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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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家。
凡此數事,皆效于上世,是以鹹見錄載。
推此而言,則盛衰吉兇,莫不存乎聲音矣。
今若複謂之誣罔,則前言往記,皆為棄物,無用之也。
以言通論,未之或安。
若能明其所以,顯其所由,設二論俱濟,願重聞之。
主人答曰:吾未能反三隅者,得意而忘言,是以前論略未詳。
今複煩循環之難,敢不自一竭耶!夫魯牛能之犧曆之喪生,哀三子之不存,含悲經年,訴怨葛盧,此為心與人同,異于獸形耳,此又吾之所疑也。
且牛非人類,無道相通,若謂鳥獸皆能有知,葛盧受性獨曉之,此為解其語而論其事,猶傳譯異言耳,不為考聲音而知其情,則非所以難也。
若謂知者為當觸物而達,無所不知,今且先議其所易者。
請問聖人卒入胡域,當知其所言否乎?難者必曰:知之。
知之之理何以明之?願借子之難以立鑒識之域焉。
或當與關接,識其言耶?将吹律鳴管,校其音耶?觀氣采色,知其心耶?此為知心自由氣色,雖自不言,猶将知之,知之之道,可不待言也。
若吹律校音以知其心,假令心志于馬而誤言鹿,察者固當由鹿以知馬也,此為心不系于所言,言或不足以證心也。
若當關接而知言,此為孺子學言于所師,然後知之則何貴于聰明哉?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異号,趣舉一名以标識耳。
夫聖人窮理,謂自然可尋,無微不照。
茍無微不照,理蔽則雖近不見,故異域之言不得強通。
推此以往,葛盧之不知牛鳴,得不全乎?又難雲:「師曠吹律,知南風不競,楚多死聲。
」此又吾之所疑也。
請問師曠吹律之時,楚國之風耶?則相去千裡,聲不足達。
若正識楚風來入律中耶?則楚南有吳越,北有梁宋,茍不見其原,奚以識之哉?凡陰陽憤激,然後成風,氣之相感,觸地而發,何得發楚庭來入晉乎?且又律呂分四時之氣耳,時至而氣動,律應而灰移,皆自然相待,不假人以為用也。
上生下生,所以均五聲之和,叙剛柔之分也。
然律有一定之聲,雖冬吹中呂,其音自滿而無損也。
今以晉人之氣吹無損之律,楚風安得來入其中,與為盈縮耶?風無形,聲與律不通,則校理之地無取于風律,不其然乎?豈獨師曠博物多識,自有以知勝敗之形,欲固衆心而托以神微,若伯常骞之許景公壽哉!又難雲「羊舌母聽聞兒啼而審其喪家」複請問何由知之?為神心獨悟,闇語而當耶?嘗聞兒啼若此其大而惡,今之啼聲似昔之啼聲,故知其喪家耶?若神心獨悟,闇語之當,非理之所得也,雖曰聽啼,無取驗于兒聲矣。
若以嘗聞之聲為惡,故知今啼當惡,此為以甲聲為度以校乙之啼也。
夫聲之于音,猶形之于心也,有形同而情乖,貌殊而心均者。
何以明之?聖人齊心等德而形狀不同也。
茍心同而形異,則何言乎觀形而知心哉?且口之激氣為聲,何異于籁□納氣而鳴耶?啼聲之善惡,不由兒口吉兇,由琴瑟之清濁,不在操者之工拙也。
心能辨理善譚而不能令内□調利,由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
器不假妙瞽而良,□不因慧心而調。
然則心之與聲,明為二物:二物誠然,則求情者不留觀于形貌,揆心者不借聽于聲音也。
察者欲因聲以知心,不亦外乎!今晉母未得之于考試,而專信昨日之聲以證今日之啼,豈不誤中于前世,好其者從而稱之哉!秦客難曰:吾聞敗者不羞走,所以全也。
吾心未厭而言難複,更從其餘。
