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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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與共者,半生耳。
而兄弟姊妹則不然,年齡之差,遠遜于親子,休戚之關,終身以之。
故兄弟姊妹者,一生之間,當無時而不以父母膝下之情狀為标準者也。
長成以後,雖漸離父母,而異其業,異其居,猶必時相過從,禍福相同,憂樂與共,如一家然。
即所居懸隔,而歲時必互通音問,同胞之情,雖千裡之河山,不能阻之。
遠适異地,而時得見愛者之音書,實人生之至樂。
回溯疇昔相依之狀,預計他日再見之期,友愛之情,有油然不能自已者矣。
兄姊之年,長于弟妹,則其智識經驗,自較勝于幼者,是以為弟妹者,當視其兄姊為兩親之次,遵其教訓指導而無敢違。
雖在他人,幼之于長,必盡謙讓之禮,況于兄姊耶?為兄姊者,于其弟妹,亦當助父母提撕勸戒之責,毋得挾其年長,而以暴慢恣睢之行施之。
浸假兄姊淩其弟妹,或弟妹慢其兄姊,是不啻背于倫理,而彼此交受其害,且因而傷父母之心,以破一家之平和,而釀社會、國家之隐患。
家之于國,如細胞之于有機體,家族不合,則一國之人心,必不能一緻,人心離畔,則雖有億兆之衆,亦何以富強其國家乎? 昔西哲蘇格拉底,見有兄弟不睦者而戒之曰:“兄弟貴于财産。
何則?财産無感覺,而兄弟有同情;财産賴吾人之保護,而兄弟則保護吾人者也。
凡人獨居,則必思群,何獨疏于其兄弟乎?且兄弟非同其父母者耶?”不見彼禽獸同育于一區者,不尚互相親愛耶?而兄弟顧不互相親愛耶?其言深切著明,有兄弟者,可以鑒焉。
兄弟姊妹,日相接近,其相感之力甚大。
人之交友也,習于善則善,習于惡則惡。
兄弟姊妹之親善,雖至密之朋友,不能及焉,其習染之力何如耶?凡子弟不從父母之命,或以粗野侮慢之語對其長者,率由于兄弟姊妹間,素有不良之模範。
故年長之兄姊,其一舉一動,悉為弟妹所矚目而模仿,不可以不慎也。
兄弟之于姊妹,當任保護之責。
蓋婦女之體質既纖弱,而精神亦毗于柔婉,勢不能不倚于男子。
如昏夜不敢獨行;即受讒誣,亦不能如男子之慷慨争辯,以申其權利之類是也。
故姊妹未嫁者,助其父母而扶持保護之,此兄弟之本務也。
而為姊妹者,亦當盡力以求有益于其兄弟。
少壯之男子,尚氣好事,往往有淩人冒險,以小不忍而釀巨患者,谏止之力,以姊妹之言為最優。
蓋女子之情醇笃,而其言尤為蘊藉,其所以殺壯年之客氣者,較男子之抗争為有效也。
兄弟姊妹能互相扶翼,如是,則可以同休戚而永續其深厚之愛情矣。
不幸而父母早逝,則為兄姊者,當立于父母之地位,而撫養其弟妹。
當是時也,弟妹之親其兄姊,當如父母,蓋可知也。
第六節族戚及主仆 家族之中,既由夫婦而有父子,由父子而有兄弟姊妹,于是由兄弟之聽生,而推及于父若祖若曾祖之兄弟,及其所生之子若孫,是謂家族。
且也,兄弟有婦,姊妹有夫,其母家婿家,及父母以上凡兄弟之婦之母家,姊妹之婿家,皆為姻戚焉。
