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焦裡堂 阮芸台 淩次仲 附:許周生 方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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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堂傳略
焦循,字裡堂,揚之甘泉人。
生乾隆二十八年癸未,卒嘉慶二十五年庚辰,1763-1820年五十八。
以舉人應禮部試不第,即奉母家居不出。
母卒,即托疾閉戶,構一樓曰雕菰樓,有湖光山色之勝,足不入城市者十餘年。
著書數百卷,皆精博。
裡堂著述大要 [裡堂與東原]裡堂論學極重戴東原,謂「東原生平所著書,惟孟子字義疏證三卷、原善三卷,最為精善。
」雕菰樓文集卷七申戴又曰:「循讀東原戴氏之書,最心服其孟子字義疏證。
說者分别漢學、宋學,以義理歸之宋。
宋之義理誠詳于漢,然訓故明乃能識羲、文、周、孔之義理,宋之義理,仍當以孔之義理衡之,未容以宋之義理,即定為孔子之義理也。
」文集卷十三寄朱休承學士書是裡堂論學,亦主以訓故明義理,仍是「經學即理學」之見也。
其先嘗為論語通釋,在嘉慶甲子,[論語通釋之年代]此據文集卷十六論語通釋自序,木犀軒叢書所刻論語通釋前序作癸亥,先一年。
胡适文存三集卷七有焦循的論語通釋一篇,考論與此異,可參看。
時裡堂年四十二,其書體例即仿東原孟子字義疏證而作。
文集序通釋凡十二篇:曰聖、曰大、曰仁、曰一貫忠恕、曰學、曰知、曰能、曰權、曰義、曰禮、曰仕、曰君子小人。
阮芸台通儒揚州焦君傳亦作十二篇,蓋據文集序言之。
今刻通釋凡十五篇:曰一貫忠恕、曰異端、曰仁、曰聖、曰大、曰學、曰多、曰知、曰能、曰權、曰義、曰禮、曰仕、曰據、曰君子小人;增異端、多、據三篇,而次序亦異。
疑木犀軒本乃裡堂以後改定之本。
文集編次于嘉慶二十二年丁醜,裡堂年五十五,距其卒尚三年,今刻通釋殆尤後,出裡堂晚年也。
裡堂又為論語補疏,書成于丙子,裡堂年五十四。
自序謂:「向嘗為論語通釋一卷,就正于吾友汪孝嬰,孝嬰苦其簡而未備。
迄今十二年,孝嬰已物故,餘亦老病就衰,因删次諸經補疏,訂為論語補疏二卷,略舉通釋之義于卷中,俟更廣通釋以求詳備。
」自丙子上推十二年,則甲子也。
故知今文集所收通釋序乃原稿,後通釋略有增廣而易其序文,乃誤記為癸亥耳。
補疏中于異端執一諸義,言之極詳,故知今刻通釋,其異端、多、據三篇,乃向後增入者也。
裡堂晚年又為[孟子正義],先于丙子冬,與其子廷琥虎玉,纂孟子長編三十卷,越兩歲乃完。
戊寅十二月立程自限,次第為正義三十卷,至己卯秋七月草稿粗畢。
翌年七月裡堂下世,距正義成書整一年矣。
凡裡堂論學語,除散見文集外,大率萃是三書。
而裡堂平生精力所注,尤在周易,有離菰樓[易學三書]四十卷,通釋二十卷,圖略八卷,章句十二卷成于嘉慶乙亥。
裡堂于經學外,尤精天算,能詩文,淹博精深,阮芸台以「通儒」目之,真無媿也。
裡堂論性善 裡堂論學極多精卓之見,彼蓋富具思想、文藝之天才,而溺于時代考據潮流,遂未能盡展其長者。
然即其思想上之成就言之,亦至深湛,可與東原、實齋鼎足矣。
其立說之最明通者,為其發明孟子性善之旨。
其言曰: 所謂性善,善即靈也,靈即神明也。
……人之有男女,猶禽獸之有牝牡也。
其先男女無别,有聖人出,示之以嫁娶之禮,而民知有人倫矣。
示之以耕耨之法,而民知自食其力矣。
以此教禽獸,禽獸不知也。
禽獸不知,則禽獸之性不善;人知之,則人之性善矣。
聖人何以知人性之善也?以己之性推之也。
己之性既能覺于善,則[人之性亦能覺于善],第無有開之者耳。
……故非性善無以施其教,非教無以通其性之善。
教即荀子之所謂僞也,為也。
為之而能善,由其性之善也。
孟子正義「滕文公為世子」章,參讀文集卷九性善解五篇 裡堂言性善,以人之有智慧言之,又以人之能進化言之,其說亦本于東原,而人類之自以其智慧而進化者,其一段之曆程,裡堂名之曰「變通」,變通之所得即善也,仁義則善之大者。
故曰: 人性所以有仁義者,正以其能變通,異乎物之性也。
以己之心通乎人之心,則仁也。
[裡堂論義之時變]知其不宜,變而之乎宜,則義也。
[仁義由于能變通],人能變通,故性善;物不能變通,故性不善。
正義「性猶杞柳」章 人類何以必出其智慧以求變?裡堂則曰[變化所以為利]。
故曰: 春秋繁露仁義法雲:「義者,謂宜在我者。
」其性能知事宜之在我,故能變通。
上古之民,始不知有父,惟知有母,與禽獸同。
伏羲教之嫁娶,定人道,無論賢智愚不肖,皆變化而知有夫婦父子。
始食鳥獸蠃蛖之肉,饑則食,飽則棄餘,神農教之稼穑,無論賢智愚不肖,皆變化而知有火化粒食。
是為利也……人之所以異于禽獸者,在此利不利之間,利不利即義不義,義不義即宜不宜,能知宜不宜,則智也;不能知宜不宜,則不智也。
智,人也;不智,禽獸也。
幾希之間,一利而已矣,即一義而已矣,即一智而已矣。
正義「天下之言性也則故而已矣」章 故人性之善否,視其心知之智愚。
智則能變而之于宜以得其利,故曰善;不智則不能變而之于宜而不得其利,故曰不善。
