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 宋明理學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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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經驗者,乃在研求六經。
故曰:“六經者,聖人之微言,道之所存也。
道之深奧,雖不可以言傳,而欲求聖賢之所以為聖賢者,舍六經于何求之?學者當精思之,力行之,默會于意言之表,則庶幾矣。
” 結論 上蔡之言窮理,龜山之言格緻,其意略同。
而上蔡以恕為窮理之本,龜山以研究六經為格緻之主,是顯有主觀、客觀之别,是即二程之異點,而亦朱、陸學派之所由差别也。
第九章朱晦庵 小傳 龜山一傳而為羅豫章,再傳而為李延平,三傳而為朱晦庵。
伊川之學派,于是大成焉。
晦庵名熹,字元晦,一字仲晦,晦庵其自号也。
其先徽州婺源人,父松,為尤溪尉,寓溪南,生熹。
晚遷建陽之考亭。
年十八,登進士,其後曆主簿提舉及提點刑獄等官,及曆奉外祠。
雖屢以僞學被劾,而進習不辍。
慶元六年卒,年七十一。
高宗谥之曰文。
理宗之世,追封信國公。
門人黃幹狀其行曰:“其色莊,其言厲,其行舒而恭,其坐端而直。
其閑居也,未明而起,深衣幅巾方履,拜家廟以及先聖。
退而坐書室,案必正,書籍器用必整。
其飲食也,羹食行列有定位,匙箸舉措有定所。
倦而休也,瞑目端坐。
休而起也,整步徐行。
中夜而寝,寤則擁衾而坐,或至達旦。
威儀容止之則,自少至老,祁寒盛暑,造次颠沛,未嘗須臾離也。
”著書甚多,如大學、中庸章句或問,《論語集注》,《孟子集注》,《易本義》,《詩集傳》,《太極圖解》,《通書解》,《正蒙解》,《近思錄》,及其文集、語錄,皆有關于倫理學說者也。
理氣 晦庵本伊川理氣之辨,而以理當濂溪之太極,故曰:由其橫于萬物之深底而見時,曰太極。
由其與氣相對而見時,曰理。
又以形上、形下為理氣之别,而謂其不可以時之前後論。
曰:“理者,形而上之道,所以生萬物之原理也。
氣者,形而下之器,率理而鑄型之質料也。
”又曰:“理非别為一物而存,存于氣之中而已。
”又曰:“有此理便有此氣。
”但理是本,于是又取橫渠理一分殊之義,以為理一而氣殊。
曰萬物統一于太極,而物物各具一太極。
曰:“物物雖各有理,而總隻是一理。
”曰:理雖無差别,而氣有種種之别,有清爽者,有昏濁者,難以一一枚舉。
曰:此即萬物之所以差别,然一一無不有太極,其狀即如寶珠之在水中。
在聖賢之中,如在清水中,其精光自然發現。
其在至愚不肖之中,如在濁水中,非澄去泥沙,其光不可見也。
性 由理氣之辨,而演繹之以言性,于是取橫渠之說,而立本然之性與氣質之性之别。
本然之性,純理也,無差别者也。
氣質之性,則因所禀之氣之清濁,而不能無偏。
乃又本漢儒五行五德相配之說,以證明之。
曰:“得木氣重者,恻隐之心常多,而羞惡辭讓是非之心,為之塞而不得發。
得金氣重者,羞惡之心常多,而恻隐辭讓是非之心,為之塞而不得發。
火、水亦然。
故氣質之性完全者,與陰陽合德,五性全備而中正,聖人是也。
”然彼又以本然之性與氣質之性密接,故曰:“氣質之心,雖是形體,然無形質,則本然之性無所以安置自己之地位,如一勺之水,非有物盛之,則水無所歸著。
”是以論氣質之性,勢不得不雜理與氣言之。
