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毛詩複古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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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的地方,而雅既以芼為搴,搴即拔取的意思,當然是動詞。

    而吳氏又以芼,為芼羹之(原稿不清——編者注),則動詞反成名詞,與上文采之,流之,都不相符合。

    雖說古人作詩,不能如後來那樣講究修詞,但也萬萬不至在此處用上三個名詞。

    因為無論如何,那是不能講的,不能說的話。

     據墨子說:“傳曰:‘詩人感而有思;思而積;積而滿;滿而作言;言之不足;故長言之,長言之不足;故嗟歎之,詠歌之。

    ’”愚按以此意用三百篇的與離騷及漢魏人作目見。

    這幾句話确有見地,于此又可證出吳氏解北風一篇的妄謬處。

    自來解此詩的,或謂為“言此風雨雪,以比國家厄亂将至,而氣象愁慘。

    ”或謂為:“塞涼之風,病害萬物,此喻君政教酷暴,使民散亂。

    ”這些解釋,已經是支離其說;而吳氏則謂為“術宣荒廢不振,居邶者攝赤狄之強,皆相攜以去,作為此歌。

    ”雲雲。

    在衛時那個國勢,固有如此現象,然亦未必盡然。

    而詩中“莫赤匪狐,莫黑非鳥”二句,自來解者皆迷離說二者皆不祥之物,所見皆此,則國家将有危亂。

    這等話有據與否,實一問題。

    據傳說即為不祥之鳥,如戰國時文種告範蠡的話:“越王為長頸而鳥喙……”雲雲,也以形狀比鳥為不佳。

    但古來書傳,指狐為不祥的,實少其例。

    吳解本此,未免言之無物。

    至他解“其虛其邪”一句,則更見附會。

    本來此二字,為疊韻,即舒徐的意思。

    爾雅也說“其虛其儀,威儀容止”。

    吳謂為虛文緩步,也是拘于前人之解,似是而非。

    總之此詩,至今傳為疑案。

    他們所謂刺上六暴亂,及避北狄遠徙的話,雖是衛國的内政外亂,有如此的情況,然必證實此詩即為指此二者,也沒有什麼确切的根據,我總疑惑是一種戀歌,而吳氏的解釋,敢斷為妄。

