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黃梨洲 附:陳幹初 潘用微 呂晚村傳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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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遂置學不講,曰「予惟窮經而已」,以故忽忽誦讀者五、六十年。

    學記恕谷四。

    按:季野年六十五而卒,豈得雲「以故忽忽誦讀者五、六十年」耶?恕谷語微有誤,而大體則可信。

     [梨洲駁用微]今南雷文案卷二,有梨洲與友人論學書,專駁潘用微。

    謂: 潘用微議論,某曾駁之于姜定庵書。

    或某執成見,惡其诋毀先賢,未畢其說,便逆而拒之。

    陳君采雲:「譬猶明月之珠,失之二千年,上自王公,下至甿隸,無不伥伥日索之,終不可緻,牧豎乃獲于大澤之濱,豈可以人賤而并珠弗貴乎?」某之于用微,焉知其不出于此也?平懷降志,反複用微之指要,而後知前書之終不為謬。

     [萬季野與鄭禹梅父子對用微之折服]全謝山鲒埼亭集謂「南雷最斥潘氏用微之學,嘗有書為萬征君季野駁之,凡數千言」。

    此友人蓋即季野也。

    至與姜定庵書則已不可見。

    然梨洲之于用微,雖嚴斥深排,而季野固未心悅。

    乃至置理學不講,去而窮經。

    鄭義門序求仁錄,亦謂「幼聞先子稱潘氏學甚貫串」。

    義門父鄭梁禹梅,初見梨洲,自焚其稿不留一字,而名以後稿曰見黃稿,其佩服如此,然于潘氏亦持平論。

    義門築二老閣祀其祖及梨洲,其服膺黃氏亦深矣,然讀潘書而心契,為之镌行。

    且曰:「儒門之有潘子,猶釋氏之有觀音。

    觀音說釋氏不能磨滅,而謂潘子說儒門獨能磨滅乎?」語見求仁錄序全謝山亦謂:「南溪喜禅,幾于決波倒瀾。

    而于潘用微求仁宗旨,許為别具隻眼。

    」語見鲒埼亭集卷二十一五嶽遊人穿中柱文又謂:「用微之學,予謝山亦嘗舉其疵颣以相商榷,先生義門不以予為非,而謂『近世士不悅學,苦心如此人者,正自不可泯沒』。

    」謝山亦謂「是平情之論」。

    語見上由此觀之,梨洲雖力排用微,而當時出梨洲門下,最推服梨洲如鄭禹梅父子及萬季野諸人,皆不以梨洲之論為然也。

    然則梨洲對用微之嚴斥深非,無亦由其黨人、文士習氣之用事,猶未脫講學家傳統門戶之見者為之乎?今梨洲與姜定庵書,南雷各集均不存。

    其與萬季野書,文定、文約亦均不錄,則梨洲晚年殆亦于此公案不複堅持耳。

     [潘用微與歸玄恭]餘又讀歸玄恭集,有玄恭與用微交涉事極恢詭。

    初用微以訓蒙至吳,已五、六年。

    康熙乙巳,始與玄恭相識。

    玄恭讀其着道錄,甚驚訝。

    就聽其論,謂:「周、程、張、朱、象山、陽明,學皆雜佛、老,無一真儒。

    」玄恭大悅服,北面稱弟子。

    相居一月,玄恭中悔,遂緻書質疑,又緻書自辨。

    用微不自安,辭師禮,複朋友之稱。

    而玄恭與吳修齡書,因極诋用微,謂:「孔氏之書言小人者數處,潘生乃兼有之。

    」又謂用微有孝經發明之作,乃母喪既畢,竟不思祭,玄恭規之,強而後祭,置母位北面,科頭短衣上香。