心情欲 伊川曰:“在人為性,主于身為心。
”晦庵亦取其義,而又取橫渠之義以心為性情之統名,故曰:“心,統性情者也。
由心之方面見之,心者,寂然不動。
由情之方面見之,感而遂動。
”又曰:“心之未動時,性也。
心之已動時,情也。
欲是由情發來者,而欲有善惡。
”又曰:“心如水,性猶水之靜,情則水之流,欲則水之波瀾,但波瀾有好底,有不好底。
如我欲仁,是欲之好底。
欲之不好底,則一向奔馳出去,若波濤翻浪。
如是,則情為性之附屬物,而欲則又為情之附屬物。
”故彼以恻隐等四端為性,以喜怒等七者為情,而謂七情由四端發,如哀懼發自恻隐,怒惡發自羞惡之類,然又謂不可分七情以配四端,七情自貫通四端雲。
人心道心 既以心為性情之統名,則心之有理氣兩方面,與性同。
于是引以說古書之道心人心,以發于理者為道心,而發于氣者為人心。
故曰:“道心是義理上發出來底,人心是人身上發出來底。
雖聖人不能無人心,如饑食渴飲之類。
雖小人不能無道心,如恻隐之心是。
”又謂聖人之教,在以道心為一身之主宰,使人心屈從其命令。
如人心者,決不得滅卻,亦不可滅卻者也。
窮理 晦庵言修為之法,第一在窮理,窮理即大學所謂格物緻知也。
故曰:“格物十事,格得其九通透,即一事未通透,不妨。
一事隻格得九分,一分不通透,最不可,須窮到十分處。
”至其言窮理之法,則全在讀書。
于是言讀書之法曰:“讀書之法,在循序而漸進。
熟讀而精思。
字求其訓,句索其旨。
未得于前,則不敢求其後,未通乎此,則不敢志乎彼。
先須熟讀,使其言皆若出于吾之口,繼以精思,使其意皆若出于吾心。
” 養心 至其言養心之法,曰,存夜氣。
本于孟子。
謂夜氣靜時,即良心有光明之時,若當吾思念義理觀察人倫之時,則夜氣自然增長,良心愈放其光明來,于是輔之以靜坐。
靜坐之說,本于李延平。
延平言道理須是日中理會,夜裡卻去靜坐思量,方始有得。
其說本與存夜氣相表裡,故晦庵取之,而又為之界說曰:“靜坐非如坐禅入定,斷絕思慮,隻收斂此心,使毋走于煩思慮而已。
此心湛然無事,自然專心,及其有事,随事應事,事已時複湛然。
”由是又本程氏主一為敬之義而言專心,曰:“心有所用,則心有所主,隻看如今。
才讀書,則心便主于讀書;才寫字,則心便主于寫字。
若是悠悠蕩蕩,未有不入于邪僻者。
” 結論 宋之有晦庵,猶周之有孔子,皆吾族道德之集成者出。
孔子以前,道德之理想,表著于言行而已。
至孔子而始演述為學說。
孔子以後,道德之學說,雖亦号折衷孔子,而尚在乍離乍合之間。
至晦庵而始以其所見之孔教,整齊而厘訂之,使有一定之範圍。
蓋孔子之道,在董仲舒時代,不過具有宗教之形式。
而至朱晦庵時代,始确立宗教之威權也。
晦庵學術,近以橫渠、伊川為本,而附益之以濂溪、明道。
遠以荀卿為本,而用語則多取孟子。
于是用以訓釋孔子之言,而成立有宋以後之孔教。
彼于孔子以前之說,務以诂訓溝通之,使無與孔教有所龃龉;于孔子以後之學說若人物,則一以孔教進退之。
彼其研究之勤,著述之富,徒黨之衆,既為自昔儒者所不及,而其為說也,矯惡過于樂善,方外過于直内,獨斷過于懷疑,拘名義過于得實理,尊秩序過于求均衡,尚保守過于求革新,現在之和平過于未來之希望。
此為古昔北方思想之嫡嗣,與吾族大多數之習慣性相投合,而尤便于有權勢者之所利用,此其所以得憑借科舉之勢力而盛行于明以後也。
第十章陸象山 儒家之言,至朱晦庵而凝成為宗教,既具論于前章矣。
顧世界之事,常不能有獨而無對。
