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毛詩複古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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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一百多年方得镂闆印行,可見文字的幸與不幸。
使作者也與當時的浙江學者互相标榜,拔引,則此書以其宗旨所歸,必久已著名于世了。
此書的作者吳懋清,字澄觀,是廣東高州吳川人。
據陳喬森為他用的家傳上說: “……先生年十二,然誦十三經,稍長,益肆力于箋注義疏,漢唐以來作者,皆搜剔篡錄,以為生古人後讀書始得如是。
三十四中副榜。
越三年中式舉人。
辛未會試不第,館京師。
于是連平顔公伯壽,……皆推重之,名藉都下。
先生容質樸偉,其學巨儲而約舉,喜深湛之思。
其為人抉經源道,彙于古人之法,其沛乎獨得,則又置身今人之上,而不苟随,故平無所透。
癸未再報罷,遂浩然歸,著書自娛。
……其教人以敦行為本,稽古為先,言動必遵繩墨,時出所著誘後進,學者以列弟子籍為榮。
……” 又蘇州黃雲鹄為他作的碣銘上也說是: “……自十三經諸子史,國語,離騷,及形家言,皆有篡錄。
一書辄四五易稿。
合所為詩,賦,雜文,為卷凡二百一十有四。
晚得目疾,尤矻矻不止。
其講學務以身教,時出所自著誘掖後進所成就多笃學通經士。
……” 這些話固然不無誇大之辭,但那時為人傳的誇誕,必不如現在之甚。
大抵吳懋清确是個笃行力學的漢學派的士人。
在那時也正是講學風氣下的人。
其人品學行,不能不使我們相當的佩服其精神。
據其子孫宣崇說: “……府君于毛詩四易稿,其泛釋大意者曰‘測’,凡九養。
專折一義者曰‘解’,凡五卷。
羅列諸家辯核得失者曰‘訂’,凡七卷。
及後乃舉前三種;删除冗說,精摘古義,彙為是編,曰複古錄時隼蓋七十矣……” 以七十老翁,尚這等熱心著述不能不令人景仰。
但我們卻又不能因為景仰其人的精神,便迷信其著作。
所以我閱過此書之後,既佩服他的用力,又惜其用力的方向的錯誤。
《毛詩複古錄》共十二卷。
在第一卷上面,例言很長。
大意是他自己的見解,以毛詩為本,而以“言其不合雅訓,不可不改正者,”加以改正。
有些地方,卻又獨抒己見,對毛詩加以駁正。
——但此等處較少——而又以毛詩解說男女之詩為不合,如其例言中雲: “毛序于變風,言及男女之際,多斥為淫奔。
朱子集傳,更加甚焉。
今專據冠,昏禮釋之,已去其十八九。
又據左傳之歌風見志;與離騷借男女之相求,比君臣之遇合,然後知鄭聲淫,鄭詩不盡淫。
……” 這是吳懋清說詩的最大要義。
大抵他作這部書,确乎是在《左傳》及禮書上用過工夫。
他的全書的重要關鍵,就是一個“禮”字。
如例言中謂: “&hellip毛序南陔以下六篇,皆為有聲無辭,楚茨以下十篇,以為刺幽王傷今思古。
以悉考之:即豳雅及笙詩,豳雅用南樂吹之,笙詩用笙管吹之,故編列一處。
證之儀禮周禮篇章,及《左傳》,悉有确據,可以訂毛公之誤。
” 取此一條,與以下所引的一條,可以見出他對于以“禮”證時,為最富有趣味。
其次則以變證詩,如其書中雲: “詩本樂章,然據周禮大司樂,推得……此一定之法。
升歌三終,與笙人三終,分作間歌三終。
與間吹三終造作,像春秋之散舒于外。
合樂三終。
堂上堂下并作,像秋冬之收斂于内。
所謂旋相為宮方指此。
雎魯詩紅尚傳其髣髴。
關元遺聲譜庶幾近之。
因知鹿鳴之三;南陔之三;魚鹿之三;由庚之三;關雎之三;鵲巢之三;以及文王之三;采蘋之三;出東之三;莫不皆然。
是編詩之次節,本如此,因知毛公以什編詩,其例非古也。