    又曾日夜鞭撻其妻,遍體流血,遏之招承淫行,逐之去,自矜出妻乃孔氏家法。

    有二子一女,與出母同居。

    又其着道錄言孔子不得明師,至于歧路回車,迷塗顧盼,故十五年、十年而後進一步。

    周、程、張、朱、象山、陽明,皆喪其良心。

    孔廟兩庑諸儒,乃一羣僧、道。

    玄恭之言如此。

    [歸玄恭口中之潘用微]詳歸玄恭文續鈔與潘用微先生書、與吳修齡書及叙過三篇。

    玄恭本嶽嶽自異,眼高一世,與亭林有「歸奇顧怪」之目。

    用微一訓蒙師,交遊聲名無足動。

    玄恭其時年踰五十,一旦讀其書,聞其議論,至甘北面自屈稱弟子。

    則用微之在當時,實自有其足以令人折服者。

    無怪萬季野、鄭禹梅,皆黃門高第弟子,一世奇傑,皆于潘氏緻向往之意。

    梨洲欲以極大氣力壓倒用微,而卒不能得其及門高才之心服。

    惟玄恭為吳人夙敬,一旦忽師事一尋常無聞之人,人不能無以為怪。

    且聞其诋毀先儒,竟有謀檄讨之而逐之境外者。

    此亦據歸氏叙過篇所雲然此自俗情世見耳。

    即聖賢亦何以異于人?玄恭以五十外魁儒,屈膝四拜,受潘氏授學券,亦出一時奇興。

    久而動于羣疑衆怪,轉自疑悔,因遂極诋用微之為人,亦人情之所宜有。

    餘又讀歸玄恭遺着,陸道威思辨錄序,玄恭于順治十年癸巳,至太倉,初識桴亭,亦歎服願執弟子禮,桴亭固讓不受。

    其事在玄恭拜用微為師前十年。

    則玄恭雖嵚奇,而求道心切,皇皇未得安止。

    故一見用微持論高而自信堅,不覺為之俯首心折。

    稍久則識其平淡空疏,而悔心乘之。

    此或歸、潘二子當時始相契而終相隙之真相也。

    然其後越三年,康熙己酉,顔曰彬與用微會于證人書院,讀其書大服,亦北面執弟子禮。

    證人書院複興于康熙六年丁未,至是适三年,萬季野年三十二,則季野之聽用微議論以為信而有據者,亦在是時。

    然則歸玄恭誤信于前,萬季野、鄭禹梅又複誤信于後。

    潘用微之所以迷惘豪傑之人心者何在?餘讀其求仁錄,乃言論極平實。

    空疏則有之,奇肆則未,大異乎所揣。

    恨不獲盡讀其着道錄諸書,又不得其平日制行之詳,無以質言之也。

    [歸玄恭心理激變之推測] 潘用微求仁錄大意 [求仁錄第一第二兩卷要旨之摘鈔]求仁錄凡分十卷。

    一辨清學脈上,二辨清學脈下。

    三緻知格物上,四緻知格物下。

    五渾然一體中條理。

    六孝弟。

    七讀書。

    八問學。

    九笃志力行上,十笃志力行下。

    其書極少見。

    第一、第二兩卷為全書總綱,茲摘其要旨如次:以其書少見,故鈔摘較詳。

     仁者渾然天地萬物一體。

     複吾渾然一體之性,斷須一體萬物之志。

     格物即格通身、家、國、天下。

     工夫切近,隻在格通人我,随時随地,惟心之所到,一一格通,渾然深造天地萬物一體之實地。

     學在人倫日用中困勉力行,慎毋蔑視困勉,妄希自然。

     渾然天地萬物一體者,仁也;格通人我者,恕也。

    格物全是恕,物格則仁矣。

     格物全在強恕反求,全是愛敬恻隐之真心密運,強恕日笃,反求日密,當下人已渾然,如是深造而一日自得之,則渾然身、家、國、天下一體,齊家、治國、平天下,渾然吾身之事,自不得不汲汲皇皇,憂世憂民。

