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毛詩複古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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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之解;若吳氏的解釋,則愈去愈遠了。
其實毛詩的鄭箋中釋“子甯不嗣音”一句,的“嗣”字,說:“韓詩作诒,诒寄也。
曾不傳聲問我,以恩責其忘己。
”然即作“寄”字解,為甚麼不能用之于兩性之間?如靜女篇中:“贻我彤管”,此贻字與此篇中的嗣字,正可互相證明。
“一日不見,如三月兮。
”孔疏引的正義話說:“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論語文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
學記文由其須友,以如此故思之甚。
”這些話哪句不是生吞活剝的解釋。
而吳氏愈求返古,則去古愈遠,恐怕也是先受了他以前那些迂拘的治詩家影響呢。
同例當有葛屦詩。
吳氏釋此為“魏之世家巨室,皆循男冠女婚禮,以節儉為尚,令貪者亦易于舉行,恐有以儉為恥者,作是詩以箴之。
”由此段釋文,可見出吳氏處處以“禮”解詩的方法,而其謬處,即随其方法而發見。
按魏風尚儉,自是不誣的議論。
如左傳上季紮說:“美哉飒飒乎,大而婉,儉而易行”是贊美魏風的話。
但此必非專指昏禮而言,誰也可看得出。
吳氏引用冠昏禮;夏用葛屦,冬作皮屦,以為與事實相合,已未必真;而他又謂“摻摻女手”二名,謂自作行嫁之服,尤屬無根之言。
又謂:“嫁者稱好人,猶娶者稱作良人”,更屬勉強。
最古時稱良人,已不必專指男子,而嫁女稱好人,卻未曾見說過。
吳氏的解,多屬此類,尤以注解詩經中國風的部分的詩為多。
他以“禮”說詩,便強詩就“禮”。
因之将那些抒情,發憤,活潑的韻文,都牽扯到與“禮”有關。
而此詩如照他的注解,反不如集注上的“魏地狹隘,其俗儉啬而褊急,故以葛屦履霜起興,而刺其使女縫裳,又使治其要襋,而遂服之也”,為就事論事的妥當。
後來還有人以此詩指為諷魏王的,亦屬牽就。
此詩的正解,大都不外縫衣女子,或是當時詩人的作品。
所謂女手縫裳,隻為好人之服罷了。
而一結已可見出肉食者的無用來。
貧女不過辛苦勞力,為他人作衣的感慨,已可發露無餘。
據我看解此詩者,還以姜氏廣義所說,為比較的妥當。
“風人從無說出所以刺之之故者,而此詩明言之以儉本美德,原無可刺;儉而太過,至于褊急,則不能無譏矣。
詩人之意,正使後世驕侈惰慢者,不得以是詩為口實也。
” 但這段話,雖有其見地,而我以為此詩,詩人所以從無說出刺之之故的,正是此詩的藝術高巧處。
雖不能說她是有近代寫實文學的風格,但詩中所用的“可以縫裳”,“惟是褊心,是以為棘”等話,真是富有諷刺性的文學作品。
“好人”二字,在此詩中最易誤解。
胡承珙說:“案古亦有美人佳人為男子之稱者,然美與佳本有大訓,此好人隻當作容好解。
”而方言雲“自關西秦,晉之間,凡美色或謂之好”。
是也。
北方常謂人面貌美麗,為“長得好,”是句極通行的句俗話,也可為胡說的證明。
曆來解此詩者,比較還是胡說為較可憑信。
而吳氏乃說到昏禮上去,所謂終是走不出圈子的話,終是為他自己的主見所蒙蔽了。
以上略舉幾條,已可證明吳說的支離牽強。
而何以此等錯點,在國風中獨多,而大小雅及頌中還少些呢?因為大小雅,多叙鬼神,祭享,及特聘往來,與一國中人追念先烈,及兵役諸事的為多。
而周頌,魯頌,則祭神,談政的為多,所以吳氏不但解此等詩錯點較少,且他根據古書,還時有發明之處。
