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顧亭林 附:馬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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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炎武十一歲,即授之以溫公資治通鑒,曰:「世人多習綱目,餘所不取。
凡作書者,莫病乎其以前人之書改竄而為自作也。
班孟堅之改史記,必不如史記也;宋景文之改舊唐書,必不如舊唐書也;朱子之改通鑒,必不如通鑒也。
至于今代,而著書之人幾滿天下,則有盜前人之書而為自作者矣。
故得明人書百卷,不若得宋人書一卷也。
文集卷二鈔書自序 亭林為肇域志,自言閱志書一千餘部,其勤于鈔書之精神可見。
阮元揅經室三集有顧亭林先生肇域志跋,謂:「肇域志乃稿本未成之書,其志願所規畫者甚大,而方輿紀要實已括之。
亭林生長亂離,奔走戎馬,閱書數萬卷,手不辍錄。
觀此帙密行細書,無一筆率略,始歎古人精力過人,志趣遠大。
世之習科條而無學術,守章句而無經世之具者,皆未足與于此也。
」姚椿通藝閣文集卷五,有顧亭林先生肇域志手稿跋,謂:「此稿藏德清許宗彥,深惜阮氏官浙撫時,不以付诂經精舍諸人士一編校。
」又謂:「吳江吳兆宜輯一統志案說,其鄉人顧我锜作序,謂徐幹學奉敕著書時多采用亭林說。
」今案:案說雖間引用肇域志中語,然其希略,語意又不類,其書蓋不盡本顧氏。
至于日知錄尤為鈔書工夫之至精細者。
亭林又自言之曰: 嘗謂今人纂輯之書,正如今人之鑄錢。
古人采銅于山,今人則買舊錢,名之曰廢銅,以充鑄而已。
所鑄之錢既已粗惡,而又将古人傳世之寶,舂剉碎散,不存于後,豈不兩失之乎?承問日知錄又成幾卷,蓋期之以廢銅。
而某自别來一載,早夜誦讀,反複尋究,僅得十餘條,然庶幾釆山之銅也。
與人書十 以後清儒率好為纂輯比次,雖方面不能如亭林之廣,結撰不能如亭林之精,用意更不能如亭林之深且大,然要為聞其風而起者,則不可誣也。
[亭林學之流衍]蓋亭林論學,本懸二的:一曰明道,一曰救世。
其為日知錄,又分三部:曰經術,治道,博聞。
後儒乃打歸一路,專守其「經學即理學」之議,以經術為明道。
餘力所彙,則及博聞。
至于研治道,講救世,則時異世易,繼響無人,而終于消沉焉。
若論亭林本意,則顯然以講治道救世為主。
故後之學亭林者,忘其「行己」之教,而師其「博文」之訓,已為得半而失半。
又于其所以為博文者,棄其研治道、論救世,而專趨于講經術、務博聞,則半之中又失其半焉。
且所失者胥其所重,所取胥其所輕。
取舍之間,亦有運會,非盡人力。
而近人率推亭林為漢學開山,其語要非亭林所樂聞也。
然亭林論學,其斬截峻整處,固足與其人格行誼相輝映。
其曰「舍經學無理學」,曰「著書不如鈔書」,曰「凡今人之學,必不及古人」,曰「得明人書百卷,不若得宋人書一卷」,凡所雲雲,開其為此,而戒其為彼。
其氣厲,其指晰。
而其治學所采之方法,尤足為後人開無窮之門徑。
故并世學者如梨洲,如船山,如夏峯,如習齋,如蒿庵,聲氣光烈,皆不足相肩并。
而卒為幹嘉以下考證學派所羣歸仰,縱其議論意見未必盡是,或不免于甚誤,要其意氣魄力,自足以領袖一代之風尚矣。
