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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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文學?自四五年前便已發生疑問而不滿意于中國式的文學二字的解釋,照常理判論起來,在這幾年中,即使中國新興的文學與所整理及批評的舊文學,不能十分發達,而對于“文學是什麼”這個問題,當然不至還俯服于舊日的傳統的思想之下,至少也應該曉然于“文學”這兩個字的意義。

    在一般的青年應當如此,而身負有教育後進的責任的教授,與對于中國文字号稱素有研究的人,更不應還以虛謬之說,遺誤後人。

     自從五四以前,所謂文學革命的呼聲,所謂在舊的文學領域中要覺得新微光的領地的需要,已經比一切的社會問題,政治問題,與什麼主義都喊起來得早,而研究者也多。

    不過想不到的事,竟然能以出現;且竟然能以出現在最高教育的學校中。

    雖然說是小事,甚至說是受這樣教育的學生,都能明了其錯誤,但究竟不能不說是一種遺誤呵。

     “文學概論”應當作何等解釋?必要先明白文學是什麼東西。

    我常以為講文學概論,不必要用“削足适履”的方法,分為中國文學概論,與其他的文學概論,這已經不甚合宜,已經是極勉強極武斷的種辦法。

    文學是無時間性,更不應用空間性去隔離分割。

    但用求其次的法子,讓一步說,可以用這種分法。

    ——文學概論也分為内外——但教授學生去學文學,去習知,研究什麼是文學概論,這是何等重大的工作呵。

    一方面既承認文學與人生有怎樣密切關系;而一方面卻大唱其匿于傳統思想下的迂謬的議論。

    固然這并不是居心為是,然為人師表,有誤青年,恐怕縱使“文筆生花”也不能辭責的。

     文學概論,不是類書;也不是曆史,其實不過要叙明文學的意義,文學的影響,文學對于人生有什麼用處,文學是由什麼地方産出,既無需“獺祭”,也不能“抄襲”的方法,以誇其浩博,隻要将以上的幾個問題明白詳悉答複出來,也可以過得去。

     但可憐幾年來的呼号,究竟對于傳統思想的中國式的文學觀念,仍然不能去掉。

    這真是令人慨歎中國人不長進的程度太深了。

     我在近中,曾見過一本北京某女子高等學校的講義式的中國文學概論。

    其中分章诠次,與其偏見,且不必說,但就第一張的叙意說,已經令人難為滿意。

    其叙意的第一段是: 凡以文字箸于竹帛代言表意者謂之文局就有句讀成篇章者言之則曰文章論其規矩法度使人可仿效謂之文學考其源流正變著其文章廢興尋其條貫究其利病比較其得失以求為文之準的者謂之文學概論(原文無标點仍其原樣) 這段開宗明義的文字,我看過數遍,究不明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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