” 此等議論,不免牽強。
詩經上的詩,不必皆可合于樂歌,況且僅笙歌三終,笙歌三終古音律相合,殊不足見鹿鳴南陔諸詩亦必如此。
誠然詩可入樂,在古時是這樣的。
考墨子上說:“誦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
”《史記》上也說:“詩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
”而大戴禮曰:“凡雅二十六篇,其八篇可歌。
……”雲雲,但我想孔子删詩,不獨是要訂采那些已經在廟堂之上定為東章的詩歌,其私家紀載,民間流行的民歌,Folksong也必同時采入。
那末,則以詩的本質言,無不可歌,因為都是發自心聲,為言志志永當的,但獨不是皆已列入樂章,譜成宮譜的。
而吳之以來解詩,言凡詩必合于一定的樂譜,則殊為武斷。
再則據例言後,他的長孫吳貢崇則注言謂:“……國風語及男女之際,則據冠禮,昏禮,及離騷托喻之說以通之。
笙詩則辦其未亡,豳雅,豳頌,則明其尚存。
詩為樂章,則以儀禮周禮為據。
歌用大呂,吹用六律,陽順陰逆,隔八相生,則依京房排爻神法定之。
……蓋知人論世,則就三禮及左氏内外傳以意推測,明著諸篇。
……”由此益可證明他的解釋,全以“禮”為根據,而輔以樂為解音的工具。
自來研究舊籍的,是當會合群書,互相參證,但有時強為考證,反多妄為附會處此等例證,在毛詩複古錄中最多。
(說見後段) 不過吳氏的一重要可注意處,即其對于音韻的考正是。
本來春秋時間作品,在現在看去,不但是文法及用字上,以後代的文法相繩,諸不相合;即字音也輾轉舛誤。
況韻文比散文的音韻,尤難考定。
《詩經》除掉幾篇的清廟明堂之作以外,幾乎全是平民的文學,向方言的借用,語尾的字音,必非後人所能領會。
據言語學上的考證,言語不同,不獨是因于地方天然的分定而聲音不同;而以民族的遷徙,與時代相隔的遙遠,其發音與慣語,當然有異。
如英國在Aoglo—Saxon時代的詩,其去英國近代也不過幾百年的工夫,然而那時英詩及詩人,如Baowaif,Widsith,Chanoer,他們詩中用的音韻,與現在已大不相同。
況且如中國自來方言的龐雜,與字義的多歧,于是《詩經》内的音韻的問題,便成了極難解答的。
據吳懋清的自序說,他的音韻的參證以顧炎武為主。
參江氏戴氏段氏各說,以古讀及雙聲通之。
然他于此點以得力于爾雅者為多。
如載馳篇:“許人尤之,衆穉且終。
”吳氏注謂:“衆終二字古通”,尋其意證,參以說文的音釋,則頗有新解。
又如羊裘篇内:“羔裘豹祛,自我人居居。
”吳注解居音據,與倨通,是解釋此句,謂自我人倨倨非不相親之意。
又如楚茨章第二節内“跻跻跄跄,絜爾牛羊。
……祝祭于祊,祀事孔明。
”吳自注,謂明,關章芒。
本來此明字,是葉谟郎反,但類如此等細處,吳氏參考韻書,加以訂正,可見其用力之細。
此皆他的不可泯沒處。
大概用總括的批評說起來:吳氏的注解,對于音韻及地理上的考證,尚有十之六七的可憑信。
而其最大的誤點,即在意理上的誤解。
(說見下)吳氏是中了“信而好古”的一句話的毒,他這部書雖是以毛本為根據,但他還以為毛詩原本,複古的不信,所以更證之《左傳》,證之禮,樂,以明三百篇的範經,全是按定鉤繩,由禮,樂中作出的。
即此一大誤點,已經将全書的價值失掉。
雖是用力甚動,其結果不過落得一個樹新領奇,曲文強解的八個字。
然而這等誤點的根源,完全歸罪于吳氏也,未免太冤枉了。
因為孔丘有一句“詩三百篇思無邪。
”其後禮緻曰嚴,關于個人抒情的作品,皆力加粉飾。
所以經過若幹人的強解,遂将一部代表一個大時代的文學書,處處看作教訓,與征求典章,考核禮樂的藍本。
