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章實齋 附:袁簡齋 汪容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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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長未能兼有,必不入主而出奴;擴而充之,又可因此以及彼。
答沈楓墀論學,文史通義外篇三 即所謂通識也。
通識何以求?曰: 凡人之性,必有所近,必有所偏,偏則不可以言通。
古來人官物曲,守一而不可移者,皆是選也。
薄其執一而舍其性之所近,徒泛骛以求通,則終無所得。
惟即性之所近,而用力之能勉者,因以推微而知着,會偏而得全,斯古人所以求通之方也。
通說為邱君題南樂官舍,文史通義外篇二 夫必既貴專門,又尚通識,先本性情,歸極大道,而後風氣循環,乃有以默持其運于不弊。
故實齋評東原、容甫,皆謂其識不足,言朱陸門戶,則曰道并行而不相背,此則實齋論學之淵旨也。
故曰: 學問文章,聰明才辨,不足以持世,所以持世者存乎識。
所貴乎識者,非特能持風尚之偏而已也,知其所偏之中,亦有不得而廢者焉;非特能用獨擅之長而已也,知己所擅之長,亦有不足以該者焉。
不得而廢者,嚴于去僞,風尚所趨,不過一偏,惟僞托者,并其偏得亦為所害。
而慎于治偏,真有得者,但治其偏足矣。
則可以無弊矣。
[去僞與治偏]不足以該者,阙所不知,而善推能者,無有其人,則自明所短而懸以待之,人各有能有不能……僞趨逐勢者無足貴,其間有所得者,遇非己之所長,則強不知為知;否則大言欺人,以謂此外皆不足道……曾見其人,未暇數責。
亦可以無欺于世矣。
說林,文史通義内篇四 蓋發乎己之性情之所誠然而實有所不得已者以為學,是誠也。
及其學有所得,悟見大道,而知我之所治、所有之不過為大道之一偏,而同有以見夫人之所治、所有之亦不過為大道之一偏,而互有其可以相通焉,是識也。
凡實齋論學,發乎性真,極乎通識,合之陽明良知之教,所謂「知行合一」、「拔本塞源」之論者,面貌雖異,根柢則一。
引而上之,即中庸明、誠之辨,天、人之别,性、道之分也。
實齋主專門即是「緻曲」,貴通識即「道并行而不相背」。
原道三篇,為其總樞,而浙東學術一文,則實齋自道其立說淵泉之所自也。
方法與門路 實齋論學要旨,具如上述,而實齋自道其為學經曆,頗有可與上述相證發者。
其語多見于家書,文史通義外篇三實齋謂: [學問之門路]吾于史學,蓋有天授,自信發凡起例,多為後世開山。
……至論學問文章,與一時通人全不相合。
蓋時人以補苴襞績見長,考訂名物為務,小學音畫為名;吾于數者皆非所長,而甚知愛重,咨于善者而取法之,不強其所不能,必欲自為著述,以趨時尚,此吾善自度也。
時人不知其意而強為者,以謂舍此無以自立,故無論真僞是非,途徑皆出于一。
吾之所為,則舉世所不為者也。
如古文辭……前人尚有為者;至于史學義例,校雠心法,則皆前人從未言及,亦未有可以标着之名。
愛我如劉端臨,見翁學士詢吾學業究何門路,劉則答以不知……故吾最為一時通人所棄置而弗道,而吾于心未嘗有憾。
且未嘗不知諸通人所得亦自不易,不敢以時趨之中不無僞托,而并其真有得者亦忽之也。
家書二 又曰: 吾讀古人文字,高明有餘,沉潛不足。
故于訓诂考質,多所忽略,而神解精識,乃能窺及前人所未到處……猶記二十歲時,購得吳注庾開府集,有「春水望桃花」句,吳注引月令章句雲:「三月桃花水下」。
祖父實齋父抹去其注,而評于下曰:「望桃花于春水之中,神思何其綿邈!」吾彼時便覺有會,回視吳注,意味索然矣。
自後觀書,遂能别出意見,不為訓诂牢籠。
雖時有鹵莽之弊,而古人大體,乃實有所窺。
家書三 又曰: 吾……二十歲以前,性絕騃滞,讀書日不過三、二百言,猶不能久識。
學為文字,虛字多不當理。
廿一、二歲骎骎向長,縱覽羣書,于經訓未見領會,而史部之書,乍接于目,便似夙所攻習然者,其中利病得失,随口能舉,舉而辄當。
人皆謂吾得力史通,其實吾見史通已廿八歲矣。
廿三、四時所筆記……其識之卓絕,則有至今不能易者。
……乃知吾之廿歲後與廿歲前不類出于一人,自是吾所獨異……故吾近日教人用功,不為高論異說,知人所具才質,不可一例限也。
惟歸其要于識趣,則自閱曆之言,差覺信而有征。
家書六 此皆實齋之自道也。
又曰: 人之才質,萬變不同。
已成之才,推其何以至是,因而思所效法,道亦近矣,然有不可據者。
……觀前輩自述生平得力,其自矜者,多故為高深。
……其有意主勸誘,而言之太易者,亦須分别觀之。
