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人類文化之早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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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一般物類所及。
《孟子》書上“乍見孺子将入于井”一段話,指點甚明。
我們前曾說: “人在情感中,恒隻見對方而忘了自己”(第五章); “人類生命廓然與物同體,其情無所不到”(第七章); “一個人的生命不自一個人而止,是有倫理關系”(第七章); “凡痛癢親切處就是自己,何必區區數尺之軀”(第七章)。
其義可以互證。
此際一片天理流行,無彼我之見存,是曰“無對”,表現在意識上,即是理性。
人當有理性時,對于旁人的感情乃能相喻而關切之。
而亦唯關切,乃能相喻。
既相關且相喻,而彼此意志顧有出入,乃有人對人的問題發生。
此所以說,第二問題從理性來。
如果不從狹義理性來,亦要從廣義理性來。
那就是:除由本心情感上承認對方外,人們亦可能從其心思計慮上(利害關系上)而承認對方。
總之,人對人的問題實以對方在我意識中既有其位置為前提,它之被排除,隻有過強的本能沖動起來,把理性理智都掩蔽了之時。
而這時第二問題亦随之轉為第一問題了。
第二問題原從理性來,亦且須得理性以解決之。
大緻說,恒須向裡用力。
何以故呢?第一問題第二問題相較,本質上大有不同。
在第一問題中,為當前之礙者無非是物,而上天下地一切之物無不可由人控制之改造之,以滿足我們的要求。
在第二問題中,則為礙者卻不是物,而是與我同樣的生命——活的人,特别是他的心。
對于他心,隻能影響之感召之,而且不可必得,說不到控制改造。
譬如我隻要把一女子的身體得到手,那是第一問題,不難用巧計或強暴之力得之。
——這些都是向外用力。
如我真想得此女子之愛,那便是第二問題,此時強力求之則勢益乖,巧思取之則情益離,凡一切心思力氣向外用者,皆非其道。
所謂人對人的問題,其實就是心對心的問題,彼此互相感召之間,全靠至誠能動。
這正是狹義的理性,這亦是最純粹地向裡用力。
通常自未見得是這樣兩極端(身體或真心)。
而一經照顧到對方感情意志上,亦即入于第二問題範疇,其向外用力辄有所限,而逼得轉向内裡用力。
—— 一、在我所得而為者,不過如何影響他的心,外此無能為,此是第一限。
在求所以影響他之時,時時要轉回來看自己,乃至改變自己以适應于他——中國古話“反求諸己”。
二、無論如何用力,其結果還要看他,并非由我這一面所能決定者,此是第二限。
求滿足于外,即不可必得,要求的重點乃從外而移内,但求自己力量盡到,不留絲毫歉憾于心——中國古話“盡其在我”。
這些初時都不免展轉往複于向外向裡之間,而以廣義之理性居多。
然若對于問題把握不放松,終必漸歸于純粹向裡,狹義理性而後已。
所謂唯第二态度适應于第二問題,其義在此。
凡此可與前章論安的問題安的功夫兩段參看。
安的問題即屬第二問題,安的功夫必歸于修己,猶是向裡用力之義也。
就人的個體生命說,心身之發育成長,是心随身來,身先而心後。
這同樣之順序,亦可于社會生命見之。
社會是随着文化之發生開展而發育成長的,文化之發生以至開展,則最先是環繞着生存問題(第一問題)這一中心。
所以社會之發育成長,此時實寄于那些從身體出發的活動上。
大略說來,身體本是生存工具,人在圖生存中,又不斷在身内身外創造許多工具(包括知識技能而言)來用,使身體活動加大加強,乃至更加靈便。
就由這些工具之發達,社會關系日益繁密,社會單位日益拓大,這就是所謂社會之發育成長。
然而這不過是社會發育成長之一面——偏乎人的身體這一面。