人與禽獸之分在此。
其界說明白通順,自來持性善論者未能及。
今更進一步言之,此所謂變而之于宜以得其利者,其實即人智之變也,即人之智慧之進化也。
人智慧之能進化,即可以人之一生證之。
故曰: 人初生,便解飲乳,便解視聽,此良知也。
然壯年知識,便與孩提較進矣;老年知識,便與壯年較進矣。
[人智與年俱進]同焉此人,一讀書,一不讀書,其知識明昧又大相懸絕矣。
同焉受業,一用心,一不用心,其知識多寡又大相懸絕矣。
則明之與昧,因習而殊,亦較然矣。
正義「性猶杞柳」章 裡堂以人智之進化言性善,故不喜言赤子之心,曰: [人之為赤子,猶天地有洪荒]。
……莊子繕性篇乃雲:「古之人在混茫之中,與一世而得淡漠焉。
陰陽和靜,鬼神不擾,四時得節,萬物不傷,群生不夭,人雖有知,無所用之。
」豈知晦芒憔悴之初,八卦未畫,四時何由而節?漁佃之利未興,弧矢之威未作,人與鳥獸相雜,其靈于鳥獸者凡幾?不知粒食,其疾病疢毒于鳥獸蠃蛖之肉者又凡幾?而謂之不傷不夭,不亦妄乎?赤子之無知,故匍匐可以入井,必多方保護之,教誨之。
……若失而不教,則終于愚而無知……卒之文字不能通,農商不成就,衣食不能自力,父母不能養,妻子不能保,自轉死于溝壑。
彼老氏之徒,乃以為真樸未散,不亦傎乎!……不失赤子之心,而即為大人,于是傭人匠賈,皆可自命為聖賢。
相習成風,其禍于天下,與吃菜事魔者等矣。
正義「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裡堂既不喜言赤子之心,因亦不喜言心悟、心覺,謂: [斥覺悟而主行習]舍六德、六行、六藝、詩、書、禮、樂而以心悟為宗旨,皆亂天下之楊、墨也。
正義「外人皆稱夫子好辯」章。
按:此實焦學歧點,上雲性能覺于善,何以言心悟又為楊、墨耶? 又曰: 明人講學,至徒以心覺為宗,盡屏聞見,以四教、六藝為桎梏,是不以規矩,便可用其明;不以六律,便可用其聰。
于是強者持其理以與世兢……弱者恃其心以為道存,……真邪說誣民,孟子所距者也。
正義「離婁章句」條下。
按:以赤子比洪荒固是,然今世隻是洪荒變來,聖賢亦從赤子植基,既主性靈,何以又不敢言覺悟?焦學從此入歧矣。
絕事物習行而言覺悟,固不可;隻有事物習行而無覺悟,亦不可也。
裡堂此兩條及前引人智明昧因習而殊諸義,極重學習,力斥心悟,且明舉周官「六德、六行、六藝」為說,頗似顔李。
[裡堂近似顔李處]然裡堂似未見顔李書,故正義自序曆引諸家著述,獨顔李缺如。
可見論學容有暗同,近人必主東原疏證聞之顔、李,實無的據,此亦可為旁證矣。
裡堂既深斥心悟、心覺之說,謂人智之開通進化,必有賴于習行,而[習行必有所因]。
故曰: 習先聖之道,行先王之道,必誦其詩,讀其書,博學而詳說之,所謂因也。
仰觀于天,俯察于地,近取諸身,遠觀于物,伏羲所因也。
神農則因于伏羲……黃帝、堯、舜則因于神農……惟其因,乃有所變通。
「通其變,使民不倦」,通其所因,變其所因也。
「神而化之,使民宜之」,神其所因,化其所因也……先王之道,載在六經,非好古敏求,何以因?即何以通變神化?……故非習莫知所因,非因則莫知所述。
同上 習行必有所因,而歸于誦詩、讀書,博學詳說,此意近恕谷,可以矯習齋主習行而力攻讀書之偏。
[裡堂近恕谷遠習齋處]然後人學問,正不必全賴六經羣籍,仍自有仰觀俯察,近身遠物可因也。
習齋力斥讀書,亦不能從此處着眼,乃專據禮樂為習行之主,失之益遠。
又裡堂謂人初不知夫婦,伏羲教之有夫婦,人初不知熟食,神農教之有熟食,而曰:「非性善無以施其教,非教無以通其性之善。
」其說是矣。
然伏羲、神農所以能發明人倫、火食以教人者,正亦由其性之善。
則亦可謂非性善無以開其教,亦非能教無以證其性之善也。
[裡堂性善論之不徹底]聖人與我同類,後世非不能再有伏羲、神農。
孟子言聖人,[有性之者,有反之者]。
「性之」則自「誠」而「明」,自發自悟,開教創義者也。
「反之」則自「明」而「誠」,因人之教,反之吾心而知其誠然,信教服義者也。
裡堂 因斥心悟、心覺之說,故其論性善,似偏于信教服義者言,于開教創義之理未能深闡,故其言 重「因」不重「創」。
則以當時漢學家讀書博古之風方盛,裡堂浸染者深,遂不覺其言之偏倚。
至習齋亦言性善,又力斥讀書,乃亦未能從此層發揮,則以習齋成學精神,本在其意志氣魄之堅強,不在其心知識解之湛深也。
三百年來學術大體,要之[不能脫「尊聖信古」之一見]。
雖若裡堂以人智進化言性善,習齋以力斥讀書言習行,而結局均不免。
然則陸王發明本心之論,即孟子所謂「彼人也,我亦人也,我何畏彼」之義,其末流之空言心覺、心悟者固可斥,其教人自發自悟,自開自創之風,苟言性善,決不能抹摋此路,又斷斷然矣。
又按:裡堂言「因」,本含二義:一則「所因」,如「通其所因」、「變其所因」、「神化其所因」雲雲,「所因」者,指其所變通之事實言;一則「所以因」,如「神農因于伏羲」,及「非好古敏求何以因」之說,所以因者,即指所以為變通之方法與事實言。
則「所以因」者,即是「革」,即是「創」,非「因襲」之「因」矣。
裡堂以變通言因,故但懲空洞之陋,而無承襲之弊,此則猶賢于當時漢學家,惟以讀書博古為學者已。
裡堂言性善,其主要義有二:一曰義之時變,裡堂謂「通變神化之道,全以随在轉移為用,所謂『集義』。