……有自諱初習之陋,而以後之所得,一似生知之者。
……又有天姿之高,不盡由于學力,而意之所主,自足成家,惟嫌天姿不足為訓,遂舉生平所得,強歸功于所主之說,而不知其所以得者不在此也。
家書六 此言效法前輩得力之未盡可據也。
又曰: 夫學貴專門,識須堅定,皆是卓然自立,不可稍有遊移者也。
至功力所施,須與精神意趣相為浃洽……昨年過鎮江,訪劉端臨,自言頗用力于制數,而未能有得,吾勸之以易意以求。
夫用功不同,同期于道。
學以緻道,猶荷擔以趨遠程也,數休其力而屢易其肩,然後力有餘而程可緻也。
攻習之餘,必靜思以求其天倪,數休其力之謂也;求于制數,更端而究于文辭,反複而窮于義理,循環不已,終期有得,屢易其肩之謂也……[功力屢變無方,而學識堅定不易],亦猶行遠路者,施折惟其所便,而所至之方,則未出門而先定者矣。
家書四 此言治業貴專門,而亦須變換興趣,多方探索也。
此皆實齋指點為學門徑方法極親切處也。
校雠與著錄 實齋于文史通義外,别着校雠通義,議論與文史通義相發明。
大意謂: [家法與流别]家法不明,著作所以日下;部次不精,學術所以日散。
校雠通義卷一第二之一古人著錄,不徒為甲乙部次計。
如徒甲乙部次計,則一掌故令史足矣。
……蓋部次流别,申明大道,叙列九流百氏之學,使之繩貫珠聯,無少缺逸,欲人即類求書,因書究學……叙列一家之書,凡有涉此一家之學者,無不窮源至委,竟其流别,所謂著作之标準,群言之折衷也。
校雠通義卷一第三之一 校雠方法之最大且要者有二:一曰互着,理有互通,書有兩用者,皆兼收并載,不嫌重複,而于甲乙部次之下,加以互注,以便稽檢是也。
蓋 書之易淆者,非重複互注之法,無以免後學之抵牾;書之相資者,非重複互注之法,無以究古人之源委。
第三之四 二曰别裁, 于全書之内……得裁其篇章,補苴部次,别出門類,以辨著述源流。
第四之一 是也。
至其全書篇次……隸于本類,亦自兩不相妨。
蓋權于賓主重輕之間,知其無庸互見者,而始有裁篇别出之法也。
同上 故校雠之用,可以評骘古今學術源流,分别諸家體裁義例,其事即無異于著作。
若 未悉古今學術源流,不于離合異同之間深求其故……僅求甲乙部次,苟無違越而已。
此則可謂簿記守成法,而不可為校雠家議著作也。
校雠通義卷二第十二之一 實齋嘗為周書昌作籍書目錄序,亦發其意,謂: 書昌嘗患學之不明,由于書之不備;書之不備,由于聚之無方……然羣書既萃,學者能自得師,尚矣。
擴四部而通之,更為部次條别,申明家學,使求書者,可即類以明學,由流而溯源,庶幾通于大道之要,而有以刊落夫無實之文詞,泛濫之記誦,則學術當而風俗成矣。
斯則書昌之有志而未逮,讀其書者不可不知其義也。
周書昌别傳,劉刻遺書卷十八 實齋文史通義議論,多為救挽當時經學家風尚而發,至其校雠通義,一本古人政教不分、官師合一之旨,推原周禮,發明家學。
與文史通義立論大體相通。
抑其書亦似有感于當時清廷之修四庫書而發者。
四庫之議,始自朱筠,時實齋從遊在皖,朱筠謹呈管見開館校書折子,凡拟辦法四條,而著錄、校雠當并重,亦為其一,疑此奏實齋、二雲諸人當預聞。
胡适實齋年譜已主此說,沈元泰章學誠傳謂征書奏始自實齋,不及二雲,未知其别有據否。
沈傳收碑傳集補卷四十七。
其後實齋力辨「校雠」與「著錄」之不同,若以其論史之體裁為例,則著錄僅是記注,校雠乃屬著作;著錄可據成法,校雠須具特識。
當時清廷既修四庫,實齋之意,欲就其著錄再加辨章流别,勒成一家之業也。
然其所标七略義例,與夫互着别裁之法,在當時頗少信者,則其時學風尚于征實,既不解實齋文史之旨,自不取其校雠之說爾。
實齋學風之影響 實齋以講學反時趨,并世學者至不知其學業是何門路。
實齋亦自言:「最為一時通人所棄置而弗道。
」故錢林字東生,生乾隆二十七年,卒道光八年。
1762-1828文獻征存錄為邵晉涵作傳,至稱為「張學誠,以明經終」。
是實齋沒世未久,即其鄉人,錢東生亦浙人已不甚知之。
惟征存錄稱實齋「少從山陰劉文蔚豹君、童钰二樹遊,習聞蕺山、南雷之說,言明季黨禍緣起,奄寺亂政,及唐、魯二王本末,往往出于正史之外」,此語應有受。
又嘉慶十一年唐仲冕刻紀年經緯考,亦誤題實齋姓為張。
蓋實齋生時既無灼灼之名,其文史、校雠兩通義,至道光壬辰十二年始得刊行,據其子華绂跋生前文字流傳,頗自謹重,其過背時趨者,未必輕出,故外人亦不深知也。
惟[焦裡堂]讀書三十二贊,通義列于十九,所贊大率皆當時樸學,獨實齋一書非其類,而題注作章石齋,較之錢東生之誤章為張,亦相勝一肩而已。
是可征實齋當時聲名之暗晦矣。
然實齋與邵二雲論學書,遺書卷九謂:「生平所得,無不見于言談;至筆之于書,亦多新奇可喜。
