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戴東原 附:江慎修 惠定宇 程易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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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知老、莊、釋氏異于聖人,聞其無欲之說,猶未之信也;于宋儒,則信以為同于聖人。
理欲之分,人人能言之。
故今之治人者,視古賢聖體民之情,遂民之欲,多出于鄙細隐曲,不措諸意,不足為怪;而及其責以理也,不難舉曠世之高節,着于義而罪之。
尊者以理責卑,長者以理責幼,貴者以理責賤,雖失,謂之順;卑者、幼者、賤者以理争之,雖得,謂之逆。
于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所同欲達之于上。
上以理責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不勝指數。
人死于法,猶有憐之者;死于理其誰憐之?嗚呼!雜乎老、釋之言以為言,其禍甚于申、韓如是也![上以理責下下之罪人不可勝數]卷上 其它類此者不勝舉,而緒言則無一語及是。
故在緒言惟以「天地、人物、事為不易之則」為理,至如何而始為天地、人物、事為不易之則,固未及也;疏證始以情欲遂達,至于纖悉無憾者為理,而理字之界說遂顯。
故緒言惟辨「理氣」,疏證始辨「理欲」。
緒言以程朱崇理為無害于聖教,惟不知性耳;疏證則以程朱為不知理,同于釋、老,而大害于世道。
故緒言尚道問學,重智,所以精察事物之理;而疏證則尚忠恕,主絜矩,使人自求之于情。
曰: 使人任其意見則謬,使人自求其情則得。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大學言治國平天下,不過曰「所惡于上,毋以使下;所惡于下,毋以事上」……曰「所不欲」,曰「所惡」,不過人之常情,不言理而理盡于此。
[人盡自求其情則為忠恕絜矩]惟以情絜情,故其于事也,非心出一意見以處之。
卷上 又曰: 性,譬則水也;欲,譬則水之流也。
……依乎「天理」,為相生養之道,譬則水由地中行也;窮「人欲」……譬則洪水橫流……聖人教之反躬,以己之加于人,設人如是加于己,而思躬受之之情,譬則禹之行水,行其所無事。
卷上 此所謂忠恕、反躬者,亦緒言所未及,而疏證所特詳也。
[通情遂欲推己反躬為東原之晚年定論]故以通情遂欲至于不爽失為理,以推己反躬、忠恕絜情為得理之所由,實東原晚年最後思想所止,亦孟子字義疏證一書之所為作也。
故曰: 人之生也,莫病于無以遂其生。
欲遂其生,亦遂人之生,仁也;欲遂其生,至于戕人之生而不顧者,不仁也。
不仁實始于欲遂其生之心,使其無此欲,必無不仁矣。
然使其無此欲,則于天下之人,生道窮促,亦将漠然視之。
己不必遂其生,而遂人之生,無是情也。
卷上 又曰: 所謂恻隐、所謂仁者,非心知之外别「如有物焉藏于心」也。
己知懷生而畏死,故怵惕于孺子之危,恻隐于孺子之死。
使無懷生畏死之心,又焉有怵惕恻隐之心?推之羞惡、辭讓、是非亦然。
使飲食男女與夫感于物而動者,脫然無之,以歸于靜,歸于一,又焉有羞惡、有辭讓、有是非?此可以明仁義禮智非他,不過懷生畏死,飲食男女,與夫感于物而動者之皆不可脫然無之,以歸于靜,歸于一,而恃人之心知異于禽獸,能不惑乎所行,即為懿德耳。
卷中 凡此皆确切指出理之即本于人欲,即出于懷生畏死、飲食男女之情,為緒言所未及,而疏證三卷所不厭再三申述之新義也。
然所以求通情遂欲以達于不爽失者,則實不盡于推己反躬、忠恕絜矩而已,仍必有以通夫物情焉,得于事理焉,而後可以不惑于所見,則聰明聖智仍不可缺。
故疏證既發新義,仍取舊見,于緒言尚智一節,猶所保留。
曰: 惟有欲有情而又有知,然後欲得遂也,情得達也……人不知,小之能盡美醜之極緻,大之能盡是非之極緻。
然後遂己之欲者,廣之能遂人之欲;達己之情者,廣之能達人之情。
道德之盛,使人之欲無不遂,人之情無不達,斯已矣。
欲之失為私,私則貪邪随之矣;情之失為偏,偏則乖戾随之矣;知之失為蔽,蔽則差謬随之矣。
不私則其欲皆仁也,皆禮義也;不偏則其情必和易而平恕也;不蔽則其知乃所謂聰明聖智也。
[通情遂欲有賴于聰明聖智]卷下 又曰: 人之患,有私有蔽;私出于情欲,蔽出于心知……凡異說皆主于無欲,不求無蔽:重行,不先重知……聖賢之學,由博學、審問、慎思、明辨,而後笃行,則行者,行其人倫日用之不蔽也。
聖人之言,無非使人求其至當以見之行;求其至當,即先務于知也。
[聖學先務知]凡去私不求去蔽,重行不先重知,非聖學也。
均見卷下 惟先務于知,故重學問,尚擴充,曰: 試以人之形體與人之德性比而論之,形體始乎幼小,終乎長大;德性始乎蒙昧,終乎聖智。
其形體之長大也,資于飲食之養,乃長日加益,非「複其初」;[德性資于學問],進而聖智,非「複其初」明矣。
人物以類區分,而人所禀受,其氣清明,異于禽獸之不可開通。
然人與人較,其材質等差凡幾?古賢聖知人之材質有等差,是以重學問,貴擴充。
卷上 此東原辨老、釋「複初」之說,即「理要其後,非原其先」之意也。
惟東原以聖智言德性,則其意似仍重于推己反躬忠恕一邊,故曰: [忠恕之極而為仁智仍是一體]人能出于己者必忠,施于人者以恕,行事如此,雖有差失亦少矣。
凡未至乎聖人,未可語于仁,未能無憾于禮義,如其才質所及,心知所明,謂之忠恕可也。
聖人仁且智,其見之行事,無非仁,無非禮義,忠恕不足以名之,然而非有他也,忠恕至斯而極也。
