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惠全書卷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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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扶同隐漏、官牙拿究、業主依律科罪、若鄉村鎮集、着落地方裡甲首報、如違、照城牙業主、依律并究須先出示曉谕則人知畏法、而報者必多矣、 ○牛驢雜稅 牛驢牲畜煙包布花酒曲等稅、交易之所收也、例有牙行經紀、評價發貨、凡城鄉貿易之處、置一卯簿、發給該牙行經紀、逐日逐起登簿收稅如不登簿即以漏稅查究。

    然貿易多寡之不時。

    陰晴之無定。

    奸牙得以借口隐匿。

    十僅填其一二。

    太嚴恐其多索貿易之人。

    太寬徒飽奸猾之輩。

    亦惟時出不意以稽察之使其不緻甚欺則可耳。

    每簿止定數張、朔望繳換内衙查記收報之數舊簿存衙、不必發外、 ○牙稅 牙稅、乃市儈之身帖以一帖凡蔽數十人、葢無帖私幫有帖以為影射。

    該房受其賂而不舉。

    若此人不當、招下手頂名執帖、又與該、房分享其利而不換新帖。

    是一帖不惟蔽數十人。

    而且可頂換數十人也。

    惟暗查排門煙戶冊看其生理而摘發之、是亦一策也 ○門攤稅 凡城市臨街、鋪面前隙地有支棚擺攤、賣雜貨生理者晚則收歸、早則鋪設、有司以為貿易取利宜輸官錢、名之曰門攤稅然此皆窮民小本。

    藉之為糊口計。

    本鋪既索地租。

    而、官又分其微獲将安忍乎邑如有此宜除之以示慈惠 ○漁課 湖蕩近水之地、多有漁船收稅、或橋埠溇壩、以取魚為利、亦得收稅、是為漁課多寡按例可也、 ○鹽課 州縣之有鹽課者乃商人認地行鹽領引辦課而有司以之為考成者也、然上課而後領引、責在商人、疏鹽而銷引額。

    責在有司、但近産鹽州縣民間利食私鹽、以買官鹽可食私過倍、以故官鹽往往不行、商以虧本訴之經理院司、遂嚴檄下屬以疏鹽銷引而副考成、有司以引鹽壅滞。

    不得不督之百姓買食官鹽。

    而小民無知。

    遂謂有司受商賄囑。

    緻騰怨謗。

    此有司之所以兩難也計惟欲疏官鹽在嚴禁私販欲禁私販在嚴比廵役私販絕。

    而百姓豈能淡食乎。

    此不必督之買而官鹽自疏。

    額引自銷。

    又何考成之弗副哉。

     ○按銷引一事最要留心。

    商人每年行過額引、例須截角繳部方準奏銷、然州縣每以為商人已事。

    漫不經意。

    或商人将殘引已繳運司、運司或事故升遷、未經繳部、而司蠹勾通商棍、以殘引并不截角反另更私戳以影行别地之鹽及至鹾院、查提殘引、杳無蹤迹。

    竟作十分未完。

    州縣蒙冤刊職。

    将誰訴耶。

    故曰銷引最宜留心者也法宜本年銷過引目令商送官、逐張查驗不少具批起解運司。

    或本商、或差役、按限掣批存案日後運司沉閣。

    司蠹作奸。

    我則有批為據。

    其不繳部之愆。

    自在運司。

    州縣可免于查議矣。

    又州縣地方、有鹻水、并鹻土、皆可煎熬成鹽者、不過窮民煎食、久而煎者日多、上司行查、遂有報名收稅、謂之土鹽稅又有舊額鹽糧與秋糧折色一例征銀、謂之鹽銀其有無應征之數俱查例行可也 ○蘆課 江南湖廣江西等省、沿江海河湖州縣、兩岸産蘆、彌漫延亘、二千餘裡、謂之蘆洲、其洲、皆系官地非若田畝。

    可用價而售。

    故民納課收蘆、謂之佃戶勝國時有藩勳賜地今悉并歸民佃然洲有坍、有漲、有隐、占坍則應豁。

    漲則應升。

    隐占則應報增。

    于是清丈之議興。

    其地有密蘆有稀蘆有泥灘有水影有草蕩密蘆則上地、稀蘆則中地、泥灘則未成洲、水影則形将方漲、草蕩則漲未生蘆于是輕重之課殊。

    然而清丈所以利升漲以補坍課額無虧而民不偏累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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