而諸風内,小詩多;抒情的詩尤多,勞人思歸,感懷,借物興比的篇什,自然多得很。
而吳氏仍然純以說禮讀教的目光去批評,解釋,那便不會有許多恰當的地方。
毛詩原序多不可信,而鄭箋誤于前,孔疏誤于後吳氏更力求複古,佐以禮樂的證據,其結果,解風詩乃至大失敗的一步。
我當想從前的經生研究尚書禮記等書,還可多可觀之處,至于《左傳》等書,已經非他們卑狹的思想所易了然貫徹。
詩經是部專門文學的書易經是部古代哲學的書,他們雖然考據引證,終是少有搔着癢處的吳氏努力治詩若幹年甚在七十歲上,才寫定,尚有此等大錯的地方,也足以證明我的話了。
總之:吳氏解詩雖時時獨創新解,——新解誤否且不論——而其根本的思想,仍不脫前人的範圍;不但不脫前人的範圍,反而更陷入于古的深淵去,比别人為深些。
他必是位極講“非禮勿視,非禮勿聽”的老先生,所以将風中那好多的戀歌,都很費苦心的去給它們另裝換上了一付道德禮教的面具。
除上叙幾條之外,如雞既鳴矣,如桑中,如遵大路,如隰有苌楚等篇,他一方面既依違于鄭箋、孔疏的解說的界限;一面又時時由禮儀及事實上,自出其見地。
但同一的結果,都是将些小詩歌,變為教訓論了。
以上所說,也還多略而不詳之處,然已經可見此書的内容與價值,我相信無論是古人,是今人,凡是他真能潛心有恒地去研究一樁事,去著作一部書,即錯點甚多,總不能沒有一部分可取之處。
吳氏固然是囿于偏見,但他的音韻的考證與地理上的位置,卻不能不說是無一點是處。
如其證明豳風乃周公居東在豳邱時所作的詩,而非公劉的豳。
魏乃入晉以後的魏,桧乃入鄭後的桧。
這些發明,頗有其充足的理由。
再則在大雅及周頌内,所說明祭儀的禮節,及樂奏的次序,雖也有博采前人的話,而大體引證,得還惬人意。
如此等地方,究竟是不可泯沒的。
所以他最好是專作考證與訓诂的工夫,則對詩經的貢獻,還好些,而他的失敗之處,隻是被一個“禮”字欺惑,且拘束住了。
他有時不信毛詩的序言,但他的注釋,卻大部分是從毛序中推演出來的。
毛序在今日看來,已經不能定說是大毛公或小毛公所作,其為漢人的僞作,恐怕是不可掩卻的事實。
所以序言最多不合情理,而過于武斷的話。
數千年後,又遇見好古的吳懋清,且過于信古了;以“禮”而求詩的複古,依違毛序,更加曲文牽就,遂将國風中大部分的好詩,錯為注解。
吳氏的用力可嘉,然不能不說他是被毛序的大部分遺誤了他自己。
一部中國最古而且最好的文學書,可惜自古屈服在太過于講禮教的先生們的筆下,遂緻使得後來讀詩人,逃不出他們注釋的範圍。
他們注解的稍好的,就是詳述禽獸草木之名,與考訂當時的風俗,禮儀等等。
很少有人當它作一種純文學去研究。
在情感與藝術方面,加以評論,所以愈到後來,不過将這部古文學書,看作一部古代——春秋——時的風俗史,及禮樂的根據書罷了。
文學的價值如何,沒有幾個人能見的到說的出。
而最大最普通的誤解,即以此書是種教訓的韻文集。
處處不能忘了溫柔敦厚,處處不能失卻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與思無邪的标準,皆以古之人為理學派的聖人賢人,所以評注《詩經》的,都是先存了一個理想的事實與人格的模型,然後從詩中去強添扯上,以合于自己被束縛下的理性的觀念中的事實與人格的模型。
而吳懋清氏即是他們中的一個代表者。
我們現在雖在舊籍中發現與搜求出它的真面目來,固然不可居心立異強古人的理想見地,以強合于今日;但好好的書籍,為注釋家的主觀所蒙蔽過的,我們卻不可不将這等假的面具為之卸下。
但若施以消極的批評,尚不如掘發出舊日著書者的思想工作上根本中毒之處。
如吳懋清的毛詩複古錄,的确是中了“禮”字的毒,以為聖人删詩,不當存非禮之作。
因此他以為不但桑中等詩,是有深重的教訓意味,并且将雞鳴等詩,亦曲解為與齊家治國的“禮”攸關。
這可以見出他的思想的根本所在;而他作這部書是為的甚麼了。
