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惠全書卷之十九
關燈
小
中
大
。
取具各地方等逐戶挨查。
并無奉部行查姓名之人、地方官即具印結、粘連所查本鄉地等甘結回報、如上司奉部行查、回報上司、督捕□行文查回複督捕、或先空文申覆、俟再文取結、方具即結悉照來行但行查須要嚴、密詳細若具結之後發覺。
照失察例處分若旗人審系謊告仇告、将首告人枷号鞭一百、若旗下所告之逃人、或民人所告之逃人、行文地方官即為查解者、将該管各官、鄰佑十家長地方免罪窩家免其流徙【枷号兩個月、責四十闆】此告提定例也。
人或不知。
恐一查解便是從前失察窩隐自相驚疑希圖覆護但申覆之後彼供鑿鑿仍複嚴提。
則将何以自處乎查果有其人應即行申解不惟定例現免處分。
而後此省卻許多疑慮矣。
往往人多悞此特為拈出。
△拉撅 逃人拉撅乃有等無賴旗人、将苦獨力放出詐人。
以作生意俟苦獨力放出、彼即逓逃牌、其人于北方州縣僴其某家殷實、或潛伏伊莊、或托名雇傭、假裝酒醉、自稱旗下、尋人厮鬧、故以磁鋒破額、趁勸裂衣、拿送到官指稱歐打搶去銀錢、并拐出主子金珠某物、俱被其騙哄而去、任伊百口、難與分辯、逃人隻求并解到部仝渠審理官長雖明。
無處治逃人之法。
難抹煞扳害之名。
彼人無奈。
忍氣賠償。
多方央釋。
及起 解到部木主哀求免其鞭刺以便再出害人又有同夥出、結黨詐騙、窺其殷厚莊民或經過行商船隻、一人扮作逃人。
帶鎖前奔。
數人扮為差捕。
刀棍後追。
莊民徑撲其室。
商船急竄其艙若為躲避狀而追者大呼。
何為藏匿我逃人。
蜂擁而入。
遇物則攘所有立盡其逃人又假脫先犇數人仍複急追。
被害、者驚駭涕自送之而諸如此類難以枚舉、今督捕堂懲已往之兇鋒杜無窮之惡習。
縱逃害人。
罪坐本主。
近日此風稍戢地方官能實行保甲。
防範惟嚴。
則鸷枭猰犬。
何從而入乎。
△盜賊供旗 凡拿獲盜賊、有奸黠懼刑、假供旗人、以圖暫免者。
或有旗人逃出以入盜夥者不知夥盜既真。
即據盜論。
何問于逃。
但彼既供系逃訊明旗色主名、并将犯盜賊緣由申請、其逃人之真假。
應否照盜刑訊。
統候部示可耳。
△賣身旗下 旗下買人身契送地方官用印、須查明果是本地民人、拘齊賣主中保、果系情願、方與用印、仍将契紙所寫開謄簿内。
注明用印年月日期挂号以便日後稽查。
其間倘有威逼滾算情由及非本治土著不得狥情用印。
○旗下所買之人、有在地方犯罪而賣身者、有地方棍徒、賣身回籍、借逃行詐者、有奴仆背主投旗、挾制主人者皆部例所不準行。
部例、地方犯罪案緝之匪類賣身、将保人枷責。
其原價向賣身人追還買主。
将賣身人轉逓伊地方官。
枷号三個月、責四十闆、如伊犯罪重照依所犯之罪完結。
棍徒在地方犯罪賣身旗下回籍借逃行詐、若被拿獲、解部審實情真交與刑部。
民人奴仆、背主投旗、挾制主人、勒索原契妻子子财物交與刑部。
若止背主投旗。
審無挾制立索者交還原主。
其身價向賣身人追取。
交與旗主。
将賣契毀銷由此例觀之。
今有地方犯罪之人。
賣身旗下、希圖逃罪者。
可得而申請之。
棍徒賣身、回籍行詐者。
可得而拿解之。
奴仆背主投旗、反行挾制者。
可得而首告之。
又何遽謂為旗人。
而聽其肆志哉。
恐人不悉知、并以附及、 △起解逃人 逃人起解時、當堂驗批喚名例加杻鎖一犯二解須要有身家房産之正身佥解不得窮役頂替。
每有解役、希圖省費。
或二犯三解。
希圖偷安。
或雇人代解。
逃人奸猾。
沿途沽買酒肉、解役貪其口腹将杻鎖松開。
或托名出恭。
假言少歇乘間而逃若二人走卻一人。
現在必須解部審出少解頂替情由地方官佥差不慎照例處分。
若審系一犯二解、亦非頂替、當堂原系嚴加杻鎖、地方官免議、将在批有名解差、照例發遣但發遣之役、俱将家産變賣、造冊送部、若當日所差系無身家房産之人從何變賣。