故當朱學成立之始,而有陸象山;當朱學盛行之後,而有王陽明。
雖其得社會信用不及朱學之悠久,而當其發展之時,其勢幾足以傾朱學而有餘焉。
大抵朱學毗于橫渠、伊川,而陸、王毗于濂溪、明道;朱學毗于荀,陸、王毗于孟。
以周季之思潮比例之,朱學純然為北方思想,而陸、王則毗于南方思想者也。
小傳 陸象山,名九淵,字子靜,自号存齋,金谿人。
父名賀,象山其季子也。
乾道八年,登進士第,曆官至知荊門軍。
以紹熙三年卒,年五十四。
嘉定十年,賜谥文安。
象山三四歲時,嘗問其父,天地何所窮際。
及總角,聞人誦伊川之語,若被傷者,曰:“伊川之言,何其不類孔子、孟子耶?”讀古書至宇宙二字,解曰:“四方上下為宇,往古來今曰宙。
”忽大省,曰:“宇宙内之事,乃己分内事,己分内之事,乃宇宙内事。
”又曰:“宇宙即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
東海有聖人出,此心同,此理同焉。
西海有聖人出,此心同,此理同焉。
南海、北海有聖人出,此心同,此理同焉。
千百世之上,有聖人出,此心同,此理同焉。
千百世之下,有聖人出,此心同,此理同焉。
”淳熙間,自京師歸,學者甚盛,每詣城邑,環坐二三百人,至不能容。
尋結茅象山,學徒大集,案籍逾數千人。
或勸著書,象山曰:“六經注我,我注六經。
”又曰:“學苟知道,則六經皆我注腳也。
”所著有《象山集》。
朱陸之論争 自朱、陸異派,及門互相诋。
淳熙二年,東萊集江浙諸友于信州鵝湖寺以決之,既莅會,象山、晦庵互相辨難,連日不能決。
晦庵曰:“人各有所見,不如取決于後世。
”其後彼此通書,又互有沖突。
其間關于太極圖說者,大抵名義之異同,無關宏旨。
至于倫理學說之異同,則晦庵之見,以為象山尊心,乃禅家餘派,學者當先求聖賢之遺言于書中。
而修身之法,自灑掃應對始。
象山則以晦庵之學為逐末,以為學問之道,不在外而在内,不在古人之文字而在其精神,故嘗诘晦庵以堯舜曾讀何書焉。
心即理 象山不認有天理人欲與道心人心之别,故曰:“心即理。
”又曰:“心一也,人安有二心。
”又曰:“天理人欲之分,論極有病,自《禮記》有此言,而後人襲之,記曰,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動,性之欲也。
若是,則動亦是,靜亦是,豈有天理人欲之分?動若不是,則靜亦不是,豈有動靜之間哉?”彼又以古書有人心惟危、道心惟微之語,則為之說曰:“自人而言則曰惟危,自道而言則曰惟微。
如其說,則古書之言,亦不過由兩旁面而觀察之,非真有二心也。
”又曰:“心一理也,理亦一理也,至當歸一,精義無二,此心此理,不容有二。
”又曰:“孟子所謂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我固有之,非由外铄我也。
” 純粹之惟心論 象山以心即理,而其言宇宙也,則曰:塞宇宙一理耳。
又曰,萬物皆備于我,隻要明理而已,然則宇宙即理,理即心,皆一而非二也。
氣質與私欲 象山既不認有理欲之别,而其說時亦有蹈襲前儒者。
曰:“氣質偏弱,則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
由是向之所謂忠信者,流而放辟邪侈,而不能自反矣。
當是時,其心之所主,無非物欲而已矣。
”又曰:“氣有所蒙,物有所蔽,勢有所遷,習有所移,往而不返,迷而不解,于是為愚為不肖,于彜倫則斁,于天命則悖。