卷下 此又東原推極忠恕而達于聖智之說也。
凡此皆東原孟子字義疏證一書所特着之議論,而不見于緒言者,蓋即東原晚年之新得也。
其它承襲緒言舊說者不備舉。
[二書異同]統觀兩書,緒言主要在辨理氣之先後,而疏證則主在辨理欲之異同。
緒言于宋儒程、張、朱三家尚未認為害道,而疏證始拈理欲一辨,力加呵斥。
緒言開卷首論道之名義,由形上形下道器之辨而及于理氣之先後,此在惠氏易微言已引韓非子書分說「道」、「理」二字,謂宋儒說道與理同,隻見得一偏,東原似從此點發揮。
原善隻言道與性,亦未及辨道與理也;至疏證則開卷即辨「理」字,全卷十五條均從「理」字闡述,第二卷始及「天道」及「性」,天道四條「性」九條下卷旁及其它。
「才」三條,「道」四條,「仁義禮智」二條,「誠」二條,「權」五條觀其目次之先後,與文辭之繁省,即可見兩書中心思想之轉移。
段懋堂言緒言、疏證兩書異同雲:「緒言三卷:上卷自立說,中卷尊孟子,下卷駁告子、荀子、揚子、周、程、邵、朱、王文成諸子及老、莊、釋氏,言之綦詳矣。
疏證亦三卷:上卷『性』十五條<【性】乃【理】字誤>,中卷『天道』四條,『性』九條;下卷『才』三條,『道』四條,『仁義禮智』二條,『誠』二條,『權』五條。
自『仁義禮智』以上,緒言言之,而『誠』、『權』二目則未之及。
『誠』之一目,所以正程、朱說中庸『所以行之者一也』,謂『一』為『誠』之誤。
『權』之一目,所以正程、朱說『一以貫之』之誤,言處事必有權,以為輕重之準,非是執理無權。
程、朱之說,但執意見之理,不顧人情,此是執理無權也。
二目補緒言之所未備。
」<答程易田書>今按:「權」字一目與上卷「理」字十五條相足,最為疏證新創,着眼此處,即可見兩書異同最要點矣。
惟原善三卷中頗已及性、情、欲異同之辨,如雲: 人與物,同有欲。
欲也者,性之事也……欲不失之私則仁。
生養之道,存乎欲者也;感通之道,存乎情者也。
二者自然之符,天下之事舉矣。
由性之欲而語于無失,是謂性之德。
去生養之道者,賊道者也。
細民得其欲,君子得其仁。
此皆與疏證議論相通,則疏證理欲一辨,其大意在為原善三卷時早已孕育。
[疏證思想之最早孕育]至以私與蔽為人之二患,而曰「去私莫如強恕,解蔽莫如學」,亦在原善下卷有之。
原善又言: 詩曰:「民之罔極,職涼善背;為民不利,如雲不克。
民之回遹,職競用力;民之未戾,職盜為寇。
」在位者多涼德,而善欺背以為民害,則民亦相欺而罔極矣;在位者行暴虐而兢強用力,則民巧為避而回遹矣;在位者肆其貪,不異寇取,則民愁苦而動搖不定矣。
凡此非民性然也,職由于貪暴以賊其民所緻。
亂之本,鮮不成于上,然後民受轉移于下,莫之或覺也,乃曰:「民之所為不善」,用是而雠民,亦大惑矣。
卷下 其言感慨深沉,尤足與「在上者以理殺人」之意相發。
豈東原抱其奇才,畢生不遇,少為稗販,涉曆南朔,闾裡奸邪,米鹽瑣細盡知之,此章炳麟語因有以感通夫細民之幽怨,而發之特為深切欤?[東原思想與下層社會]然則東原思想固仍不失徽學精神也。
其晚年見解,在為原善時固已樹其崖略,惟辨理欲而歸罪宋儒,則獨為疏證創論。
惟此是東原最後之說,為前所不及耳。
故原善辨性欲,緒言辨理氣,至疏證辨理欲,乃會合前兩書為一說,而其對宋儒之見解,則原善全未提及,緒言已有譏排,而疏證最為激昂,此則其大較也。
東原思想之淵源 [東原思想輿顔李]戴望為顔氏學記,嘗謂「乾隆中戴震作孟子緒言,本習齋說言性而暢發其旨」,卷一顔先生傳近人本此,頗謂東原思想淵源顔、李。
東原時,惟徽人程綿莊廷祚治顔、李學,東原與綿莊雖相知,而往來之詳已難考。
綿莊寄籍江甯,東原三十五歲後頗往來揚州,自是有原善之作,然并不譏宋。
按:綿莊雖治顔、李,亦不诋宋學,詳本書第五章東原四十四歲自言「近日做得講理學一書」,即原善三卷本也。
明年綿莊卒,東原為緒言尚在後,謂疏證思想自綿莊處得顔、李遺說而來頗難證。
綿莊有族侄程魚門晉芳,與東原交遊,後為正學論,極诋顔、李,遂及東原。
勉行齋文集正學論三殆以東原疏證亦斥程、朱,故與顔、李并提,非必謂東原之說即自顔、李來也。
今考東原思想最要者,一曰自然與必然之辨,一曰理欲之辨,此二者,雖足與顔、李之說相通,而未必為承襲。
至從古訓中明義理,明與習齋精神大背。
若徒以兩家均斥程朱,謂其淵源所自,則誣也。
至辨本體,辨理氣,辨性與才質異同,自明儒已多論及,東原不必定得其說于顔、李。
其訓「義理」、「天理」字為條理,則東原治古訓,宜可自得。
朱子答王子合雲:「道即理也。
以人共由而言謂之道,以其各有條理而言則謂之理。
」宋儒亦豈真不知理之為條理者![東原思想與毛西河]且毛西河所著書,亦極辨宋儒「理」字,散見其論語稽求篇、聖門釋非錄、四書剩言、補中庸說諸書。
朱一新無邪堂答問卷四論大學「在明明德」,謂:「毛西河大學問實用李恕谷說,而段懋堂又暗襲西河。
」惟懋堂說「明明德」,乃記其師東原作大學補注為言開宗二句之義,因述以傳者。
見經韻樓集卷三東原可不知顔、李,不容不知西河。
東原庚辰與任幼植大椿書,謂「毛大可賊經害道」,『見文集卷九』此特譏其考證,時尚未有原善。
焦裡堂讀書三十二贊,雕菰樓集卷六有毛氏聖門釋非錄,無顔、李。
孟子正義備引東原疏證,及程易田論學小記,亦屢引毛氏剩言、釋非錄諸書,而不及顔、李。
方植之謂「阮氏平日教學者,必先看西河文集」。
見漢學商兌中之上淩次仲則謂「毛氏四書改錯,最為簡要可貴,如醫家之大黃,有立起沉疴之效,為斯世所不可無」,校禮堂文集卷二十五與阮中丞論克己書又過蕭山詩,竟謂:「千古精言萃考亭,竟将二氏入遺經;姚江亦是濂溪派,認取蕭山萬疊青。
」校禮堂詩集卷十四推重西河如此,此皆治戴氏義理之學者,稱道毛西河,然不稱道顔、李也。
然思想之事,固可以閉門造車,出門合轍,相視于莫逆,相忘于無形者。
