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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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力而靠文化。

    這是與第二特征第三特征既相互關聯,又互資證明的。

    第二特征在此廣大地面同時并存之許多部落種族,除天演淘汰之外,率能融為一大民族而泯忘其不同者,即由其文化所具有之同化力特強,而别無其他故可指。

    第三特征曆史所以綿長不絕者,要在其民族生命文化生命能不遽亡于一時武力之绌敗,而每有以複興。

    當他統治了異族時,固常能使其同化融合于自己--不獨以武力取之,且以文化取之。

    就在他被統治于異族時,由于異族每要用他的文化來統治他之故,卒亦使其同化融合于自己--先失敗于武力,終制勝于文化。

    蓋唯其長久,故不難于大,亦唯其大,故不難于長久。

    此兩特征又皆以第二特征對異族之同化融合為其本。

    而一貫乎三大特征之中者,實為其文化之優越。

    所謂一個問題即中國文化所優越者果何在之問題。

    如第四特征所指出,明見其非以知識擅長,非以經濟擅長,非以政治軍事擅長(甚且毋甯說他皆短于此),而又明見其所由成就必有一偉大力量在,此力量究為何種力量? 為要深刻認識中國偉大的出奇,還須取印度西洋來相對照。

    印度與中國同為有名之古老文化區,同樣地廣人多。

    但兩方情形卻絕然相反。

    在中國區内,有此融合無間之一大民族。

    在印度區内,其人卻陸離龐雜,隔閡紛歧,說之不盡。

    宗教相仇視之外,又益以種族成見,俗禁通婚,長時各保其血統個性。

    更加以社會階級(Coste)分别至二千以上,真乃集支離破碎之大觀。

    又語言不同,多至二百餘種,舉其重要者(使用之者均在五百萬人以上),亦有十四種。

    因此逼着其知識分子,今天在教育上及交際上,隻可惜用其精神上本無關系之英語。

    其為遺憾,可想而知。

    所以伯爾納·約瑟(BernardJoseph)著《民族論》(1)(伯爾納·約瑟著《民族論》(Nationality,it'snatureandProblems),劉君本譯,上海民智書局出版。

    )說“欲研究印度者,第一應知之事,就是印度實不成為印度(沒有一印度民族)”。

    并且說“雖歐洲全洲亦無此離奇複雜”。

    然而在他書中論到中國人(蒙藏等族在外),卻大稱道其文化之統一,民族之渾整。

    在這裡宗教雖然有儒、釋、道種種,卻能不相妨礙,或且相輔而行。

    種族上,若追源溯流自有甚多不同,而今則都已渾忘。

    方言雖不免有殊,而“官話”大體通行。

    尤其文字是完全統一的。

    所有其曆史,文學,禮俗,信念,即藉此種文字典籍以傳布全國,直接間接陶養了每一個中國人的意識和感情。

    所以遠從江浙到甘肅,或者像東北到雲南之遙遠,而其人還是那樣地沒有隔閡。

    若是他們在外國相遇,更親切如一家人。

    似此同化融合三萬萬以上近四萬萬人為一大民族之一事,印度固夢想不到,西洋亦夢想不到。

    在西洋雖不同印度那樣破碎,而仍複有一種與中國相反之情勢。

    中國總是化異為同,自分而合,末後化合出此偉大局面來,數千年趨勢甚明。

    西洋卻不盡然,甯見其由合而分,好像務于分而不務于合。

    中古西歐基督教文化統一之天下,分裂而為近世各民族國家,即其顯例。

    雖近代國家之形成,其間亦盡有并攏糅合之可見,而每每仍難相處,更難于同化。

    試看比利時卒必分于荷蘭,挪威卒必分于瑞典,愛爾蘭卒必分于英國……民族自決之呼聲不絕于耳。

    一度大戰之後,辄有許多小國家出現,或者複國。

    總因為他們合起來似甚勉強,必分乃得安。

    假如去就一任其自然,則此與中國人口面積相埒之歐洲,其間将分劃為若幹民族單位,實非吾侪谫陋所能算計,反之,在我們卻是合甚自然,分之則不安。

    此與歐洲人口面積相埒之一大單位,假如要分,幾不知從何分起。

     更有一事值得附此一說;猶太人的民族個性最強,世界有名。

    他們亡國後流散四方,竟然仍保持其遺風故俗,數千年不改。

    但是他們雖然在任何國度内總不同化于人,獨來到中國卻不自覺地大為同化了。

    明清兩代居然有應試做官者。

    現在河南開封城内,俗稱“青回回”,又名“挑筋教”者,就是他們。

    “中國幾乎是一切原則的例外”(西洋人恒為此語),真是不錯。

     我們于是不能不問,這究竟是一種什麼力量? 對此問題,往者梁任公先生嘗予注意,今《飲冰室合集》存有《曆史上中國民族之觀察》一文,并附《史記匈奴傳戎狄名義考》及《春秋夷蠻戎狄表》,似皆早年所作。