    若以默坐澄心為學的,以活潑現成為妙用,以了生脫死為究竟,以長生自利為全真,則亦何貴乎此道,何貴乎此人哉? 大學雲:「緻知在格物」,是未嘗懸空有緻知工夫也。

    緻其觸物一體之知,在格通身、家、國、天下本是一體之物。

    未有舍家、國、天下見在事使交從之實地,而懸空緻我一體之知者。

    是格物為緻知實地,即是誠意、正心實地。

    緻知固在于格物,而誠意、正心亦無不在于格物也。

     後之為學者,存心于腔子謂之立體,視天地萬物為外,明物察倫祇是應迹,愛親敬長,平章協和,視為此心之妙用。

    分内外,分體用,則有動靜可分,而吾性不渾然,工夫不渾然矣。

     擴充四端,強恕反求,善推其所為,而時時見有不慊于心,凜凜孳孳,常若不及,恰是聖人之敬。

     若操存于腔子,保護其靈竅,則是矜持管束,而非敬。

    知乎此而後可與語正心、誠意之學。

     孟子雲:「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

    」曾子雲:「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苟知吾性,曾、孟兩言真實圓滿,無可加,無可疑。

    以上為求仁錄正面議論,以下辨宋儒理學病根所在。

     學者之患,大率在于不知真心見在日用,而别求心。

    故有種種弊病以各成其學術。

    不知真心見在日用而别求心,則或有認靈明知覺為心之本體。

     認靈明知覺為心,則必見有起滅而畏其走作,于是有提省照管,操持涵養之工夫。

    有操持則分内外,心意為内,事物為外。

    以心意為内,則見滿前無非引心之境,益不得不提省照管,操持涵養,使此心常在于腔子。

     分内外,因而分體用。

    心意為體,應事接物為用。

    不知意識緣物而與物對待,故有體用可分。

    知求仁之學脈者,見在真心恰恰渾然天地萬物一體,焉有對待?焉有體用之可分乎? 有操持,則分内外、分體用,則必喜于靜坐,為立體工夫。

    或去人欲,或息思慮,或澄心收拾放心。

     人欲隻為有人我,須在對境實地上消磨,則為有力;若在虛見上消磨,則無力。

    在對境實地上消磨,則必不至遏欲制念,盤桓于腔子;在虛見上消磨,不過遏欲制念,自成其盤桓腔子之病。

     閑思雜念,無非牽于人欲。

    達不忍于所忍,達不為于所為,則閑思雜念之根絕矣。

    若其一種浮遊之思,則不笃志力行,心思不專一,精神不凝聚之故。

     澄心即所以去欲息慮,若吾人真心,則但有明昧而無渣滓,不待于澄。

     習心為梗,真心偶晦而不見謂之放。

    習心為主,真心或時影見而無實用,放乃愈甚。

    求放心者,須在對境實地上有擴充之力,而非可于靜坐收拾。

     有操持,則分内外、分體用。

    而逐事逐物看道,亦外也。

    事物雖在外,而事物之道具于心。

    逐事逐物看道,又即外以知内也。

    欲即外以知内,必先内有主而後可。

    故将「敬」字收斂身心,然後逐事逐物看道。

    不知道非看可明。

    敬與明道不可分先後工夫。

     操持于内,固立體工夫,然安能靜坐涵養,一無事乎?故曰:「隻知用敬,不知集義,卻是都無事也。

    」是敬與集義分兩事也。

    知求仁之學脈者,隻一集義而已。

    全體是敬,無分于動靜,無分于有事、無事。

     提醒照管,操持涵養,使心常惺惺而不昧者,敬也。

    非聖人之所謂敬。

    蓋渾然一體之真心,非可操持。

    其可操持者,意也,識也。

    意識本與物對待而見為内心,故可操持。

    操持者,亦意也,識也,是以意識治意識也。

     分内外,分體用,則分動靜,敬為靜中涵養,集義為有事。