」正義「義内」章語是也,其說如上舉。
又其一則曰[情之旁通]。
其言曰: 禽獸之情,不能旁通……人之情,則能旁通……故可以為善。
惰可以為善,此性所以善……以己之情通乎人之情,以己之欲通乎人之欲。
……如是則情通。
……是性之神明有以運旋乎情欲,而使之善,此情之可以為善也。
故以情之可以為善,而決其性之神明也……蓋人同具此神明,有能運旋乎情,使之可以為善;有不能運旋乎情,使之可以為善。
此視乎才與不才,才不才則智愚之别也。
智則才,愚則不才。
正義「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章 裡堂謂義之時變者,相當于東原之言「解蔽」;裡堂謂情之旁通者,相當于東原之言「去私」。
惟東原謂「去私莫如強恕,解蔽莫如學」,二者分言之,于是有「忠恕反躬」與「精察幾微」之兩途;裡堂則一以智愚說之,其不得時變之義者為不智,其不識旁通之情者亦不智,而智即吾性之神明也。
苟吾性之神明得暢遂而毋窒,則義之時變無不知,情之旁通無不得。
惟其能變而通,故曰性善。
此其為說,似較東原尤完密焉。
然裡堂時亦分言之,故曰: 聖之為言通也,通之為言貫也。
……大戴記曰:「聖人者,知通乎大道,應變而不窮,能測萬物之性情者也。
」聖人以通得名,非智無以通,非學無以智,非恕無以測萬物之性情,非能測萬物之性情,無以應變而不窮。
通釋「釋聖」 此以「智」與「恕」分言也。
然一歸之于吾性之神明,則雖分而仍合矣。
智即義之變,恕即情之通。
裡堂既以義變與情通二者說孟子之性善,又複廣推其說于六經,謂詩教主通情,毛詩補疏序禮教主時變,禮記補疏序而會其義于周易。
[詩主通情禮主時變易義兼之]裡堂易學三書,處處發揮此「通情」與「時變」之二義,惜其拘牽于時尚,未能擺脫注疏考據面貌,卓然自抒心胸之所得,效實齋通義體例為之,則其成績,必遠超于今諸書之為一鱗一爪,隐現出沒于煙雲霧霭之間者,無疑也。
郭嵩焘養知書屋集卷七周易釋例序,謂:「焦氏循易通釋,其辭博辨不窮,而頗病其舍本義而專意于互卦,參伍以變,錯綜其數,未聞錯綜其言也。
焦氏之弊,在以易從例。
」所言頗中焦書之病。
裡堂論異端與執一 裡堂論學,既尚情之旁通與義之時變,故其論學态度極明通廣大,頗不喜唐、宋以來所謂「異端」之說。
乃别為「異端」二字創新解,其說曰: [執一即異端]執其一端為異端,執其兩端為聖人。
論語通釋「釋異端」 聖人之道至大,其言曰「一以貫之」,又曰「焉不學,無常師」,又曰「無可,無不可」,又曰「無意、必、固、我」。
異端反是……執一即為異端。
……聖人一貫,故其道大;異端執一,故其道小……執一由于不忠恕。
同上 裡堂所謂不忠恕,蓋謂惟知己之所有,而不知人之亦各有其有也。
故曰: 聞見之外,有不知;聞見之内,亦有知之,有不知……蓋異端者,生于執一;執一者,[生于止知此而不知彼]。
止知此而不知彼,「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則不執矣。
知其所知,知也;知其所不知,亦知也。
執一者,知其一端,不複求知于所不知。
不求知于所不知,非力不足以知之也,以為此不知者,不必知者也,不必求知而已知其非也。
通釋「釋知」 不必求知而已知其非,此裡堂之所謂「執」,而深惡焉者也。
故曰: 楊子惟知為我而不知兼愛,墨子惟知兼愛而不知為我,子莫但知執中,而不知有當為我、當兼愛之事。
楊則冬夏皆葛也,墨則冬夏皆裘也,子莫則冬夏皆袷也。
趨時者裘、葛、袷皆藏之于箧,各依時而用之,即聖人一貫之道也。
使楊思兼愛之說不可廢,墨思為我之說不可廢,則恕矣,則不執一矣。
[善與人同則不執]聖人之道,貫乎為我、兼愛、執中者也。
「善與人同」,同則不異矣……孟子之距楊、墨,距其執也;距其執,欲其不執也……記曰:「夫言豈一端而已,夫各有所當也。
」太史公曰:「人道經緯萬端,規矩無所不貫。
」文集卷九,攻乎異端解下 裡堂既惡「執」,故言「權」,曰: [趨時能權則不執]易之道,在于趨時,趨時則可與權矣。
若立法者必豫求一無弊者而執之,以為不偏不過,而不知其為子莫之執中。
夫楊子之為我,墨子之兼愛,當其時則無弊。
文集卷十,說權一 國奢示之以儉,國儉示之以禮,可以權,治天下如運諸掌。
說權二 春秋公羊傳曰:「權者何?反于經然後有善者也。
」……說者疑于經不可反。
夫經者,法也。
法久不變則弊生,故反其法以通之。
不變則不善,故反而後有善。
說權三。
說權凡八篇,可合觀 又曰: 子莫執中,執中無權,猶執一也。
執一者,不知有忠恕之道,不能自貶損,則至害道而害人。
如執于禮而視嫂之溺而不拯,不欲賤其君而使君止于敵,執一端以至于害人,既害人而道亦害。
聖人所以重能權也。
通釋「釋權」 然則裡堂言權,仍不越通情、達變之兩義也。
裡堂言通情、達變,言權,惡言執,故又不喜「矜」。
不喜「定」。
文集卷十有說矜一篇,說定上、下二篇,可參看。
裡堂論一貫忠恕 裡堂深惡異端執一,乃反而言「一貫忠恕」。
夫謂執一者不達于義之時變,此說猶顯,知之者多,謂執一則不達于情之旁通,此說則晦,知之者少。
裡堂于此,發揮特有深趣,此即其一貫忠恕之說也。