王船山論道器,論自然與成性,論懲忿窒欲;陳幹初論天理從人欲中見,論擴充盡才後見性善,其可與東原說相通者,亦夥矣,未必東原定見王、陳書也。
學者于交遊誦讀間,固可以多方啟發,自得深造,不必堅執一二端,以臆定其思想淵源之所自。
惟謂東原遊揚州,見惠定宇,而論學宗旨稍變,其為原善,或頗受定宇易微言影響,則差近實耳。
[東原思想與惠定宇]且易微言「理」字條雲:「『理』字之義,兼兩之謂也。
樂記言『天理』,謂好與惡也。
好近仁,惡近義,好惡得其正謂之天理,好惡失其正謂之『滅天理』,大學謂之『拂人性』。
天命之謂性,性有陰陽、剛柔、仁義,故曰『天理』。
後人以『天人』、『理欲』為對待,且曰『天即理也』,尤謬。
」豈不與東原疏證大意至似,即此後淩次仲諸論亦自此出惠、戴至近,何必遠尋之顔、李耶?鄭玄注樂記雲:「理,猶性也。
」與伊川「性即理」之說正合,即惠氏亦以「滅天理」與「拂人性」相訓,則宋儒謂理乃得于天而具于心者,自指人性言,亦未可深斥也。
且惠氏論學,主尊古,故頗引周、秦諸子,謂猶足與經籍相證。
今考東原思想,亦多推本晚周,雖依孟子道性善,而其言時近荀卿。
荀主性惡,極重後天人為,故曰:「明于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
」又曰:「聖人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備其天養,順其天政,養其天情,以全其天功。
」均見天論篇此即東原精研自然以底于必然之說也。
[東原思想與荀卿]又曰:「凡語治而待去欲者,無以道欲而困于有欲者;凡語治而待寡欲者,無以節欲而困于多欲者也。
心之所可中理,欲雖多,奚傷于治?心之所可失理,欲雖寡,奚止于亂?故治亂在于心之所可,亡于情之所欲。
故雖為守門,欲不可去,性之具也。
雖為天子,欲不可盡。
所欲雖不可盡,求者猶近盡。
欲雖不可去,所求不得,慮者欲節求也。
道者,進則近盡,退則節求,天下莫之若也。
」正名篇東原謂理者就人之情欲求之,使之纖悉無憾之謂理,正合荀卿「進近盡,退節求」之旨。
而荀子則要其歸于禮,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争。
争則亂,亂則窮。
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于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
」禮論篇戴學後起,亦靡勿以禮為說,此又兩家思理之相通而至似者也。
即東原所謂「解蔽莫如學」者,「解蔽」一語,亦出荀書,則東原之有會于荀卿者至深矣。
故其為緒言,以荀子與宋之程、張、朱四子等類,而曰「荀子推崇禮義,宋儒推崇理,于聖人之教不害,不知性耳」。
東原所最斥者乃「複初反本」之說,則正亦荀子所深非矣。
故曰:「荀子知禮義為聖人之教,而不知禮義亦出于性;知禮義為明于其必然,而不知必然乃自然之極則,适所以完其自然也。
荀子之重學也,無于内而取于外;孟子之重學也,有于内而資于外。
」緒言卷中,又疏證卷中自東原觀之,荀之與孟,未達一間耳。
晚周諸子,善斥自然者莫過荀子,東原即以其意排老、釋,而複以孟子性善之論移加于荀子。
近人章炳麟言之,曰:「極震所議,與孫卿若合符,以孫卿言性惡,與震意怫,故解而赴原善。
」文錄卷一釋戴此為善論東原之學矣。
戴學近荀卿,同時程易田已言之,語詳本章末節。
又焦裡堂繼東原為論語通釋,亦時引荀子語;錢大昕潛研堂集先已為荀子辨誣。
當時學人本自緻力于荀子,故不覺其言思之染涉者深也。
至東原疏證以理欲之辨極诋宋儒,章氏亦論之雲: 雒、閩諸儒制言以勸行己,其本不為長民,故其語有廉棱,而亦時時轶出。
夫法家者,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與行己者絕異。
任法律而參雒、閩,是使種馬與良牛并驷,則敗績覆駕之術也。
……戴震生雍正末,見其诏令谪人不以法律,顧摭取雒、閩儒言以相稽。
觇司隐微,罪及燕語……令士民搖手觸禁,其衋傷深。
震自幼為賈販,轉運千裡,複具知民生隐曲,而上無一言之惠,故發憤着原善、孟子字義疏證,專務平恕。
[東原思想與程朱及當時之政令]……震所言多自下摩上,欲上帝守節而民無瘅……如震所言,施于有政,上不啙苛,下無怨讟,衣食孳殖,可以緻刑措。
……夫言欲不可絕,[欲當即為理者,斯固莅政之言,非饬身之典矣]……晚世或盜其言以崇飾慆淫,今又文緻西來之說教天下奢,以菜食褧衣為恥,為廉節士所非。
誠明震意,諸款言豈得托哉?釋戴 此論最為得情。
近儒首尊東原者自太炎,特取其排程、朱,以清末治程、朱率惡言革命也。
又謂:「東原著書,特發憤于清廷之酷淫,皆一時權言耳。
」檢論成于民國三年,排斥程、朱之談,太炎亦複不取。
然其分辨欲當即理,乃莅政之言,非饬身之典,實旨言也。
至東原著書初意,是否如太炎所雲,茲可勿論耳。
方植之漢學商兌亦雲: 程朱所嚴辨理欲,指人主及學人心術邪正言之,乃最吃緊本務,與民情同然好惡之欲迥别。
今移此混彼,妄援立說,謂當通遂其欲,不當繩之以理,言理則為以意見殺人,此亘古未有之異端邪說。
卷中之上 此雖诋毀逾分,然辨理欲字義,則實與章氏所論,各得其義之一面。
章氏謂東原論理欲,乃為當時從政者而發,植之則謂宋儒辨理欲,本亦為立言從政者之心術言之也。
惟其如此,故東原辨理欲,雖語多精到,而陳義稍偏,頗有未圓。
今姑舉孟子盡心「口之于味」一章論之,孟子曰: 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聲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