    靜以涵動之本,動以見靜之所存。

    動靜既然,内外亦有然。

    制乎外,所以養其中。

    内外、本末交相培養是也。

    然孟子一書工夫,止有擴充四端,直截無餘,而奚有于内外夾持,本末交養之枝節乎? 舍見在真心而認靈明知覺為心,則見靈明炯然,精光透露,而指心為靈氣。

    以上辨宋儒言心諸端 舍見在真心而求心,則認靈明知覺為心。

    而靈明知覺不可認為性也,故又舍靈明知覺之心而求性。

    于是推測于造化,觀察于陰陽,原夫未有天地之始,必先有理。

    理必生氣,氣分陰陽而天地立。

    陰陽分五行而萬物具。

    理生氣,理即載于氣。

    氣分陰陽,理即載于陰陽。

    陰陽分五行,理即載于五行。

    理堕于木之氣,則為木之神而囿于木;理堕于金之氣,則為金之神而囿于金。

    理囿于木,則與金、水、火、土不相通;理囿于金,則與木、火、水、土不相通。

    故木作金不得,金作木不得,水、火、土皆然。

    雖物物統體一理,而物物各一理;雖物物各一理,而物物統體祇是一理。

    故纔明彼即曉此,故物物而窮之,一旦有以知吾性焉。

    在造化為木、金、水、火、土者,在人性則即為仁、義、禮、智、信。

    仁、義、禮、智、信之性,為賦于造化流行之木、金、水、火、土之神。

    事事而窮之,一旦有以知吾性焉。

    性即理也;心所以含載敷施乎性者也,氣也。

    知覺者,氣之靈。

    靈處是心不是性,故心者,氣之精爽也。

    舍見在真心而求心性,其說大概如此。

    理氣之說始于老莊。

    老莊謂未有天地之先,漠然虛無。

    虛無生氣即宰乎氣。

    氣之運行而錯縱不失其條緒,故指而明之曰道。

    後世指而名之曰理。

    所謂虛即是理,理生氣是也。

    指性為理,乃老莊之所謂道,所謂虛無,安得是吾聖人所言之性乎?指理氣合而成性者,謂理堕于木之氣則為木之神,而人禀受之曰仁;理堕于金之氣則為金之神,而人禀受之曰義。

    理為之主,故可專指之曰性即理。

    後人謂造化之中惟有一氣,絕無理以為之體,于是刬理尊氣而為之說曰:「氣之運行錯縱,自有秩然之條理,是乃謂之理。

    」于氣可見理,非有理以體乎氣,而理氣之說一變。

    分理氣者曰:「性即理也;心者,氣之精爽也。

    」而心性分。

    刬理尊氣者曰:「理者,氣之理,非理氣為二物。

    性者,心之性,非心性為二物。

    」理本無理,一氣之條理。

    性本無性,一心之鹹宜。

    心固是氣,性亦是氣,理氣之說變而心性之說亦變矣。

    知求仁之學脈者,灼知性與天道有分,心者,吾性之直達者也,即性也。

    知天道不可以言性,而心之非氣又奚庸辨哉? 論心性而或言理氣,或專主一氣,則情與才益無不是氣矣。

    知求仁之學脈者,知心知性,故知情知才。

    情者,性之可見者也。

    才者,吾性之所自具。

    四端直達而不诎,即才也。

    以上辨宋儒言性諸端舍見在真心而求心性,又有知意之非心,識之非知,而悮于佛、老之真空妙有者。

    蓋既知意識之非心性,又不知見在之真心,恰恰性善,而徒見當下之直達流行者,本不自識知。

    遂以謂原來本空,原來大虛。

    知求仁之學脈者,見在真心不自識知,必不以不自識知而謂之當體真空,無有本體。

     舍見在真心而指點當體本空之靈知亦見在日用,則必有悟于情識之弊。

    蓋吾人真心與後起之情識常相間而出。

    知求仁之學脈者,知見在真心即是仁,即是性善,自知與情識懸絕。

    而工夫必擴充四端,情識自不得而用事,學者既不知真心之安與不安,本是性善,有擴充工夫,又未嘗如古之高禅,斷命根,去情識,苦參實悟,而遽承認當體本空之靈知,見在日用,非情識而何哉?情識之習慣有如自然,情識之炯然有如知慧。