其言曰: 孔子言「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忠恕而已矣。
」然則一貫者,忠恕也。
忠恕者何?成己以及物也……[善與人同即忠恕一貫]凡後世九流二氏之說,漢、魏南北經師門戶之争,宋、元、明朱陸陽明之學,通釋此處多「近時考據家漢學、宋學之辨」一語其始緣于不恕,不能舍己、克己,善與人同,終遂自小其道,近于異端。
使明于聖人一貫之指,何以至此?……孟子曰:「物之不齊,物之情也。
」惟其不齊,則不得以己之性情例諸天下之性情,即不得執己之所習、所學、所知、所能,例諸天下之所習、所學、所知、所能。
故有聖人所不知,而人知之;聖人所不能,而人能之。
知己有所欲,人亦各有所欲;己有所能,人亦各有所能。
聖人盡其性以盡人物之性,因材而教育之,因能而器使之,而天下之人,共包函于化育之中……是故,「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保邦之本也;「己所不知,人其舍諸」,舉賢之要也;「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力學之基也。
克己則無我,無我則有容天下之量……以善濟善,而天下之善揚,以善化惡,而天下之惡亦隐。
貫者,通也,所為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也。
文集卷九,一以貫之解 又曰: 由一己之性情,推極萬物之性情,而各極其用,此「一貫」之道,非老氏「抱一」之道也。
又曰: [忠恕之極度]不使天下之學皆從己之學,不使天下之立達皆出于己之施,忠恕之道至此始盡,聖人之仁至此始大。
一貫之指,至此合内外、出處而無不通。
通釋「釋仁」 裡堂此論,可謂宏深圓密,較之實齋為學必本性情之說,尤為本末兼赅,物我并顧。
德儒尼釆,以憐憫為弱者之道德,而創為「超人」之說,豈如裡堂所言,不使天下立達皆出己施,為始盡忠恕之道者,遙為深厚而入情耶?裡堂亦深以其一貫忠恕之說自喜,故其序通釋也,謂:「餘嘗善東原戴氏作孟子字義疏證,于理、道、性、情、天命之名,揭而明之若天日,而惜其于孔子一貫忠恕之說,未及闡發。
」則其書要旨在是,可知也。
餘謂陽明拔本塞源論,乃以孔、孟之知命盡性,為老、莊之齊物逍遙,若裡堂此說,可與并觀矣。
裡堂論同異一多 裡堂論異端,論一貫,其說皆與昔人異。
蓋裡堂之論性,乃重視其異,而不重視其同,故曰: [人各一性同而實異]人各一性,不可強人以同于己,不可強己以同于人。
有所同,必有所不同,此同也,而實異也,故君子不同也。
通釋「釋異端」 又曰: 伯夷之清,伊尹之任,柳下惠之和,三子不同道,其趨一也。
清、任、和,其性也。
不同道,即分于道也;其趨一,則性不同而善同矣。
通釋「釋一貫忠恕」 禮記樂記雲:「好惡無節于内,知誘于外,不能反躬,天理滅矣。
」注雲:「理,猶性也。
」以性為理,自鄭氏已言之,非起于宋儒也。
理之言分也。
大戴記本命篇雲:「分于道之謂命。
」性由于命,即分于道。
性之猶理,亦猶其分也。
[惟其分,故有不同];亦惟其分,故性即指氣質而言。
性不妨歸諸理,而理則非真宰、真空耳。
正義「性無善無不善」章 又曰: [理者,分也]。
義者,宜也。
其不可通行者,非道矣。
可行矣,乃道之達于四方者,各有分焉,即各有宜焉。
趨燕者行乎南,趨齊者行乎西,行焉而弗宜矣……弗宜則非義,即非理。
故道之分有理,理之得有義……惟分,故有宜有不宜。
理分于道,即命分于道,故窮理盡性,以緻于命……後儒言理,或不得乎孔、孟之恉,故戴氏東原詳為闡說,是也。
說者或并理而斥言之,則亦芒乎未聞道矣。
正義「心之所同然者理也義也」條 裡堂謂「性不妨歸諸理」,即東原「生生而條理,人物分于氣化各成其性」之說也。
惟裡堂本聖人重博重多此極論性分之不同,則似非東原所及。
其言「以性為理,非起宋儒」,又曰:「性不妨歸諸理」,皆糾戴說之偏。
既定性分之異同,則進而論為學之「一」、「多」,其言曰: [聖人重博、重多],乃曰:「……予一以貫之」,何也?重多者,惡執一也,執其多于己,仍執一也;一以貫之,何多之有?多與一,相反者也。
儒者不明一貫之旨,求一于多之外,其弊至于尊德性而不道問學,講良知良能而不複讀書稽古。
或謂一以貫之,即貫其多。
亦非也……多聞者,己之所有也。
己有所聞,即有所不聞;己有所知,即有所不知。
則合外内之迹,忘人己之分。
……藝有六,流有九,學詩不學易,不知易也;學名不學法,不知法也。
雖一技之微,不入其中而習之,終不能知。
謂明其一,即可通于萬,豈然也哉?通釋「釋多」 此即實齋為學必本性情,及其博約之論也。
裡堂輩行稍後實齋,雖未能盡見實齋書,而為論頗若時兼東原、實齋兩家之長矣。
裡堂論漢學考據 裡堂,一極富文藝天才之人也。
乾隆己亥,年十七,應童子試,受知于督學諸城劉墉石庵。
問:「學經乎?」曰:「未也。
」曰:「不學經,何以足用?」又曰:「不學經,無以為生員。
」裡堂歸,乃屏他學而學經。
文集卷一感大人賦然裡堂治經途轍,亦複與當時風尚不同。
裡堂幼承其祖、父學,好易。
丙申,十四歲自塾歸,其父問日課,舉小畜彖辭。