同時還有人的心思那一面。
所謂人的心思那一面何指?人沒有工具不能生存,人不結成社會亦不能生存。
但人類是不能全靠有意地無意地(本能地)彼此利用而結成社會的。
除了這些,更靠他們超越了各自身體而有其心的相聯相通之道在,人與人之間,從乎身則分則隔,從乎心則分而不隔。
然卒以身之故,此不隔之心卻極容易隔起來。
故在文化上恒必有其聯之通之之道,而後乃得成社會。
所謂人的心思那一面,實指其所以成社會之道。
這在文化初期,通常就是宗教。
宗教是社會文化在人心一面所有之端萌。
繼此發展去,更有禮俗、法律、道德種種。
但宗教并不因有種種繼起者就消滅,而仍自有其無窮之變化發展。
其他種種亦都是此以彼為瓜代。
渾括說,此四者實為社會成立維持以至發皇拓大之所攸賴。
有此,才有社會,有社會,才有種種工具之發達。
工具屬于身體一面之開展,此則屬于心思一面。
譬如以強暴機詐對人,而大家相習,恬不為怪者,自古到今雖都是有的。
然而其間卻不知經過多少發展變化了。
顯然可見的:(一)古初之民,遠比他們的後代要少有此種惡德,而後此社會,經由良好風教可能亦同樣少有此種惡德。
前者隻是混沌未鑿,後者則出于文化,其間顯然有着很長一段曆史發展在。
(二)對于此種惡德,雖雲古今相習不怪,但若從另一面說,則恰又是古今人所都不許可的。
此即是:人類對比,無不有其限制與範圍,不越其限制範圍,則不怪耳。
這限制與範圍,即是文化。
如何限制,如何範圍,各時各地萬般不同,而最簡單扼要一句話,便是不能行之于自己圈内。
否則,社會不成社會,人亦無法生存。
而此圈自古到今卻顯然是愈來愈擴大,今天聯合國就是在努力實現最大的一個圈,把全世界納于法律及道德之中。
雖可惜尚不成功,國際間依然不以機詐強暴為怪。
但回顧當初之小圈,此其發展不已經很遠很遠了嗎! 所謂文化實包有以上這兩面,由于這兩面之逐漸開展,而社會得以發育成長。
通常應該是這兩面彼此展轉增上,循環推進的。
其間蓋必有一種最适當之配稱關系,凡不相稱者,必出毛病。
然卻須曉得:發育先是偏乎身之一面,後乃偏乎心之一面。
當身之一面長成時,心之一面卻還有它的成長。
明白言之,當社會在經濟上實現其一體性,人與人不複有生存競争,而合起來控馭自然界時,實為文化發展上一絕大轉捩關鍵,而劃分了前後期。
因為社會在經濟上既實現其一體性,生存問題就好像有了交代,從此不須各自操心,一向從身體出發的活動,漸自告休,人的理性(心)乃得以透達流行。
前此之環繞着第一問題而發展文化者,至此已成過去,而轉換到第二問題。
第二問題代替第一問題而占據人心,即由此以開出第二期文化。
第一期中并非沒有第二問題,而為第一問題當前,有不遑多顧者。
故其所成就,主要在發達了身内身外種種工具。
工具發達到社會在經濟上足以實現其一體性地步,則身之一面可雲長成,人類第一期文化亦即完成。
第二期中并非沒有第一問題,而為一切既有安排,可以行其所無事。
同時,如何配稱了身的一面(發達的工具),以實現其社會一體性,正需要心的一面有其偉大開展。
故第一期假如可稱為身的文化,第二期正可稱為心的文化。
第一期文化不過給人打下生活基礎,第二期才真是人的生活。
此前後期之劃分,亦可用武力一事來說明。
武力為身體之事。
在缺乏心思的動物之間,其所有問題不外是身體的問題,其解決亦隻有身體厮拼來解決。
在人實不應當如此。
然第一期文化中,對外則戰争,對内則死刑,武力之當令行時為此期之最大特征。
此期之所以收束,即在武力之不能複用。
何以說武力不能複用?要知此期文化全在發達工具,加強身體活動之力。
工具發達到末後,身體力量加強之結果,其效能便有兩面:一面是把世界縮小,把自然控制在人手,生産力極高,把社會從經濟上密織在一起,分離不開,準備好了“社會一體”、“天下一家”的條件而無所不足。
另一面,便是把這小世界及其有限人類拿來毀滅掉的力量,亦已具備。
