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華與哈兒特曼對于美學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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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所倡的直覺,認識,何嘗不是引物象到美上第一步。
我以上所說,不過更要引申他以為直覺認識,是要有知識和理性去輔助他,方可以完成持久啊!至于他所說的直覺的力量,為意志所發動,是不錯的,但是我以為知識理性的扶助,是究不可少的。
不過以選擇歸諸意志,是很确當的主張,而美是“自我滿足”,實是見地獨高,可以為美的要言。
至于哈兒特曼的無意識主義,确是種超乎尋常的見解。
人之認識物象,必須借着心的作用,而心何以認識物象的作用?則是由于智情意之聯絡關系,而對于物象,有确定的觀念,所以我們對于外物,便有喜怒哀樂種種的情感。
然于此可以總括說是人的智覺發展的力量,那麼,何以哈兒特曼偏說當着有無意識的觀念真實時候,方可容易将美來領會呢?“無意識的進行,是完全從内省中退落出來的”,由此便可明白哈兒特曼雖是提倡的無意識主義,其實就是超越意識主義,換句話說,便是擴大意識主義。
因欲确認了解美的真實,必有超乎尋常意識的大力,就同不自知覺一樣,自然而然可以領會美的真趣,這也是和老子的“恍兮惚兮”,其中有像孟子所說的,“聖而化之之為神”的境地意思,是可互相證明的。
老子所謂“象”,孟子所謂“神”,也同哈兒特曼所說美的真實是一個東西,為什麼偏要在恍兮惚兮中方見得出“象”?為什麼由聖入化方可得到“神”的境地?也就是超乎尋常知覺,于自然中,擴充物象認識的真實地位,而所以得至超乎尋常意識的根本,還是須先從意識中走過,經一番陶冶,方可。
所以真正的美,誠然不是下愚無知的能夠領悟體貼得到,就是在尋常知覺的人,也未必可以認識的完全,而必超越意識的解人方能以實在達到這種地步。
哲學上的唯心唯物派,最是争執的要點,然而近世的幾個哲學大家如詹姆士,如柏格森,都一反前此執一固守的态度和論調了。
他們大都主張思想要和實驗是在無論什麼事物上,共同進行的,既不是專重玄想,也不是排斥思想。
總言之,他們這些人所倡導的議論,我可以武斷一句是,靈肉合一的主張,對于心物不是有所偏于一方的傾向。
又譬如文學,當着中世紀是重古典主義,後來又尚浪漫主義,及至近世以來,出了若幹寫實派的作家,是專注重描寫自然客觀的事實,不加上主觀的意見。
其實以前的可說是偏重精神主義,以後的又偏重物質主義,然而最近卻一變而成了象征主義,新浪漫主義,漸漸成為精神物質互相調劑的文學了!可見世界的思潮,是一天變化得切适一天了。
美學本是哲學文學的結晶品,所以也有極端主觀主義和極端客觀主義的兩派,其實也是各有所偏重罷了!哈兒特曼卻獨反對這兩種偏畸的主義,他是要将由主觀的美,認到客觀的真實上,也就是将精神和物質搏而為一,使真美能以表現。
其實叔本華也是主張主觀客觀有互相需要,互相包涵的作用。
由此可見,美學的最近趨勢,也是主張精神主義和物質主義的調劑;和哲學文學的思想是不謀而同的了。
“真”是萬事萬物的根本原則。
哲學家物品是這樣。
見《曙光》一号我所譯的哲學上之品性觀文中,哈兒特曼說:“在自然的美裡,無論是怎樣情形,這個‘假象’是不能離真實而分離。
”也是同樣的見解。
人之有“假象”是由于主觀的發動,而附着到客觀東西上,然在内部或是到外部所以能認識美,全是以真實作他的介紹,那麼“假象”方可表現出真美來。
無論什麼事物,凡是到了超妙的地步,往往含有神秘性,不是凡事不能思議的,便歸之神秘,也不是神秘,便是離絕人間的。
因為既是到了超妙的地步,便包有精微的精神在内,不可以言語形容,不易以知覺顯著,所以恍惚之中,若有神秘。
要知道美是最超妙的!也是最具有精微的精神的!哈兒特曼說:“沒有神秘是不能夠有美”的這句話,不是迷信神秘,實可以見出美的超妙意義來咧! 以上随意所寫,便為我對于他二人學說的一知半解,總之叔本華是主張意志論的哲學家,所以他在美的見解上也是如此。
