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 宋明理學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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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說 有宋理學之起源 魏晉以降,苦于漢儒經學之拘腐,而遁為清談。

    齊梁以降,歉于清談之簡單,而缛為詩文。

    唐中葉以後,又餍于體格靡麗内容淺薄之詩文,又趨于質實,則不得不反而求諸經訓。

    雖然,其時學者,既已濡染于佛老二家闳大幽渺之教義,勢不能複局于诂訓章句之範圍,而必于儒家言中,辟一闳大幽渺之境,始有以自展,而且可以與佛老相抗。

    此所以競趨于心性之理論,而理學由是盛焉。

     朱陸之異同 宋之理學,創始于邵、周、張諸子,而确立于二程。

    二程以後,學者又各以性之所近,遞相傳演,而至朱、陸二子,遂截然分派。

    朱子偏于道問學,尚墨守古義,近于荀子。

    陸子偏于尊德性,尚自由思想,近于孟子。

    朱學平實,能使社會中各種階級修私德,安名分,故當其及身,雖嘗受攻讦,而自明以後,頓為政治家所提倡,其勢力或彌漫全國。

    然承學者之思想,卒不敢溢于其範圍之外。

    陸學則至明之王陽明而益光大焉。

     動機論之成立 朱陸兩派,雖有尊德性、道問學之差别,而其所研究之對象,則皆為動機論。

    董仲舒之言曰:“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

    ”張南軒之言曰:“學者潛心孔孟,必求其門而入,以為莫先于明義利之辨,蓋聖賢,無所為而然也。

    有所為而然者,皆人欲之私,而非天理之所存,此義利之分也。

    自未知省察者言之,終日之間,鮮不為利矣,非特名位貨殖而後為利也。

    意之所向,一涉于有所為,雖有淺深之不同,而其為徇己自私,則一而已矣。

    ”此皆極端之動機論,而朱、陸兩派所公認者也。

     功利論之别出 孔孟之言,本折衷于動機、功利之間,而極端動機論之流弊,勢不免于自殺其競争生存之力。

    故儒者或激于時局之颠危,則亦恒溢出而為功利論。

    呂東萊、陳龍川、葉水心之屬,憤宋之積弱,則歎理學之繁瑣,而昌言經制。

    顔習齋痛明之俄亡,則并诋朱、陸兩派之空疏,而與其徒李恕谷、王昆繩輩研究禮樂兵農,是皆儒家之功利論也。

    惟其人皆亟于應用,而略于學理,故是編未及詳叙焉。

     儒教之凝成 自漢武帝以後,儒教雖具有國教之儀式及性質,而與社會心理尚無緻密之關系。

    (觀晉以後,普通人佞佛求仙之風,如是其盛,苟其先已有普及之儒教,則其時人心之對于佛教,必将如今人之對于基督教矣。

    )其普通人之行習,所以能不大違于儒教者,曆史之遺傳,法令之約束為之耳。

    及宋而理學之儒輩出,講學授徒,幾遍中國。

    其人率本其所服膺之動機論,而演繹之于日用常行之私德,又卒能克苦躬行,以為規範,得社會之信用。

    其後,政府又專以經義貢士,而尤注意于朱注之《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四書。

    于是稍稍聰穎之士,皆自幼寝饋于是。

    達而在上,則益增其說于法令之中;窮而在下,則長書院,設私塾,掌學校教育之權。

    或為文士,編述小說劇本,行社會教育之事。

    遂使十室之邑,三家之村,其子弟苟有從師讀書者,則無不以四書為讀本。

    而其間一知半解互相傳述之語,雖不識字者,亦皆耳熟而詳之。

    雖間有苛細拘苦之事,非普通人所能耐,然清議既成,則非至頑悍者,不敢顯與之悖,或陰違之而陽從之,或不能以之律己,而亦能以之繩人,蓋自是始确立為普及之宗教焉。