其間遊士襲其談鋒,經生資為策括,足下亦既知之。
近則遨遊南北,目見耳聞,自命專門著述者,率多陰用其言,陽更其貌,且有明翻其說,暗剿其意。
幾于李義山之敝缊,身無完膚;杜子美之殘膏,人多沾丐。
鄙昔着言公篇,久有謝名之意,良以立言垂後,何必名出于我?」則實齋生前雖未享盛名,而思想議論之影響于當世者,非無足道矣。
餘觀實齋并世,即如焦裡堂、淩次仲之徒,雖稱私淑東原,而議論與實齋相通者已不尠。
其後常州今文學起,治經羣趨于春秋,旁及周禮,好言政制,而極于變法,訓诂名物之風稍衰。
而仁和龔自珍,著書亦頗剽竊實齋。
時會轉移,固非一端,而實齋平生論學,所謂力持風氣之偏者,要不得謂非學術經世之一效也。
實齋文字編年要目 實齋為韓柳二先生年譜書後,文史通義外編二嘗謂: 文章乃立言之事,言當各以其時,即同一言也,而先後有異,則是非得失,霄壤相懸。
……故凡立言之士,必着撰述歲月,以備後人之考證;而刊傳前達文字,慎勿輕削題注,與夫題跋評論之附見者,以使後人得而考鏡焉……前人已誤,不容複追,後人繼作,不可不緻意于斯也。
則實齋自撰文字,宜每篇均注年月矣。
然今刻本于其題注,複多刊削,良可惋惜。
頃見武昌柯氏藏章氏遺書鈔本,藏燕京大學圖書館題下附注較詳,雖不全備,所缺已稀,弗能詳錄,姑志與本篇較有關系者,為編年要目如次:[實齋成學前之幾個階段] ◇乾隆二十九年甲申,1764實齋年二十七。
*是年參編天門縣志,作修志十議。
◇乾隆三十年乙酉,1765實齋年二十八。
*始學文章于朱竹君,始見劉知幾史通,自稱彼時「立志甚奇,而學識未充,文筆未能如意之所向」。
跋甲乙剩稿 ◇乾隆三十一年丙戌,1766實齋年二十九。
*是年有與族孫汝南論學書,謂: 往仆以讀書當得大意……好立議論……攻排訓诂……獨怪休甯戴東原振臂而呼,曰:「今之學者,毋論學問文章,先坐不曾識字。
」仆駭其說,就而問之……重媿其言……可為慚惕。
按:是時實齋已識東原,亦已好立議論,攻排訓诂,聞東原言而重媿。
此後于東原雲雲,重有駁難,則是時實齋性趣已見,而識議未定也。
◇乾隆三十六年辛卯,1771實齋年三十四。
*始識邵二雲。
◇乾隆三十七年壬辰,1772實齋年三十五。
*是年始着文史通義。
有侯國子監司業朱春浦先生、與嚴冬友侍讀兩書,皆雲「錄呈三篇」,其目不可考。
又戊午鈔存有上辛楣宮詹書,亦在是年,已言「文史、校雠,與時異趨,欲有所挽救」。
蓋其時議論尚未入細,而識趣大端已立。
然上辛楣一書,似經晚年點定,非盡當日筆緻也。
又按:江藩漢學師承記卷三:「錢大昕嘗謂:『自惠、戴之學盛行于世,天下學者,但治古經,略涉三史,三史以下,茫然不知,得謂之通儒乎?』所著二十二史考異,蓋有為而作也。
」今按:錢氏考異自序在乾隆四十五年庚子,距戴東原卒三年耳;錢氏又稱編次考異,始于丁亥,其時戴學固未大行,江說不足信。
惟錢氏治史,自與惠、戴路徑不同,故實齋獨希為針芥之投耳。
又按:竹汀年譜:「乾隆三十五年庚寅,是歲始讀說文,研究聲音、文字、訓诂之原。
」此尚在實齋贻書前兩年。
其時竹汀治學,已走上東原一路,則宜乎章書之不見契也。
◇乾隆三十八年癸巳,1773實齋年三十六。
*是年作和州志例。
在甯波道署遇戴東原,論史事多不合,論修志亦不合。
是時實齋見解,蓋較乙酉益進矣。
◇乾隆三十九年甲午,1774實齋年三十七。
*是年撰和州志四十二篇。
◇乾隆四十午乙未,1775實齋年三十八。
*實齋跋甲乙剩稿,謂其時「學識方長,而文筆亦縱橫能達,然不免有意矜張也」。
◇乾隆四十二年丁酉,1777實齋年四十。
*戴東原卒。
實齋有朱陸篇,為評東原而作,似尚在東原卒前。
*是年修永清志。
◇乾隆四十三年戊戌,1778實齋年四十一。
*是年成進士,續修永清志。
◇乾隆四十四年己亥,1779實齋年四十二。
*永清志成。
是年着校雠通義四卷,此稿後兩年遊河南遇盜失去,前三卷有朋友抄存本,後亦改作。
◇乾隆四十六年辛醜,1781實齋年四十四。
*遇盜,凡四十四歲前撰着文稿均失,後從朋舊家借鈔存錄别本,名辛醜年鈔。
是年朱竹君卒。
*辛壬剝複删存稿有通說一篇,為實齋論學要旨之一。
◇乾隆四十八年癸卯,1783實齋四十六。
*是年有癸卯通義草十篇,篇名可考者為詩教上、下,言公上、中、下五篇。
有書後雲:「若其撰述之旨,則得自衿腑,随其意趣所至,固未嘗有意趨時,亦不敢立心矯異,言惟其事,理惬于心。
」可征實齋[初撰通義時态度],與戊申、己酉以後自不同。
又書後雲:「有通義草七篇,分八十九章,又三篇不分章者。
」今按:俗嫌、針名、砭異三篇不分章,疑即今年作。
*又癸卯錄存,有代拟續通典禮典目錄序、籍書園書目序、與陳鑒亭論學、與喬遷安論初學課蒙三簡、與邵二雲論文書、與邵二雲論學、與家正甫論文、又與正甫論文、與馮秋山論修譜諸篇;又與朱滄湄中翰論學書,極重要。