至于哈兒特曼的無意識主義,是另有創見,超越尋常。
然而我們看過他二人的學說,可得個共同的概念,就是: 二人皆主張認識真正的美,須以主觀客觀互相調劑融合,方能表現,而排斥兩主義之傾于極端。
一九二○年二月二十日
我以上所說,不過更要引申他以為直覺認識,是要有知識和理性去輔助他,方可以完成持久啊!至于他所說的直覺的力量,為意志所發動,是不錯的,但是我以為知識理性的扶助,是究不可少的。
不過以選擇歸諸意志,是很确當的主張,而美是“自我滿足”,實是見地獨高,可以為美的要言。
至于哈兒特曼的無意識主義,确是種超乎尋常的見解。
人之認識物象,必須借着心的作用,而心何以認識物象的作用?則是由于智情意之聯絡關系,而對于物象,有确定的觀念,所以我們對于外物,便有喜怒哀樂種種的情感。
然于此可以總括說是人的智覺發展的力量,那麼,何以哈兒特曼偏說當着有無意識的觀念真實時候,方可容易将美來領會呢?“無意識的進行,是完全從内省中退落出來的”,由此便可明白哈兒特曼雖是提倡的無意識主義,其實就是超越意識主義,換句話說,便是擴大意識主義。
因欲确認了解美的真實,必有超乎尋常意識的大力,就同不自知覺一樣,自然而然可以領會美的真趣,這也是和老子的“恍兮惚兮”,其中有像孟子所說的,“聖而化之之為神”的境地意思,是可互相證明的。
老子所謂“象”,孟子所謂“神”,也同哈兒特曼所說美的真實是一個東西,為什麼偏要在恍兮惚兮中方見得出“象”?為什麼由聖入化方可得到“神”的境地?也就是超乎尋常知覺,于自然中,擴充物象認識的真實地位,而所以得至超乎尋常意識的根本,還是須先從意識中走過,經一番陶冶,方可。
所以真正的美,誠然不是下愚無知的能夠領悟體貼得到,就是在尋常知覺的人,也未必可以認識的完全,而必超越意識的解人方能以實在達到這種地步。
哲學上的唯心唯物派,最是争執的要點,然而近世的幾個哲學大家如詹姆士,如柏格森,都一反前此執一固守的态度和論調了。
他們大都主張思想要和實驗是在無論什麼事物上,共同進行的,既不是專重玄想,也不是排斥思想。
總言之,他們這些人所倡導的議論,我可以武斷一句是,靈肉合一的主張,對于心物不是有所偏于一方的傾向。
又譬如文學,當着中世紀是重古典主義,後來又尚浪漫主義,及至近世以來,出了若幹寫實派的作家,是專注重描寫自然客觀的事實,不加上主觀的意見。
其實以前的可說是偏重精神主義,以後的又偏重物質主義,然而最近卻一變而成了象征主義,新浪漫主義,漸漸成為精神物質互相調劑的文學了!可見世界的思潮,是一天變化得切适一天了。
美學本是哲學文學的結晶品,所以也有極端主觀主義和極端客觀主義的兩派,其實也是各有所偏重罷了!哈兒特曼卻獨反對這兩種偏畸的主義,他是要将由主觀的美,認到客觀的真實上,也就是将精神和物質搏而為一,使真美能以表現。
其實叔本華也是主張主觀客觀有互相需要,互相包涵的作用。
由此可見,美學的最近趨勢,也是主張精神主義和物質主義的調劑;和哲學文學的思想是不謀而同的了。
“真”是萬事萬物的根本原則。
哲學家物品是這樣。
見《曙光》一号我所譯的哲學上之品性觀文中,哈兒特曼說:“在自然的美裡,無論是怎樣情形,這個‘假象’是不能離真實而分離。
”也是同樣的見解。
人之有“假象”是由于主觀的發動,而附着到客觀東西上,然在内部或是到外部所以能認識美,全是以真實作他的介紹,那麼“假象”方可表現出真美來。
無論什麼事物,凡是到了超妙的地步,往往含有神秘性,不是凡事不能思議的,便歸之神秘,也不是神秘,便是離絕人間的。
因為既是到了超妙的地步,便包有精微的精神在内,不可以言語形容,不易以知覺顯著,所以恍惚之中,若有神秘。
要知道美是最超妙的!也是最具有精微的精神的!哈兒特曼說:“沒有神秘是不能夠有美”的這句話,不是迷信神秘,實可以見出美的超妙意義來咧! 以上随意所寫,便為我對于他二人學說的一知半解,總之叔本華是主張意志論的哲學家,所以他在美的見解上也是如此。
至于哈兒特曼的無意識主義,是另有創見,超越尋常。
然而我們看過他二人的學說,可得個共同的概念,就是: 二人皆主張認識真正的美,須以主觀客觀互相調劑融合,方能表現,而排斥兩主義之傾于極端。
一九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