力量是一,用法不同。
不論用在哪一面,都可收到偉大效果,好則極好,壞則極壞。
我說武力不能複用,正亦不外今人已經唱出之“不和平即毀滅”那句話而已。
弭兵運動自古有之,卻總不成功。
戰争始終作為人類之一制度而存在。
說它是制度者,就為大家公認某些問題從戰争解決之有效,戰争成了解決某些問題之一定辦法。
比制度之存廢,是人類文化問題,視乎人類理性展開之程度如何而定,非少數人主觀一面之要求所能為,然而現在時機卻近成熟。
一面由于工具發達,人都受對教育,文化普遍增高,人命彌足珍貴。
一面由于工具發達,戰争破壞力增大,以緻可能毀滅一切。
兩面通到非廢止戰争不可。
客觀形勢既促理性之展開,而經過很久文化陶冶,人類已不那樣沖動,在經過很多鍛煉後,國際組織亦終可成功。
至于死刑廢除,則今日既見其端。
死刑之成為一種制度存在于世界,自有很多理由。
而用其他方法處置罪人皆不經濟,實為其卒以存續之故。
然物貴是以人賤,物賤而後人貴。
在生産發達,物力寬纾,經濟生活社會化之将來,必将以感化代死刑,亦有不待言者。
凡以較富于理性之觀念、禮俗、制度代替其舊者,即是理性在社會文化中之展開。
而由社會形勢促成理性之展開,實為理性展開之通途。
例如從經濟上把社會密織在一起,把世界聯結成一氣,人與人勢必積極求所以合作共處。
又如人人都受教育,頭腦開發,勢必誰亦不能抹殺誰,則第二問題于是形成,理性之客觀需要于是形成。
同時一面以經濟進步,物力寬纾,無所不給。
凡建立新辦法新制度之種種條件即從而具備,其事亦遂有可能。
本書自第八章以下,于此社會形勢之來因去果多有論及,試參看自明。
是故第二期文化實以第一期文化為基礎而出現。
所謂“心随身來,身先而心後”之順序,于人類個體生命見之,于社會生命亦同樣見之者,正指此。
明乎此,再回頭把本章起始較論中西之自由、民治各段通看一過,則對于“西洋文化是從身轉到心的,而中國卻有些徑直從心發出”,(1)(北新書局出版魯迅譯廚川白村著《出了象牙之塔》有“從靈向肉和從肉向靈”一段,與此所論不無關系,值得參考。
)“中國文化是人類文化的早熟”,應無疑義。
《孟子》書上“乍見孺子将入于井”一段話,指點甚明。
我們前曾說: “人在情感中,恒隻見對方而忘了自己”(第五章); “人類生命廓然與物同體,其情無所不到”(第七章); “一個人的生命不自一個人而止,是有倫理關系”(第七章); “凡痛癢親切處就是自己,何必區區數尺之軀”(第七章)。
其義可以互證。
此際一片天理流行,無彼我之見存,是曰“無對”,表現在意識上,即是理性。
人當有理性時,對于旁人的感情乃能相喻而關切之。
而亦唯關切,乃能相喻。
既相關且相喻,而彼此意志顧有出入,乃有人對人的問題發生。
此所以說,第二問題從理性來。
如果不從狹義理性來,亦要從廣義理性來。
那就是:除由本心情感上承認對方外,人們亦可能從其心思計慮上(利害關系上)而承認對方。
總之,人對人的問題實以對方在我意識中既有其位置為前提,它之被排除,隻有過強的本能沖動起來,把理性理智都掩蔽了之時。
而這時第二問題亦随之轉為第一問題了。
第二問題原從理性來,亦且須得理性以解決之。
大緻說,恒須向裡用力。
何以故呢?第一問題第二問題相較,本質上大有不同。
在第一問題中,為當前之礙者無非是物,而上天下地一切之物無不可由人控制之改造之,以滿足我們的要求。
在第二問題中,則為礙者卻不是物,而是與我同樣的生命——活的人,特别是他的心。
對于他心,隻能影響之感召之,而且不可必得,說不到控制改造。
譬如我隻要把一女子的身體得到手,那是第一問題,不難用巧計或強暴之力得之。
——這些都是向外用力。
如我真想得此女子之愛,那便是第二問題,此時強力求之則勢益乖,巧思取之則情益離,凡一切心思力氣向外用者,皆非其道。
所謂人對人的問題,其實就是心對心的問題,彼此互相感召之間,全靠至誠能動。