我對于這部書,本還發現出許多不合之處,但以時間關系,不暇詳說。
如上所叙,已可使未見此書的,得到一種概括的觀念了。
一九二三年二月上海《時事新報·文學旬刊》第六十三~六十六期
其實毛詩的鄭箋中釋“子甯不嗣音”一句,的“嗣”字,說:“韓詩作诒,诒寄也。
曾不傳聲問我,以恩責其忘己。
”然即作“寄”字解,為甚麼不能用之于兩性之間?如靜女篇中:“贻我彤管”,此贻字與此篇中的嗣字,正可互相證明。
“一日不見,如三月兮。
”孔疏引的正義話說:“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論語文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
學記文由其須友,以如此故思之甚。
”這些話哪句不是生吞活剝的解釋。
而吳氏愈求返古,則去古愈遠,恐怕也是先受了他以前那些迂拘的治詩家影響呢。
同例當有葛屦詩。
吳氏釋此為“魏之世家巨室,皆循男冠女婚禮,以節儉為尚,令貪者亦易于舉行,恐有以儉為恥者,作是詩以箴之。
”由此段釋文,可見出吳氏處處以“禮”解詩的方法,而其謬處,即随其方法而發見。
按魏風尚儉,自是不誣的議論。
如左傳上季紮說:“美哉飒飒乎,大而婉,儉而易行”是贊美魏風的話。
但此必非專指昏禮而言,誰也可看得出。
吳氏引用冠昏禮;夏用葛屦,冬作皮屦,以為與事實相合,已未必真;而他又謂“摻摻女手”二名,謂自作行嫁之服,尤屬無根之言。
又謂:“嫁者稱好人,猶娶者稱作良人”,更屬勉強。
最古時稱良人,已不必專指男子,而嫁女稱好人,卻未曾見說過。
吳氏的解,多屬此類,尤以注解詩經中國風的部分的詩為多。
他以“禮”說詩,便強詩就“禮”。
因之将那些抒情,發憤,活潑的韻文,都牽扯到與“禮”有關。
而此詩如照他的注解,反不如集注上的“魏地狹隘,其俗儉啬而褊急,故以葛屦履霜起興,而刺其使女縫裳,又使治其要襋,而遂服之也”,為就事論事的妥當。
後來還有人以此詩指為諷魏王的,亦屬牽就。
此詩的正解,大都不外縫衣女子,或是當時詩人的作品。
所謂女手縫裳,隻為好人之服罷了。
而一結已可見出肉食者的無用來。
貧女不過辛苦勞力,為他人作衣的感慨,已可發露無餘。
據我看解此詩者,還以姜氏廣義所說,為比較的妥當。
“風人從無說出所以刺之之故者,而此詩明言之以儉本美德,原無可刺;儉而太過,至于褊急,則不能無譏矣。
詩人之意,正使後世驕侈惰慢者,不得以是詩為口實也。
” 但這段話,雖有其見地,而我以為此詩,詩人所以從無說出刺之之故的,正是此詩的藝術高巧處。
雖不能說她是有近代寫實文學的風格,但詩中所用的“可以縫裳”,“惟是褊心,是以為棘”等話,真是富有諷刺性的文學作品。
“好人”二字,在此詩中最易誤解。
胡承珙說:“案古亦有美人佳人為男子之稱者,然美與佳本有大訓,此好人隻當作容好解。
”而方言雲“自關西秦,晉之間,凡美色或謂之好”。
是也。
北方常謂人面貌美麗,為“長得好,”是句極通行的句俗話,也可為胡說的證明。
曆來解此詩者,比較還是胡說為較可憑信。
而吳氏乃說到昏禮上去,所謂終是走不出圈子的話,終是為他自己的主見所蒙蔽了。
以上略舉幾條,已可證明吳說的支離牽強。
而何以此等錯點,在國風中獨多,而大小雅及頌中還少些呢?因為大小雅,多叙鬼神,祭享,及特聘往來,與一國中人追念先烈,及兵役諸事的為多。
而周頌,魯頌,則祭神,談政的為多,所以吳氏不但解此等詩錯點較少,且他根據古書,還時有發明之處。
而諸風内,小詩多;抒情的詩尤多,勞人思歸,感懷,借物興比的篇什,自然多得很。
而吳氏仍然純以說禮讀教的目光去批評,解釋,那便不會有許多恰當的地方。
毛詩原序多不可信,而鄭箋誤于前,孔疏誤于後吳氏更力求複古,佐以禮樂的證據,其結果,解風詩乃至大失敗的一步。