仁之于父子也,義之于君臣也,禮之于賓主也,智之于賢者也,聖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
朱子集注引程子曰: 五者之欲,性也。
然有分,不能皆如其願,則是命也。
不可謂我性之所有,而求必得之也。
朱子按: 不能皆如其願,不止為貧賤。
蓋雖富貴之極,亦有品節限制,則是亦有命也。
朱子又雲: 此二條者,皆性之所有,而命于天者也。
然世之人以前五者為性,雖有不得,而必欲求之;以後五者為命,一有不至,則不複緻力。
故孟子各就其重處言之,以伸此而抑彼也。
張子所謂「養則付命于天,道則責成于己」,其言約而盡矣。
集注于此章解義明白,無可非難;而東原疏證則曰: 「欲」根于血氣,故曰性也,而有所限而不可踰,則命之謂也。
仁義禮智之懿,不能盡人如一者,限于生初,所謂命也,而皆可以擴而充之,則人之性也。
「謂」猶雲借口于性耳;君子不借口于性以逞其欲,不借口于命之限之而不盡其材。
後儒未詳審文義,失孟子立言之指。
「不謂性」非不謂之性,「不謂命」非不謂之命。
由此言之,孟子之所謂性,即口之于味、目之于色、耳之于聲、鼻之于臭、四肢于安佚之為性;所謂「人無有不善」,即能知其限而不踰之謂善,即血氣心知能底于無失之為善;所謂仁義禮智,即以名其血氣心知,所謂原于天地之化者之能協于天地之德也。
疏證卷中 夫程子明雲「五者之欲,性也」,朱子亦雲「此二條者,皆性之所有」,則非不謂之性矣,東原必謂宋儒「未詳審文義,失孟子立言之指」,已近深文。
[東原駁宋儒之深文處]且孟子明以耳、目、口、鼻、四肢與仁、義、禮、智分說,而東原必為并成一片,謂性即味、色、聲、臭、安佚之謂,性善即知其限而不踰以底于無失之謂。
若性善專指此一邊,則與孟子原文兩排分說者顯異,實不如集注雲「此二條皆性所有」二語,于孟子原義為允惬也。
且孟子指恻隐、羞惡、辭讓、是非為吾心之善端,擴而充之,則為仁、義、禮、智,決不能即以口之于味、目之于色、耳之于聲、鼻之于臭、四肢之于安佚之能知其限而不踰以底于無失者,謂即恻隐、羞惡、辭讓、是非之心也。
孟子又謂孩提之愛親敬長,達之天下而為仁義,此又不能以味、色、聲、臭、安佚之能知其限而不踰以底于無失者,為即愛親敬兄之本也。
東原謂: 仁義禮智非他,不過懷生畏死,飲食男女,與夫感于物而動者之皆不可脫然無之,以歸于靜,歸于一,而恃人之心知異于禽獸,能不惑乎所行,即為懿德耳。
疏證卷中 此所謂「感于物而動者」,語意頗含混。
若專從人類個己懷生畏死、飲食男女之情,以求其不爽失,求其知限而不踰,則所得即無異于荀子之所謂理義、所謂性惡矣。
何者?因其全由私人懷生畏死、飲食男女之情仔細打算而來,若人類天性,不複有一種通人我、泯己物之心情故也。
東原謂「使無懷生畏死之心,又焉有怵惕恻隐之心」,疏證卷中是已。
然與言擴充恻隐以為仁者不同。
孟子言恻隐,并不是推此心之懷生畏死而始為恻隐也。
儒家思想所以必仁、智雙提,而「仁」字地位所以猶在「智」字之上者,東原于此似少領會。
故孟子曰:「養心莫善于寡欲」,又曰:「養其大體為大人,養其小體為小人。
」在孟子所分别言之者,在東原均打并歸一。
是東原之所指為性者,實與荀卿為近,惟東原以孟子性善之意移而為說耳。
[東原思想與孟子]推而上之,及于論語,其言亦并不與東原之意合,此陳蘭甫東塾讀書記已言之。
[東原思想與論語]其言曰: 「克己複禮」,朱子解為勝私欲;「為仁由己」,朱子解為在我。
兩「己」字不同解,戴東原孟子字義疏證駁之。
澧謂朱注實有未安,不如馬注解「克己」為「約身」也。
按:「克己」一解,惠士奇禮說先創新說。
然「克己」訓「勝私」,左傳述楚靈王事即然,劉炫闡之甚詳;即馬訓「約身」,約身亦勝私耳。
東塾此條乃取戴說,何也?或疑如此則論語無勝私欲、全天理之說,斯不然也。
勝私欲之說,論語二十篇中,固多有之:「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不處也。
」「不處」者,勝之也。
原憲問「克伐怨欲不行焉」,「不行」者,勝之也。
原注:夫子雖曰「仁則吾不知」,然固曰「可以為難矣」。
「枨也欲,焉得剛?」欲者多嗜欲,剛者能勝之也。
又有不明言「欲」者:「君子有三戒,戒色戒得」,「色」與「得」者,欲也;戒者,勝之也。
「樂驕樂,樂佚遊,樂宴樂」,皆欲也,明其焉「損」,則當勝之也。
論語雖無「理」字,然其意以「理」、「欲」對言者甚多。
「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義」即理也,「利」即欲也。
「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懷德」、「懷刑」即理也,「懷土」、「懷惠」即欲也。
「君子上達,小人下達」,「上達」即理也,「下達」即欲也。
「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溢矣」,「固窮」即理也,原注:易鄭注解為固守其窮也。
「濫」即欲也。
「君子謀道不謀食,憂道不憂貧」,「謀道」、「憂道」即理也,「謀食」、「憂貧」即欲也。
「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仁」即理也,「求生」即欲也。
「喻義」、「喻利」二語,尤為包括。
故朱子請陸象山為白鹿洞學者講之,至于「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則勝私欲,全天理,至矣極矣,蔑以加矣。