其又佥差不慎之明證欤未免設法造報。
則累人自累矣故解逃佥差須遵定例。
倍加詳慎可也。
○無知解役、每至沿途市集、唆令逃人搶奪食物、或強坐車驢、恣行騷擾、被害不堪、呈報、地方官、轉詳咨部題參本官照例議處。
尤宜嚴饬。
如有此等劣差。
查出定行枷責革役。
以警将來。
○凡解逃之差苦而且有關系。
雖在外稍有私貼、然長途盤費部中投文挂号守候掣批、甯無使用。
本官亦宜酌其事而多寡賞之。
其省解雇頂之弊。
亦往往因乏資而起不可不為體貼 △逓解逃人 凡逃人有本地方徑解者有長解之外、經過州縣添差逓解者、其添差人數即照原批之數添解。
以解到前州縣交割不必惜差恐有疏虞。
反緻多事其投到文書。
乃沿途地方官添解文書外封。
封内另有解部文書。
折時止輕開外封不可連内封折損。
大有未便。
且有粗燥不留心之诮也。
○凡逓解一到、官當堂照批文點明人數立刻具文、差的當人役、解交前途、取收管回報。
不可遲緩。
【其收管該差亦須看明合式方收恐彼處含糊有弊】若解到天晚。
不便點交須俟明早點驗差解恐黑夜疏虞其逃人尚在彼處未行交割也。
○如逃人在來處患病當官驗明真病、即取長解添解于某處患病情由具結存案。
并将患病取某來差甘結叙入前途文内。
前途亦取取我處差役甘結存案。
方給收管。
此定例也。
遇有患病之人宜即逓發前去毋得刻遲恐一病故。
又費紙筆并掩埋看守。
查定例。
凡解部及逓解外省各項犯人、中患病、原解即報該地方官親身驗明委系真病。
出具印結。
如取結後死斃者其官役免議未取患病印結、途中死一二名者、将佥差之官罰俸一年、三四名者、降一級留任死五六名以上者、降二級調用。
等語、按此例謂犯人中途患病、原解應即報該地方取結為彼之憑證也然則我解前、途亦應報明取結無疑矣。
大抵、有例援例、方可無差、宜斟酌行之、○所雲逓解各犯皆然、不獨逃人也、 ○奸情 總論 和奸 強奸
取具各地方等逐戶挨查。
并無奉部行查姓名之人、地方官即具印結、粘連所查本鄉地等甘結回報、如上司奉部行查、回報上司、督捕□行文查回複督捕、或先空文申覆、俟再文取結、方具即結悉照來行但行查須要嚴、密詳細若具結之後發覺。
照失察例處分若旗人審系謊告仇告、将首告人枷号鞭一百、若旗下所告之逃人、或民人所告之逃人、行文地方官即為查解者、将該管各官、鄰佑十家長地方免罪窩家免其流徙【枷号兩個月、責四十闆】此告提定例也。
人或不知。
恐一查解便是從前失察窩隐自相驚疑希圖覆護但申覆之後彼供鑿鑿仍複嚴提。
則将何以自處乎查果有其人應即行申解不惟定例現免處分。
而後此省卻許多疑慮矣。
往往人多悞此特為拈出。
△拉撅 逃人拉撅乃有等無賴旗人、将苦獨力放出詐人。
以作生意俟苦獨力放出、彼即逓逃牌、其人于北方州縣僴其某家殷實、或潛伏伊莊、或托名雇傭、假裝酒醉、自稱旗下、尋人厮鬧、故以磁鋒破額、趁勸裂衣、拿送到官指稱歐打搶去銀錢、并拐出主子金珠某物、俱被其騙哄而去、任伊百口、難與分辯、逃人隻求并解到部仝渠審理官長雖明。
無處治逃人之法。
難抹煞扳害之名。
彼人無奈。
忍氣賠償。
多方央釋。
及起 解到部木主哀求免其鞭刺以便再出害人又有同夥出、結黨詐騙、窺其殷厚莊民或經過行商船隻、一人扮作逃人。
帶鎖前奔。
數人扮為差捕。
刀棍後追。
莊民徑撲其室。
商船急竄其艙若為躲避狀而追者大呼。
何為藏匿我逃人。
蜂擁而入。
遇物則攘所有立盡其逃人又假脫先犇數人仍複急追。
被害、者驚駭涕自送之而諸如此類難以枚舉、今督捕堂懲已往之兇鋒杜無窮之惡習。
縱逃害人。
罪坐本主。
近日此風稍戢地方官能實行保甲。
防範惟嚴。
則鸷枭猰犬。
何從而入乎。
△盜賊供旗 凡拿獲盜賊、有奸黠懼刑、假供旗人、以圖暫免者。
或有旗人逃出以入盜夥者不知夥盜既真。
即據盜論。