     尤為可笑的,是他解靜女一篇。

    據他的總解上說: “凡君臣之交泰,朋友之麗澤,當作合之初,皆有所借以輸其意,而為之緣。

    因托諸男女,而作是歌。

    ” 不知為何君臣之交泰,朋友之麗澤,必托諸男女而作此歌?鄭箋上說:“女德貞靜,然後可畜美色,然後可安,又能服從待待禮而動,自防如城隅,故可愛也。

    ”這些話,不但文理有難通處;即其主張也是完全的女性壓抑論。

    而吳氏的注解則更可笑。

    他說:“毛謂城隅,以言高不可逾。

    據考工記天子城隅高九雉;公七雉;侯伯五雉,上有罘罳之。

    ”無端引證考工記,以證實城牆,其高難喻。

    難道這也是以比君臣朋友的交泰,與麗澤嗎?這篇之為男女戀歌由男子作者明甚。

    曲為之解,以緻本來是男女的真情作品,卻被吳氏輕輕改為“托諸男女”。

    難道一部《詩經》裡,就是止許有君臣朋友,而不許有男女的交感嗎?同一用意。

    又可于氓篇上他的評語見出。

     “女有自衛,而失其人,卒為所棄,因作歌以輸其憤。

    可為急于求仕者之戒。

    故錄之。

    ” “而失其人,卒為所棄,”也就罷了,為什麼要添上“可為急于求仕者之戒,故錄之?”足以反證;若非有可為急于求仕者之戒,就不在被錄之列了。

    那末;詩經不全是教訓的韻文嗎?在吳氏以前,即力遵鄭孔箋疏的範圍内的說詩者,其理由無論如何不充,注解無論如何勉強,當少有作此等支離大膽的釋義。

    而吳氏以禮釋詩,遂至不顧事實,厚誣當時作者如此。

    又如吳氏解匏有苦葉,謂為:“惟禮可以止亂,可以防淫,涉亂世之末流,豈宜妄出。

    因作是歌以警世,或即上德行之賢所作。

    ”此則更不知所雲;也可說簡直此解與此詩無一毫關系。

    毛詩本義謂為“刺衛宣公也,公與夫人,并為淫亂。

    ”這種說法。

    其正确與否不論,然而還是就題牽義。

    而吳氏所謂:“涉亂世之末流,豈宜妄出,”所謂:“或即上德行之賢所作”,乃離題太遠,不成話說。

    此詩據現在看去,亦為民間戀歌中帶有諷誡性知。

    如雲:“士如歸妻,迨冰未泮,”如:“人涉卬否,卬須我友”等句,皆可看得出。

    吳氏解“雉鳴求其牡,”是“雌雉鳴有求合其牡者。

    雉性最喜雜,與蛇交則生蛟,謂斥宣姜淫行近之。

    ”在春秋時,曾見說過蛟否,以我讀書之少,實不敢妄斷定。

    況且詩中引雉作求偶的解者不一其處。

    如“雄雉于飛”,則也可說此“雉”為淫嗎。

     又如女曰雞鳴章,吳氏謂:“婦主酒食,能戲其夫,以學藝親賢,而作是歌,可謂賢矣。

    ”據毛詩則謂為:“女曰雞鳴,刺不德也。

    陳古義以刺今,不悅德以好色也。

    ”毛詩的無根,自不必言,而吳迷信古說,女子是無非無儀,惟酒食是議的,便以此詩為婦女勸其夫學藝親賢。

    然通篇惟有女曰,……士曰……兩句,其餘皆不能見出全是女子一面的口語,即假定為女子所說,“與子宜之,與子偕老,”這不過是夫婦間的互相愛重的話,由“琴瑟在禦,莫不靜好”兩句上,确能表現出一個很和樂安閑的小家庭的生活來。

    何至如吳注“琴瑟在禦二句,謂拼掃清潔,令弦歌學道!”這不但是曲解;而且太煞風景了。

    明明以琴瑟比男女,詩經第一篇關雎上,已經說過。

    吳氏又解為學道,無論古人斷斷不皆是吃兩庑冷豬肉的好德如好色的聖賢,而用“學道”二字,不也太負卻那時詩人的心嗎?鄭箋上說女曰雞鳴,士曰昧旦,二句,“此夫婦相警戒以夙興,言不留色也。

    ”同一頭巾氣過重了。

    其實這篇詩,正足見出夫婦之愛的家庭間的談話。

    因為那時的士人,大夫,都最會射而佩玉所以有“将翺将翔,弋鳥與雁,”及“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等句。

     這等誤解,尚為輕者,尤令人發笑的,是吳氏解青青子衿篇。

    他說這是“卿大夫之子弟,随世子入小學,在公宮之左,師氏教之,謂之門子。

    當時有廢學者,因作是歌以警之。

    ”“門子”,不知古時有這個名詞否?我也不敢妄斷。

    即如吳氏的注解,而“悠悠我心,”“縱我不往,子甯不嗣音”等句,将如何講法?吳引爾雅悠,訓思,但不知第二個“悠”字怎說?兩個思字作疊字講,恐怕不能講得過去。

    他又說:“縱我不往教,子甯不嗣其音,言當嗣其學詩學禮之家,為将來世襲計。

    ”原文為“縱我不往,”如何平空多添上一“教”字在下面?而“子甯不嗣音,”解為将來世襲,即當嗣其學詩學禮之家,其荒謬一至如此,難道當時那些青青子衿?即如其言,有了門子的資格,學禮學詩,僅僅為将來世襲之計嗎?馬瑞辰解此二句,曾有:“按往來,即禮聞來學,不聞往教”,回一迂解。

    況下邊明明有“一日不見,如三月兮”的話我恐怕那些師氏們,不見得如此熱心待那些挑達的青年子弟。

    “城阙”二字,本來即城缺處,為諸侯築城阙其南面之意。

    吳氏卻用了好多的字,解此二字,他說: “在城阙兮,城門内為庫門;庫門内為雉門;雉門一名南門,凡城隅上必有罘罳,雉門左右有兩觀雙阙。

    小學在公宮之左,即庫門左。

    猶天子以皇門左為小學,世子在焉。

    皇門右師氏居之,教王子及國子。

    謂小學在城關交界間。

    ” 難得他竟考查得如此詳悉。

    結果無非證明青青子衿,确是當時的學校子弟。

    吳氏這部書中,如此曲證的地方非常的多。

    如枤杜一篇,明明是征人由戌役中歸來,久苦于戰伐,今得安享家室的快樂而作的。

    吳氏偏解為新講,以為是:“凡卿大夫子弟,選入士庶子班者,挑其嫡子為輿司馬;諸子為行司馬。

    其父兄皆見在王朝,所以有憂我父母之言,作此以勞其佐領等。

    ”不過因為此詩中有“憂我父母”一句,即引經據典,說了好多不相幹的話。

    如青青子衿的解釋,同一穿鑿附會。

    青青子衿,可以斷定是篇愛而不見的戀歌。

    如“悠悠我心,縱我不往,子甯不嗣音。

    一日不見,如三月兮”等話,明白顯然為男女相悅相思的話,都被吳先生解錯了。

    即如毛詩小序指此篇為“刺學校廢也”,雖說也于辭意兩俱相妨,但還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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