這正是狹義的理性,這亦是最純粹地向裡用力。
通常自未見得是這樣兩極端(身體或真心)。
而一經照顧到對方感情意志上,亦即入于第二問題範疇,其向外用力辄有所限,而逼得轉向内裡用力。
—— 一、在我所得而為者,不過如何影響他的心,外此無能為,此是第一限。
在求所以影響他之時,時時要轉回來看自己,乃至改變自己以适應于他——中國古話“反求諸己”。
二、無論如何用力,其結果還要看他,并非由我這一面所能決定者,此是第二限。
求滿足于外,即不可必得,要求的重點乃從外而移内,但求自己力量盡到,不留絲毫歉憾于心——中國古話“盡其在我”。
這些初時都不免展轉往複于向外向裡之間,而以廣義之理性居多。
然若對于問題把握不放松,終必漸歸于純粹向裡,狹義理性而後已。
所謂唯第二态度适應于第二問題,其義在此。
凡此可與前章論安的問題安的功夫兩段參看。
安的問題即屬第二問題,安的功夫必歸于修己,猶是向裡用力之義也。
就人的個體生命說,心身之發育成長,是心随身來,身先而心後。
這同樣之順序,亦可于社會生命見之。
社會是随着文化之發生開展而發育成長的,文化之發生以至開展,則最先是環繞着生存問題(第一問題)這一中心。
所以社會之發育成長,此時實寄于那些從身體出發的活動上。
大略說來,身體本是生存工具,人在圖生存中,又不斷在身内身外創造許多工具(包括知識技能而言)來用,使身體活動加大加強,乃至更加靈便。
就由這些工具之發達,社會關系日益繁密,社會單位日益拓大,這就是所謂社會之發育成長。
然而這不過是社會發育成長之一面——偏乎人的身體這一面。
同時還有人的心思那一面。
所謂人的心思那一面何指?人沒有工具不能生存,人不結成社會亦不能生存。
但人類是不能全靠有意地無意地(本能地)彼此利用而結成社會的。
除了這些,更靠他們超越了各自身體而有其心的相聯相通之道在,人與人之間,從乎身則分則隔,從乎心則分而不隔。
然卒以身之故,此不隔之心卻極容易隔起來。
故在文化上恒必有其聯之通之之道,而後乃得成社會。
所謂人的心思那一面,實指其所以成社會之道。
這在文化初期,通常就是宗教。
宗教是社會文化在人心一面所有之端萌。
繼此發展去,更有禮俗、法律、道德種種。
但宗教并不因有種種繼起者就消滅,而仍自有其無窮之變化發展。
其他種種亦都是此以彼為瓜代。
渾括說,此四者實為社會成立維持以至發皇拓大之所攸賴。
有此,才有社會,有社會,才有種種工具之發達。
工具屬于身體一面之開展,此則屬于心思一面。
譬如以強暴機詐對人,而大家相習,恬不為怪者,自古到今雖都是有的。
然而其間卻不知經過多少發展變化了。
顯然可見的:(一)古初之民,遠比他們的後代要少有此種惡德,而後此社會,經由良好風教可能亦同樣少有此種惡德。
前者隻是混沌未鑿,後者則出于文化,其間顯然有着很長一段曆史發展在。
(二)對于此種惡德,雖雲古今相習不怪,但若從另一面說,則恰又是古今人所都不許可的。
此即是:人類對比,無不有其限制與範圍,不越其限制範圍,則不怪耳。
這限制與範圍,即是文化。
如何限制,如何範圍,各時各地萬般不同,而最簡單扼要一句話,便是不能行之于自己圈内。
否則,社會不成社會,人亦無法生存。
而此圈自古到今卻顯然是愈來愈擴大,今天聯合國就是在努力實現最大的一個圈,把全世界納于法律及道德之中。
雖可惜尚不成功,國際間依然不以機詐強暴為怪。
但回顧當初之小圈,此其發展不已經很遠很遠了嗎! 所謂文化實包有以上這兩面,由于這兩面之逐漸開展,而社會得以發育成長。
通常應該是這兩面彼此展轉增上,循環推進的。
其間蓋必有一種最适當之配稱關系,凡不相稱者,必出毛病。
然卻須曉得:發育先是偏乎身之一面,後乃偏乎心之一面。
當身之一面長成時,心之一面卻還有它的成長。
明白言之,當社會在經濟上實現其一體性,人與人不複有生存競争,而合起來控馭自然界時,實為文化發展上一絕大轉捩關鍵,而劃分了前後期。