既為族戚,則溯其原本,同出一家,較之無骨肉之親,無葭莩之誼者,關系不同,交際之間,亦必視若家人,歲時不絕音問,吉兇相慶吊,窮乏相赈恤,此族戚之本務也。
天下滔滔,群以利害得失為聚散之媒,而獨于族戚間,尚互以真意相酬答,若一家焉,是亦人生之至樂也。
人之于鄰裡,雖素未相識,而一見如故。
何也?其關系密也。
至于族戚,何獨不然。
族戚者,非惟一代之關系,而實祖宗以來曆代之關系,即不幸而至流離颠沛之時,或朋友不及相救,故舊不及相顧,當此之時,所能援手者,非族戚而誰?然則平日之宜相愛相扶也明矣。
仆之于主,雖非有肺腑之親,然平日追随既久,關系之密切,次于家人,是故忠實馴順者,仆役之務也;懇切慈愛者,主人之務也。
為仆役者,宜終始一心,以從主人之命,不顧主人之監視與否,而必盡其職,且不以勤苦而有怏怏之狀。
同一事也,怡然而為之,則主人必尤為快意也。
若乃挾詐慢之心以執事,甚或讦主人之陰事,以暴露于鄰保,是則不義之尤者矣。
夫人莫不有自由之身體,及自由之意志,不得已而被役于人,雖有所取償,然亦至可憫矣。
是以為主人者,宜長存衰矜之心,使役有度,毋任意斥責,若犬馬然。
至于仆役傭資,即其人沽售勞力之價值,至為重要,必如約而畀之。
夫如是,主人善視其仆役,則仆役亦必知感而盡職矣。
仆役之良否,不特于一家之财政有關,且常與子女相馴。
苟品性不良,則子女辄被其誘惑,往往有日陷于非僻而不覺者。
故有仆役者,選擇不可不慎,而監督尤不可不周。
自昔有所謂義仆者,常于食力以外,别有一種高尚之感情,與其主家相關系焉。
或終身不去,同于家人,或遇其窮厄,艱苦共嘗而不怨,或以身殉主自以為榮。
有是心也,推之國家,可以為忠良之國民,雖本于其天性之笃厚,然非其主人信愛有素,則亦不足以緻之。
而兄弟姊妹則不然,年齡之差,遠遜于親子,休戚之關,終身以之。
故兄弟姊妹者,一生之間,當無時而不以父母膝下之情狀為标準者也。
長成以後,雖漸離父母,而異其業,異其居,猶必時相過從,禍福相同,憂樂與共,如一家然。
即所居懸隔,而歲時必互通音問,同胞之情,雖千裡之河山,不能阻之。
遠适異地,而時得見愛者之音書,實人生之至樂。
回溯疇昔相依之狀,預計他日再見之期,友愛之情,有油然不能自已者矣。
兄姊之年,長于弟妹,則其智識經驗,自較勝于幼者,是以為弟妹者,當視其兄姊為兩親之次,遵其教訓指導而無敢違。
雖在他人,幼之于長,必盡謙讓之禮,況于兄姊耶?為兄姊者,于其弟妹,亦當助父母提撕勸戒之責,毋得挾其年長,而以暴慢恣睢之行施之。
浸假兄姊淩其弟妹,或弟妹慢其兄姊,是不啻背于倫理,而彼此交受其害,且因而傷父母之心,以破一家之平和,而釀社會、國家之隐患。
家之于國,如細胞之于有機體,家族不合,則一國之人心,必不能一緻,人心離畔,則雖有億兆之衆,亦何以富強其國家乎? 昔西哲蘇格拉底,見有兄弟不睦者而戒之曰:“兄弟貴于财産。
何則?财産無感覺,而兄弟有同情;财産賴吾人之保護,而兄弟則保護吾人者也。
凡人獨居,則必思群,何獨疏于其兄弟乎?且兄弟非同其父母者耶?”不見彼禽獸同育于一區者,不尚互相親愛耶?而兄弟顧不互相親愛耶?其言深切著明,有兄弟者,可以鑒焉。
兄弟姊妹,日相接近,其相感之力甚大。