據吳懋清的自序上,明明說“懋清晚年,酷愛毛詩,……及聞小序可去,大序不可去,豈漢唐諸儒,絕無發見,仍株守前說乎?若國風之斥為淫奔,聖人何苦存此,以示後人?近得(原稿不清——編者注)阮文達所刻皇清經解聞見漸夷”……這明明是叙述他自己治毛詩的得力處,由于見過皇清經解。
在當時皇清經解這部大書,
使作者也與當時的浙江學者互相标榜,拔引,則此書以其宗旨所歸,必久已著名于世了。
此書的作者吳懋清,字澄觀,是廣東高州吳川人。
據陳喬森為他用的家傳上說: “……先生年十二,然誦十三經,稍長,益肆力于箋注義疏,漢唐以來作者,皆搜剔篡錄,以為生古人後讀書始得如是。
三十四中副榜。
越三年中式舉人。
辛未會試不第,館京師。
于是連平顔公伯壽,……皆推重之,名藉都下。
先生容質樸偉,其學巨儲而約舉,喜深湛之思。
其為人抉經源道,彙于古人之法,其沛乎獨得,則又置身今人之上,而不苟随,故平無所透。
癸未再報罷,遂浩然歸,著書自娛。
……其教人以敦行為本,稽古為先,言動必遵繩墨,時出所著誘後進,學者以列弟子籍為榮。
……” 又蘇州黃雲鹄為他作的碣銘上也說是: “……自十三經諸子史,國語,離騷,及形家言,皆有篡錄。
一書辄四五易稿。
合所為詩,賦,雜文,為卷凡二百一十有四。
晚得目疾,尤矻矻不止。
其講學務以身教,時出所自著誘掖後進所成就多笃學通經士。
……” 這些話固然不無誇大之辭,但那時為人傳的誇誕,必不如現在之甚。
大抵吳懋清确是個笃行力學的漢學派的士人。
在那時也正是講學風氣下的人。
其人品學行,不能不使我們相當的佩服其精神。
據其子孫宣崇說: “……府君于毛詩四易稿,其泛釋大意者曰‘測’,凡九養。
專折一義者曰‘解’,凡五卷。
羅列諸家辯核得失者曰‘訂’,凡七卷。
及後乃舉前三種;删除冗說,精摘古義,彙為是編,曰複古錄時隼蓋七十矣……” 以七十老翁,尚這等熱心著述不能不令人景仰。
但我們卻又不能因為景仰其人的精神,便迷信其著作。
所以我閱過此書之後,既佩服他的用力,又惜其用力的方向的錯誤。
《毛詩複古錄》共十二卷。
在第一卷上面,例言很長。
大意是他自己的見解,以毛詩為本,而以“言其不合雅訓,不可不改正者,”加以改正。
有些地方,卻又獨抒己見,對毛詩加以駁正。
——但此等處較少——而又以毛詩解說男女之詩為不合,如其例言中雲: “毛序于變風,言及男女之際,多斥為淫奔。
朱子集傳,更加甚焉。
今專據冠,昏禮釋之,已去其十八九。
又據左傳之歌風見志;與離騷借男女之相求,比君臣之遇合,然後知鄭聲淫,鄭詩不盡淫。
……” 這是吳懋清說詩的最大要義。
大抵他作這部書,确乎是在《左傳》及禮書上用過工夫。
他的全書的重要關鍵,就是一個“禮”字。
如例言中謂: “&hellip毛序南陔以下六篇,皆為有聲無辭,楚茨以下十篇,以為刺幽王傷今思古。
以悉考之:即豳雅及笙詩,豳雅用南樂吹之,笙詩用笙管吹之,故編列一處。
證之儀禮周禮篇章,及《左傳》,悉有确據,可以訂毛公之誤。
” 取此一條,與以下所引的一條,可以見出他對于以“禮”證時,為最富有趣味。
其次則以變證詩,如其書中雲: “詩本樂章,然據周禮大司樂,推得……此一定之法。
升歌三終,與笙人三終,分作間歌三終。
與間吹三終造作,像春秋之散舒于外。
合樂三終。
堂上堂下并作,像秋冬之收斂于内。
所謂旋相為宮方指此。
雎魯詩紅尚傳其髣髴。
關元遺聲譜庶幾近之。
因知鹿鳴之三;南陔之三;魚鹿之三;由庚之三;關雎之三;鵲巢之三;以及文王之三;采蘋之三;出東之三;莫不皆然。
是編詩之次節,本如此,因知毛公以什編詩,其例非古也。
” 此等議論,不免牽強。
詩經上的詩,不必皆可合于樂歌,況且僅笙歌三終,笙歌三終古音律相合,殊不足見鹿鳴南陔諸詩亦必如此。
誠然詩可入樂,在古時是這樣的。
考墨子上說:“誦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