曰:「所謂『密雲不雨,自我西郊』者,何以複見于小過之六五?童子宜有會心,其思之也。
」裡堂自後着易通釋,即本此發轫。
文集卷十六易通釋自序其學主就經之本文精思眇會,得其大義。
[裡堂治經方法]其治易與當時所主治漢易者不同。
治他經,亦
生乾隆二十八年癸未,卒嘉慶二十五年庚辰,1763-1820年五十八。
以舉人應禮部試不第,即奉母家居不出。
母卒,即托疾閉戶,構一樓曰雕菰樓,有湖光山色之勝,足不入城市者十餘年。
著書數百卷,皆精博。
裡堂著述大要 [裡堂與東原]裡堂論學極重戴東原,謂「東原生平所著書,惟孟子字義疏證三卷、原善三卷,最為精善。
」雕菰樓文集卷七申戴又曰:「循讀東原戴氏之書,最心服其孟子字義疏證。
說者分别漢學、宋學,以義理歸之宋。
宋之義理誠詳于漢,然訓故明乃能識羲、文、周、孔之義理,宋之義理,仍當以孔之義理衡之,未容以宋之義理,即定為孔子之義理也。
」文集卷十三寄朱休承學士書是裡堂論學,亦主以訓故明義理,仍是「經學即理學」之見也。
其先嘗為論語通釋,在嘉慶甲子,[論語通釋之年代]此據文集卷十六論語通釋自序,木犀軒叢書所刻論語通釋前序作癸亥,先一年。
胡适文存三集卷七有焦循的論語通釋一篇,考論與此異,可參看。
時裡堂年四十二,其書體例即仿東原孟子字義疏證而作。
文集序通釋凡十二篇:曰聖、曰大、曰仁、曰一貫忠恕、曰學、曰知、曰能、曰權、曰義、曰禮、曰仕、曰君子小人。
阮芸台通儒揚州焦君傳亦作十二篇,蓋據文集序言之。
今刻通釋凡十五篇:曰一貫忠恕、曰異端、曰仁、曰聖、曰大、曰學、曰多、曰知、曰能、曰權、曰義、曰禮、曰仕、曰據、曰君子小人;增異端、多、據三篇,而次序亦異。
疑木犀軒本乃裡堂以後改定之本。
文集編次于嘉慶二十二年丁醜,裡堂年五十五,距其卒尚三年,今刻通釋殆尤後,出裡堂晚年也。
裡堂又為論語補疏,書成于丙子,裡堂年五十四。
自序謂:「向嘗為論語通釋一卷,就正于吾友汪孝嬰,孝嬰苦其簡而未備。
迄今十二年,孝嬰已物故,餘亦老病就衰,因删次諸經補疏,訂為論語補疏二卷,略舉通釋之義于卷中,俟更廣通釋以求詳備。
」自丙子上推十二年,則甲子也。
故知今文集所收通釋序乃原稿,後通釋略有增廣而易其序文,乃誤記為癸亥耳。
補疏中于異端執一諸義,言之極詳,故知今刻通釋,其異端、多、據三篇,乃向後增入者也。
裡堂晚年又為[孟子正義],先于丙子冬,與其子廷琥虎玉,纂孟子長編三十卷,越兩歲乃完。
戊寅十二月立程自限,次第為正義三十卷,至己卯秋七月草稿粗畢。
翌年七月裡堂下世,距正義成書整一年矣。
凡裡堂論學語,除散見文集外,大率萃是三書。
而裡堂平生精力所注,尤在周易,有離菰樓[易學三書]四十卷,通釋二十卷,圖略八卷,章句十二卷成于嘉慶乙亥。
裡堂于經學外,尤精天算,能詩文,淹博精深,阮芸台以「通儒」目之,真無媿也。
裡堂論性善 裡堂論學極多精卓之見,彼蓋富具思想、文藝之天才,而溺于時代考據潮流,遂未能盡展其長者。
然即其思想上之成就言之,亦至深湛,可與東原、實齋鼎足矣。
其立說之最明通者,為其發明孟子性善之旨。
其言曰: 所謂性善,善即靈也,靈即神明也。
……人之有男女,猶禽獸之有牝牡也。
其先男女無别,有聖人出,示之以嫁娶之禮,而民知有人倫矣。
示之以耕耨之法,而民知自食其力矣。
以此教禽獸,禽獸不知也。
禽獸不知,則禽獸之性不善;人知之,則人之性善矣。
聖人何以知人性之善也?以己之性推之也。
己之性既能覺于善,則[人之性亦能覺于善],第無有開之者耳。
……故非性善無以施其教,非教無以通其性之善。
教即荀子之所謂僞也,為也。
為之而能善,由其性之善也。
孟子正義「滕文公為世子」章,參讀文集卷九性善解五篇 裡堂言性善,以人之有智慧言之,又以人之能進化言之,其說亦本于東原,而人類之自以其智慧而進化者,其一段之曆程,裡堂名之曰「變通」,變通之所得即善也,仁義則善之大者。
故曰: 人性所以有仁義者,正以其能變通,異乎物之性也。
以己之心通乎人之心,則仁也。
[裡堂論義之時變]知其不宜,變而之乎宜,則義也。
[仁義由于能變通],人能變通,故性善;物不能變通,故性不善。
正義「性猶杞柳」章 人類何以必出其智慧以求變?裡堂則曰[變化所以為利]。
故曰: 春秋繁露仁義法雲:「義者,謂宜在我者。
」其性能知事宜之在我,故能變通。
上古之民,始不知有父,惟知有母,與禽獸同。
伏羲教之嫁娶,定人道,無論賢智愚不肖,皆變化而知有夫婦父子。
始食鳥獸蠃蛖之肉,饑則食,飽則棄餘,神農教之稼穑,無論賢智愚不肖,皆變化而知有火化粒食。
是為利也……人之所以異于禽獸者,在此利不利之間,利不利即義不義,義不義即宜不宜,能知宜不宜,則智也;不能知宜不宜,則不智也。
智,人也;不智,禽獸也。
幾希之間,一利而已矣,即一義而已矣,即一智而已矣。
正義「天下之言性也則故而已矣」章 故人性之善否,視其心知之智愚。
智則能變而之于宜以得其利,故曰善;不智則不能變而之于宜而不得其利,故曰不善。
人與禽獸之分在此。
其界說明白通順,自來持性善論者未能及。
今更進一步言之,此所謂變而之于宜以得其利者,其實即人智之變也,即人之智慧之進化也。
人智慧之能進化,即可以人之一生證之。
故曰: 人初生,便解飲乳,便解視聽,此良知也。
然壯年知識,便與孩提較進矣;老年知識,便與壯年較進矣。