人之交友也,習于善則善,習于惡則惡。
兄弟姊妹之親善,雖至密之朋友,不能及焉,其習染之力何如耶?凡子弟不從父母之命,或以粗野侮慢之語對其長者,率由于兄弟姊妹間,素有不良之模範。
故年長之兄姊,其一舉一動,悉為弟妹所矚目而模仿,不可以不慎也。
兄弟之于姊妹,當任保護之責。
蓋婦女之體質既纖弱,而精神亦毗于柔婉,勢不能不倚于男子。
如昏夜不敢獨行;即受讒誣,亦不能如男子之慷慨争辯,以申其權利之類是也。
故姊妹未嫁者,助其父母而扶持保護之,此兄弟之本務也。
而為姊妹者,亦當盡力以求有益于其兄弟。
少壯之男子,尚氣好事,往往有淩人冒險,以小不忍而釀巨患者,谏止之力,以姊妹之言為最優。
蓋女子之情醇笃,而其言尤為蘊藉,其所以殺壯年之客氣者,較男子之抗争為有效也。
兄弟姊妹能互相扶翼,如是,則可以同休戚而永續其深厚之愛情矣。
不幸而父母早逝,則為兄姊者,當立于父母之地位,而撫養其弟妹。
當是時也,弟妹之親其兄姊,當如父母,蓋可知也。
第六節族戚及主仆 家族之中,既由夫婦而有父子,由父子而有兄弟姊妹,于是由兄弟之聽生,而推及于父若祖若曾祖之兄弟,及其所生之子若孫,是謂家族。
且也,兄弟有婦,姊妹有夫,其母家婿家,及父母以上凡兄弟之婦之母家,姊妹之婿家,皆為姻戚焉。
既為族戚,則溯其原本,同出一家,較之無骨肉之親,無葭莩之誼者,關系不同,交際之間,亦必視若家人,歲時不絕音問,吉兇相慶吊,窮乏相赈恤,此族戚之本務也。
天下滔滔,群以利害得失為聚散之媒,而獨于族戚間,尚互以真意相酬答,若一家焉,是亦人生之至樂也。
人之于鄰裡,雖素未相識,而一見如故。
何也?其關系密也。
至于族戚,何獨不然。
族戚者,非惟一代之關系,而實祖宗以來曆代之關系,即不幸而至流離颠沛之時,或朋友不及相救,故舊不及相顧,當此之時,所能援手者,非族戚而誰?然則平日之宜相愛相扶也明矣。
仆之于主,雖非有肺腑之親,然平日追随既久,關系之密切,次于家人,是故忠實馴順者,仆役之務也;懇切慈愛者,主人之務也。
為仆役者,宜終始一心,以從主人之命,不顧主人之監視與否,而必盡其職,且不以勤苦而有怏怏之狀。
同一事也,怡然而為之,則主人必尤為快意也。
若乃挾詐慢之心以執事,甚或讦主人之陰事,以暴露于鄰保,是則不義之尤者矣。
夫人莫不有自由之身體,及自由之意志,不得已而被役于人,雖有所取償,然亦至可憫矣。
是以為主人者,宜長存衰矜之心,使役有度,毋任意斥責,若犬馬然。
至于仆役傭資,即其人沽售勞力之價值,至為重要,必如約而畀之。
夫如是,主人善視其仆役,則仆役亦必知感而盡職矣。
仆役之良否,不特于一家之财政有關,且常與子女相馴。
苟品性不良,則子女辄被其誘惑,往往有日陷于非僻而不覺者。
故有仆役者,選擇不可不慎,而監督尤不可不周。
自昔有所謂義仆者,常于食力以外,别有一種高尚之感情,與其主家相關系焉。
或終身不去,同于家人,或遇其窮厄,艱苦共嘗而不怨,或以身殉主自以為榮。
有是心也,推之國家,可以為忠良之國民,雖本于其天性之笃厚,然非其主人信愛有素,則亦不足以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