何問于逃。
但彼既供系逃訊明旗色主名、并将犯盜賊緣由申請、其逃人之真假。
應否照盜刑訊。
統候部示可耳。
△賣身旗下 旗下買人身契送地方官用印、須查明果是本地民人、拘齊賣主中保、果系情願、方與用印、仍将契紙所寫開謄簿内。
注明用印年月日期挂号以便日後稽查。
其間倘有威逼滾算情由及非本治土著不得狥情用印。
○旗下所買之人、有在地方犯罪而賣身者、有地方棍徒、賣身回籍、借逃行詐者、有奴仆背主投旗、挾制主人者皆部例所不準行。
部例、地方犯罪案緝之匪類賣身、将保人枷責。
其原價向賣身人追還買主。
将賣身人轉逓伊地方官。
枷号三個月、責四十闆、如伊犯罪重照依所犯之罪完結。
棍徒在地方犯罪賣身旗下回籍借逃行詐、若被拿獲、解部審實情真交與刑部。
民人奴仆、背主投旗、挾制主人、勒索原契妻子子财物交與刑部。
若止背主投旗。
審無挾制立索者交還原主。
其身價向賣身人追取。
交與旗主。
将賣契毀銷由此例觀之。
今有地方犯罪之人。
賣身旗下、希圖逃罪者。
可得而申請之。
棍徒賣身、回籍行詐者。
可得而拿解之。
奴仆背主投旗、反行挾制者。
可得而首告之。
又何遽謂為旗人。
而聽其肆志哉。
恐人不悉知、并以附及、 △起解逃人 逃人起解時、當堂驗批喚名例加杻鎖一犯二解須要有身家房産之正身佥解不得窮役頂替。
每有解役、希圖省費。
或二犯三解。
希圖偷安。
或雇人代解。
逃人奸猾。
沿途沽買酒肉、解役貪其口腹将杻鎖松開。
或托名出恭。
假言少歇乘間而逃若二人走卻一人。
現在必須解部審出少解頂替情由地方官佥差不慎照例處分。
若審系一犯二解、亦非頂替、當堂原系嚴加杻鎖、地方官免議、将在批有名解差、照例發遣但發遣之役、俱将家産變賣、造冊送部、若當日所差系無身家房産之人從何變賣。
其又佥差不慎之明證欤未免設法造報。
則累人自累矣故解逃佥差須遵定例。
倍加詳慎可也。
○無知解役、每至沿途市集、唆令逃人搶奪食物、或強坐車驢、恣行騷擾、被害不堪、呈報、地方官、轉詳咨部題參本官照例議處。
尤宜嚴饬。
如有此等劣差。
查出定行枷責革役。
以警将來。
○凡解逃之差苦而且有關系。
雖在外稍有私貼、然長途盤費部中投文挂号守候掣批、甯無使用。
本官亦宜酌其事而多寡賞之。
其省解雇頂之弊。
亦往往因乏資而起不可不為體貼 △逓解逃人 凡逃人有本地方徑解者有長解之外、經過州縣添差逓解者、其添差人數即照原批之數添解。
以解到前州縣交割不必惜差恐有疏虞。
反緻多事其投到文書。
乃沿途地方官添解文書外封。
封内另有解部文書。
折時止輕開外封不可連内封折損。
大有未便。
且有粗燥不留心之诮也。
○凡逓解一到、官當堂照批文點明人數立刻具文、差的當人役、解交前途、取收管回報。
不可遲緩。
【其收管該差亦須看明合式方收恐彼處含糊有弊】若解到天晚。
不便點交須俟明早點驗差解恐黑夜疏虞其逃人尚在彼處未行交割也。
○如逃人在來處患病當官驗明真病、即取長解添解于某處患病情由具結存案。
并将患病取某來差甘結叙入前途文内。
前途亦取取我處差役甘結存案。
方給收管。
此定例也。
遇有患病之人宜即逓發前去毋得刻遲恐一病故。
又費紙筆并掩埋看守。
查定例。
凡解部及逓解外省各項犯人、中患病、原解即報該地方官親身驗明委系真病。
出具印結。
如取結後死斃者其官役免議未取患病印結、途中死一二名者、将佥差之官罰俸一年、三四名者、降一級留任死五六名以上者、降二級調用。
等語、按此例謂犯人中途患病、原解應即報該地方取結為彼之憑證也然則我解前、途亦應報明取結無疑矣。
大抵、有例援例、方可無差、宜斟酌行之、○所雲逓解各犯皆然、不獨逃人也、 ○奸情 總論 和奸 強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