亭林之政治理想 [亭林論政特點]亭林對于政治之主張,大率備詳于日知錄卷八至卷十二之五卷。
其最堪注意者,為對于風俗之重視。
故論政亦多着眼于風俗人心,與第十三卷諸條精意相通,此點尤為亭林論政特色。
蓋亭林固亦染受宋明理學精神,而特不尚心性空談,能于政事諸端,切實發揮其利弊,可謂内聖外王,體用兼備之學也。
茲舉其較大之論點言之,則有郡縣分權及地方自治之主張。
亭林謂: [郡縣分權及地方自治]自古及今,小官多者其世盛,大官多者其世衰。
卷八鄉亭之職條夫惟于一鄉之中,官之備而法之詳,然後天下之治,若網之在綱,有條而不紊。
至于今日,一切蕩然,無有存者。
且守令之不足任也,而多設之監司,監司又不足任也,而重立之牧伯。
積尊累重,以居乎其上,而下無與分其職者。
雖得公廉勤幹之吏,猶不能以為治,而況托之非人者乎,同上 故亭林于漢時啬夫及三老之制,皆深緻向往之意。
又曰: 巡檢,即古之遊徼也。
巡檢裁則總督添矣。
何者?巡檢遏之于未萌,總督治之于已亂。
同上 又于「裡甲」、「掾屬」、「吏胥」諸條均卷八均發此旨。
又曰: 人聚于鄉而治,聚于城而亂。
聚于鄉則土地辟,田野治,欲民之無恒心,不可得也。
聚 于城則徭役繁,獄訟多,欲民之有恒心,不可得也。
卷十二人聚條 故其于「館舍」、「街道」、「官樹」、「橋梁」諸條,均卷十二凡關于地方之建設與興築者,尤拳拳緻其深情。
亭林既着眼于地方之自治,遂連帶而及郡縣之分權。
郡縣分權,固為地方自治之先步也。
故曰: 辟官、莅政、理财、治軍,郡縣之四權也,而今皆不得以專之……是以言莅事而事權不在于郡縣,言興利而利權不在于郡縣,言治兵而兵權不在于郡縣,尚何以複論其富國裕民之道哉!必也複四者之權,一歸于郡縣,則守令必稱其職,國可富,民可裕,而兵農各得其業矣。
卷九守令條 亭林又暢論其意曰: [中央集權與法治]所謂天子者,執天下之大權者也。
其執大權奈何?以天下之權寄天下之人,而權乃歸之天子。
自公卿大夫至于百裡之宰、一命之官,莫不分天子之權,以各治其事,而天子之權乃益尊。
後世有不善治者出焉,盡一切之權而收之在上,而萬幾之廣,固非一人之所能操也,而權乃移于法。
于是多為之法以禁防之,雖有大奸有所不能踰,而賢智之臣亦無能效尺寸于法之外,相與兢兢奉法,以求無過而已。
于是天子之權,不寄之人臣,而寄之吏胥。
是故天下之尤急者,守令親民之官。
而今日之尤無權者,莫過于守令。
守令無權,而民之疾苦不聞于上,安望其緻太平而延國命乎?同上 又引葉水心之言以見旨,曰: 宋葉适言:「國家因唐、五代之極弊,收斂藩鎮之權,盡歸于上。
一兵之籍,一财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為之也。
欲專大利,而無受其大害,遂廢人而用法,廢官而用吏。
禁防纖悉,特與古異,而威柄最為不分。
雖然,豈有是哉!故人才衰乏,外削中弱,以天下之大而畏人。
是一代之法度,又有以使之矣。
」又曰:「夫萬裡之遠,皆上所制命,則上誠利矣。
百年之憂,一朝之患,皆上所獨當,而其害如之何?此外寇所以憑陵而莫禦,雠恥所以最甚而莫報也。
」卷八法制條 [亭林之郡縣論]亭林本此而創為郡縣論。
凡論九篇,收于文集卷一大意在尊令長之秩,而予之以生财、治人之大權。
罷監司之任,行辟屬之法,用千裡以内習其風土之人,而設為久職。
