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譜
關燈
小
中
大
矣。
迨至材巨,槁樁方沒,卻反引水自灌,及取用之時,以斧鋸刃之,即槁樁腐,而所置器者必為空穴矣,良由去之不早耳。
凡長桐木三二春,其歧枝可以竹夾去之。
竹夾不能及,則緣身而上,用快刀去之。
其去之,務令與身相乎,勿留餘枿,不二三春,自然皮合矣,至大而用之,則無腐穴之病于其中也。
歧枝隻候長五寸,便可折矣,亦無留嫩樁則萌矣。
夫豈惟桐乎!斫諸木者,亦可平身而去,但人自昧耳。
桐材成可為器,其伐之也,勿高留焉,齊上而取之。
若在山岩險絕之地,邃塢坑崖之處,其倒之則必拗驚折裂,撲傷體理,以其勢不可以絜故也。
如法之伐,宜當所伐之下,斧破之上,用巨繩纏縛一尺有餘,則免折裂之虞矣。
複用繩牽之,俾向上山而從,仍先去其臨險之枝,則亡撲損之害矣。
不然,則周鋤其下,以斧悉斷其根,則其倒也無二者之患。
然臨事籌計,知出于匠氏,但貴其勿傷為善者也。
凡諸材之用,其伐必當八九月伐之為良,不爾,必多蛀蟲,惟桐木無時焉。
○器用第七 古今匠氏為小大之器,度而用之,其可貴者,則必雲烏椑、白楊、梓茶、圭樠、山桃、白石、梼栗、楩楠、松柏、椅榧之類。
善則善矣,然而采伐不時,則有蛀蟲之害焉;漬濕所加,則有腐敗之患焉;風吹日曝,則有坼裂之釁焉;雨濺泥淤,則有枯藓之體焉。
夫桐之材,則異于是。
采伐不時,而不蛀蟲;漬濕所加,而不腐敗;風吹日曝,而不坼裂;雨濺泥淤,而不枯藓;幹濡相兼,而其質不變。
楩楠雖類,而其永不敵。
與夫上所貴者卓矣!故施之大廈,可以為棟梁桁柱,莫比其固。
但雄豪侈靡,貴難得而尚華藻,故不見用者耳。
今山家有以為桁柱地伏者,諸木屢朽,其屋兩易,而桐木獨堅然而不動,斯久效之驗矣。
又世之為棺椁,其取上者,則以紫沙茶為貴,以堅而難朽,不為幹濕所壞,而不知桐木為之,尤愈于沙木。
沙木齧釘久而可脫,桐木則粘而不鏽,久而益固,更加之以漆,措諸重壤之下,周之以石灰,與夫沙茶可數倍矣。
但識者則然,亦弗為豪右所尚也。
凡用琴瑟之材,雖皆用桐,必須擇其可堪者。
《周禮》取雲和、龍門、空桑之桐為琴瑟。
陶隐居雲:“惟岡桐與白桐堪作琴瑟。
”《書》曰:“峄陽孤桐。
”《風俗通》雲:“生岩石之上,采東南孫枝以為琴。
”是擇其泉石向陽之材,自然其聲清雅而可聽。
蔡伯喈聞爨下桐聲,取以為琴,号曰焦尾。
則知桐之材,有賢不肖,皆混而無别,惟賞音者識之耳。
凡白花桐之材以為器,燥濕破而用之則不裂,今多以為甑杓之類,其性理慢之故也。
紫花桐之材,文理如梓而性緊,而不可為甑,以其易坼故也,使尤良焉。
餘桐之材,但有名耳,不入棟梁棺椁器具之用矣。
今之僧舍,有刻以為魚者,亦白花之材也。
匠氏之用,尤喜紫花者,白花澀而難光淨,紫花緊而易光滑故也。
○雜說第八 魏明帝《猛虎行》曰:“雙桐生枯井,枝葉自相加。
通泉溉其根,玄雨潤其柯。
”王逸少曰:“木有扶桑、梧桐、松柏,皆受氣異于群類者也。
” 《莊子》雲:“空門來風,桐乳緻巢。
”注:“門戶空,風喜投之,桐子似乳者,葉而生,鳥喜巢之。
”《易緯》曰:“桐枝濡毳而又空中,難成易傷,須成器而華。
”《新論》曰:“神農皇帝削桐為琴。
”《風俗通》曰:“梧桐生于峄陽山岩石之上,采東南孫枝為琴,聲清雅。
”《莊子》曰:“外子之神,勞子之精,則倚樹而吟,據梧而瞑。
”注雲:“勞困故耳。
”《呂氏春秋》曰:“成王與唐叔虞燕居,剪桐葉以為圭。