讀書記卷二論語 此言論語亦明明分兩種境界,不得謂此一境界全從彼一境界出也。
孟子言性善,亦惟謂此一境界,其原亦本之人心之心性,并非由外爍我,并不謂人心中惟有此
人知老、莊、釋氏異于聖人,聞其無欲之說,猶未之信也;于宋儒,則信以為同于聖人。
理欲之分,人人能言之。
故今之治人者,視古賢聖體民之情,遂民之欲,多出于鄙細隐曲,不措諸意,不足為怪;而及其責以理也,不難舉曠世之高節,着于義而罪之。
尊者以理責卑,長者以理責幼,貴者以理責賤,雖失,謂之順;卑者、幼者、賤者以理争之,雖得,謂之逆。
于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所同欲達之于上。
上以理責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不勝指數。
人死于法,猶有憐之者;死于理其誰憐之?嗚呼!雜乎老、釋之言以為言,其禍甚于申、韓如是也![上以理責下下之罪人不可勝數]卷上 其它類此者不勝舉,而緒言則無一語及是。
故在緒言惟以「天地、人物、事為不易之則」為理,至如何而始為天地、人物、事為不易之則,固未及也;疏證始以情欲遂達,至于纖悉無憾者為理,而理字之界說遂顯。
故緒言惟辨「理氣」,疏證始辨「理欲」。
緒言以程朱崇理為無害于聖教,惟不知性耳;疏證則以程朱為不知理,同于釋、老,而大害于世道。
故緒言尚道問學,重智,所以精察事物之理;而疏證則尚忠恕,主絜矩,使人自求之于情。
曰: 使人任其意見則謬,使人自求其情則得。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大學言治國平天下,不過曰「所惡于上,毋以使下;所惡于下,毋以事上」……曰「所不欲」,曰「所惡」,不過人之常情,不言理而理盡于此。
[人盡自求其情則為忠恕絜矩]惟以情絜情,故其于事也,非心出一意見以處之。
卷上 又曰: 性,譬則水也;欲,譬則水之流也。
……依乎「天理」,為相生養之道,譬則水由地中行也;窮「人欲」……譬則洪水橫流……聖人教之反躬,以己之加于人,設人如是加于己,而思躬受之之情,譬則禹之行水,行其所無事。
卷上 此所謂忠恕、反躬者,亦緒言所未及,而疏證所特詳也。
[通情遂欲推己反躬為東原之晚年定論]故以通情遂欲至于不爽失為理,以推己反躬、忠恕絜情為得理之所由,實東原晚年最後思想所止,亦孟子字義疏證一書之所為作也。
故曰: 人之生也,莫病于無以遂其生。
欲遂其生,亦遂人之生,仁也;欲遂其生,至于戕人之生而不顧者,不仁也。
不仁實始于欲遂其生之心,使其無此欲,必無不仁矣。
然使其無此欲,則于天下之人,生道窮促,亦将漠然視之。
己不必遂其生,而遂人之生,無是情也。
卷上 又曰: 所謂恻隐、所謂仁者,非心知之外别「如有物焉藏于心」也。
己知懷生而畏死,故怵惕于孺子之危,恻隐于孺子之死。
使無懷生畏死之心,又焉有怵惕恻隐之心?推之羞惡、辭讓、是非亦然。
使飲食男女與夫感于物而動者,脫然無之,以歸于靜,歸于一,又焉有羞惡、有辭讓、有是非?此可以明仁義禮智非他,不過懷生畏死,飲食男女,與夫感于物而動者之皆不可脫然無之,以歸于靜,歸于一,而恃人之心知異于禽獸,能不惑乎所行,即為懿德耳。
卷中 凡此皆确切指出理之即本于人欲,即出于懷生畏死、飲食男女之情,為緒言所未及,而疏證三卷所不厭再三申述之新義也。
然所以求通情遂欲以達于不爽失者,則實不盡于推己反躬、忠恕絜矩而已,仍必有以通夫物情焉,得于事理焉,而後可以不惑于所見,則聰明聖智仍不可缺。
故疏證既發新義,仍取舊見,于緒言尚智一節,猶所保留。
曰: 惟有欲有情而又有知,然後欲得遂也,情得達也……人不知,小之能盡美醜之極緻,大之能盡是非之極緻。
然後遂己之欲者,廣之能遂人之欲;達己之情者,廣之能達人之情。
道德之盛,使人之欲無不遂,人之情無不達,斯已矣。
欲之失為私,私則貪邪随之矣;情之失為偏,偏則乖戾随之矣;知之失為蔽,蔽則差謬随之矣。
不私則其欲皆仁也,皆禮義也;不偏則其情必和易而平恕也;不蔽則其知乃所謂聰明聖智也。
[通情遂欲有賴于聰明聖智]卷下 又曰: 人之患,有私有蔽;私出于情欲,蔽出于心知……凡異說皆主于無欲,不求無蔽:重行,不先重知……聖賢之學,由博學、審問、慎思、明辨,而後笃行,則行者,行其人倫日用之不蔽也。
聖人之言,無非使人求其至當以見之行;求其至當,即先務于知也。
[聖學先務知]凡去私不求去蔽,重行不先重知,非聖學也。
均見卷下 惟先務于知,故重學問,尚擴充,曰: 試以人之形體與人之德性比而論之,形體始乎幼小,終乎長大;德性始乎蒙昧,終乎聖智。
其形體之長大也,資于飲食之養,乃長日加益,非「複其初」;[德性資于學問],進而聖智,非「複其初」明矣。
人物以類區分,而人所禀受,其氣清明,異于禽獸之不可開通。
然人與人較,其材質等差凡幾?古賢聖知人之材質有等差,是以重學問,貴擴充。
卷上 此東原辨老、釋「複初」之說,即「理要其後,非原其先」之意也。
惟東原以聖智言德性,則其意似仍重于推己反躬忠恕一邊,故曰: [忠恕之極而為仁智仍是一體]人能出于己者必忠,施于人者以恕,行事如此,雖有差失亦少矣。
凡未至乎聖人,未可語于仁,未能無憾于禮義,如其才質所及,心知所明,謂之忠恕可也。
聖人仁且智,其見之行事,無非仁,無非禮義,忠恕不足以名之,然而非有他也,忠恕至斯而極也。
卷下 此又東原推極忠恕而達于聖智之說也。
凡此皆東原孟子字義疏證一書所特着之議論,而不見于緒言者,蓋即東原晚年之新得也。
其它承襲緒言舊說者不備舉。
[二書異同]統觀兩書,緒言主要在辨理氣之先後,而疏證則主在辨理欲之異同。
緒言于宋儒程、張、朱三家尚未認為害道,而疏證始拈理欲一辨,力加呵斥。