其言皆有見。
惟欲寓封建于郡縣之中,複世官,任終身,舉子若弟為代,則未免矯枉過直。
然明夷待訪錄方鎮篇有「終其世兵民輯睦,疆場甯谧者,許以嗣世」之論。
許方鎮以嗣世,禍必至于割據。
亭林惟縣令設世官,已斟酌變通矣。
此後如趙翼陔餘叢考、戴望谪麟堂集諸書,對顧議均緻駁難 [封建與氏族之提倡]亭林又謂封建不能複,則莫如重氏族。
其言曰: 予嘗曆覽山東、河北,自兵興以來,州縣之能不至于殘破者,多得之豪家大姓之力,而不盡恃乎其長吏……夫不能複封建之治,而欲藉士大夫之勢以立其國者,其在重氏族哉!文集卷五裴村記 故曰:「宗子次于君道」。
日知錄卷六「愛百姓故則罰中」條凡此所言,在上則慕封建,在下則睎宗法。
雖激于世變,然懷古之情既深,而不悟世運之不可反,則終為書生之見也。
惟主分權,重自治,固不失為正論。
又其論俸祿,則曰: [亭林論官俸]今日貪取之風,所以膠固于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給之薄而無以贍其家也……白居易為盩厔尉,詩雲:「吏祿三百石,歲晏有餘糧。
」其江州司馬廳記曰:「唐典,上州司馬秩五品,歲禀數百石,月俸六七萬。
宮足以穴身,食足以給家。
」今之制祿,不過唐人之什二三,彼無以自贍,焉得而不取諸民乎?日知錄卷十二 與其卷十三論名教獎廉之議,見上引可以互參。
潘氏曰:「先師有言,忠信重祿,所以勸士。
無養廉之具而責人之廉,萬萬不能。
」此雖一端,可見亭林立論,針對時弊,博征史實,而又斟酌人情以出之。
雖有一二偏激過正之論,要以見其一家之獨見,非苟偶而已也。
亭林與梨洲兩人之異同 [亭林著書年歲]亭林成學著書,大率在四十五歲北遊以後。
此亭林與黃梨洲書亦自言之,曰: 炎武自中年以前,不過從諸文士之後,注蟲魚,吟風月而已。
積以歲月,窮采古今,然後知後海先河,為山覆篑。
而于聖賢六經之指,國家治亂之原,生民根本之計,漸有所窺。
見梨洲思舊錄 此實語,非謙辭也。
亭林著述之大者曰音學五書,曰日知錄。
音學五書着手較早。
崇祯癸未,亭林年三十一,已有詩本音之輯。
曹學佺為之序。
謂: 吳門顧甯人,家傳詩學……一日,出其所著詩本音示予,喟然為之歎服……往者吾鄉陳君季立,依吳才老之書,為毛詩古音一編,焦澹園先生以為獨得古人之傳。
而一字數音,未有條理。
至甯人則秩然不紊,而博學旁通,至當歸一。
是亭林音學五書,最先成者為詩本音,而啟途開疆,實自明之陳、焦諸人,曹氏已言之。
四庫提要稱亭林音論三卷,成書于崇祯癸未,蓋系詩本音之訛其後亭林以四十五歲北遊,始交任子良唐臣,得假吳才老韻譜,讀而校之。
越後十年,亭林五十五歲始開雕音學五書于淮上,張力臣父子任校寫之役。
其後又十三年,亭林六十八歲有音學五書後序,自言:「餘纂輯此書,三十餘年。
」若自崇祯癸未計之,則得三十八年也。
亭林谲觚自序謂:「仆自三十以後,讀經史辄有所筆記。
」可證亭林三十一歲所為詩本音,曹學佺為之序者,乃亭林最先筆記初稿,其後必多改定。
而亭林又言音學五書「為三百篇而作」,語見後序亦見詩本音乃亭林着五書最先主源也。
然則亭林音學五書,雖發轫遠在崇祯癸未,而成書大業,則全屬北遊之後。
王國維觀堂别集音學五書跋謂:「此書卷首曹學佺序,署崇祯癸未,亭林此時實尚未為音均之學,無所謂詩本音,并無所謂音學五書也。