◇乾隆四十九年甲辰,1784實齋年四十七。
*是年有甲辰錄存,有答周筤谷論課蒙書兩通,及題朱滄湄詩冊等。
◇乾隆五十年乙巳,1785實齋年四十八。
*是年有論課蒙文法二十六通。
又跋甲乙剩稿雲:「甲辰、乙巳……所作亦有斐然可觀,而未通變也。
」 ◇乾隆五十二年丁未,1787實齋年五十。
*至河南,始依畢秋帆。
◇乾隆五十三年戊申,1788實齋年五十一。
*主編史籍考。
五月有報孫淵如書,謂:「愚之所見,以為盈天地間,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學,六經特聖人取此六種之史以垂訓者耳……此種議論,知駭俗下耳目,故不敢多言。
然朱少白所鈔鄙着中,亦有道及此等處者,特未暢耳。
俟為尚書公畢沅成書之後,亦當以涉曆所及,自勒一家之言,所為聊此自娛,不敢問世也。
」 按:是書,實齋[初發「六經皆史」之論],其時文史通義中重要諸篇均未作也。
史釋篇亦後成,近人皆以本篇義說「六經皆史」,實未得實齋淵旨有與邵二雲論學書。
*校正校雠通義,與諸家所存本又大異。
按:此年校正者,即今傳刻本,議論與文史通義相發,而言之未暢,蓋此後文史通義之先聲也。
惜校雠通義初稿不可見,否則必可證實齋思想進展之痕迹。
*是年秋,得文史通義十篇,目不可考。
戊申錄稿有禮教、所見、論修史籍考要略、與邵二雲書諸篇,殆即十篇之四也。
又與劉寶七昆弟論家傳書稱戊申秋課。
◇乾隆五十四年己酉,1788實齋年五十二。
*是年自四月十一日至五月初八日,得通義内、外二十三篇,約二萬言。
自言生平為文,未有捷于此者。
以體例分甲、乙兩編,統名姑孰夏課。
甲編文目蓋如次: 經解上中下,原題注:庚戌鈔存通義上 原道上中下,原題注:庚戌夏鈔存 原學上中下,原題注:庚戌鈔存通義上 博約上中下,同上 十二篇外又附存舊稿一篇,今疑是朱陸篇,原題注庚戌鈔存通義下。
據朱陸篇原文,似當東原未卒前作。
而朱陸篇書後雲「戴君下世今十餘年」,則今年去東原卒十二年,恰合,知書後乃今年作,而并以原篇編附十二篇後也。
其它篇名可考者有: 匡謬、黠陋、習固、篇卷,皆稱庚戊鈔存通義上。
辨似、說林、知難、史釋、史注、文集、天喻、師說、假年、感遇、感賦、史學例議、亳州人物表例議上中下、記與戴東原論修志,皆稱庚戌鈔存通義下。
雜說上中下稱庚戌鈔。
朱先生墓志書後、鄭學齋記書後、答沈楓墀論學、答周永清辨論文法、又答沈楓墀、答朱少白、與朱少白論文,皆注庚戌鈔存雜文。
大體多是己酉年作也。
又文理篇大概亦是年作。
實齋重要思想,大部均于此時成熟。
上舉文目,實為[文史通義之中心文字],為研究實齋學術者最須玩誦之諸篇。
而己酉一年,亦實齋議論思想發展最精采之一年也。
◇乾隆五十五年庚戌,1790實齋年五十三。
*是年亳州志成書。
◇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實齋年五十四。
*是年所作文有辛亥草,如史德、唐書糾謬書後、讀史通、駁孫何碑解、論文上弇山尚書諸篇。
*又庚辛間草,有釋通、答客問、同居、皇甫持正文集書後、李義山文集書後、韓柳二先生年譜書後、元次山集書後、唐劉蛻集書後、王右丞集書後、各家校注韓集書後六篇、與邵二雲論學、與邵二雲、與史餘村簡、與周永清論文兩篇、與族孫守一論史表,及家書七通。
*又庚辛雜訂有公式篇。
◇乾隆五十七年壬子,1792實齋年五十五。
*是年有與邵二雲論修宋史書,雲: 近撰書教之篇,所見較前似有進境,與方志三書之議,同出新着。
則書教三篇,蓋成于今年,實可代表[實齋晚年成熟的史學見解]也。
實齋唱為「六經皆史」之論,欲以史學易經學,故其論六經,于書與春秋最為經意,書教之成獨晚。
王宗炎複章實齋書『晚聞居士遺集卷五』謂:「春秋為先生學術所出,必能探天人性命之源,以追闡董江都、劉中壘之緒言,尤思早成而快覩之。
」而惜乎春秋之竟無成文也。
*始任湖北通志事。
◇乾隆五十八年癸醜,1793實齋年五十六。
*癸春錄存,有史學别錄例議、答邵二雲、為畢制軍與錢辛楣宮詹論續鑒書。
*癸醜錄存,有與石首王明府論志例。
◇乾隆五十九年甲寅,1794實齋年五十七。
*湖北通志脫稿。
是年汪容甫卒。
*甲乙剩稿,有報黃大俞先生。
◇嘉慶元年丙辰,1796實齋年五十九。
*是年有丙辰山中草,有文德、答問、古文十弊、淮南子洪保辨、論學十規、史姓韻編序、與汪龍莊書、答某友請碑志書、與胡雒君論校胡稚威集二簡。
自稱「論鋒所指,有時而激,他日錄歸文史通義,當去芒角而存其英華」雲。