[人智與年俱進]同焉此人,一讀書,一不讀書,其知識明昧又大相懸絕矣。
同焉受業,一用心,一不用心,其知識多寡又大相懸絕矣。
則明之與昧,因習而殊,亦較然矣。
正義「性猶杞柳」章 裡堂以人智之進化言性善,故不喜言赤子之心,曰: [人之為赤子,猶天地有洪荒]。
……莊子繕性篇乃雲:「古之人在混茫之中,與一世而得淡漠焉。
陰陽和靜,鬼神不擾,四時得節,萬物不傷,群生不夭,人雖有知,無所用之。
」豈知晦芒憔悴之初,八卦未畫,四時何由而節?漁佃之利未興,弧矢之威未作,人與鳥獸相雜,其靈于鳥獸者凡幾?不知粒食,其疾病疢毒于鳥獸蠃蛖之肉者又凡幾?而謂之不傷不夭,不亦妄乎?赤子之無知,故匍匐可以入井,必多方保護之,教誨之。
……若失而不教,則終于愚而無知……卒之文字不能通,農商不成就,衣食不能自力,父母不能養,妻子不能保,自轉死于溝壑。
彼老氏之徒,乃以為真樸未散,不亦傎乎!……不失赤子之心,而即為大人,于是傭人匠賈,皆可自命為聖賢。
相習成風,其禍于天下,與吃菜事魔者等矣。
正義「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裡堂既不喜言赤子之心,因亦不喜言心悟、心覺,謂: [斥覺悟而主行習]舍六德、六行、六藝、詩、書、禮、樂而以心悟為宗旨,皆亂天下之楊、墨也。
正義「外人皆稱夫子好辯」章。
按:此實焦學歧點,上雲性能覺于善,何以言心悟又為楊、墨耶? 又曰: 明人講學,至徒以心覺為宗,盡屏聞見,以四教、六藝為桎梏,是不以規矩,便可用其明;不以六律,便可用其聰。
于是強者持其理以與世兢……弱者恃其心以為道存,……真邪說誣民,孟子所距者也。
正義「離婁章句」條下。
按:以赤子比洪荒固是,然今世隻是洪荒變來,聖賢亦從赤子植基,既主性靈,何以又不敢言覺悟?焦學從此入歧矣。
絕事物習行而言覺悟,固不可;隻有事物習行而無覺悟,亦不可也。
裡堂此兩條及前引人智明昧因習而殊諸義,極重學習,力斥心悟,且明舉周官「六德、六行、六藝」為說,頗似顔李。
[裡堂近似顔李處]然裡堂似未見顔李書,故正義自序曆引諸家著述,獨顔李缺如。
可見論學容有暗同,近人必主東原疏證聞之顔、李,實無的據,此亦可為旁證矣。
裡堂既深斥心悟、心覺之說,謂人智之開通進化,必有賴于習行,而[習行必有所因]。
故曰: 習先聖之道,行先王之道,必誦其詩,讀其書,博學而詳說之,所謂因也。
仰觀于天,俯察于地,近取諸身,遠觀于物,伏羲所因也。
神農則因于伏羲……黃帝、堯、舜則因于神農……惟其因,乃有所變通。
「通其變,使民不倦」,通其所因,變其所因也。
「神而化之,使民宜之」,神其所因,化其所因也……先王之道,載在六經,非好古敏求,何以因?即何以通變神化?……故非習莫知所因,非因則莫知所述。
同上 習行必有所因,而歸于誦詩、讀書,博學詳說,此意近恕谷,可以矯習齋主習行而力攻讀書之偏。
[裡堂近恕谷遠習齋處]然後人學問,正不必全賴六經羣籍,仍自有仰觀俯察,近身遠物可因也。
習齋力斥讀書,亦不能從此處着眼,乃專據禮樂為習行之主,失之益遠。
又裡堂謂人初不知夫婦,伏羲教之有夫婦,人初不知熟食,神農教之有熟食,而曰:「非性善無以施其教,非教無以通其性之善。
」其說是矣。
然伏羲、神農所以能發明人倫、火食以教人者,正亦由其性之善。
則亦可謂非性善無以開其教,亦非能教無以證其性之善也。
[裡堂性善論之不徹底]聖人與我同類,後世非不能再有伏羲、神農。
孟子言聖人,[有性之者,有反之者]。
「性之」則自「誠」而「明」,自發自悟,開教創義者也。
「反之」則自「明」而「誠」,因人之教,反之吾心而知其誠然,信教服義者也。
裡堂 因斥心悟、心覺之說,故其論性善,似偏于信教服義者言,于開教創義之理未能深闡,故其言 重「因」不重「創」。
則以當時漢學家讀書博古之風方盛,裡堂浸染者深,遂不覺其言之偏倚。
至習齋亦言性善,又力斥讀書,乃亦未能從此層發揮,則以習齋成學精神,本在其意志氣魄之堅強,不在其心知識解之湛深也。
三百年來學術大體,要之[不能脫「尊聖信古」之一見]。
雖若裡堂以人智進化言性善,習齋以力斥讀書言習行,而結局均不免。
然則陸王發明本心之論,即孟子所謂「彼人也,我亦人也,我何畏彼」之義,其末流之空言心覺、心悟者固可斥,其教人自發自悟,自開自創之風,苟言性善,決不能抹摋此路,又斷斷然矣。
又按:裡堂言「因」,本含二義:一則「所因」,如「通其所因」、「變其所因」、「神化其所因」雲雲,「所因」者,指其所變通之事實言;一則「所以因」,如「神農因于伏羲」,及「非好古敏求何以因」之說,所以因者,即指所以為變通之方法與事實言。
則「所以因」者,即是「革」,即是「創」,非「因襲」之「因」矣。
裡堂以變通言因,故但懲空洞之陋,而無承襲之弊,此則猶賢于當時漢學家,惟以讀書博古為學者已。
裡堂言性善,其主要義有二:一曰義之時變,裡堂謂「通變神化之道,全以随在轉移為用,所謂『集義』。
」正義「義内」章語是也,其說如上舉。
又其一則曰[情之旁通]。
其言曰: 禽獸之情,不能旁通……人之情,則能旁通……故可以為善。
惰可以為善,此性所以善……以己之情通乎人之情,以己之欲通乎人之欲。
……如是則情通。
……是性之神明有以運旋乎情欲,而使之善,此情之可以為善也。