此序蓋出假托。
亭林前後三序皆不署年号,乃假為曹序于前,一若此書為明季所刊者,蓋以避文字之禍。
參閱姓名,列徐氏兄弟三人,意亦猶是。
」梁氏學術史謂:「亭林交任唐臣,得假吳氏韻譜,自此始治音韻學。
」若梁、王之說果信,則亭林音學五書亦全部起業于北遊之後。
茲以亭林自言「纂輯此書三十餘年」,又雲「自三十以後讀經史辄有所筆記」,故未敢遽以梁、王之說為定,而附着之于此。
至日知錄初刻八卷,則亭林五十八歲,已在音學五書開雕後三年。
又閱三年,六十一歲自稱「續錄又得六卷」。
此據張穆年譜又三年,六十四歲作日知錄自序,謂:「曆今六、七年,老而益進,始悔向日學之不博,見之不卓,其中疏漏,往往而有。
漸次增改,得二十餘卷。
」自是迄于其卒,日知錄又續有增益,凡得三十二卷。
亭林自謂:「自三十後,讀經史辄有所筆記。
」谲觚自序又曰:「年四十,斐然欲有所作。
」鈔書自序又曰:「自五十以後,笃志經史。
」 [亭林南北交遊]大抵亭林為日知錄,應在五十後。
今考其五十前後交遊,四十五至萊州,得任子良;至青州,得張稷若爾岐、徐東癡夜。
四十六至鄒平,得馬宛斯骕:至長山,得劉果庵孔懷。
五十一至太原,得傅青主山;至代州,得李子德天生;至華陰得王山史宏撰;至盩厔,得李中孚颙。
凡此諸人,惟東癡以能詩鳴,二曲以理學着,其它皆精考核為博古之士。
而亭林四十五以前朋友,如歸玄恭莊,如萬年少壽琪,如潘力田柽章,如吳赤溟炎,則皆文史之材也。
是亭林學侶,在南者多尚藻采而貴通今,在北者多重質實而務博古。
亭林自四十五北遊,往來魯、燕、秦、晉二十五年。
嘗自謂「性不能舟行食稻,而喜餐麥跨鞍」。
見漢學師承記然豈止舟鞍、稻麥之辨哉?其學亦北學也。
雖其天性所喜,亦交遊濡染有以助之矣。
[梨洲與亭林之比較]梨洲著書成學,亦在四十六歲入山以後,蓋二人遭際差似也。
梨洲五十九歲自謂:「始學于子劉子,志在舉業,不能有得,聊備蕺山門人之
凡作書者,莫病乎其以前人之書改竄而為自作也。
班孟堅之改史記,必不如史記也;宋景文之改舊唐書,必不如舊唐書也;朱子之改通鑒,必不如通鑒也。
至于今代,而著書之人幾滿天下,則有盜前人之書而為自作者矣。
故得明人書百卷,不若得宋人書一卷也。
文集卷二鈔書自序 亭林為肇域志,自言閱志書一千餘部,其勤于鈔書之精神可見。
阮元揅經室三集有顧亭林先生肇域志跋,謂:「肇域志乃稿本未成之書,其志願所規畫者甚大,而方輿紀要實已括之。
亭林生長亂離,奔走戎馬,閱書數萬卷,手不辍錄。
觀此帙密行細書,無一筆率略,始歎古人精力過人,志趣遠大。
世之習科條而無學術,守章句而無經世之具者,皆未足與于此也。
」姚椿通藝閣文集卷五,有顧亭林先生肇域志手稿跋,謂:「此稿藏德清許宗彥,深惜阮氏官浙撫時,不以付诂經精舍諸人士一編校。
」又謂:「吳江吳兆宜輯一統志案說,其鄉人顧我锜作序,謂徐幹學奉敕著書時多采用亭林說。
」今案:案說雖間引用肇域志中語,然其希略,語意又不類,其書蓋不盡本顧氏。
至于日知錄尤為鈔書工夫之至精細者。
亭林又自言之曰: 嘗謂今人纂輯之書,正如今人之鑄錢。
古人采銅于山,今人則買舊錢,名之曰廢銅,以充鑄而已。
所鑄之錢既已粗惡,而又将古人傳世之寶,舂剉碎散,不存于後,豈不兩失之乎?承問日知錄又成幾卷,蓋期之以廢銅。
而某自别來一載,早夜誦讀,反複尋究,僅得十餘條,然庶幾釆山之銅也。