曰:‘以此封汝。
’”《淮南子》曰:“智者有所不足,故桐不可以為弩。
”《遁甲》曰:“梧桐不生,則九州異君。
梧桐以知日月正閏,生十二葉,一邊有六葉,從下數一月,有閏則十三葉,視葉小者,則知閏何月也。
不生則九州異君。
”崔琦《七蠲》曰:“爰有梧桐,生于亥溪。
傅根朽壤,托險生危。
”《淮南子》曰:“桐木成雲。
”注雲:“取十石甕,滿以水,置桐其中,蓋之,三四日氣如雲作。
”《莊子》曰:“鹓雛發南海、而飛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竹實不食。
”《名山志》曰:“吹台有高桐,皆白圍,峄陽孤生,方此為劣。
”《淮南子》又曰:“以巨斧擊桐薪,不待利日良時,後而破之,加斧桐薪之上,而無人力之奉,雖順招搖刑德而不能破,無其勢也。
”《論衡》曰:“李子長為政,欲知囚情,刻桐,象囚形,鑿地為坎,卧木囚其中。
囚若正,木囚不動;若有冤,木囚動出。
”蓋人之精誠,着木人也。
古詩曰:“井梧栖雲鳳。
”又曰:“椅梧傾高鳳。
”《孟子》曰:“拱把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養之者,至于身而不知所以養之者,豈愛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
今有場師,舍其桐槚,養其樲棘,則為賤場師矣。
”《廣志》曰:“骠國有白桐木,其葉有白毳,取其毳淹漬,緝織以為布。
”《齊地記》曰:“齊城有梧台,即梧宮也。
”《齊書》曰:“豫章王于郡起山,列種梧桐。
武帝幸之,置酒為樂。
”《瑞應圖》曰:“王者任用賢良,則梧桐生于東廂。
”《禮鬥威儀》曰:“君乘火而王,其正平,梧
迨至材巨,槁樁方沒,卻反引水自灌,及取用之時,以斧鋸刃之,即槁樁腐,而所置器者必為空穴矣,良由去之不早耳。
凡長桐木三二春,其歧枝可以竹夾去之。
竹夾不能及,則緣身而上,用快刀去之。
其去之,務令與身相乎,勿留餘枿,不二三春,自然皮合矣,至大而用之,則無腐穴之病于其中也。
歧枝隻候長五寸,便可折矣,亦無留嫩樁則萌矣。
夫豈惟桐乎!斫諸木者,亦可平身而去,但人自昧耳。
桐材成可為器,其伐之也,勿高留焉,齊上而取之。
若在山岩險絕之地,邃塢坑崖之處,其倒之則必拗驚折裂,撲傷體理,以其勢不可以絜故也。
如法之伐,宜當所伐之下,斧破之上,用巨繩纏縛一尺有餘,則免折裂之虞矣。
複用繩牽之,俾向上山而從,仍先去其臨險之枝,則亡撲損之害矣。
不然,則周鋤其下,以斧悉斷其根,則其倒也無二者之患。
然臨事籌計,知出于匠氏,但貴其勿傷為善者也。
凡諸材之用,其伐必當八九月伐之為良,不爾,必多蛀蟲,惟桐木無時焉。
○器用第七 古今匠氏為小大之器,度而用之,其可貴者,則必雲烏椑、白楊、梓茶、圭樠、山桃、白石、梼栗、楩楠、松柏、椅榧之類。
善則善矣,然而采伐不時,則有蛀蟲之害焉;漬濕所加,則有腐敗之患焉;風吹日曝,則有坼裂之釁焉;雨濺泥淤,則有枯藓之體焉。
夫桐之材,則異于是。
采伐不時,而不蛀蟲;漬濕所加,而不腐敗;風吹日曝,而不坼裂;雨濺泥淤,而不枯藓;幹濡相兼,而其質不變。
楩楠雖類,而其永不敵。
與夫上所貴者卓矣!故施之大廈,可以為棟梁桁柱,莫比其固。
但雄豪侈靡,貴難得而尚華藻,故不見用者耳。
今山家有以為桁柱地伏者,諸木屢朽,其屋兩易,而桐木獨堅然而不動,斯久效之驗矣。
又世之為棺椁,其取上者,則以紫沙茶為貴,以堅而難朽,不為幹濕所壞,而不知桐木為之,尤愈于沙木。
