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人類文化之早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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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章為讨論某些問題,屢曾說到“理性早啟”、“文化早熟”這一類話。
但究竟何謂“文化早熟”,本章将予明定其意義。
為行文方便,可接續上文來講。
上文從中西“理念不同”、“形勢有異”兩面,說明自由、民治所以不見于中國之故。
現在我們仍從這兩面讨究去。
—— 我們先從理念上看,将見出中國理念較之西洋恒有所超過,而非不及。
例如大家的事要征詢大家意見,意見不一之時,隻有依從多數。
這在中國人何嘗不知,何嘗不行?隻是不十分看重,不那樣拘定。
因為這固然有理,然而理又豈止此一條?還有更長于此之理在。
恐怕不見得任何時候這樣行之,都是合理的。
《左傳》上: 或謂栾武子曰:聖人與衆同欲,是以濟事。
子盍從衆?子為大政,将酌于民者也。
……《商書》曰:“三人占,從二人”,衆故也。
武子曰:善鈞從衆(意謂兩善相均則從衆)。
夫善,衆之主也。
此即不否認從衆之理,但所見更有在從衆之外者。
取決多數,隻算聚訟不休時一個最省事的解決方法。
執行起來,容易行得通而已。
至于其是否當理,就不得而知。
但人類是理性的動物,其根本要求或在真,或在善,或在美,或在巧(指實用上最經濟有效者),統可名曰當理。
人類理性一天一天開發,此根本要求愈來愈明強。
那不問是否當理,糊裡糊塗從多數的辦法,将不為人所取。
近今西洋立法,時或舍民意而取專家。
(1)(舊著《鄉村建設理論》第154—159頁,論及開會取決多數,曾引近今西洋之“專家立法”“技術行政”為例,可參看。
)乍看形式似舍多數而依少數,其實專家所為正所以達成民意。
栾書所雲“夫善,衆之主也”,正是說:善為衆所宗生,民意本在求善。
拘定要從衆者,或反不如尊尚賢智之合理。
此實為民治制度之進步,夫豈民主精神之取消?民有民享之理,中國人充分見到,顧不以民治制度行之者,并非見不及此,蓋從乎理性所見又超過了一步。
中國,乃是病在高明,非失之愚笨,這是最應當記取的。
再例如一個人在中國隻許有義務觀念,而不許有權利觀念,乃起因于倫理尊重對方,反而沒有站在自己立場說話機會。
雖亦不免于被壓抑被抹殺,但其壓抑抹殺之者,是“理”而非“法”。
其義務乃本于情義而自課者,初非外來強權之所加,是道德上之義務,非法律上之義務。
各人站在自己立場則相争,彼此互為對方設想則相讓。
中國實吃虧在講禮讓,看對方重于自己,超過了“承認旁人”那句話,與起因在不顧旁人者适相反。
近代西洋人既由相争而達于互相承認,兩得其平,此時乃信有非中國之所及者。
然其不及,原從有所超過而來,并不是因不及而不及的。
如我所見,中國不及西洋之處,一切皆同比例。
這又是希望讀者記取的。
從上理念之研究,即可進而研究其社會形勢。
此恒有所超過之理念,發乎理性,不由客觀形勢所逼出,乃轉而變化了客觀形勢。
這實在是中西一切不同之所由來。
凡上文所論社會形勢之異,試追上去,皆可尋出其根由在此。
上文說過中國社會形勢之異,至秦漢而豁露。
此豁露乃由先秦封建之解體。
此封建解體,如第九章所論證乃有大異于西洋者:西洋起于經濟進步,經濟手段對政治手段之一次确定制勝,即封建财于一種新興之外力而不得不代謝以去。
中國卻由内部自行分化融解,而非政治手段果敗于經濟手段,封建因此未遽為新興勢力所代,而不免于反複。