    未嘗實悟,則必死認為當體本空之靈知。

    于是以恣肆為本色,以流俗為現成,而蠱人心、壞風俗矣。

     有見于情識之弊,則又有懲之而收攝聚斂歸于虛靜淵寂,乃得情識不泊,而靈知之流行,常感常寂,亦無感無寂者。

    知求仁之學脈者,隻自勉于立志,不俟收攝斂聚而志常笃切,即心常凝谧。

    且真心直達流行,不識不知,是謂真寂,本體固然,無俟于歸。

    舍見在真心而求心,又有專于靜坐而靜中養出端倪者。

    夫靜中養出,則虛能生有矣。

    謂心之萬感萬應者,有所從出之虛,則又非指氣為心乎?夫通塞往來,生生化化者,氣也,不虛則生生化化之機或窒,故工夫在緻虛。

    緻虛者密密保護,勿使虛靜之有撓。

    則生生化化之氣,無刻不流行活潑于腔子之中而常為萬感萬應之本也。

    知求仁之學脈者,知性善真實,真心見在日用,不識不知,恰恰渾然一體之仁,焉得有所謂生生化化乎?以上辨宋儒言情識諸端 不知見在真心,則不知渾然天地萬物一體,故雖言一體而實非渾然一體。

    如雲人物均受天地之氣而生,所以一體;人于天地間須是窮到至纖至悉十分透徹,則與萬物為一,無所窒礙;此皆以理推之,當為一體者也。

    雲将身放在萬物中一例看,大小快活;此于虛明無我之際看得一體者也。

    至晏坐返觀,忽見我與天地萬物萬事萬理澄然一片;此于寂靜虛通之際見得一體者也。

    雲渾身透亮,宇宙通明,視盈天地間恰是個水晶宮,此于靈明炯然之頃會得一體者也。

    知求仁之學脈者,見在真心恰恰渾然天地萬物一體。

    蓋真心無對待,無對待則渾然一體。

    真心現在日用,不自識知,不自識知則渾然一體。

    若佛、老之一體亦無對待,亦不自識知,而一為虛無,一為寂滅。

    靈明炯然之頃會得一體者,識神之幻景。

    寂靜虛無之際見得一體者,虛寂之境界。

    虛明無我之際看得一體者,蔔度之影子。

    以理推之當為一體者,想象之虛見而已。

    其于吾性渾然天地萬物一體之仁,誠不啻千裡之缪矣。

    以上辨宋儒言萬物一體,以下仍申述求仁錄正面宗旨。

     知求仁之學脈者,始知堯舜之道,實實孝弟而已矣;夫子之道,實實忠恕而已矣。

    始知強恕反求,恰恰心性工夫;愛親敬長,恰恰渾然心性。

     知求仁學脈者,心性上絕無錯雜之見。

    渾然性善,渾然情善,才無有不足,知無有不良。

     知求仁之學脈者,于斯人絕無等次之見。

    人人性善,人人情善,人人才足,笃志力行,則人人天縱。

     知求仁之學脈者,身不容不修,家不容不齊,國不容不治,天下不容不平。

    學不容不謀,道不容不明。

     知求仁之學脈者,渾是平常,渾是平實,而異端之玄微高妙者毫不及其萬一。

    盡力于人倫,綿密于日用,而異端之超脫灑落者,毫不能測其影響。

     以上乃潘用微求仁錄第一、二卷大意,亦即全書精要所在也。

     黃梨洲駁潘用微 [梨洲駁潘大意]梨洲駁用微論學,有與姜定庵、萬季野兩書,今姜書已不見,萬書收文案卷二與友人論學書大意謂: [滅氣滅心滅體]大學言知,是明有一知在人,不因觸不觸為有無,則所以緻之者,亦不因觸不觸為功夫。