緒言開卷首論道之名義,由形上形下道器之辨而及于理氣之先後,此在惠氏易微言已引韓非子書分說「道」、「理」二字,謂宋儒說道與理同,隻見得一偏,東原似從此點發揮。
原善隻言道與性,亦未及辨道與理也;至疏證則開卷即辨「理」字,全卷十五條均從「理」字闡述,第二卷始及「天道」及「性」,天道四條「性」九條下卷旁及其它。
「才」三條,「道」四條,「仁義禮智」二條,「誠」二條,「權」五條觀其目次之先後,與文辭之繁省,即可見兩書中心思想之轉移。
段懋堂言緒言、疏證兩書異同雲:「緒言三卷:上卷自立說,中卷尊孟子,下卷駁告子、荀子、揚子、周、程、邵、朱、王文成諸子及老、莊、釋氏,言之綦詳矣。
疏證亦三卷:上卷『性』十五條<【性】乃【理】字誤>,中卷『天道』四條,『性』九條;下卷『才』三條,『道』四條,『仁義禮智』二條,『誠』二條,『權』五條。
自『仁義禮智』以上,緒言言之,而『誠』、『權』二目則未之及。
『誠』之一目,所以正程、朱說中庸『所以行之者一也』,謂『一』為『誠』之誤。
『權』之一目,所以正程、朱說『一以貫之』之誤,言處事必有權,以為輕重之準,非是執理無權。
程、朱之說,但執意見之理,不顧人情,此是執理無權也。
二目補緒言之所未備。
」<答程易田書>今按:「權」字一目與上卷「理」字十五條相足,最為疏證新創,着眼此處,即可見兩書異同最要點矣。
惟原善三卷中頗已及性、情、欲異同之辨,如雲: 人與物,同有欲。
欲也者,性之事也……欲不失之私則仁。
生養之道,存乎欲者也;感通之道,存乎情者也。
二者自然之符,天下之事舉矣。
由性之欲而語于無失,是謂性之德。
去生養之道者,賊道者也。
細民得其欲,君子得其仁。
此皆與疏證議論相通,則疏證理欲一辨,其大意在為原善三卷時早已孕育。
[疏證思想之最早孕育]至以私與蔽為人之二患,而曰「去私莫如強恕,解蔽莫如學」,亦在原善下卷有之。
原善又言: 詩曰:「民之罔極,職涼善背;為民不利,如雲不克。
民之回遹,職競用力;民之未戾,職盜為寇。
」在位者多涼德,而善欺背以為民害,則民亦相欺而罔極矣;在位者行暴虐而兢強用力,則民巧為避而回遹矣;在位者肆其貪,不異寇取,則民愁苦而動搖不定矣。
凡此非民性然也,職由于貪暴以賊其民所緻。
亂之本,鮮不成于上,然後民受轉移于下,莫之或覺也,乃曰:「民之所為不善」,用是而雠民,亦大惑矣。
卷下 其言感慨深沉,尤足與「在上者以理殺人」之意相發。
豈東原抱其奇才,畢生不遇,少為稗販,涉曆南朔,闾裡奸邪,米鹽瑣細盡知之,此章炳麟語因有以感通夫細民之幽怨,而發之特為深切欤?[東原思想與下層社會]然則東原思想固仍不失徽學精神也。
其晚年見解,在為原善時固已樹其崖略,惟辨理欲而歸罪宋儒,則獨為疏證創論。
惟此是東原最後之說,為前所不及耳。
故原善辨性欲,緒言辨理氣,至疏證辨理欲,乃會合前兩書為一說,而其對宋儒之見解,則原善全未提及,緒言已有譏排,而疏證最為激昂,此則其大較也。
東原思想之淵源 [東原思想輿顔李]戴望為顔氏學記,嘗謂「乾隆中戴震作孟子緒言,本習齋說言性而暢發其旨」,卷一顔先生傳近人本此,頗謂東原思想淵源顔、李。
東原時,惟徽人程綿莊廷祚治顔、李學,東原與綿莊雖相知,而往來之詳已難考。
綿莊寄籍江甯,東原三十五歲後頗往來揚州,自是有原善之作,然并不譏宋。
按:綿莊雖治顔、李,亦不诋宋學,詳本書第五章東原四十四歲自言「近日做得講理學一書」,即原善三卷本也。
明年綿莊卒,東原為緒言尚在後,謂疏證思想自綿莊處得顔、李遺說而來頗難證。
綿莊有族侄程魚門晉芳,與東原交遊,後為正學論,極诋顔、李,遂及東原。
勉行齋文集正學論三殆以東原疏證亦斥程、朱,故與顔、李并提,非必謂東原之說即自顔、李來也。
今考東原思想最要者,一曰自然與必然之辨,一曰理欲之辨,此二者,雖足與顔、李之說相通,而未必為承襲。
至從古訓中明義理,明與習齋精神大背。
若徒以兩家均斥程朱,謂其淵源所自,則誣也。
至辨本體,辨理氣,辨性與才質異同,自明儒已多論及,東原不必定得其說于顔、李。
其訓「義理」、「天理」字為條理,則東原治古訓,宜可自得。
朱子答王子合雲:「道即理也。
以人共由而言謂之道,以其各有條理而言則謂之理。
」宋儒亦豈真不知理之為條理者![東原思想與毛西河]且毛西河所著書,亦極辨宋儒「理」字,散見其論語稽求篇、聖門釋非錄、四書剩言、補中庸說諸書。
朱一新無邪堂答問卷四論大學「在明明德」,謂:「毛西河大學問實用李恕谷說,而段懋堂又暗襲西河。
」惟懋堂說「明明德」,乃記其師東原作大學補注為言開宗二句之義,因述以傳者。
見經韻樓集卷三東原可不知顔、李,不容不知西河。
東原庚辰與任幼植大椿書,謂「毛大可賊經害道」,『見文集卷九』此特譏其考證,時尚未有原善。
焦裡堂讀書三十二贊,雕菰樓集卷六有毛氏聖門釋非錄,無顔、李。
孟子正義備引東原疏證,及程易田論學小記,亦屢引毛氏剩言、釋非錄諸書,而不及顔、李。
方植之謂「阮氏平日教學者,必先看西河文集」。
見漢學商兌中之上淩次仲則謂「毛氏四書改錯,最為簡要可貴,如醫家之大黃,有立起沉疴之效,為斯世所不可無」,校禮堂文集卷二十五與阮中丞論克己書又過蕭山詩,竟謂:「千古精言萃考亭,竟将二氏入遺經;姚江亦是濂溪派,認取蕭山萬疊青。
」校禮堂詩集卷十四推重西河如此,此皆治戴氏義理之學者,稱道毛西河,然不稱道顔、李也。
然思想之事,固可以閉門造車,出門合轍,相視于莫逆,相忘于無形者。
王船山論道器,論自然與成性,論懲忿窒欲;陳幹初論天理從人欲中見,論擴充盡才後見性善,其可與東原說相通者,亦夥矣,未必東原定見王、陳書也。
學者于交遊誦讀間,固可以多方啟發,自得深造,不必堅執一二端,以臆定其思想淵源之所自。