今平和之人,聽筝笛琵琶,則形躁而志越;聞琴瑟之音,則聽靜而心閑。
同一器之中,曲用每殊,則情随之變。
奏琴聲則歎慕而慷慨,理齊楚則情一而思專,肆姣弄則歡放而欲惬,心為聲變,若此其衆。
茍躁靜由聲,則何為限其哀樂?而但雲至和之聲無所不感,托大同于聲音,歸衆變于人情,得無知彼不明此哉?主人答曰:難雲「琵琶筝笛令人躁越」,又雲「曲用每殊而情随之變」,所誠所以使人常感也,琵琶筝笛,間促而聲高,變衆而節數,以高聲禦節數,故使形躁而志越。
猶鈴铎警耳,中古駭心,故聞鼓之音,則思将帥之臣,蓋以聲音有大小,故動人有猛靜也。
琴瑟之體,閑遼而音埤,變希而聲清,以埤音禦希變,,不虛心靜聽,則不盡清和之極,是以聽靜而心閑也。
夫曲用不同,亦猶殊器之音耳。
齊楚之曲多重,故情一;變妙,故思專。
姣弄之音,挹衆聲之美,會五音之和,其體贍而用博,故心役于衆理;五音會,故歡放而欲惬。
然皆以單複高埤善惡為體,而人情以躁靜專散為應。
譬猶遊觀于都肆,則目濫而情放;留察于曲度,則思靜而容端。
此為聲音之體盡于舒疾,情之應聲亦止于躁靜耳。
夫曲用每殊,而情之處變,猶滋味異美而口辄識之也。
五味萬殊,而大同于美;曲變雖衆,亦大同于和。
美有甘,和有樂˙,然随曲之情,近乎和域;應美之口,絕于甘境,安得哀樂于其間哉?然人情不同,各師所解,則發其所懷。
若言平和哀樂正等,則無所先發,故終得躁靜;若有所發,則是有主于内,不為平和也。
以此言之,躁靜者,聲之功也;哀樂者,情之主也;不可見聲有躁靜之應,因謂哀樂皆由聲音也。
且聲音雖有猛靜,猛靜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發。
何以明之?夫會賓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歡,或慘爾而泣,非進哀于彼,導樂于此也。
其音無變于昔,而歡戚并用,斯非吹萬不同耶?夫唯無主于喜怒,亦應無主于
凡此數事,皆效于上世,是以鹹見錄載。
推此而言,則盛衰吉兇,莫不存乎聲音矣。
今若複謂之誣罔,則前言往記,皆為棄物,無用之也。
以言通論,未之或安。
若能明其所以,顯其所由,設二論俱濟,願重聞之。
主人答曰:吾未能反三隅者,得意而忘言,是以前論略未詳。
今複煩循環之難,敢不自一竭耶!夫魯牛能之犧曆之喪生,哀三子之不存,含悲經年,訴怨葛盧,此為心與人同,異于獸形耳,此又吾之所疑也。
且牛非人類,無道相通,若謂鳥獸皆能有知,葛盧受性獨曉之,此為解其語而論其事,猶傳譯異言耳,不為考聲音而知其情,則非所以難也。
若謂知者為當觸物而達,無所不知,今且先議其所易者。
請問聖人卒入胡域,當知其所言否乎?難者必曰:知之。
知之之理何以明之?願借子之難以立鑒識之域焉。
或當與關接,識其言耶?将吹律鳴管,校其音耶?觀氣采色,知其心耶?此為知心自由氣色,雖自不言,猶将知之,知之之道,可不待言也。
若吹律校音以知其心,假令心志于馬而誤言鹿,察者固當由鹿以知馬也,此為心不系于所言,言或不足以證心也。
若當關接而知言,此為孺子學言于所師,然後知之則何貴于聰明哉?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異号,趣舉一名以标識耳。
夫聖人窮理,謂自然可尋,無微不照。
茍無微不照,理蔽則雖近不見,故異域之言不得強通。
推此以往,葛盧之不知牛鳴,得不全乎?又難雲:「師曠吹律,知南風不競,楚多死聲。
」此又吾之所疑也。
請問師曠吹律之時,楚國之風耶?則相去千裡,聲不足達。