”又曰:“人之病道者二,一資,二漸習。
”然宇宙一理,則必無不善,而何以有此不善之資及漸習,象山固未暇研究也。
思 象山進而論修為之方,則尊思。
曰:“義理之在人心,實天之所與而不可泯滅
故曰:“六經者,聖人之微言,道之所存也。
道之深奧,雖不可以言傳,而欲求聖賢之所以為聖賢者,舍六經于何求之?學者當精思之,力行之,默會于意言之表,則庶幾矣。
” 結論 上蔡之言窮理,龜山之言格緻,其意略同。
而上蔡以恕為窮理之本,龜山以研究六經為格緻之主,是顯有主觀、客觀之别,是即二程之異點,而亦朱、陸學派之所由差别也。
第九章朱晦庵 小傳 龜山一傳而為羅豫章,再傳而為李延平,三傳而為朱晦庵。
伊川之學派,于是大成焉。
晦庵名熹,字元晦,一字仲晦,晦庵其自号也。
其先徽州婺源人,父松,為尤溪尉,寓溪南,生熹。
晚遷建陽之考亭。
年十八,登進士,其後曆主簿提舉及提點刑獄等官,及曆奉外祠。
雖屢以僞學被劾,而進習不辍。
慶元六年卒,年七十一。
高宗谥之曰文。
理宗之世,追封信國公。
門人黃幹狀其行曰:“其色莊,其言厲,其行舒而恭,其坐端而直。
其閑居也,未明而起,深衣幅巾方履,拜家廟以及先聖。
退而坐書室,案必正,書籍器用必整。
其飲食也,羹食行列有定位,匙箸舉措有定所。
倦而休也,瞑目端坐。
休而起也,整步徐行。
中夜而寝,寤則擁衾而坐,或至達旦。
威儀容止之則,自少至老,祁寒盛暑,造次颠沛,未嘗須臾離也。
”著書甚多,如大學、中庸章句或問,《論語集注》,《孟子集注》,《易本義》,《詩集傳》,《太極圖解》,《通書解》,《正蒙解》,《近思錄》,及其文集、語錄,皆有關于倫理學說者也。
理氣 晦庵本伊川理氣之辨,而以理當濂溪之太極,故曰:由其橫于萬物之深底而見時,曰太極。
由其與氣相對而見時,曰理。
又以形上、形下為理氣之别,而謂其不可以時之前後論。
曰:“理者,形而上之道,所以生萬物之原理也。
氣者,形而下之器,率理而鑄型之質料也。
”又曰:“理非别為一物而存,存于氣之中而已。
”又曰:“有此理便有此氣。
”但理是本,于是又取橫渠理一分殊之義,以為理一而氣殊。
曰萬物統一于太極,而物物各具一太極。
曰:“物物雖各有理,而總隻是一理。
”曰:理雖無差别,而氣有種種之别,有清爽者,有昏濁者,難以一一枚舉。
曰:此即萬物之所以差别,然一一無不有太極,其狀即如寶珠之在水中。
在聖賢之中,如在清水中,其精光自然發現。
其在至愚不肖之中,如在濁水中,非澄去泥沙,其光不可見也。
性 由理氣之辨,而演繹之以言性,于是取橫渠之說,而立本然之性與氣質之性之别。
本然之性,純理也,無差别者也。
氣質之性,則因所禀之氣之清濁,而不能無偏。
乃又本漢儒五行五德相配之說,以證明之。
曰:“得木氣重者,恻隐之心常多,而羞惡辭讓是非之心,為之塞而不得發。
得金氣重者,羞惡之心常多,而恻隐辭讓是非之心,為之塞而不得發。
火、水亦然。
故氣質之性完全者,與陰陽合德,五性全備而中正,聖人是也。
”然彼又以本然之性與氣質之性密接,故曰:“氣質之心,雖是形體,然無形質,則本然之性無所以安置自己之地位,如一勺之水,非有物盛之,則水無所歸著。
”是以論氣質之性,勢不得不雜理與氣言之。
心情欲 伊川曰:“在人為性,主于身為心。
”晦庵亦取其義,而又取橫渠之義以心為性情之統名,故曰:“心,統性情者也。
由心之方面見之,心者,寂然不動。
由情之方面見之,感而遂動。
”又曰:“心之未動時,性也。
心之已動時,情也。
欲是由情發來者,而欲有善惡。