惟謂東原遊揚州,見惠定宇,而論學宗旨稍變,其為原善,或頗受定宇易微言影響,則差近實耳。
[東原思想與惠定宇]且易微言「理」字條雲:「『理』字之義,兼兩之謂也。
樂記言『天理』,謂好與惡也。
好近仁,惡近義,好惡得其正謂之天理,好惡失其正謂之『滅天理』,大學謂之『拂人性』。
天命之謂性,性有陰陽、剛柔、仁義,故曰『天理』。
後人以『天人』、『理欲』為對待,且曰『天即理也』,尤謬。
」豈不與東原疏證大意至似,即此後淩次仲諸論亦自此出惠、戴至近,何必遠尋之顔、李耶?鄭玄注樂記雲:「理,猶性也。
」與伊川「性即理」之說正合,即惠氏亦以「滅天理」與「拂人性」相訓,則宋儒謂理乃得于天而具于心者,自指人性言,亦未可深斥也。
且惠氏論學,主尊古,故頗引周、秦諸子,謂猶足與經籍相證。
今考東原思想,亦多推本晚周,雖依孟子道性善,而其言時近荀卿。
荀主性惡,極重後天人為,故曰:「明于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
」又曰:「聖人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備其天養,順其天政,養其天情,以全其天功。
」均見天論篇此即東原精研自然以底于必然之說也。
[東原思想與荀卿]又曰:「凡語治而待去欲者,無以道欲而困于有欲者;凡語治而待寡欲者,無以節欲而困于多欲者也。
心之所可中理,欲雖多,奚傷于治?心之所可失理,欲雖寡,奚止于亂?故治亂在于心之所可,亡于情之所欲。
故雖為守門,欲不可去,性之具也。
雖為天子,欲不可盡。
所欲雖不可盡,求者猶近盡。
欲雖不可去,所求不得,慮者欲節求也。
道者,進則近盡,退則節求,天下莫之若也。
」正名篇東原謂理者就人之情欲求之,使之纖悉無憾之謂理,正合荀卿「進近盡,退節求」之旨。
而荀子則要其歸于禮,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争。
争則亂,亂則窮。
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于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
」禮論篇戴學後起,亦靡勿以禮為說,此又兩家思理之相通而至似者也。
即東原所謂「解蔽莫如學」者,「解蔽」一語,亦出荀書,則東原之有會于荀卿者至深矣。
故其為緒言,以荀子與宋之程、張、朱四子等類,而曰「荀子推崇禮義,宋儒推崇理,于聖人之教不害,不知性耳」。
東原所最斥者乃「複初反本」之說,則正亦荀子所深非矣。
故曰:「荀子知禮義為聖人之教,而不知禮義亦出于性;知禮義為明于其必然,而不知必然乃自然之極則,适所以完其自然也。
荀子之重學也,無于内而取于外;孟子之重學也,有于内而資于外。
」緒言卷中,又疏證卷中自東原觀之,荀之與孟,未達一間耳。
晚周諸子,善斥自然者莫過荀子,東原即以其意排老、釋,而複以孟子性善之論移加于荀子。
近人章炳麟言之,曰:「極震所議,與孫卿若合符,以孫卿言性惡,與震意怫,故解而赴原善。
」文錄卷一釋戴此為善論東原之學矣。
戴學近荀卿,同時程易田已言之,語詳本章末節。
又焦裡堂繼東原為論語通釋,亦時引荀子語;錢大昕潛研堂集先已為荀子辨誣。
當時學人本自緻力于荀子,故不覺其言思之染涉者深也。
至東原疏證以理欲之辨極诋宋儒,章氏亦論之雲: 雒、閩諸儒制言以勸行己,其本不為長民,故其語有廉棱,而亦時時轶出。
夫法家者,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與行己者絕異。
任法律而參雒、閩,是使種馬與良牛并驷,則敗績覆駕之術也。
……戴震生雍正末,見其诏令谪人不以法律,顧摭取雒、閩儒言以相稽。
觇司隐微,罪及燕語……令士民搖手觸禁,其衋傷深。
震自幼為賈販,轉運千裡,複具知民生隐曲,而上無一言之惠,故發憤着原善、孟子字義疏證,專務平恕。
[東原思想與程朱及當時之政令]……震所言多自下摩上,欲上帝守節而民無瘅……如震所言,施于有政,上不啙苛,下無怨讟,衣食孳殖,可以緻刑措。
……夫言欲不可絕,[欲當即為理者,斯固莅政之言,非饬身之典矣]……晚世或盜其言以崇飾慆淫,今又文緻西來之說教天下奢,以菜食褧衣為恥,為廉節士所非。
誠明震意,諸款言豈得托哉?釋戴 此論最為得情。
近儒首尊東原者自太炎,特取其排程、朱,以清末治程、朱率惡言革命也。
又謂:「東原著書,特發憤于清廷之酷淫,皆一時權言耳。
」檢論成于民國三年,排斥程、朱之談,太炎亦複不取。
然其分辨欲當即理,乃莅政之言,非饬身之典,實旨言也。
至東原著書初意,是否如太炎所雲,茲可勿論耳。
方植之漢學商兌亦雲: 程朱所嚴辨理欲,指人主及學人心術邪正言之,乃最吃緊本務,與民情同然好惡之欲迥别。
今移此混彼,妄援立說,謂當通遂其欲,不當繩之以理,言理則為以意見殺人,此亘古未有之異端邪說。
卷中之上 此雖诋毀逾分,然辨理欲字義,則實與章氏所論,各得其義之一面。
章氏謂東原論理欲,乃為當時從政者而發,植之則謂宋儒辨理欲,本亦為立言從政者之心術言之也。
惟其如此,故東原辨理欲,雖語多精到,而陳義稍偏,頗有未圓。
今姑舉孟子盡心「口之于味」一章論之,孟子曰: 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聲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
仁之于父子也,義之于君臣也,禮之于賓主也,智之于賢者也,聖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