其與汪書雲: 拙撰文史通義,中間議論開辟,實有不得已而發揮……然恐驚世駭俗,為不知己者诟厲。
姑擇其近情而可聽者,稍刊一二,以為就正同志之質,亦尚不欲遍示于人也。
今按:文史通義其時已有刻本,據柯氏鈔本目錄
答沈楓墀論學,文史通義外篇三 即所謂通識也。
通識何以求?曰: 凡人之性,必有所近,必有所偏,偏則不可以言通。
古來人官物曲,守一而不可移者,皆是選也。
薄其執一而舍其性之所近,徒泛骛以求通,則終無所得。
惟即性之所近,而用力之能勉者,因以推微而知着,會偏而得全,斯古人所以求通之方也。
通說為邱君題南樂官舍,文史通義外篇二 夫必既貴專門,又尚通識,先本性情,歸極大道,而後風氣循環,乃有以默持其運于不弊。
故實齋評東原、容甫,皆謂其識不足,言朱陸門戶,則曰道并行而不相背,此則實齋論學之淵旨也。
故曰: 學問文章,聰明才辨,不足以持世,所以持世者存乎識。
所貴乎識者,非特能持風尚之偏而已也,知其所偏之中,亦有不得而廢者焉;非特能用獨擅之長而已也,知己所擅之長,亦有不足以該者焉。
不得而廢者,嚴于去僞,風尚所趨,不過一偏,惟僞托者,并其偏得亦為所害。
而慎于治偏,真有得者,但治其偏足矣。
則可以無弊矣。
[去僞與治偏]不足以該者,阙所不知,而善推能者,無有其人,則自明所短而懸以待之,人各有能有不能……僞趨逐勢者無足貴,其間有所得者,遇非己之所長,則強不知為知;否則大言欺人,以謂此外皆不足道……曾見其人,未暇數責。
亦可以無欺于世矣。
說林,文史通義内篇四 蓋發乎己之性情之所誠然而實有所不得已者以為學,是誠也。
及其學有所得,悟見大道,而知我之所治、所有之不過為大道之一偏,而同有以見夫人之所治、所有之亦不過為大道之一偏,而互有其可以相通焉,是識也。
凡實齋論學,發乎性真,極乎通識,合之陽明良知之教,所謂「知行合一」、「拔本塞源」之論者,面貌雖異,根柢則一。
引而上之,即中庸明、誠之辨,天、人之别,性、道之分也。
實齋主專門即是「緻曲」,貴通識即「道并行而不相背」。
原道三篇,為其總樞,而浙東學術一文,則實齋自道其立說淵泉之所自也。
方法與門路 實齋論學要旨,具如上述,而實齋自道其為學經曆,頗有可與上述相證發者。
其語多見于家書,文史通義外篇三實齋謂: [學問之門路]吾于史學,蓋有天授,自信發凡起例,多為後世開山。
……至論學問文章,與一時通人全不相合。
蓋時人以補苴襞績見長,考訂名物為務,小學音畫為名;吾于數者皆非所長,而甚知愛重,咨于善者而取法之,不強其所不能,必欲自為著述,以趨時尚,此吾善自度也。
時人不知其意而強為者,以謂舍此無以自立,故無論真僞是非,途徑皆出于一。
吾之所為,則舉世所不為者也。
如古文辭……前人尚有為者;至于史學義例,校雠心法,則皆前人從未言及,亦未有可以标着之名。
愛我如劉端臨,見翁學士詢吾學業究何門路,劉則答以不知……故吾最為一時通人所棄置而弗道,而吾于心未嘗有憾。
且未嘗不知諸通人所得亦自不易,不敢以時趨之中不無僞托,而并其真有得者亦忽之也。
家書二 又曰: 吾讀古人文字,高明有餘,沉潛不足。
故于訓诂考質,多所忽略,而神解精識,乃能窺及前人所未到處……猶記二十歲時,購得吳注庾開府集,有「春水望桃花」句,吳注引月令章句雲:「三月桃花水下」。
祖父實齋父抹去其注,而評于下曰:「望桃花于春水之中,神思何其綿邈!」吾彼時便覺有會,回視吳注,意味索然矣。
自後觀書,遂能别出意見,不為訓诂牢籠。
雖時有鹵莽之弊,而古人大體,乃實有所窺。
家書三 又曰: 吾……二十歲以前,性絕騃滞,讀書日不過三、二百言,猶不能久識。
學為文字,虛字多不當理。
廿一、二歲骎骎向長,縱覽羣書,于經訓未見領會,而史部之書,乍接于目,便似夙所攻習然者,其中利病得失,随口能舉,舉而辄當。
人皆謂吾得力史通,其實吾見史通已廿八歲矣。
廿三、四時所筆記……其識之卓絕,則有至今不能易者。
……乃知吾之廿歲後與廿歲前不類出于一人,自是吾所獨異……故吾近日教人用功,不為高論異說,知人所具才質,不可一例限也。
惟歸其要于識趣,則自閱曆之言,差覺信而有征。
家書六 此皆實齋之自道也。
又曰: 人之才質,萬變不同。
已成之才,推其何以至是,因而思所效法,道亦近矣,然有不可據者。
……觀前輩自述生平得力,其自矜者,多故為高深。
……其有意主勸誘,而言之太易者,亦須分别觀之。
……有自諱初習之陋,而以後之所得,一似生知之者。
……又有天姿之高,不盡由于學力,而意之所主,自足成家,惟嫌天姿不足為訓,遂舉生平所得,強歸功于所主之說,而不知其所以得者不在此也。
家書六 此言效法前輩得力之未盡可據也。
又曰: 夫學貴專門,識須堅定,皆是卓然自立,不可稍有遊移者也。