    晚年又有《中國曆史上民族之研究》一文,指出中華民族同化諸異族所用程序共有七種,而其同化力所以特别發展者則有八。

    茲錄其八點如次-- 一、我所宅者為大平原,一主幹的文化系既立,則凡栖息此間者被其影響,受其涵蓋,難以别成風氣。

     二、我所用者為象形文字,諸族言語雖極複雜,然勢不能不以此種文字為傳達思想之公用工具,故在同文之條件下,漸形成一不可分裂之大民族。

     三、我族夙以平天下為最高理想,非唯古代部落觀念在所鄙夷,即近代國家觀念亦甚淡泊。

    懷遠之教勝而排外之習少,故不以固有之民族自囿,而歡迎新分子之加入。

     四、地廣人稀,能容各民族交互徙置,徙置之結果增加其交感化合作用。

     五、我族愛和平,尊中庸,對于其他族雜居者之習俗恒表相當尊重。

    所謂“因其風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

    ”坐是之故,能減殺他方之反抗運動,假以時日,同化自能奏效。

     六、同姓不婚之信條甚堅強,血族婚姻既在所排斥,故與他族雜婚盛行,能促進彼我之同化。

     七、我族經濟能力發展頗達高度,常能以其餘力向外進取,而新加入之分子亦于經濟上組織上同化。

     八、武力上屢次失敗退嬰之結果,西北蠻族侵入我文化中樞地,自然為我固有文化所熏育,漸變其質。

    一面則我文化中樞人數次南渡,挾固有文化以灌東南,故全境能為等量之發展。

     凡此所說,未嘗不是,但隻說到邊緣,未能深入。

    再要向深處抉發才得明白。

     中國文字為其文化統一之一大助力,信乎不差。

    此試與西洋文字比較對照,則事實自見。

    人類生命彼此相聯相通之具,原初在語言。

    衷懷情意由此而相通相融,經驗知識由此而逗合組織。

    然語言寄于聲音,聲音旋滅,不能達于異時異地。

    因又有寄于圖像符号之文字發生,以濟其窮而廣其用。

    顧西洋文字仍不外代表聲音,即是以文字附于語言而行。

    人之語言既各族各地不同,又且以異時而生變化。

    此附于語言之文字自亦因之而不同,因之而變化,所謂濟其窮廣其用者,實自有限。

    中古西歐文化統一之分裂于近代,即在各民族語言起來代替了公用之拉丁文。

    其問題不外古今之變,古不通于今;異族之間,彼此不相襲,由土俗文學而引生民族情緒,因民族自覺而固守其傳統語文。

    其勢趨于分而不趨于合。

    後來東歐各地之紛紛民族自決者,亦悉依語言為準,同為斯拉夫族猶不相通,而各自為謀。

    假使中國當初亦走此路,其結果恐怕亦差不多。

    要混東南西北之多族而為一大民族如今日者,其事決不可能。

    但中文卻徑取圖像符号為主,文字孳衍乃在形體。

    語言文字浸浸分别并行,初不以文字依附語言,而語言轉可收攝于文字。

    二者恒得維系不甚相遠,今古之間即不甚難通。

    時間距離恍若為之縮短。

    而字義寄于字形,異族異地不礙相襲(故遠如朝鮮,日本,越南等處亦都嘗采用中國文字,流傳中國典籍)。

    其結果,遂使種族隔閡為之洞穿,語言限制為之超越,久而久之,一切同化渾忘,三四萬萬之衆,明明由東西南北多族之所合,卻竟共一曆史記憶,莫不自以為黃帝子孫。

     語言文字為人類生命相聯相通之具,而彼此生命之聯通與否,卻不一定。

    且文字亦不過一載文化之具,而文化固不在此。

    文化統一之易得成功于中國,信有賴乎其文字,而文化之統一,卻首在其人生态度禮俗信念,次則在生活上之知識經驗方法技術,并不在文字上。

    中國四周圍那些鄰邦外族開化比較在後,大概沒有疑問。

    因此他們在生活之知識方法上,就一定要學中國,此為中國所以能同化他們之故,實不待言。

    但隻在知識方法上模仿襲取,仍不關事,如其風教不同,人生意趣不合,文化還是統一不了。

    尤必在情意上彼此能融合相安,而後乃可共成一社會,合為一民族。

    --生命相聯相通指此。

    任公先生所提第三第五兩點,算是說到人生态度及彼此情意間了,可惜尚嫌膚淺。

     試問,中國人有平天下的理想,外國人難道沒有?羅馬教廷之标名Cotholic甚為明白;基督的襟懷原沒有國家在。

    然卒之國家觀念西洋人卻最強,而天下襟懷不足,可知單有理想不中用,要從人的生命深處有其根本不同者在,而後才行。

    這就是我所說:中國人發乎理性無對,而外國人卻總是從身體有對出發。

    --請看第十二章。

    唯其從根本上便有些不一樣,理想乃不徒為理想,而後态度直切恒久,自然著見于生活間而發生影響。

    影響到社會結構,則階級不固而分解,及至倫理本位,職業分途的社會出現。

    中國遂以社會而代國家。

    國家是有對抗性的,社會則沒有。

    天下觀念于是而永奠,不同西方之僅見于一時。

    無對抗故無分裂,而隻有愈來愈拓大。

    我民族之泱泱大國舉世無比,與西洋小國林立者相較,正為文化植根深淺之有殊,明眼人當早見之。

     然此根于理性而發育之文化,其同化力之所以特強,要必從兩面認識之,寬宏仁讓,與人相外易得融合如上所說者,隻不過其一面,還有一面是其開明通達,沒有什麼迷信固執。

    迷于此者便與迷于彼者分家,凡自己有所固執,便無法與人合得來,此一定之理。

    中國自周孔以來,務于理性自覺而遠于宗教迷信,後世普通人恒于聖賢佛一例崇拜,直接地信理,間接地信教(見第十三章),皆最少固執。

    異族相對之間,所以少有隔閡沖突,首先在此。

    同時在積極一面,更以人所自有之理性領導人,人誰不歸之!凡此所雲同化者,正不外使人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