朱子集注引程子曰: 五者之欲,性也。
然有分,不能皆如其願,則是命也。
不可謂我性之所有,而求必得之也。
朱子按: 不能皆如其願,不止為貧賤。
蓋雖富貴之極,亦有品節限制,則是亦有命也。
朱子又雲: 此二條者,皆性之所有,而命于天者也。
然世之人以前五者為性,雖有不得,而必欲求之;以後五者為命,一有不至,則不複緻力。
故孟子各就其重處言之,以伸此而抑彼也。
張子所謂「養則付命于天,道則責成于己」,其言約而盡矣。
集注于此章解義明白,無可非難;而東原疏證則曰: 「欲」根于血氣,故曰性也,而有所限而不可踰,則命之謂也。
仁義禮智之懿,不能盡人如一者,限于生初,所謂命也,而皆可以擴而充之,則人之性也。
「謂」猶雲借口于性耳;君子不借口于性以逞其欲,不借口于命之限之而不盡其材。
後儒未詳審文義,失孟子立言之指。
「不謂性」非不謂之性,「不謂命」非不謂之命。
由此言之,孟子之所謂性,即口之于味、目之于色、耳之于聲、鼻之于臭、四肢于安佚之為性;所謂「人無有不善」,即能知其限而不踰之謂善,即血氣心知能底于無失之為善;所謂仁義禮智,即以名其血氣心知,所謂原于天地之化者之能協于天地之德也。
疏證卷中 夫程子明雲「五者之欲,性也」,朱子亦雲「此二條者,皆性之所有」,則非不謂之性矣,東原必謂宋儒「未詳審文義,失孟子立言之指」,已近深文。
[東原駁宋儒之深文處]且孟子明以耳、目、口、鼻、四肢與仁、義、禮、智分說,而東原必為并成一片,謂性即味、色、聲、臭、安佚之謂,性善即知其限而不踰以底于無失之謂。
若性善專指此一邊,則與孟子原文兩排分說者顯異,實不如集注雲「此二條皆性所有」二語,于孟子原義為允惬也。
且孟子指恻隐、羞惡、辭讓、是非為吾心之善端,擴而充之,則為仁、義、禮、智,決不能即以口之于味、目之于色、耳之于聲、鼻之于臭、四肢之于安佚之能知其限而不踰以底于無失者,謂即恻隐、羞惡、辭讓、是非之心也。
孟子又謂孩提之愛親敬長,達之天下而為仁義,此又不能以味、色、聲、臭、安佚之能知其限而不踰以底于無失者,為即愛親敬兄之本也。
東原謂: 仁義禮智非他,不過懷生畏死,飲食男女,與夫感于物而動者之皆不可脫然無之,以歸于靜,歸于一,而恃人之心知異于禽獸,能不惑乎所行,即為懿德耳。
疏證卷中 此所謂「感于物而動者」,語意頗含混。
若專從人類個己懷生畏死、飲食男女之情,以求其不爽失,求其知限而不踰,則所得即無異于荀子之所謂理義、所謂性惡矣。
何者?因其全由私人懷生畏死、飲食男女之情仔細打算而來,若人類天性,不複有一種通人我、泯己物之心情故也。
東原謂「使無懷生畏死之心,又焉有怵惕恻隐之心」,疏證卷中是已。
然與言擴充恻隐以為仁者不同。
孟子言恻隐,并不是推此心之懷生畏死而始為恻隐也。
儒家思想所以必仁、智雙提,而「仁」字地位所以猶在「智」字之上者,東原于此似少領會。
故孟子曰:「養心莫善于寡欲」,又曰:「養其大體為大人,養其小體為小人。
」在孟子所分别言之者,在東原均打并歸一。
是東原之所指為性者,實與荀卿為近,惟東原以孟子性善之意移而為說耳。
[東原思想與孟子]推而上之,及于論語,其言亦并不與東原之意合,此陳蘭甫東塾讀書記已言之。
[東原思想與論語]其言曰: 「克己複禮」,朱子解為勝私欲;「為仁由己」,朱子解為在我。
兩「己」字不同解,戴東原孟子字義疏證駁之。
澧謂朱注實有未安,不如馬注解「克己」為「約身」也。
按:「克己」一解,惠士奇禮說先創新說。
然「克己」訓「勝私」,左傳述楚靈王事即然,劉炫闡之甚詳;即馬訓「約身」,約身亦勝私耳。
東塾此條乃取戴說,何也?或疑如此則論語無勝私欲、全天理之說,斯不然也。
勝私欲之說,論語二十篇中,固多有之:「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不處也。
」「不處」者,勝之也。
原憲問「克伐怨欲不行焉」,「不行」者,勝之也。
原注:夫子雖曰「仁則吾不知」,然固曰「可以為難矣」。
「枨也欲,焉得剛?」欲者多嗜欲,剛者能勝之也。
又有不明言「欲」者:「君子有三戒,戒色戒得」,「色」與「得」者,欲也;戒者,勝之也。
「樂驕樂,樂佚遊,樂宴樂」,皆欲也,明其焉「損」,則當勝之也。
論語雖無「理」字,然其意以「理」、「欲」對言者甚多。
「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義」即理也,「利」即欲也。
「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懷德」、「懷刑」即理也,「懷土」、「懷惠」即欲也。
「君子上達,小人下達」,「上達」即理也,「下達」即欲也。
「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溢矣」,「固窮」即理也,原注:易鄭注解為固守其窮也。
「濫」即欲也。
「君子謀道不謀食,憂道不憂貧」,「謀道」、「憂道」即理也,「謀食」、「憂貧」即欲也。
「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仁」即理也,「求生」即欲也。
「喻義」、「喻利」二語,尤為包括。
故朱子請陸象山為白鹿洞學者講之,至于「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則勝私欲,全天理,至矣極矣,蔑以加矣。
讀書記卷二論語 此言論語亦明明分兩種境界,不得謂此一境界全從彼一境界出也。
孟子言性善,亦惟謂此一境界,其原亦本之人心之心性,并非由外爍我,并不謂人心中惟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