至功力所施,須與精神意趣相為浃洽……昨年過鎮江,訪劉端臨,自言頗用力于制數,而未能有得,吾勸之以易意以求。
夫用功不同,同期于道。
學以緻道,猶荷擔以趨遠程也,數休其力而屢易其肩,然後力有餘而程可緻也。
攻習之餘,必靜思以求其天倪,數休其力之謂也;求于制數,更端而究于文辭,反複而窮于義理,循環不已,終期有得,屢易其肩之謂也……[功力屢變無方,而學識堅定不易],亦猶行遠路者,施折惟其所便,而所至之方,則未出門而先定者矣。
家書四 此言治業貴專門,而亦須變換興趣,多方探索也。
此皆實齋指點為學門徑方法極親切處也。
校雠與著錄 實齋于文史通義外,别着校雠通義,議論與文史通義相發明。
大意謂: [家法與流别]家法不明,著作所以日下;部次不精,學術所以日散。
校雠通義卷一第二之一古人著錄,不徒為甲乙部次計。
如徒甲乙部次計,則一掌故令史足矣。
……蓋部次流别,申明大道,叙列九流百氏之學,使之繩貫珠聯,無少缺逸,欲人即類求書,因書究學……叙列一家之書,凡有涉此一家之學者,無不窮源至委,竟其流别,所謂著作之标準,群言之折衷也。
校雠通義卷一第三之一 校雠方法之最大且要者有二:一曰互着,理有互通,書有兩用者,皆兼收并載,不嫌重複,而于甲乙部次之下,加以互注,以便稽檢是也。
蓋 書之易淆者,非重複互注之法,無以免後學之抵牾;書之相資者,非重複互注之法,無以究古人之源委。
第三之四 二曰别裁, 于全書之内……得裁其篇章,補苴部次,别出門類,以辨著述源流。
第四之一 是也。
至其全書篇次……隸于本類,亦自兩不相妨。
蓋權于賓主重輕之間,知其無庸互見者,而始有裁篇别出之法也。
同上 故校雠之用,可以評骘古今學術源流,分别諸家體裁義例,其事即無異于著作。
若 未悉古今學術源流,不于離合異同之間深求其故……僅求甲乙部次,苟無違越而已。
此則可謂簿記守成法,而不可為校雠家議著作也。
校雠通義卷二第十二之一 實齋嘗為周書昌作籍書目錄序,亦發其意,謂: 書昌嘗患學之不明,由于書之不備;書之不備,由于聚之無方……然羣書既萃,學者能自得師,尚矣。
擴四部而通之,更為部次條别,申明家學,使求書者,可即類以明學,由流而溯源,庶幾通于大道之要,而有以刊落夫無實之文詞,泛濫之記誦,則學術當而風俗成矣。
斯則書昌之有志而未逮,讀其書者不可不知其義也。
周書昌别傳,劉刻遺書卷十八 實齋文史通義議論,多為救挽當時經學家風尚而發,至其校雠通義,一本古人政教不分、官師合一之旨,推原周禮,發明家學。
與文史通義立論大體相通。
抑其書亦似有感于當時清廷之修四庫書而發者。
四庫之議,始自朱筠,時實齋從遊在皖,朱筠謹呈管見開館校書折子,凡拟辦法四條,而著錄、校雠當并重,亦為其一,疑此奏實齋、二雲諸人當預聞。
胡适實齋年譜已主此說,沈元泰章學誠傳謂征書奏始自實齋,不及二雲,未知其别有據否。
沈傳收碑傳集補卷四十七。
其後實齋力辨「校雠」與「著錄」之不同,若以其論史之體裁為例,則著錄僅是記注,校雠乃屬著作;著錄可據成法,校雠須具特識。
當時清廷既修四庫,實齋之意,欲就其著錄再加辨章流别,勒成一家之業也。
然其所标七略義例,與夫互着别裁之法,在當時頗少信者,則其時學風尚于征實,既不解實齋文史之旨,自不取其校雠之說爾。
實齋學風之影響 實齋以講學反時趨,并世學者至不知其學業是何門路。
實齋亦自言:「最為一時通人所棄置而弗道。
」故錢林字東生,生乾隆二十七年,卒道光八年。
1762-1828文獻征存錄為邵晉涵作傳,至稱為「張學誠,以明經終」。
是實齋沒世未久,即其鄉人,錢東生亦浙人已不甚知之。
惟征存錄稱實齋「少從山陰劉文蔚豹君、童钰二樹遊,習聞蕺山、南雷之說,言明季黨禍緣起,奄寺亂政,及唐、魯二王本末,往往出于正史之外」,此語應有受。
又嘉慶十一年唐仲冕刻紀年經緯考,亦誤題實齋姓為張。
蓋實齋生時既無灼灼之名,其文史、校雠兩通義,至道光壬辰十二年始得刊行,據其子華绂跋生前文字流傳,頗自謹重,其過背時趨者,未必輕出,故外人亦不深知也。
惟[焦裡堂]讀書三十二贊,通義列于十九,所贊大率皆當時樸學,獨實齋一書非其類,而題注作章石齋,較之錢東生之誤章為張,亦相勝一肩而已。
是可征實齋當時聲名之暗晦矣。
然實齋與邵二雲論學書,遺書卷九謂:「生平所得,無不見于言談;至筆之于書,亦多新奇可喜。
其間遊士襲其談鋒,經生資為策括,足下亦既知之。
近則遨遊南北,目見耳聞,自命專門著述者,率多陰用其言,陽更其貌,且有明翻其說,暗剿其意。
幾于李義山之敝缊,身無完膚;杜子美之殘膏,人多沾丐。
鄙昔着言公篇,久有謝名之意,良以立言垂後,何必名出于我?」則實齋生前雖未享盛名,而思想議論之影響于當世者,非無足道矣。
