合适的顯示。

    人格所表示的,就是生命的永存,但不是超過時間的生命,而是認識的生命thelifeofrecognition。

    一切的事物在自我之中,而自我亦在一切的事物之中,由此而去尋求人格的真谛,——如泰戈兒所觀察——可見不是止用意志表現,行為善良等範圍狹小的名辭的意義,所能包括得了的。

    人要真實示出其人格,則必須将其思想變為客觀的;也就是将其思想脫離,在自己以外更去與神的靈感相接觸。

    求到一種更圓滿完全的思想。

    一面是舍棄,而一面卻又是“新生”的獲得;一面是自己人格的消滅,而一面卻是超人格的顯現。

    固然要求人格的圓滿,是自我的完全表現,然而這不是純由自己能以附加而成立的,更深的根本,乃是由神的歡悅而生成,自我的價值,是由此确定,而泰戈兒所主張的人格觀,至此地步,也可謂完全無缺。

     關于泰戈兒的什麼是人格的觀念,姑止于此。

    在下面我譯出他的一首詩來,請閱者去作默會吧。

     我的神,由我的生命的洋溢的杯中你能飲得什麼聖靈呢?我的詩人,它是你的歡樂經過我的視力去看見你的創造而且位置在我的耳口上靜默地去聽你所有的永在的諧音嗎?此世界在我的心中是活動的言辭,而你的愉快是增加上他們的音樂。

    在愛之中你将自已給我然後覺到你所有的全體的甜美在我之内。

     由泰戈兒的著作中,所以看出他所主張創造此人格——超人格的原力,可略分之如下。

     普遍的愛 泰戈兒是承認人間有快樂生活的,他不是悲觀主義者,他對于現世有多量的适慰;對于将來,有無限的欣望,但這種思想的發源,還是由于愛(love)及同情(sympathy)。

    無論在精神方面或物質方面,他以為“愛”是一切能以成立而永存的根本,且是生命的源泉。

    他對于人格觀念,是主張将個人的靈魂,與大宇宙的永久精神無限的連結,那末,我們要去創造此人格,則不可不先由“愛”的實現上下手。

    同情是愛所由發出的,在世界中往往好多事物,任我們智慧的活動分析,而不能确知與探求到其内涵的真象時,用同情還可以得到。

    泰戈兒說:“對于我們,無靈氣的自然是生存之外面的觀察。

    我們知道它這樣現示于我們,但不知它是什麼。

    因此我們隻有藉同情而後可知。

    ”宇宙中種種現象,絕非我們隻有機械冷酷的理智,可以解決的了,與使我們能以得到安悅的。

    宇宙中誠然不能無矛盾與相反的事,但我們的人格能以确立我即宇宙,我自然能以将已沖破的周圍的和諧,重行調和起,使之合于節律而運動靡休,而後偉大的快樂于以産生。

    但要養成此等人格,則“我”對于一切,先要,除去種種的障礙,限制的約束,将我們已受桎梏的精神,從自我中解脫出,處處得到和平與安靜的領受,這便是“愛”的偉大的神秘力。

    “愛”不是有法則的東西,它隻是浪漫地附着在人的内心中,以及客觀的對象上。

    隻有法則不能探求到自然的源泉,不過僅能使我們的智識能以滿足,在自然界中,我們想用人格的活力,将物象的“真”,全映現濡化在我們的心中,惟有不斷創造的愛力,能以滿足此熱烈的願望。

    “愛”是很奇妙的,譬如戀愛者在其所戀愛的人身中,能以找到自身的存在;能以将自身與其戀人合一而毫無隔閡,亦憂亦喜,都從對象中将己性發現,同時也可說是将己性消滅,與對象化和,這就是自己的小我的不存在,而将“他”的界限遺忘,由障礙的形式中脫出,将有限化為無限。

    以有“愛”的黏合力,可以遺失了痛苦,完滿了自悟,使“我”之内部的靈魂,與對象——“他”——用歡樂的鍊鎖合而為一,如此則超人格當然可以發揮光大,可以向無限的長途中,作愉快的飛翔。

    因為既将我們的意義達到永久之“愛”的一點上,則障礙,法執都已破卻,隻有普遍的真實,與普遍的快樂,合二者而建立起世界之真意義與真價值的礎石。

     “愛”是了解;“愛”是認識;“愛”是各個人格之普遍化的川流。

    如一對情人的癡戀,所謂同其哀樂,同其真實,将兩個靈魂,和合而無一間隙,這便是他們的人格的化合;也就是他們能以了解,認識。

    我們不能用真純而普遍的“愛”,傾注于全世界,則如僞情的戀人,用了假面目,不真的心情互相欺騙一般,其結果無非消失了自己的人格,得到一種痛苦的遺痕罷了。

    世界的文明,隻有“愛”能去創造它。

    隻有自我的人格能以去造成無限的歡樂,然而不知用普遍的“愛”去創造出自我的人格,則不能将自我與非自我和諧共鳴于大宇宙的歡樂上,而世界的更生是不會有望的;而文明的造成,也是一種空想之花。

     凡泰戈兒所主張的“愛”,都是以宇宙的靈魂是神,但人為生物之一,亦即由神的“愛”所産生出的,所以我們要将人格提高與神合一,則應擴充無限的“愛”,将萬物的根柢(愛)立好,自然我們真正的人格能以确立,而世界于是也成了生命之歡喜的世界了。

     生存的動 我們不能不寄心于“久遠”,亦不能不寄心于“高尚”,因惟有此方可以将真理之現實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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