因為社會在經濟上既實現其一體性,生存問題就好像有了交代,從此不須各自操心,一向從身體出發的活動,漸自告休,人的理性(心)乃得以透達流行。
前此之環繞着第一問題而發展文化者,至此已成過去,而轉換到第二問題。
第二問題代替第一問題而占據人心,即由此以開出第二期文化。
第一期中并非沒有第二問題,而為第一問題當前,有不遑多顧者。
故其所成就,主要在發達了身内身外種種工具。
工具發達到社會在經濟上足以實現其一體性地步,則身之一面可雲長成,人類第一期文化亦即完成。
第二期中并非沒有第一問題,而為一切既有安排,可以行其所無事。
同時,如何配稱了身的一面(發達的工具),以實現其社會一體性,正需要心的一面有其偉大開展。
故第一期假如可稱為身的文化,第二期正可稱為心的文化。
第一期文化不過給人打下生活基礎,第二期才真是人的生活。
此前後期之劃分,亦可用武力一事來說明。
武力為身體之事。
在缺乏心思的動物之間,其所有問題不外是身體的問題,其解決亦隻有身體厮拼來解決。
在人實不應當如此。
然第一期文化中,對外則戰争,對内則死刑,武力之當令行時為此期之最大特征。
此期之所以收束,即在武力之不能複用。
何以說武力不能複用?要知此期文化全在發達工具,加強身體活動之力。
工具發達到末後,身體力量加強之結果,其效能便有兩面:一面是把世界縮小,把自然控制在人手,生産力極高,把社會從經濟上密織在一起,分離不開,準備好了“社會一體”、“天下一家”的條件而無所不足。
另一面,便是把這小世界及其有限人類拿來毀滅掉的力量,亦已具備。
力量是一,用法不同。
不論用在哪一面,都可收到偉大效果,好則極好,壞則極壞。
我說武力不能複用,正亦不外今人已經唱出之“不和平即毀滅”那句話而已。
弭兵運動自古有之,卻總不成功。
戰争始終作為人類之一制度而存在。
說它是制度者,就為大家公認某些問題從戰争解決之有效,戰争成了解決某些問題之一定辦法。
比制度之存廢,是人類文化問題,視乎人類理性展開之程度如何而定,非少數人主觀一面之要求所能為,然而現在時機卻近成熟。
一面由于工具發達,人都受對教育,文化普遍增高,人命彌足珍貴。
一面由于工具發達,戰争破壞力增大,以緻可能毀滅一切。
兩面通到非廢止戰争不可。
客觀形勢既促理性之展開,而經過很久文化陶冶,人類已不那樣沖動,在經過很多鍛煉後,國際組織亦終可成功。
至于死刑廢除,則今日既見其端。
死刑之成為一種制度存在于世界,自有很多理由。
而用其他方法處置罪人皆不經濟,實為其卒以存續之故。
然物貴是以人賤,物賤而後人貴。
在生産發達,物力寬纾,經濟生活社會化之将來,必将以感化代死刑,亦有不待言者。
凡以較富于理性之觀念、禮俗、制度代替其舊者,即是理性在社會文化中之展開。
而由社會形勢促成理性之展開,實為理性展開之通途。
例如從經濟上把社會密織在一起,把世界聯結成一氣,人與人勢必積極求所以合作共處。
又如人人都受教育,頭腦開發,勢必誰亦不能抹殺誰,則第二問題于是形成,理性之客觀需要于是形成。
同時一面以經濟進步,物力寬纾,無所不給。
凡建立新辦法新制度之種種條件即從而具備,其事亦遂有可能。
本書自第八章以下,于此社會形勢之來因去果多有論及,試參看自明。
是故第二期文化實以第一期文化為基礎而出現。
所謂“心随身來,身先而心後”之順序,于人類個體生命見之,于社會生命亦同樣見之者,正指此。
明乎此,再回頭把本章起始較論中西之自由、民治各段通看一過,則對于“西洋文化是從身轉到心的,而中國卻有些徑直從心發出”,(1)(北新書局出版魯迅譯廚川白村著《出了象牙之塔》有“從靈向肉和從肉向靈”一段,與此所論不無關系,值得參考。
)“中國文化是人類文化的早熟”,應無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