與人書十 以後清儒率好為纂輯比次,雖方面不能如亭林之廣,結撰不能如亭林之精,用意更不能如亭林之深且大,然要為聞其風而起者,則不可誣也。
[亭林學之流衍]蓋亭林論學,本懸二的:一曰明道,一曰救世。
其為日知錄,又分三部:曰經術,治道,博聞。
後儒乃打歸一路,專守其「經學即理學」之議,以經術為明道。
餘力所彙,則及博聞。
至于研治道,講救世,則時異世易,繼響無人,而終于消沉焉。
若論亭林本意,則顯然以講治道救世為主。
故後之學亭林者,忘其「行己」之教,而師其「博文」之訓,已為得半而失半。
又于其所以為博文者,棄其研治道、論救世,而專趨于講經術、務博聞,則半之中又失其半焉。
且所失者胥其所重,所取胥其所輕。
取舍之間,亦有運會,非盡人力。
而近人率推亭林為漢學開山,其語要非亭林所樂聞也。
然亭林論學,其斬截峻整處,固足與其人格行誼相輝映。
其曰「舍經學無理學」,曰「著書不如鈔書」,曰「凡今人之學,必不及古人」,曰「得明人書百卷,不若得宋人書一卷」,凡所雲雲,開其為此,而戒其為彼。
其氣厲,其指晰。
而其治學所采之方法,尤足為後人開無窮之門徑。
故并世學者如梨洲,如船山,如夏峯,如習齋,如蒿庵,聲氣光烈,皆不足相肩并。
而卒為幹嘉以下考證學派所羣歸仰,縱其議論意見未必盡是,或不免于甚誤,要其意氣魄力,自足以領袖一代之風尚矣。
亭林之政治理想 [亭林論政特點]亭林對于政治之主張,大率備詳于日知錄卷八至卷十二之五卷。
其最堪注意者,為對于風俗之重視。
故論政亦多着眼于風俗人心,與第十三卷諸條精意相通,此點尤為亭林論政特色。
蓋亭林固亦染受宋明理學精神,而特不尚心性空談,能于政事諸端,切實發揮其利弊,可謂内聖外王,體用兼備之學也。
茲舉其較大之論點言之,則有郡縣分權及地方自治之主張。
亭林謂: [郡縣分權及地方自治]自古及今,小官多者其世盛,大官多者其世衰。
卷八鄉亭之職條夫惟于一鄉之中,官之備而法之詳,然後天下之治,若網之在綱,有條而不紊。
至于今日,一切蕩然,無有存者。
且守令之不足任也,而多設之監司,監司又不足任也,而重立之牧伯。
積尊累重,以居乎其上,而下無與分其職者。
雖得公廉勤幹之吏,猶不能以為治,而況托之非人者乎,同上 故亭林于漢時啬夫及三老之制,皆深緻向往之意。
又曰: 巡檢,即古之遊徼也。
巡檢裁則總督添矣。
何者?巡檢遏之于未萌,總督治之于已亂。
同上 又于「裡甲」、「掾屬」、「吏胥」諸條均卷八均發此旨。
又曰: 人聚于鄉而治,聚于城而亂。
聚于鄉則土地辟,田野治,欲民之無恒心,不可得也。
聚 于城則徭役繁,獄訟多,欲民之有恒心,不可得也。
卷十二人聚條 故其于「館舍」、「街道」、「官樹」、「橋梁」諸條,均卷十二凡關于地方之建設與興築者,尤拳拳緻其深情。
亭林既着眼于地方之自治,遂連帶而及郡縣之分權。
郡縣分權,固為地方自治之先步也。
故曰: 辟官、莅政、理财、治軍,郡縣之四權也,而今皆不得以專之……是以言莅事而事權不在于郡縣,言興利而利權不在于郡縣,言治兵而兵權不在于郡縣,尚何以複論其富國裕民之道哉!必也複四者之權,一歸于郡縣,則守令必稱其職,國可富,民可裕,而兵農各得其業矣。
卷九守令條 亭林又暢論其意曰: [中央集權與法治]所謂天子者,執天下之大權者也。
其執大權奈何?以天下之權寄天下之人,而權乃歸之天子。
自公卿大夫至于百裡之宰、一命之官,莫不分天子之權,以各治其事,而天子之權乃益尊。