    夫吾心之知,規矩也,以之齊家、治國、平天下,猶規矩以為方圓也。

    必欲從家、國、天下以緻知,是猶以方圓求規矩也。

    學者将從事于規矩乎?抑從事于方圓乎?可以不再計矣。

    凡用微之蔽于大原者有三:其一滅氣。

    亦思天地萬物以何者為一體乎?苟非是氣,則天地萬物之為異體也決然矣。

    其二滅心。

    先儒以靈明知覺為心。

    儒者心有所向之為欲,識神之謂也。

    苟無欲,則此靈明知覺即是真心矣。

    其三滅體。

    用微必欲合内于外,歸體于用,以為敬在于事始為實地,若操持涵養,則盤桓于腔子而已。

    夫萬感紛纭,頭緒雜亂,易之所謂「憧憧往來」是也,豈複能敬?中庸言工夫皆在心體,不在事為境地。

     其書長三、四千言,而大要不出此,是固不足以折用微。

    餘考梨洲年譜,康熙六年丁未,梨洲年五十八,始與姜定庵、張奠夫複為講會,闡述蕺山認人書院舊旨。

    梨洲輯子劉子行狀,謂: 師門之學,發前人所未發者大端有四:一曰靜存之外無動察;一曰意為心之所存,非所發;一曰已發、未發,以表裡對待言,不以前後際言;一曰太極為萬物總名。

     [梨洲闡述師門宗旨之先後相異]此時見解,與文約卷四所收先師蕺山先生文集序所舉議論遠别。

    據年譜,子劉子文集刊于康熙二十六年丁卯,梨洲年七十八歲。

    文集序或即是年所成,已是梨洲晚年見解,而證人書院初複,尚是梨洲究心理學之發轫,其時議論尚未入細。

    凡所堅持,其實皆晚年所深棄也。

    顔曰彬與潘用微會于證人書院,在康熙八年己酉,乃證人書院複興後之二年。

    及康熙十二年癸醜,毛孝章于萬季野處見潘用微書,其時用微或已卒。

    則梨洲與定庵、季野書辨潘氏學術,大概亦在康熙八年至十二年前後五年之内,即梨洲六十歲至六十五歲之五年也。

    此距明儒學案成書尚兩年。

    梨洲見解仍主江右歸寂一派,宜于潘用微極緻不滿。

    然若比讀梨洲子劉子行狀與先師蕺山文集序,已證梨洲于師門宗旨,認識有變。

    若更進而讀其明儒學案序,成于梨洲最後臨卒之一年者,其開端即曰「盈天地皆心,心無本體,工夫所至,即其本體」,則不啻為潘氏之說作辨護、作發揮,若梨洲早見如此,決不與姜萬多此一番論辨也。

    [梨洲晚年思想與潘說之接近]呂晚村集有答潘用微書,年無考,然應在楊園、晚村定交後;晚村笃信程、朱,與潘大不合今以潘用微比之陳幹初,則潘氏求仁錄全本大學,而幹初大學辨則以大學為秦以後書。

    二人見解若不同,然其蹊徑實有頗相近者。

    如皆能超脫宋明理學家窠臼,而直尋先秦本書真意,又皆欲分别孔孟與宋儒異同,皆論宋後儒家雜禅,皆不喜懸空講心性本體,而主從實行實事推求,又因分析孔孟與宋明儒學異點,而不喜沿用宋明以來所常用之幾許話柄,皆是也。