    斯則宋明理學之功也。

     思想之限制 宋儒理學,雖無不旁采佛老,而終能立凝成儒教之功者,以其真能以信從教主之儀式對于孔子也。

    彼等于孔門諸子,以至孟子,皆不能無微詞,而于孔子之言,則不特不敢稍違,而亦不敢稍加以拟議,如有子所謂夫子有為而言之者。

    又其所是非,則一以孔子之言為準。

    故其互相排斥也,初未嘗持名學之例以相繩,曰:如是則不可通也,如是則自相矛盾也。

    惟以宗教之律相繩,曰:如是則與孔子之說相背也,如是則近禅也。

    其笃信也如此,故其思想皆有制限。

    其理論界,則以性善、性惡之界而止。

    至于善惡之界說若标準,則皆若無庸置喙,故往往以無善無惡與善為同一,而初不自覺其抵牾。

    其于實踐方面,則以為家族及各種社會之組織,自昔已然,惟其間互相交際之道,如何而能無背于孔子。

    是為研究之對象,初未嘗有稍萌改革之思想者也。

     第二章王荊公 宋代學者,以邵康節為首,同時有司馬溫公及王荊公,皆以政治家著,又以特别之學風,立于思想系統之外者也。

    溫公仿揚雄之《太玄》作《潛虛》,以數理解釋宇宙,無關于倫理學,故略之。

    荊公之性論,則持平之見,足為前代諸性論之結局。

    特叙于下: 小傳 王荊公,名安石,字介甫,荊公者,其封号也。

    臨川人。

    神宗時被擢為參知政事,厲行新法。

    當時正人多反對之者,遂起黨獄,為世诟病。

    元豐元年,以左仆射觀文殿大學士卒,年六十八。

    其所著有新經義學說及詩文集等。

    今節叙其性論及禮論之大要于下: 性情之均一 自來學者,多判性情為二事,而于情之所自出,恒苦無說以處之。

    荊公曰:“性情一也。

    世之論者曰性善情惡,是徒識性情之名,而不知性情之實者也。

    喜怒哀樂好惡欲,未發于外而存于心者,性也;發于外而見于行者,情也。

    性者情之本,情者性之用,故吾曰性情一也。

    ”彼蓋以性情者,不過本體方面與動作方面之别稱,而并非二事。

    性純則情亦純,情固未可滅也。

    何則?無情則直無動作,非吾人生存之狀态也。

    故曰:“君子之所以為君子者,無非情也。

    小人之所以為小人者,無非情也。

    ” 善惡 性情皆純,則何以有君子小人及善惡之别乎?無他,善惡之名,非可以加之性情,待性情發動之效果,見于行為,評量其合理與否,而後得加以善惡之名焉。

    故曰:“喜怒哀樂愛惡欲,七者,人生而有之,接于物而後動。

    動而當理者,聖也,賢也;不當于理者,小人也。

    ”彼徒見情發于外,為外物所累,而遂入于惡也。

    因曰:“情惡也,害性者情也。

    是曾不察情之發于外,為外物所感,而亦嘗入于善乎?”如其說,則性情非可以善惡論,而善惡之标準,則在理。

    其所謂理,在應時處位之關系,而無不适當雲爾。

     情非惡之證明 彼又引聖人之事,以證情之非惡。

    曰:“舜之聖也,象喜亦喜,使可喜而不喜,豈足以為舜哉?文王之聖也,王赫斯怒,使可怒而不怒,豈足以為文王哉?舉二者以明之,其餘可知。

    使無情,雖曰性善,何以自明哉?誠如今論者之說,以無情為善,是木石也。

    性情者,猶弓矢之相待而為用,若夫善惡,則猶之中與不中也。

    ” 禮論 荀子道性惡,故以禮為矯性之具。

    荊公言性情無善惡,而其發于行為也,可以善,可以惡,故以禮為導人于善之具。

    其言曰:“夫木斫之而為器,馬服之而為駕,非生而能然也,劫之于外而服之以力者也。

    然聖人不舍木而為器,不舍馬而為駕,固因其天資之材也。

    今人生而有嚴父愛母之心,聖人因人之欲而為之制;故其制,雖有以強人,而乃順其性之所欲也。

    聖人苟不為之禮,則天下蓋有慢父而疾母者,是亦可謂無失其性者也。