餘觀實齋并世,即如焦裡堂、淩次仲之徒,雖稱私淑東原,而議論與實齋相通者已不尠。
其後常州今文學起,治經羣趨于春秋,旁及周禮,好言政制,而極于變法,訓诂名物之風稍衰。
而仁和龔自珍,著書亦頗剽竊實齋。
時會轉移,固非一端,而實齋平生論學,所謂力持風氣之偏者,要不得謂非學術經世之一效也。
實齋文字編年要目 實齋為韓柳二先生年譜書後,文史通義外編二嘗謂: 文章乃立言之事,言當各以其時,即同一言也,而先後有異,則是非得失,霄壤相懸。
……故凡立言之士,必着撰述歲月,以備後人之考證;而刊傳前達文字,慎勿輕削題注,與夫題跋評論之附見者,以使後人得而考鏡焉……前人已誤,不容複追,後人繼作,不可不緻意于斯也。
則實齋自撰文字,宜每篇均注年月矣。
然今刻本于其題注,複多刊削,良可惋惜。
頃見武昌柯氏藏章氏遺書鈔本,藏燕京大學圖書館題下附注較詳,雖不全備,所缺已稀,弗能詳錄,姑志與本篇較有關系者,為編年要目如次:[實齋成學前之幾個階段] ◇乾隆二十九年甲申,1764實齋年二十七。
*是年參編天門縣志,作修志十議。
◇乾隆三十年乙酉,1765實齋年二十八。
*始學文章于朱竹君,始見劉知幾史通,自稱彼時「立志甚奇,而學識未充,文筆未能如意之所向」。
跋甲乙剩稿 ◇乾隆三十一年丙戌,1766實齋年二十九。
*是年有與族孫汝南論學書,謂: 往仆以讀書當得大意……好立議論……攻排訓诂……獨怪休甯戴東原振臂而呼,曰:「今之學者,毋論學問文章,先坐不曾識字。
」仆駭其說,就而問之……重媿其言……可為慚惕。
按:是時實齋已識東原,亦已好立議論,攻排訓诂,聞東原言而重媿。
此後于東原雲雲,重有駁難,則是時實齋性趣已見,而識議未定也。
◇乾隆三十六年辛卯,1771實齋年三十四。
*始識邵二雲。
◇乾隆三十七年壬辰,1772實齋年三十五。
*是年始着文史通義。
有侯國子監司業朱春浦先生、與嚴冬友侍讀兩書,皆雲「錄呈三篇」,其目不可考。
又戊午鈔存有上辛楣宮詹書,亦在是年,已言「文史、校雠,與時異趨,欲有所挽救」。
蓋其時議論尚未入細,而識趣大端已立。
然上辛楣一書,似經晚年點定,非盡當日筆緻也。
又按:江藩漢學師承記卷三:「錢大昕嘗謂:『自惠、戴之學盛行于世,天下學者,但治古經,略涉三史,三史以下,茫然不知,得謂之通儒乎?』所著二十二史考異,蓋有為而作也。
」今按:錢氏考異自序在乾隆四十五年庚子,距戴東原卒三年耳;錢氏又稱編次考異,始于丁亥,其時戴學固未大行,江說不足信。
惟錢氏治史,自與惠、戴路徑不同,故實齋獨希為針芥之投耳。
又按:竹汀年譜:「乾隆三十五年庚寅,是歲始讀說文,研究聲音、文字、訓诂之原。
」此尚在實齋贻書前兩年。
其時竹汀治學,已走上東原一路,則宜乎章書之不見契也。
◇乾隆三十八年癸巳,1773實齋年三十六。
*是年作和州志例。
在甯波道署遇戴東原,論史事多不合,論修志亦不合。
是時實齋見解,蓋較乙酉益進矣。
◇乾隆三十九年甲午,1774實齋年三十七。
*是年撰和州志四十二篇。
◇乾隆四十午乙未,1775實齋年三十八。
*實齋跋甲乙剩稿,謂其時「學識方長,而文筆亦縱橫能達,然不免有意矜張也」。
◇乾隆四十二年丁酉,1777實齋年四十。
*戴東原卒。
實齋有朱陸篇,為評東原而作,似尚在東原卒前。
*是年修永清志。
◇乾隆四十三年戊戌,1778實齋年四十一。
*是年成進士,續修永清志。
◇乾隆四十四年己亥,1779實齋年四十二。
*永清志成。
是年着校雠通義四卷,此稿後兩年遊河南遇盜失去,前三卷有朋友抄存本,後亦改作。
◇乾隆四十六年辛醜,1781實齋年四十四。
*遇盜,凡四十四歲前撰着文稿均失,後從朋舊家借鈔存錄别本,名辛醜年鈔。
是年朱竹君卒。
*辛壬剝複删存稿有通說一篇,為實齋論學要旨之一。
◇乾隆四十八年癸卯,1783實齋四十六。
*是年有癸卯通義草十篇,篇名可考者為詩教上、下,言公上、中、下五篇。
有書後雲:「若其撰述之旨,則得自衿腑,随其意趣所至,固未嘗有意趨時,亦不敢立心矯異,言惟其事,理惬于心。
」可征實齋[初撰通義時态度],與戊申、己酉以後自不同。
又書後雲:「有通義草七篇,分八十九章,又三篇不分章者。
」今按:俗嫌、針名、砭異三篇不分章,疑即今年作。
*又癸卯錄存,有代拟續通典禮典目錄序、籍書園書目序、與陳鑒亭論學、與喬遷安論初學課蒙三簡、與邵二雲論文書、與邵二雲論學、與家正甫論文、又與正甫論文、與馮秋山論修譜諸篇;又與朱滄湄中翰論學書,極重要。
◇乾隆四十九年甲辰,1784實齋年四十七。
*是年有甲辰錄存,有答周筤谷論課蒙書兩通,及題朱滄湄詩冊等。
◇乾隆五十年乙巳,1785實齋年四十八。
*是年有論課蒙文法二十六通。