”《史記》上也說:“詩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
”而大戴禮曰:“凡雅二十六篇,其八篇可歌。
……”雲雲,但我想孔子删詩,不獨是要訂采那些已經在廟堂之上定為東章的詩歌,其私家紀載,民間流行的民歌,Folksong也必同時采入。
那末,則以詩的本質言,無不可歌,因為都是發自心聲,為言志志永當的,但獨不是皆已列入樂章,譜成宮譜的。
而吳之以來解詩,言凡詩必合于一定的樂譜,則殊為武斷。
再則據例言後,他的長孫吳貢崇則注言謂:“……國風語及男女之際,則據冠禮,昏禮,及離騷托喻之說以通之。
笙詩則辦其未亡,豳雅,豳頌,則明其尚存。
詩為樂章,則以儀禮周禮為據。
歌用大呂,吹用六律,陽順陰逆,隔八相生,則依京房排爻神法定之。
……蓋知人論世,則就三禮及左氏内外傳以意推測,明著諸篇。
……”由此益可證明他的解釋,全以“禮”為根據,而輔以樂為解音的工具。
自來研究舊籍的,是當會合群書,互相參證,但有時強為考證,反多妄為附會處此等例證,在毛詩複古錄中最多。
(說見後段) 不過吳氏的一重要可注意處,即其對于音韻的考正是。
本來春秋時間作品,在現在看去,不但是文法及用字上,以後代的文法相繩,諸不相合;即字音也輾轉舛誤。
況韻文比散文的音韻,尤難考定。
《詩經》除掉幾篇的清廟明堂之作以外,幾乎全是平民的文學,向方言的借用,語尾的字音,必非後人所能領會。
據言語學上的考證,言語不同,不獨是因于地方天然的分定而聲音不同;而以民族的遷徙,與時代相隔的遙遠,其發音與慣語,當然有異。
如英國在Aoglo—Saxon時代的詩,其去英國近代也不過幾百年的工夫,然而那時英詩及詩人,如Baowaif,Widsith,Chanoer,他們詩中用的音韻,與現在已大不相同。
況且如中國自來方言的龐雜,與字義的多歧,于是《詩經》内的音韻的問題,便成了極難解答的。
據吳懋清的自序說,他的音韻的參證以顧炎武為主。
參江氏戴氏段氏各說,以古讀及雙聲通之。
然他于此點以得力于爾雅者為多。
如載馳篇:“許人尤之,衆穉且終。
”吳氏注謂:“衆終二字古通”,尋其意證,參以說文的音釋,則頗有新解。
又如羊裘篇内:“羔裘豹祛,自我人居居。
”吳注解居音據,與倨通,是解釋此句,謂自我人倨倨非不相親之意。
又如楚茨章第二節内“跻跻跄跄,絜爾牛羊。
……祝祭于祊,祀事孔明。
”吳自注,謂明,關章芒。
本來此明字,是葉谟郎反,但類如此等細處,吳氏參考韻書,加以訂正,可見其用力之細。
此皆他的不可泯沒處。
大概用總括的批評說起來:吳氏的注解,對于音韻及地理上的考證,尚有十之六七的可憑信。
而其最大的誤點,即在意理上的誤解。
(說見下)吳氏是中了“信而好古”的一句話的毒,他這部書雖是以毛本為根據,但他還以為毛詩原本,複古的不信,所以更證之《左傳》,證之禮,樂,以明三百篇的範經,全是按定鉤繩,由禮,樂中作出的。
即此一大誤點,已經将全書的價值失掉。
雖是用力甚動,其結果不過落得一個樹新領奇,曲文強解的八個字。
然而這等誤點的根源,完全歸罪于吳氏也,未免太冤枉了。
因為孔丘有一句“詩三百篇思無邪。
”其後禮緻曰嚴,關于個人抒情的作品,皆力加粉飾。
所以經過若幹人的強解,遂将一部代表一個大時代的文學書,處處看作教訓,與征求典章,考核禮樂的藍本。
據吳懋清的自序上,明明說“懋清晚年,酷愛毛詩,……及聞小序可去,大序不可去,豈漢唐諸儒,絕無發見,仍株守前說乎?若國風之斥為淫奔,聖人何苦存此,以示後人?近得(原稿不清——編者注)阮文達所刻皇清經解聞見漸夷”……這明明是叙述他自己治毛詩的得力處,由于見過皇清經解。
在當時皇清經解這部大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