故以情之可以為善,而決其性之神明也……蓋人同具此神明,有能運旋乎情,使之可以為善;有不能運旋乎情,使之可以為善。
此視乎才與不才,才不才則智愚之别也。
智則才,愚則不才。
正義「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章 裡堂謂義之時變者,相當于東原之言「解蔽」;裡堂謂情之旁通者,相當于東原之言「去私」。
惟東原謂「去私莫如強恕,解蔽莫如學」,二者分言之,于是有「忠恕反躬」與「精察幾微」之兩途;裡堂則一以智愚說之,其不得時變之義者為不智,其不識旁通之情者亦不智,而智即吾性之神明也。
苟吾性之神明得暢遂而毋窒,則義之時變無不知,情之旁通無不得。
惟其能變而通,故曰性善。
此其為說,似較東原尤完密焉。
然裡堂時亦分言之,故曰: 聖之為言通也,通之為言貫也。
……大戴記曰:「聖人者,知通乎大道,應變而不窮,能測萬物之性情者也。
」聖人以通得名,非智無以通,非學無以智,非恕無以測萬物之性情,非能測萬物之性情,無以應變而不窮。
通釋「釋聖」 此以「智」與「恕」分言也。
然一歸之于吾性之神明,則雖分而仍合矣。
智即義之變,恕即情之通。
裡堂既以義變與情通二者說孟子之性善,又複廣推其說于六經,謂詩教主通情,毛詩補疏序禮教主時變,禮記補疏序而會其義于周易。
[詩主通情禮主時變易義兼之]裡堂易學三書,處處發揮此「通情」與「時變」之二義,惜其拘牽于時尚,未能擺脫注疏考據面貌,卓然自抒心胸之所得,效實齋通義體例為之,則其成績,必遠超于今諸書之為一鱗一爪,隐現出沒于煙雲霧霭之間者,無疑也。
郭嵩焘養知書屋集卷七周易釋例序,謂:「焦氏循易通釋,其辭博辨不窮,而頗病其舍本義而專意于互卦,參伍以變,錯綜其數,未聞錯綜其言也。
焦氏之弊,在以易從例。
」所言頗中焦書之病。
裡堂論異端與執一 裡堂論學,既尚情之旁通與義之時變,故其論學态度極明通廣大,頗不喜唐、宋以來所謂「異端」之說。
乃别為「異端」二字創新解,其說曰: [執一即異端]執其一端為異端,執其兩端為聖人。
論語通釋「釋異端」 聖人之道至大,其言曰「一以貫之」,又曰「焉不學,無常師」,又曰「無可,無不可」,又曰「無意、必、固、我」。
異端反是……執一即為異端。
……聖人一貫,故其道大;異端執一,故其道小……執一由于不忠恕。
同上 裡堂所謂不忠恕,蓋謂惟知己之所有,而不知人之亦各有其有也。
故曰: 聞見之外,有不知;聞見之内,亦有知之,有不知……蓋異端者,生于執一;執一者,[生于止知此而不知彼]。
止知此而不知彼,「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則不執矣。
知其所知,知也;知其所不知,亦知也。
執一者,知其一端,不複求知于所不知。
不求知于所不知,非力不足以知之也,以為此不知者,不必知者也,不必求知而已知其非也。
通釋「釋知」 不必求知而已知其非,此裡堂之所謂「執」,而深惡焉者也。
故曰: 楊子惟知為我而不知兼愛,墨子惟知兼愛而不知為我,子莫但知執中,而不知有當為我、當兼愛之事。
楊則冬夏皆葛也,墨則冬夏皆裘也,子莫則冬夏皆袷也。
趨時者裘、葛、袷皆藏之于箧,各依時而用之,即聖人一貫之道也。
使楊思兼愛之說不可廢,墨思為我之說不可廢,則恕矣,則不執一矣。
[善與人同則不執]聖人之道,貫乎為我、兼愛、執中者也。
「善與人同」,同則不異矣……孟子之距楊、墨,距其執也;距其執,欲其不執也……記曰:「夫言豈一端而已,夫各有所當也。
」太史公曰:「人道經緯萬端,規矩無所不貫。
」文集卷九,攻乎異端解下 裡堂既惡「執」,故言「權」,曰: [趨時能權則不執]易之道,在于趨時,趨時則可與權矣。
若立法者必豫求一無弊者而執之,以為不偏不過,而不知其為子莫之執中。
夫楊子之為我,墨子之兼愛,當其時則無弊。
文集卷十,說權一 國奢示之以儉,國儉示之以禮,可以權,治天下如運諸掌。
說權二 春秋公羊傳曰:「權者何?反于經然後有善者也。
」……說者疑于經不可反。
夫經者,法也。
法久不變則弊生,故反其法以通之。
不變則不善,故反而後有善。
說權三。
說權凡八篇,可合觀 又曰: 子莫執中,執中無權,猶執一也。
執一者,不知有忠恕之道,不能自貶損,則至害道而害人。
如執于禮而視嫂之溺而不拯,不欲賤其君而使君止于敵,執一端以至于害人,既害人而道亦害。
聖人所以重能權也。
通釋「釋權」 然則裡堂言權,仍不越通情、達變之兩義也。
裡堂言通情、達變,言權,惡言執,故又不喜「矜」。
不喜「定」。
文集卷十有說矜一篇,說定上、下二篇,可參看。
裡堂論一貫忠恕 裡堂深惡異端執一,乃反而言「一貫忠恕」。
夫謂執一者不達于義之時變,此說猶顯,知之者多,謂執一則不達于情之旁通,此說則晦,知之者少。
裡堂于此,發揮特有深趣,此即其一貫忠恕之說也。
其言曰: 孔子言「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忠恕而已矣。
」然則一貫者,忠恕也。
忠恕者何?成己以及物也……[善與人同即忠恕一貫]凡後世九流二氏之說,漢、魏南北經師門戶之争,宋、元、明朱陸陽明之學,通釋此處多「近時考據家漢學、宋學之辨」一語其始緣于不恕,不能舍己、克己,善與人同,終遂自小其道,近于異端。