沙木齧釘久而可脫,桐木則粘而不鏽,久而益固,更加之以漆,措諸重壤之下,周之以石灰,與夫沙茶可數倍矣。
但識者則然,亦弗為豪右所尚也。
凡用琴瑟之材,雖皆用桐,必須擇其可堪者。
《周禮》取雲和、龍門、空桑之桐為琴瑟。
陶隐居雲:“惟岡桐與白桐堪作琴瑟。
”《書》曰:“峄陽孤桐。
”《風俗通》雲:“生岩石之上,采東南孫枝以為琴。
”是擇其泉石向陽之材,自然其聲清雅而可聽。
蔡伯喈聞爨下桐聲,取以為琴,号曰焦尾。
則知桐之材,有賢不肖,皆混而無别,惟賞音者識之耳。
凡白花桐之材以為器,燥濕破而用之則不裂,今多以為甑杓之類,其性理慢之故也。
紫花桐之材,文理如梓而性緊,而不可為甑,以其易坼故也,使尤良焉。
餘桐之材,但有名耳,不入棟梁棺椁器具之用矣。
今之僧舍,有刻以為魚者,亦白花之材也。
匠氏之用,尤喜紫花者,白花澀而難光淨,紫花緊而易光滑故也。
○雜說第八 魏明帝《猛虎行》曰:“雙桐生枯井,枝葉自相加。
通泉溉其根,玄雨潤其柯。
”王逸少曰:“木有扶桑、梧桐、松柏,皆受氣異于群類者也。
” 《莊子》雲:“空門來風,桐乳緻巢。
”注:“門戶空,風喜投之,桐子似乳者,葉而生,鳥喜巢之。
”《易緯》曰:“桐枝濡毳而又空中,難成易傷,須成器而華。
”《新論》曰:“神農皇帝削桐為琴。
”《風俗通》曰:“梧桐生于峄陽山岩石之上,采東南孫枝為琴,聲清雅。
”《莊子》曰:“外子之神,勞子之精,則倚樹而吟,據梧而瞑。
”注雲:“勞困故耳。
”《呂氏春秋》曰:“成王與唐叔虞燕居,剪桐葉以為圭。
曰:‘以此封汝。
’”《淮南子》曰:“智者有所不足,故桐不可以為弩。
”《遁甲》曰:“梧桐不生,則九州異君。
梧桐以知日月正閏,生十二葉,一邊有六葉,從下數一月,有閏則十三葉,視葉小者,則知閏何月也。
不生則九州異君。
”崔琦《七蠲》曰:“爰有梧桐,生于亥溪。
傅根朽壤,托險生危。
”《淮南子》曰:“桐木成雲。
”注雲:“取十石甕,滿以水,置桐其中,蓋之,三四日氣如雲作。
”《莊子》曰:“鹓雛發南海、而飛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竹實不食。
”《名山志》曰:“吹台有高桐,皆白圍,峄陽孤生,方此為劣。
”《淮南子》又曰:“以巨斧擊桐薪,不待利日良時,後而破之,加斧桐薪之上,而無人力之奉,雖順招搖刑德而不能破,無其勢也。
”《論衡》曰:“李子長為政,欲知囚情,刻桐,象囚形,鑿地為坎,卧木囚其中。
囚若正,木囚不動;若有冤,木囚動出。
”蓋人之精誠,着木人也。
古詩曰:“井梧栖雲鳳。
”又曰:“椅梧傾高鳳。
”《孟子》曰:“拱把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養之者,至于身而不知所以養之者,豈愛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
今有場師,舍其桐槚,養其樲棘,則為賤場師矣。
”《廣志》曰:“骠國有白桐木,其葉有白毳,取其毳淹漬,緝織以為布。
”《齊地記》曰:“齊城有梧台,即梧宮也。
”《齊書》曰:“豫章王于郡起山,列種梧桐。
武帝幸之,置酒為樂。
”《瑞應圖》曰:“王者任用賢良,則梧桐生于東廂。
”《禮鬥威儀》曰:“君乘火而王,其正平,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