”又曰:“心如水,性猶水之靜,情則水之流,欲則水之波瀾,但波瀾有好底,有不好底。
如我欲仁,是欲之好底。
欲之不好底,則一向奔馳出去,若波濤翻浪。
如是,則情為性之附屬物,而欲則又為情之附屬物。
”故彼以恻隐等四端為性,以喜怒等七者為情,而謂七情由四端發,如哀懼發自恻隐,怒惡發自羞惡之類,然又謂不可分七情以配四端,七情自貫通四端雲。
人心道心 既以心為性情之統名,則心之有理氣兩方面,與性同。
于是引以說古書之道心人心,以發于理者為道心,而發于氣者為人心。
故曰:“道心是義理上發出來底,人心是人身上發出來底。
雖聖人不能無人心,如饑食渴飲之類。
雖小人不能無道心,如恻隐之心是。
”又謂聖人之教,在以道心為一身之主宰,使人心屈從其命令。
如人心者,決不得滅卻,亦不可滅卻者也。
窮理 晦庵言修為之法,第一在窮理,窮理即大學所謂格物緻知也。
故曰:“格物十事,格得其九通透,即一事未通透,不妨。
一事隻格得九分,一分不通透,最不可,須窮到十分處。
”至其言窮理之法,則全在讀書。
于是言讀書之法曰:“讀書之法,在循序而漸進。
熟讀而精思。
字求其訓,句索其旨。
未得于前,則不敢求其後,未通乎此,則不敢志乎彼。
先須熟讀,使其言皆若出于吾之口,繼以精思,使其意皆若出于吾心。
” 養心 至其言養心之法,曰,存夜氣。
本于孟子。
謂夜氣靜時,即良心有光明之時,若當吾思念義理觀察人倫之時,則夜氣自然增長,良心愈放其光明來,于是輔之以靜坐。
靜坐之說,本于李延平。
延平言道理須是日中理會,夜裡卻去靜坐思量,方始有得。
其說本與存夜氣相表裡,故晦庵取之,而又為之界說曰:“靜坐非如坐禅入定,斷絕思慮,隻收斂此心,使毋走于煩思慮而已。
此心湛然無事,自然專心,及其有事,随事應事,事已時複湛然。
”由是又本程氏主一為敬之義而言專心,曰:“心有所用,則心有所主,隻看如今。
才讀書,則心便主于讀書;才寫字,則心便主于寫字。
若是悠悠蕩蕩,未有不入于邪僻者。
” 結論 宋之有晦庵,猶周之有孔子,皆吾族道德之集成者出。
孔子以前,道德之理想,表著于言行而已。
至孔子而始演述為學說。
孔子以後,道德之學說,雖亦号折衷孔子,而尚在乍離乍合之間。
至晦庵而始以其所見之孔教,整齊而厘訂之,使有一定之範圍。
蓋孔子之道,在董仲舒時代,不過具有宗教之形式。
而至朱晦庵時代,始确立宗教之威權也。
晦庵學術,近以橫渠、伊川為本,而附益之以濂溪、明道。
遠以荀卿為本,而用語則多取孟子。
于是用以訓釋孔子之言,而成立有宋以後之孔教。
彼于孔子以前之說,務以诂訓溝通之,使無與孔教有所龃龉;于孔子以後之學說若人物,則一以孔教進退之。
彼其研究之勤,著述之富,徒黨之衆,既為自昔儒者所不及,而其為說也,矯惡過于樂善,方外過于直内,獨斷過于懷疑,拘名義過于得實理,尊秩序過于求均衡,尚保守過于求革新,現在之和平過于未來之希望。
此為古昔北方思想之嫡嗣,與吾族大多數之習慣性相投合,而尤便于有權勢者之所利用,此其所以得憑借科舉之勢力而盛行于明以後也。
第十章陸象山 儒家之言,至朱晦庵而凝成為宗教,既具論于前章矣。
顧世界之事,常不能有獨而無對。
故當朱學成立之始,而有陸象山;當朱學盛行之後,而有王陽明。
雖其得社會信用不及朱學之悠久,而當其發展之時,其勢幾足以傾朱學而有餘焉。
大抵朱學毗于橫渠、伊川,而陸、王毗于濂溪、明道;朱學毗于荀,陸、王毗于孟。
以周季之思潮比例之,朱學純然為北方思想,而陸、王則毗于南方思想者也。