    陳不信大學,潘不喜中庸,『見梨洲論學書。

    』蓋陳從知行立論,潘本心性發議,兩家精神各有偏向,故所辨析于古籍者亦異也故潘氏有雲: 晦庵不信大學,而信伊川之改大學。

    不格物,而補格物之傳。

    以至象山、陽明不信曾、思、孟,而謂顔子沒而聖學亡。

    今敢于悖先聖而不敢以悖後世諸賢,總由學者讀注聽講,先入于近儒之說,故意見偏陂,窠臼難拔。

    某常說不得看注,不得看諸賢語錄,蓋嘗深中其病,确知其害。

     [潘陳兩人之比較]此與陳氏之深嘅于「世儒習氣,敢于誣孔孟,必不敢倍程朱」者,如出一口。

    蓋兩人皆不喜玄虛渺漠之談,而倡孔孟、程朱之辨。

    擺棄傳注之附會,直求本經,以探孔孟真意。

    一面則從實事實行參證,而心性本體即此而是。

    梨洲在當時,則牢守傳統見解,故于二人皆不契。

    而二人論學态度亦自有不同。

    幹初雖以大學辨招一時非議,然其人實謹饬,立言有節,潘氏則似放論駭俗,異于幹初之純謹。

    [潘陳孔孟程宋之辨]據歸玄恭所記潘氏議論,謂「周、程、張、朱、象山、陽明,學皆雜佛、老,無一真儒」。

    又謂「潘生曆诋宋以來諸大儒,斥之為一羣僧、道」。

    據梨洲書,亦謂:「用微言程朱落于陰陽,陸王堕于識神;程朱以心屬氣是本乎老,陸王之虛靈知覺是本乎佛。

    又言:『為程朱之學者據性理以诋陸王,是以老攻佛;為陸王之學者據靈知以诋程朱,以佛攻老。

    自周、程、朱、陸、楊、陳、王、羅之說,漸染斯民之耳目,而後聖學失傳。

    』」而萬季野亦雲:「聞潘先生講學謂陸釋朱老。

    」此可以見用微平日持論之鋒厲矣。

    其放言極論,所以得歸、萬諸傑之一時傾倒者在是,所以遭世俗之疑怪排斥,以緻于窮老湮沒者亦在是。

    然苟分别論之,如陳清瀾之學蔀通辨,即是以陸王之虛靈知覺為本乎佛也。

    其後朱學之徒如陸稼書諸人,推尊其說,不遺餘力。

    而梨洲弟晦木宗炎辨周濂溪太極圖說謂出于道家之養生,梨洲亦有易學象數論,其成于五十二歲。

    而易學象數論序,則在文定、文約,不見于文案。

    疑是晚作。

    晦木之卒,梨洲年七十七。

    疑梨洲、晦木兄弟辨易圖,皆在晚年毛西河亦言太極先天本于釋老,餘疑其書尤出二書後朱錫鬯亦辨易圖。

    此諸人者,居相鄰,時相接,聲聞相通,故其辨易圖也亦同時并起,如出一轍。

    而總其成于胡朏明之易圖明辨。

    潘用微謂程朱本乎老,此豈非一證乎?今自陸稼書諸人尊朱抑王者言之,則潘氏謂陸釋是也。

    自毛西河諸人尊王抑朱者言之,則潘氏謂朱羽者亦是也。

    惟潘氏兼斥陸王、程朱,孑然獨出于門戶之外,乃不免為人疑怪耳。

    [為清學複古先聲] [潘氏學與顔李]然潘用微放言排斥宋明理學,在當時非無同調,即河北顔、李是也。

    恕谷年譜:康熙五十八年乙亥,甯波鄭禹梅之子性,在關中讀習齋年譜而是之,來拜問學,饋潘平格求仁錄。

    恕谷評之曰: [恕谷批評潘氏之意見]看求仁錄,潘用微志在天地萬物一體,其恻世殷,其任道勇,力行人倫日用亦實,較朱陸之自了似過之。

    但未明聖學,置禮、樂、兵、農不講,則力行人倫日用亦祇自了。

    而所謂悲天憫人者,何具以救之?且斥朱陸心性近禅,而遂謂心無靜時持敬之功,則「戒慎不覩,恐懼不聞」、「不動而敬」,何以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