使明于聖人一貫之指,何以至此?……孟子曰:「物之不齊,物之情也。
」惟其不齊,則不得以己之性情例諸天下之性情,即不得執己之所習、所學、所知、所能,例諸天下之所習、所學、所知、所能。
故有聖人所不知,而人知之;聖人所不能,而人能之。
知己有所欲,人亦各有所欲;己有所能,人亦各有所能。
聖人盡其性以盡人物之性,因材而教育之,因能而器使之,而天下之人,共包函于化育之中……是故,「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保邦之本也;「己所不知,人其舍諸」,舉賢之要也;「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力學之基也。
克己則無我,無我則有容天下之量……以善濟善,而天下之善揚,以善化惡,而天下之惡亦隐。
貫者,通也,所為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也。
文集卷九,一以貫之解 又曰: 由一己之性情,推極萬物之性情,而各極其用,此「一貫」之道,非老氏「抱一」之道也。
又曰: [忠恕之極度]不使天下之學皆從己之學,不使天下之立達皆出于己之施,忠恕之道至此始盡,聖人之仁至此始大。
一貫之指,至此合内外、出處而無不通。
通釋「釋仁」 裡堂此論,可謂宏深圓密,較之實齋為學必本性情之說,尤為本末兼赅,物我并顧。
德儒尼釆,以憐憫為弱者之道德,而創為「超人」之說,豈如裡堂所言,不使天下立達皆出己施,為始盡忠恕之道者,遙為深厚而入情耶?裡堂亦深以其一貫忠恕之說自喜,故其序通釋也,謂:「餘嘗善東原戴氏作孟子字義疏證,于理、道、性、情、天命之名,揭而明之若天日,而惜其于孔子一貫忠恕之說,未及闡發。
」則其書要旨在是,可知也。
餘謂陽明拔本塞源論,乃以孔、孟之知命盡性,為老、莊之齊物逍遙,若裡堂此說,可與并觀矣。
裡堂論同異一多 裡堂論異端,論一貫,其說皆與昔人異。
蓋裡堂之論性,乃重視其異,而不重視其同,故曰: [人各一性同而實異]人各一性,不可強人以同于己,不可強己以同于人。
有所同,必有所不同,此同也,而實異也,故君子不同也。
通釋「釋異端」 又曰: 伯夷之清,伊尹之任,柳下惠之和,三子不同道,其趨一也。
清、任、和,其性也。
不同道,即分于道也;其趨一,則性不同而善同矣。
通釋「釋一貫忠恕」 禮記樂記雲:「好惡無節于内,知誘于外,不能反躬,天理滅矣。
」注雲:「理,猶性也。
」以性為理,自鄭氏已言之,非起于宋儒也。
理之言分也。
大戴記本命篇雲:「分于道之謂命。
」性由于命,即分于道。
性之猶理,亦猶其分也。
[惟其分,故有不同];亦惟其分,故性即指氣質而言。
性不妨歸諸理,而理則非真宰、真空耳。
正義「性無善無不善」章 又曰: [理者,分也]。
義者,宜也。
其不可通行者,非道矣。
可行矣,乃道之達于四方者,各有分焉,即各有宜焉。
趨燕者行乎南,趨齊者行乎西,行焉而弗宜矣……弗宜則非義,即非理。
故道之分有理,理之得有義……惟分,故有宜有不宜。
理分于道,即命分于道,故窮理盡性,以緻于命……後儒言理,或不得乎孔、孟之恉,故戴氏東原詳為闡說,是也。
說者或并理而斥言之,則亦芒乎未聞道矣。
正義「心之所同然者理也義也」條 裡堂謂「性不妨歸諸理」,即東原「生生而條理,人物分于氣化各成其性」之說也。
惟裡堂本聖人重博重多此極論性分之不同,則似非東原所及。
其言「以性為理,非起宋儒」,又曰:「性不妨歸諸理」,皆糾戴說之偏。
既定性分之異同,則進而論為學之「一」、「多」,其言曰: [聖人重博、重多],乃曰:「……予一以貫之」,何也?重多者,惡執一也,執其多于己,仍執一也;一以貫之,何多之有?多與一,相反者也。
儒者不明一貫之旨,求一于多之外,其弊至于尊德性而不道問學,講良知良能而不複讀書稽古。
或謂一以貫之,即貫其多。
亦非也……多聞者,己之所有也。
己有所聞,即有所不聞;己有所知,即有所不知。
則合外内之迹,忘人己之分。
……藝有六,流有九,學詩不學易,不知易也;學名不學法,不知法也。
雖一技之微,不入其中而習之,終不能知。
謂明其一,即可通于萬,豈然也哉?通釋「釋多」 此即實齋為學必本性情,及其博約之論也。
裡堂輩行稍後實齋,雖未能盡見實齋書,而為論頗若時兼東原、實齋兩家之長矣。
裡堂論漢學考據 裡堂,一極富文藝天才之人也。
乾隆己亥,年十七,應童子試,受知于督學諸城劉墉石庵。
問:「學經乎?」曰:「未也。
」曰:「不學經,何以足用?」又曰:「不學經,無以為生員。
」裡堂歸,乃屏他學而學經。
文集卷一感大人賦然裡堂治經途轍,亦複與當時風尚不同。
裡堂幼承其祖、父學,好易。
丙申,十四歲自塾歸,其父問日課,舉小畜彖辭。
曰:「所謂『密雲不雨,自我西郊』者,何以複見于小過之六五?童子宜有會心,其思之也。
」裡堂自後着易通釋,即本此發轫。
文集卷十六易通釋自序其學主就經之本文精思眇會,得其大義。
[裡堂治經方法]其治易與當時所主治漢易者不同。
治他經,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