後世有不善治者出焉,盡一切之權而收之在上,而萬幾之廣,固非一人之所能操也,而權乃移于法。
于是多為之法以禁防之,雖有大奸有所不能踰,而賢智之臣亦無能效尺寸于法之外,相與兢兢奉法,以求無過而已。
于是天子之權,不寄之人臣,而寄之吏胥。
是故天下之尤急者,守令親民之官。
而今日之尤無權者,莫過于守令。
守令無權,而民之疾苦不聞于上,安望其緻太平而延國命乎?同上 又引葉水心之言以見旨,曰: 宋葉适言:「國家因唐、五代之極弊,收斂藩鎮之權,盡歸于上。
一兵之籍,一财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為之也。
欲專大利,而無受其大害,遂廢人而用法,廢官而用吏。
禁防纖悉,特與古異,而威柄最為不分。
雖然,豈有是哉!故人才衰乏,外削中弱,以天下之大而畏人。
是一代之法度,又有以使之矣。
」又曰:「夫萬裡之遠,皆上所制命,則上誠利矣。
百年之憂,一朝之患,皆上所獨當,而其害如之何?此外寇所以憑陵而莫禦,雠恥所以最甚而莫報也。
」卷八法制條 [亭林之郡縣論]亭林本此而創為郡縣論。
凡論九篇,收于文集卷一大意在尊令長之秩,而予之以生财、治人之大權。
罷監司之任,行辟屬之法,用千裡以内習其風土之人,而設為久職。
其言皆有見。
惟欲寓封建于郡縣之中,複世官,任終身,舉子若弟為代,則未免矯枉過直。
然明夷待訪錄方鎮篇有「終其世兵民輯睦,疆場甯谧者,許以嗣世」之論。
許方鎮以嗣世,禍必至于割據。
亭林惟縣令設世官,已斟酌變通矣。
此後如趙翼陔餘叢考、戴望谪麟堂集諸書,對顧議均緻駁難 [封建與氏族之提倡]亭林又謂封建不能複,則莫如重氏族。
其言曰: 予嘗曆覽山東、河北,自兵興以來,州縣之能不至于殘破者,多得之豪家大姓之力,而不盡恃乎其長吏……夫不能複封建之治,而欲藉士大夫之勢以立其國者,其在重氏族哉!文集卷五裴村記 故曰:「宗子次于君道」。
日知錄卷六「愛百姓故則罰中」條凡此所言,在上則慕封建,在下則睎宗法。
雖激于世變,然懷古之情既深,而不悟世運之不可反,則終為書生之見也。
惟主分權,重自治,固不失為正論。
又其論俸祿,則曰: [亭林論官俸]今日貪取之風,所以膠固于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給之薄而無以贍其家也……白居易為盩厔尉,詩雲:「吏祿三百石,歲晏有餘糧。
」其江州司馬廳記曰:「唐典,上州司馬秩五品,歲禀數百石,月俸六七萬。
宮足以穴身,食足以給家。
」今之制祿,不過唐人之什二三,彼無以自贍,焉得而不取諸民乎?日知錄卷十二 與其卷十三論名教獎廉之議,見上引可以互參。
潘氏曰:「先師有言,忠信重祿,所以勸士。
無養廉之具而責人之廉,萬萬不能。
」此雖一端,可見亭林立論,針對時弊,博征史實,而又斟酌人情以出之。
雖有一二偏激過正之論,要以見其一家之獨見,非苟偶而已也。
亭林與梨洲兩人之異同 [亭林著書年歲]亭林成學著書,大率在四十五歲北遊以後。
此亭林與黃梨洲書亦自言之,曰: 炎武自中年以前,不過從諸文士之後,注蟲魚,吟風月而已。
積以歲月,窮采古今,然後知後海先河,為山覆篑。
而于聖賢六經之指,國家治亂之原,生民根本之計,漸有所窺。
見梨洲思舊錄 此實語,非謙辭也。
亭林著述之大者曰音學五書,曰日知錄。