我當想從前的經生研究尚書禮記等書,還可多可觀之處,至于《左傳》等書,已經非他們卑狹的思想所易了然貫徹。
詩經是部專門文學的書易經是部古代哲學的書,他們雖然考據引證,終是少有搔着癢處的吳氏努力治詩若幹年甚在七十歲上,才寫定,尚有此等大錯的地方,也足以證明我的話了。
總之:吳氏解詩雖時時獨創新解,——新解誤否且不論——而其根本的思想,仍不脫前人的範圍;不但不脫前人的範圍,反而更陷入于古的深淵去,比别人為深些。
他必是位極講“非禮勿視,非禮勿聽”的老先生,所以将風中那好多的戀歌,都很費苦心的去給它們另裝換上了一付道德禮教的面具。
除上叙幾條之外,如雞既鳴矣,如桑中,如遵大路,如隰有苌楚等篇,他一方面既依違于鄭箋、孔疏的解說的界限;一面又時時由禮儀及事實上,自出其見地。
但同一的結果,都是将些小詩歌,變為教訓論了。
以上所說,也還多略而不詳之處,然已經可見此書的内容與價值,我相信無論是古人,是今人,凡是他真能潛心有恒地去研究一樁事,去著作一部書,即錯點甚多,總不能沒有一部分可取之處。
吳氏固然是囿于偏見,但他的音韻的考證與地理上的位置,卻不能不說是無一點是處。
如其證明豳風乃周公居東在豳邱時所作的詩,而非公劉的豳。
魏乃入晉以後的魏,桧乃入鄭後的桧。
這些發明,頗有其充足的理由。
再則在大雅及周頌内,所說明祭儀的禮節,及樂奏的次序,雖也有博采前人的話,而大體引證,得還惬人意。
如此等地方,究竟是不可泯沒的。
所以他最好是專作考證與訓诂的工夫,則對詩經的貢獻,還好些,而他的失敗之處,隻是被一個“禮”字欺惑,且拘束住了。
他有時不信毛詩的序言,但他的注釋,卻大部分是從毛序中推演出來的。
毛序在今日看來,已經不能定說是大毛公或小毛公所作,其為漢人的僞作,恐怕是不可掩卻的事實。
所以序言最多不合情理,而過于武斷的話。
數千年後,又遇見好古的吳懋清,且過于信古了;以“禮”而求詩的複古,依違毛序,更加曲文牽就,遂将國風中大部分的好詩,錯為注解。
吳氏的用力可嘉,然不能不說他是被毛序的大部分遺誤了他自己。
一部中國最古而且最好的文學書,可惜自古屈服在太過于講禮教的先生們的筆下,遂緻使得後來讀詩人,逃不出他們注釋的範圍。
他們注解的稍好的,就是詳述禽獸草木之名,與考訂當時的風俗,禮儀等等。
很少有人當它作一種純文學去研究。
在情感與藝術方面,加以評論,所以愈到後來,不過将這部古文學書,看作一部古代——春秋——時的風俗史,及禮樂的根據書罷了。
文學的價值如何,沒有幾個人能見的到說的出。
而最大最普通的誤解,即以此書是種教訓的韻文集。
處處不能忘了溫柔敦厚,處處不能失卻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與思無邪的标準,皆以古之人為理學派的聖人賢人,所以評注《詩經》的,都是先存了一個理想的事實與人格的模型,然後從詩中去強添扯上,以合于自己被束縛下的理性的觀念中的事實與人格的模型。
而吳懋清氏即是他們中的一個代表者。
我們現在雖在舊籍中發現與搜求出它的真面目來,固然不可居心立異強古人的理想見地,以強合于今日;但好好的書籍,為注釋家的主觀所蒙蔽過的,我們卻不可不将這等假的面具為之卸下。
但若施以消極的批評,尚不如掘發出舊日著書者的思想工作上根本中毒之處。
如吳懋清的毛詩複古錄,的确是中了“禮”字的毒,以為聖人删詩,不當存非禮之作。
因此他以為不但桑中等詩,是有深重的教訓意味,并且将雞鳴等詩,亦曲解為與齊家治國的“禮”攸關。
這可以見出他的思想的根本所在;而他作這部書是為的甚麼了。
我對于這部書,本還發現出許多不合之處,但以時間關系,不暇詳說。
如上所叙,已可使未見此書的,得到一種概括的觀念了。
一九二三年二月上海《時事新報·文學旬刊》第六十三~六十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