又跋甲乙剩稿雲:「甲辰、乙巳……所作亦有斐然可觀,而未通變也。
」 ◇乾隆五十二年丁未,1787實齋年五十。
*至河南,始依畢秋帆。
◇乾隆五十三年戊申,1788實齋年五十一。
*主編史籍考。
五月有報孫淵如書,謂:「愚之所見,以為盈天地間,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學,六經特聖人取此六種之史以垂訓者耳……此種議論,知駭俗下耳目,故不敢多言。
然朱少白所鈔鄙着中,亦有道及此等處者,特未暢耳。
俟為尚書公畢沅成書之後,亦當以涉曆所及,自勒一家之言,所為聊此自娛,不敢問世也。
」 按:是書,實齋[初發「六經皆史」之論],其時文史通義中重要諸篇均未作也。
史釋篇亦後成,近人皆以本篇義說「六經皆史」,實未得實齋淵旨有與邵二雲論學書。
*校正校雠通義,與諸家所存本又大異。
按:此年校正者,即今傳刻本,議論與文史通義相發,而言之未暢,蓋此後文史通義之先聲也。
惜校雠通義初稿不可見,否則必可證實齋思想進展之痕迹。
*是年秋,得文史通義十篇,目不可考。
戊申錄稿有禮教、所見、論修史籍考要略、與邵二雲書諸篇,殆即十篇之四也。
又與劉寶七昆弟論家傳書稱戊申秋課。
◇乾隆五十四年己酉,1788實齋年五十二。
*是年自四月十一日至五月初八日,得通義内、外二十三篇,約二萬言。
自言生平為文,未有捷于此者。
以體例分甲、乙兩編,統名姑孰夏課。
甲編文目蓋如次: 經解上中下,原題注:庚戌鈔存通義上 原道上中下,原題注:庚戌夏鈔存 原學上中下,原題注:庚戌鈔存通義上 博約上中下,同上 十二篇外又附存舊稿一篇,今疑是朱陸篇,原題注庚戌鈔存通義下。
據朱陸篇原文,似當東原未卒前作。
而朱陸篇書後雲「戴君下世今十餘年」,則今年去東原卒十二年,恰合,知書後乃今年作,而并以原篇編附十二篇後也。
其它篇名可考者有: 匡謬、黠陋、習固、篇卷,皆稱庚戊鈔存通義上。
辨似、說林、知難、史釋、史注、文集、天喻、師說、假年、感遇、感賦、史學例議、亳州人物表例議上中下、記與戴東原論修志,皆稱庚戌鈔存通義下。
雜說上中下稱庚戌鈔。
朱先生墓志書後、鄭學齋記書後、答沈楓墀論學、答周永清辨論文法、又答沈楓墀、答朱少白、與朱少白論文,皆注庚戌鈔存雜文。
大體多是己酉年作也。
又文理篇大概亦是年作。
實齋重要思想,大部均于此時成熟。
上舉文目,實為[文史通義之中心文字],為研究實齋學術者最須玩誦之諸篇。
而己酉一年,亦實齋議論思想發展最精采之一年也。
◇乾隆五十五年庚戌,1790實齋年五十三。
*是年亳州志成書。
◇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實齋年五十四。
*是年所作文有辛亥草,如史德、唐書糾謬書後、讀史通、駁孫何碑解、論文上弇山尚書諸篇。
*又庚辛間草,有釋通、答客問、同居、皇甫持正文集書後、李義山文集書後、韓柳二先生年譜書後、元次山集書後、唐劉蛻集書後、王右丞集書後、各家校注韓集書後六篇、與邵二雲論學、與邵二雲、與史餘村簡、與周永清論文兩篇、與族孫守一論史表,及家書七通。
*又庚辛雜訂有公式篇。
◇乾隆五十七年壬子,1792實齋年五十五。
*是年有與邵二雲論修宋史書,雲: 近撰書教之篇,所見較前似有進境,與方志三書之議,同出新着。
則書教三篇,蓋成于今年,實可代表[實齋晚年成熟的史學見解]也。
實齋唱為「六經皆史」之論,欲以史學易經學,故其論六經,于書與春秋最為經意,書教之成獨晚。
王宗炎複章實齋書『晚聞居士遺集卷五』謂:「春秋為先生學術所出,必能探天人性命之源,以追闡董江都、劉中壘之緒言,尤思早成而快覩之。
」而惜乎春秋之竟無成文也。
*始任湖北通志事。
◇乾隆五十八年癸醜,1793實齋年五十六。
*癸春錄存,有史學别錄例議、答邵二雲、為畢制軍與錢辛楣宮詹論續鑒書。
*癸醜錄存,有與石首王明府論志例。
◇乾隆五十九年甲寅,1794實齋年五十七。
*湖北通志脫稿。
是年汪容甫卒。
*甲乙剩稿,有報黃大俞先生。
◇嘉慶元年丙辰,1796實齋年五十九。
*是年有丙辰山中草,有文德、答問、古文十弊、淮南子洪保辨、論學十規、史姓韻編序、與汪龍莊書、答某友請碑志書、與胡雒君論校胡稚威集二簡。
自稱「論鋒所指,有時而激,他日錄歸文史通義,當去芒角而存其英華」雲。
其與汪書雲: 拙撰文史通義,中間議論開辟,實有不得已而發揮……然恐驚世駭俗,為不知己者诟厲。
姑擇其近情而可聽者,稍刊一二,以為就正同志之質,亦尚不欲遍示于人也。
今按:文史通義其時已有刻本,據柯氏鈔本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