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戈兒的人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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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噫,歡樂,我的歡樂!” 此美妙之世界乃屬于我: 全西西裡乃屬于我: 此清時屬我。

    我見杲日——我之奴仆—— 他的分雖割與裸露之球體懸在高高處乃是為我之歡愉。

     他之停居亦為我故,他沒有說出在我心中的歡愉我已命他前進去。

     “人生不滿百,而有千歲憂”,誠然呵,人生與憂患難俱來,但憂患的根株,并不是植生在與“我”相對的物象與客觀的對象之中,還是發生于“我”的主觀上的妄解。

    一切歡愉,與光明,欣慰,可以震作“我”的精神,與恢複“我”的如小孩子般的純結的童心的愉快,産生的處所,在宇宙的最深秘處,亦即在“我”的人格的創造。

    永久的興趣,是人們日夜希望着到為慰安靈魂的實物,但為了種種罣礙,種種橫執種種狹小與淺薄的緣業所經累束障,遂至不能以尋求到宇宙的真理在那個地方:因此這些盲目的尋求者,多數成了否認生活的;成了詛怨現世的;成了“生之實現”的落伍者。

    我們且看R.Bridges的戲劇,他高呼着歡狂是屬于自己的,一切的世界,都是我的;換句話說就是凡在宇宙中的有機無機的森羅萬象,都有“我”的成分在内,那末;我們對于這個觀念中的許多概念,便可以明了要用什麼方法去分析它。

     隻有一句話可以答複得簡單而明了,就是先要認清人格是什麼? “人格”二字本來難下圓滿的解釋,個人的表現,固然失之寬泛,而用意志,感情,許多抽象的名詞去給它下一個定義,亦有偏頗不完的語病。

    西洋諸哲學家為此二字,已經耗廢了無窮的精神,石岑先生的人格論中列述與分析的很多,我可不必列舉,但我以為人格是私有的——個性的實現,也是公有的——宇宙的最大表現。

    一個人,與他人及物表示出他個人的特異之處,就狹的範圍說,可以說是人格,而當一個人能将其真實與熱烈的自我完全表示出來,擴張綿延至于無限,則其人格恒存,而且與宇宙中為神所包有一切相合為一,那末;則人格二字絕對不是某一個人的私有物。

    然而要達到這種地位,便不是不抛開小我的自身,隻求在物質上一時的獲得的人能以與無限的本來相聯合的。

     “人格”在詩人與哲學家看來,自然各有他們特殊的見解,但最易使我們贊歎而了然的,莫過于印度詩哲泰戈兒的主張。

     我在以下的文字裡略述泰戈兒的人格的觀念,與我附加的評論。

     泰戈兒是東方思想的代表者,他一方是個吠陀的信服者(Vedantin),由大經典(Upanishad)而得到許多神感;得到印度思想的根柢。

    然今時他又有西方基督教的信仰及感化,于是創出他自己的哲學。

    固然他在文學方面的成就,與博得東西人士的贊美崇拜,較之哲學方面者為多,但他的文學作品,完全是由他的哲學思想上滲合,融化,而陶镕出的。

    Radhakrishnan他以為泰戈兒的著作,所以能使世界上的人佩服處,一半由于他的思想的高尚主義,而一半由于他作品中的文學的莊嚴興趣味。

    可知泰戈兒所以為偉大詩人的根源,乃在其思想的高越。

     每個哲學家,或每一個偉大的詩人,他們都有其堅定而确信的人生觀,然後才可以将其精神的統一,與他自己相信的真理表示出來,我們想去研究泰戈兒,不能不對于他的思想的根本加以缜密的考查,而後方能明了其主張,以及其著作中的表象為何物。

    現在我且不從他的文藝的成就一方下判斷,單由他的思想的統彙點——他的人格的觀念論起。

     泰戈兒的哲學思想,既然以印度思想為根據,而尤受了Upanishade的影響。

    Upanishades為印度最古之經典,而為吠陀教義的精華。

    他們以生活上的欣樂,與一切皆為神的表現為信仰之點。

     宇宙中自有無限的實在,而我為其一,同時我在無限的實在中,又無所不在,與神聖自然(divinenature)的人格的表現相合一,其實就是神秘的愛的宗教(Religionoflove)。

    這種由Upanishade中所出來的精神,便是要将精神界的創化,使之無論在何等地方,有生氣的存在。

    所謂梵天(Brahma)即是要人們掘開小我的窟穴,将本來的大我放出;由自我之褊狹生命中而得解脫。

    以梵為萬物所從出,萬有所歸宿,以我與宇宙是二是一,不可分離,即宇宙,即本身,身即宇宙,宇宙即為梵之本體。

    由此思想而去觀察自然而施諸萬有。

    泰戈兒思想的根底在此,所以他對于人格觀念的主張,自然也不能與此相違。

     無論人格在哪一種的模型裡總以“我”為中心;“我”是我的人格的統率者;也是人格的活動的表現體。

    人格的養成,其後面有個性作其背影,一個人能夠将他自己的個性完全表現出來,那就是他的人格的成立,雖然關于人格之價值的評量如何,那是另一問題。

     我們研究泰戈兒的人格觀,第一步先須解明他對于“神”的觀念。

    本來在泰戈兒的著作中所謂“神”(God),所謂“人的神”(HumanGod),所謂“梵”(Brahma)初看去似是極難索解,而泰戈兒的根本思想中,卻是一個整體。

    他以為世界幻像(World—illusion)這種概念是錯誤的,是應該抛棄的,他贊美行為須有生命的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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