若正識楚風來入律中耶?則楚南有吳越,北有梁宋,茍不見其原,奚以識之哉?凡陰陽憤激,然後成風,氣之相感,觸地而發,何得發楚庭來入晉乎?且又律呂分四時之氣耳,時至而氣動,律應而灰移,皆自然相待,不假人以為用也。
上生下生,所以均五聲之和,叙剛柔之分也。
然律有一定之聲,雖冬吹中呂,其音自滿而無損也。
今以晉人之氣吹無損之律,楚風安得來入其中,與為盈縮耶?風無形,聲與律不通,則校理之地無取于風律,不其然乎?豈獨師曠博物多識,自有以知勝敗之形,欲固衆心而托以神微,若伯常骞之許景公壽哉!又難雲「羊舌母聽聞兒啼而審其喪家」複請問何由知之?為神心獨悟,闇語而當耶?嘗聞兒啼若此其大而惡,今之啼聲似昔之啼聲,故知其喪家耶?若神心獨悟,闇語之當,非理之所得也,雖曰聽啼,無取驗于兒聲矣。
若以嘗聞之聲為惡,故知今啼當惡,此為以甲聲為度以校乙之啼也。
夫聲之于音,猶形之于心也,有形同而情乖,貌殊而心均者。
何以明之?聖人齊心等德而形狀不同也。
茍心同而形異,則何言乎觀形而知心哉?且口之激氣為聲,何異于籁□納氣而鳴耶?啼聲之善惡,不由兒口吉兇,由琴瑟之清濁,不在操者之工拙也。
心能辨理善譚而不能令内□調利,由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
器不假妙瞽而良,□不因慧心而調。
然則心之與聲,明為二物:二物誠然,則求情者不留觀于形貌,揆心者不借聽于聲音也。
察者欲因聲以知心,不亦外乎!今晉母未得之于考試,而專信昨日之聲以證今日之啼,豈不誤中于前世,好其者從而稱之哉!秦客難曰:吾聞敗者不羞走,所以全也。
吾心未厭而言難複,更從其餘。
今平和之人,聽筝笛琵琶,則形躁而志越;聞琴瑟之音,則聽靜而心閑。
同一器之中,曲用每殊,則情随之變。
奏琴聲則歎慕而慷慨,理齊楚則情一而思專,肆姣弄則歡放而欲惬,心為聲變,若此其衆。
茍躁靜由聲,則何為限其哀樂?而但雲至和之聲無所不感,托大同于聲音,歸衆變于人情,得無知彼不明此哉?主人答曰:難雲「琵琶筝笛令人躁越」,又雲「曲用每殊而情随之變」,所誠所以使人常感也,琵琶筝笛,間促而聲高,變衆而節數,以高聲禦節數,故使形躁而志越。
猶鈴铎警耳,中古駭心,故聞鼓之音,則思将帥之臣,蓋以聲音有大小,故動人有猛靜也。
琴瑟之體,閑遼而音埤,變希而聲清,以埤音禦希變,,不虛心靜聽,則不盡清和之極,是以聽靜而心閑也。
夫曲用不同,亦猶殊器之音耳。
齊楚之曲多重,故情一;變妙,故思專。
姣弄之音,挹衆聲之美,會五音之和,其體贍而用博,故心役于衆理;五音會,故歡放而欲惬。
然皆以單複高埤善惡為體,而人情以躁靜專散為應。
譬猶遊觀于都肆,則目濫而情放;留察于曲度,則思靜而容端。
此為聲音之體盡于舒疾,情之應聲亦止于躁靜耳。
夫曲用每殊,而情之處變,猶滋味異美而口辄識之也。
五味萬殊,而大同于美;曲變雖衆,亦大同于和。
美有甘,和有樂˙,然随曲之情,近乎和域;應美之口,絕于甘境,安得哀樂于其間哉?然人情不同,各師所解,則發其所懷。
若言平和哀樂正等,則無所先發,故終得躁靜;若有所發,則是有主于内,不為平和也。
以此言之,躁靜者,聲之功也;哀樂者,情之主也;不可見聲有躁靜之應,因謂哀樂皆由聲音也。
且聲音雖有猛靜,猛靜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發。
何以明之?夫會賓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歡,或慘爾而泣,非進哀于彼,導樂于此也。
其音無變于昔,而歡戚并用,斯非吹萬不同耶?夫唯無主于喜怒,亦應無主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