小傳 陸象山,名九淵,字子靜,自号存齋,金谿人。
父名賀,象山其季子也。
乾道八年,登進士第,曆官至知荊門軍。
以紹熙三年卒,年五十四。
嘉定十年,賜谥文安。
象山三四歲時,嘗問其父,天地何所窮際。
及總角,聞人誦伊川之語,若被傷者,曰:“伊川之言,何其不類孔子、孟子耶?”讀古書至宇宙二字,解曰:“四方上下為宇,往古來今曰宙。
”忽大省,曰:“宇宙内之事,乃己分内事,己分内之事,乃宇宙内事。
”又曰:“宇宙即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
東海有聖人出,此心同,此理同焉。
西海有聖人出,此心同,此理同焉。
南海、北海有聖人出,此心同,此理同焉。
千百世之上,有聖人出,此心同,此理同焉。
千百世之下,有聖人出,此心同,此理同焉。
”淳熙間,自京師歸,學者甚盛,每詣城邑,環坐二三百人,至不能容。
尋結茅象山,學徒大集,案籍逾數千人。
或勸著書,象山曰:“六經注我,我注六經。
”又曰:“學苟知道,則六經皆我注腳也。
”所著有《象山集》。
朱陸之論争 自朱、陸異派,及門互相诋。
淳熙二年,東萊集江浙諸友于信州鵝湖寺以決之,既莅會,象山、晦庵互相辨難,連日不能決。
晦庵曰:“人各有所見,不如取決于後世。
”其後彼此通書,又互有沖突。
其間關于太極圖說者,大抵名義之異同,無關宏旨。
至于倫理學說之異同,則晦庵之見,以為象山尊心,乃禅家餘派,學者當先求聖賢之遺言于書中。
而修身之法,自灑掃應對始。
象山則以晦庵之學為逐末,以為學問之道,不在外而在内,不在古人之文字而在其精神,故嘗诘晦庵以堯舜曾讀何書焉。
心即理 象山不認有天理人欲與道心人心之别,故曰:“心即理。
”又曰:“心一也,人安有二心。
”又曰:“天理人欲之分,論極有病,自《禮記》有此言,而後人襲之,記曰,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動,性之欲也。
若是,則動亦是,靜亦是,豈有天理人欲之分?動若不是,則靜亦不是,豈有動靜之間哉?”彼又以古書有人心惟危、道心惟微之語,則為之說曰:“自人而言則曰惟危,自道而言則曰惟微。
如其說,則古書之言,亦不過由兩旁面而觀察之,非真有二心也。
”又曰:“心一理也,理亦一理也,至當歸一,精義無二,此心此理,不容有二。
”又曰:“孟子所謂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我固有之,非由外铄我也。
” 純粹之惟心論 象山以心即理,而其言宇宙也,則曰:塞宇宙一理耳。
又曰,萬物皆備于我,隻要明理而已,然則宇宙即理,理即心,皆一而非二也。
氣質與私欲 象山既不認有理欲之别,而其說時亦有蹈襲前儒者。
曰:“氣質偏弱,則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
由是向之所謂忠信者,流而放辟邪侈,而不能自反矣。
當是時,其心之所主,無非物欲而已矣。
”又曰:“氣有所蒙,物有所蔽,勢有所遷,習有所移,往而不返,迷而不解,于是為愚為不肖,于彜倫則斁,于天命則悖。
”又曰:“人之病道者二,一資,二漸習。
”然宇宙一理,則必無不善,而何以有此不善之資及漸習,象山固未暇研究也。
思 象山進而論修為之方,則尊思。
曰:“義理之在人心,實天之所與而不可泯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