    夫狙猿之形,非不若人也,繩之以尊卑,而節之以揖讓,彼将趨深山大麓而走耳。

    雖畏之以威而馴之以化,其可服也,乃以為天性無是而化于僞也。

    然則狙猿亦可為禮耶?”故曰:“禮者,始于天而成于人,天無是而人欲為之,吾蓋未之見也。

    ” 結論 荊公以政治文章著,非純粹之思想家,然其言性情非可以善惡名,而别求善惡之标準于外,實為漢唐諸儒所未見及,可為有卓識者矣。

     第三章邵康節 小傳 邵康節,名雍,字堯夫,河南人。

    嘗師北海李之才,受河圖先天象數之學,妙契神悟,自得者多。

    屢被舉,不之官。

    熙甯十年卒,年六十七。

    元祐中,賜谥康節。

    著有《觀物篇》、《漁樵問答》、《伊川擊壤集》、《先天圖》、《皇極經世書》等。

     宇宙論 康節之宇宙論,仿《易》及《太玄》,以數為基本,循世界時間之閱曆,而論其循環之法則,以及于萬物之化生。

    其有關倫理學說者,論人類發生之源者是也。

    其略如下: 動靜二力 動靜二力者,發生宇宙現象,而且有以調攝之者也。

    動者為陰陽,靜者為剛柔。

    陰陽為天,剛柔為地。

    天有寒暑晝夜,感于事物之性情狀态。

    地有雨風露雪,應于事物之走飛草木。

    性情形體,與走飛草木相合,而為動植之感應,萬物由是生焉。

    性情形态之走飛草木,應于聲色氣味;走飛草木之性情形态,應于耳目口鼻。

    物者有色聲氣味而已,人者有耳目口鼻,故人者,總攝萬物而得其靈者也。

     物人凡聖之别 康節言萬物化成之理如是,于是進而論人、物之别,及凡人與聖人之别。

    曰:“人所以為萬物之靈者,耳目口鼻,能收萬物之聲色氣味。

    聲色氣味,萬物之體也。

    耳目鼻口,萬人之用也。

    體無定用,惟變是用。

    用無定體,惟化是體,用之交也。

    人物之道,于是備矣。

    然人亦物也,聖亦人也。

    有一物之物,有十物之物,有百物之物,有千物、萬物、億物、兆物之物,生一物之物而當兆物之物者,非人耶?有一人之人,有十人之人,有百人之人,有千人、萬人、億人、兆人之人,生一人之人而當兆人之人者,非聖耶?是以知人者物之至,聖人者,人之至也。

    人之至者,謂其能以一心觀萬心,以一身觀萬身,以一世觀萬世,能以心代天意,口代天言,手代天工,身代天事。

    是以能上識天時,下盡地理,中盡物情而通照人事,能彌綸天地,出入造化,進退古今,表裡人物者也。

    ”如其說,則聖人者,包含萬有,無物我之别,解脫差别界之觀念,而入于萬物一體之平等界者也。

     學 然則人何由而能為聖人乎?曰:學。

    康節之言學也,曰:“學不際天人,不可以謂之學。

    ”又曰:“學不至于樂,不可以謂之學。

    ”彼以學之極緻,在四經,《易》、《書》、《詩》、《春秋》是也。

    曰:“昊天之盡物,聖人之盡民,皆有四府。

    昊天之四府,春、夏、秋、冬之謂也,升降于陰陽之間。

    聖人之四府,《易》、《書》、《詩》、《春秋》之謂也,升降于禮樂之間。

    意言象數者,《易》之理。

    仁義禮智者,《書》之言。

    性情形體者,《詩》之根。

    聖賢才術者,《春秋》之事。

    謂之心,謂之用。

    《易》由皇帝王伯,《書》應虞夏殷周,《詩》關文武周公,《春秋》系秦晉齊楚。

    謂之體,謂之迹。

    心迹體用四者相合,而得為聖人。

    其中同中有異,異中有同,異同相乘,而得萬世之法則。

    ” 慎獨 康節之意,非徒以講習為學也。

    故曰:“君子之學,以潤身為本,其治人應物,皆餘事也。

    ”又曰:“凡人之善惡,形于言,發于行,人始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