音學五書着手較早。
崇祯癸未,亭林年三十一,已有詩本音之輯。
曹學佺為之序。
謂: 吳門顧甯人,家傳詩學……一日,出其所著詩本音示予,喟然為之歎服……往者吾鄉陳君季立,依吳才老之書,為毛詩古音一編,焦澹園先生以為獨得古人之傳。
而一字數音,未有條理。
至甯人則秩然不紊,而博學旁通,至當歸一。
是亭林音學五書,最先成者為詩本音,而啟途開疆,實自明之陳、焦諸人,曹氏已言之。
四庫提要稱亭林音論三卷,成書于崇祯癸未,蓋系詩本音之訛其後亭林以四十五歲北遊,始交任子良唐臣,得假吳才老韻譜,讀而校之。
越後十年,亭林五十五歲始開雕音學五書于淮上,張力臣父子任校寫之役。
其後又十三年,亭林六十八歲有音學五書後序,自言:「餘纂輯此書,三十餘年。
」若自崇祯癸未計之,則得三十八年也。
亭林谲觚自序謂:「仆自三十以後,讀經史辄有所筆記。
」可證亭林三十一歲所為詩本音,曹學佺為之序者,乃亭林最先筆記初稿,其後必多改定。
而亭林又言音學五書「為三百篇而作」,語見後序亦見詩本音乃亭林着五書最先主源也。
然則亭林音學五書,雖發轫遠在崇祯癸未,而成書大業,則全屬北遊之後。
王國維觀堂别集音學五書跋謂:「此書卷首曹學佺序,署崇祯癸未,亭林此時實尚未為音均之學,無所謂詩本音,并無所謂音學五書也。
此序蓋出假托。
亭林前後三序皆不署年号,乃假為曹序于前,一若此書為明季所刊者,蓋以避文字之禍。
參閱姓名,列徐氏兄弟三人,意亦猶是。
」梁氏學術史謂:「亭林交任唐臣,得假吳氏韻譜,自此始治音韻學。
」若梁、王之說果信,則亭林音學五書亦全部起業于北遊之後。
茲以亭林自言「纂輯此書三十餘年」,又雲「自三十以後讀經史辄有所筆記」,故未敢遽以梁、王之說為定,而附着之于此。
至日知錄初刻八卷,則亭林五十八歲,已在音學五書開雕後三年。
又閱三年,六十一歲自稱「續錄又得六卷」。
此據張穆年譜又三年,六十四歲作日知錄自序,謂:「曆今六、七年,老而益進,始悔向日學之不博,見之不卓,其中疏漏,往往而有。
漸次增改,得二十餘卷。
」自是迄于其卒,日知錄又續有增益,凡得三十二卷。
亭林自謂:「自三十後,讀經史辄有所筆記。
」谲觚自序又曰:「年四十,斐然欲有所作。
」鈔書自序又曰:「自五十以後,笃志經史。
」 [亭林南北交遊]大抵亭林為日知錄,應在五十後。
今考其五十前後交遊,四十五至萊州,得任子良;至青州,得張稷若爾岐、徐東癡夜。
四十六至鄒平,得馬宛斯骕:至長山,得劉果庵孔懷。
五十一至太原,得傅青主山;至代州,得李子德天生;至華陰得王山史宏撰;至盩厔,得李中孚颙。
凡此諸人,惟東癡以能詩鳴,二曲以理學着,其它皆精考核為博古之士。
而亭林四十五以前朋友,如歸玄恭莊,如萬年少壽琪,如潘力田柽章,如吳赤溟炎,則皆文史之材也。
是亭林學侶,在南者多尚藻采而貴通今,在北者多重質實而務博古。
亭林自四十五北遊,往來魯、燕、秦、晉二十五年。
嘗自謂「性不能舟行食稻,而喜餐麥跨鞍」。
見漢學師承記然豈止舟鞍、稻麥之辨哉?其學亦北學也。
雖其天性所喜,亦交遊濡染有以助之矣。
[梨洲與亭林之比較]梨洲著書成學,亦在四十六歲入山以後,蓋二人遭際差似也。
梨洲五十九歲自謂:「始學于子劉子,志在舉業,不能有得,聊備蕺山門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