在此自行融解又時不免反複之局勢中,正見其有一種與封建自為矛盾之力量在。
封建之所依恃,一在武力,二在宗教。
而中國一則以理性早啟,趨重于道德之自覺向上,宗教遂以不足;再則以理性早啟,乃不以對物者對人,更且以對内者對外;唯相安是尚,不尚武力(詳第十一章)。
矛盾就起于此,其構成矛盾者,實為理性之力。
封建既以矛盾而軟化崩解,崩解又以矛盾而不免糾纏。
二千餘年社會形勢之特殊,端由人們主觀上理性之萌動而衍來。
這是很明白的。
兩面讨究,總結一句:西洋文化是從身體出發,慢慢發展到心的,中國卻有些徑直從心發出來,而影響了全局。
前者是循序而進,後者便是早熟。
“文化早熟”之意義在此。
向下将講明它,凡上文所雲“由内而外”,“從理到事”,第九章所雲“由文化和政治影響了經濟,似由心到物,由上而下”,……亦皆于此得其着落。
何謂從身體出發?又何謂徑直從心發出來?這就要回到第七章所講那許多許。
身體為個體生命活動之具,是人類與其他動物所同有的。
心在其他動物雖不是沒有,但其心思作用大多掩沒于其官體作用中,而不易見。
獨至于人類,官體反應減低而心思作用擴大,才可說有心。
心思作用原有理智理性兩面,這裡又單指理性為心。
所謂從心發出者,正謂從理性發出。
因此,“理性早啟”,“文化早熟”,可算同義語。
何以必指理性為心?前曾說:一切生物均限于“有對”之中,唯人類則以“有對”超進于“無對”。
隻有理性是人類生命“無對”一面之表現;而其“有對”一面之活動,或運用理智,或不運用理智,卻莫非從身體出發。
原意在以“有對”“無對”作中西之比較,故于此言心,即單指理性。
何謂“有對”?何謂“無對”?展轉不出乎利用與反抗,是曰“有對”;“無對”則超于利用與反抗,而恍若其為一體也。
人類本于其生物之要求(個體生存及傳種),其一切活動恒不出乎有所利用與有所反抗;而利用之中每含反抗,反抗之中每含利用,利用反抗正自難分。
此即所謂“有對”。
還有許多活動——例如好名争勝——看似與那些要求不甚相關,但其落于“有對”之中,固極顯然,其為從身體出發,并無二緻。
隻有超越這些,或發乎向上之心,或發乎同體之情,内有自覺而外無所為,斯乃所謂“無對”。
理智原不過是工具,有時順乎理性而顯其用,則同屬“無對”,但最多是為身體所用,以應付外面,那便落歸“有對”了。
我們對身而言心,指理性而不指理智,其義亦在此。
明白這些,再看上文讨究所得,則于我們說西洋“從身體出發”,中國“徑直從心發出來”,應不難得其解。
然身心關系之間,尚待一說,庶幾早熟之論可以明白。
中國文化為人類文化早熟之論,餘發之于二十七年前(見舊著《東西文化及其哲學》)。
當時見解是這樣的:古希臘人、古中國人、古印度人在人生态度上之不同,實為其文化不同之根本。
而此三種人生态度實應于人生三種問題而來。
即:第一态度适應于第一問題,第二态度适應于第二問題,第三态度适應于第三問題。
由于問題淺深之不等,其出現于人類文化上實應有先後之序。
從而人類文化表現,依之應有三期次第不同。
本來人類第一期文化至今還未得完成,而古中國人在文化上遽從第二問題第二态度以創造去,古印度人遽從第三問題第三态度以創造去,所以就說它是早熟。
今本書隻比較中西,印度且置不談。
見解大緻如前未變,說法稍有不同: 第一問題即人對物的問題;第一态度即向外用力的态度。
現在總說作:從身體出發。
第二問題即人對人的問題;第二态度即轉而向内用力的态度。
現在總說作:從心(理性)出發。
一般生物總要向外界争生存,而由吾人向外看,一切皆物。
此“物”包含一切生物無生物乃至其他人類都在内。
生存問題則發生在身體對外物之間。
身體為争生存之具,而同時主要亦就是為了身體生存而争。
第一問題徑稱為“身體的問題”亦不為過。
此問題居一切問題之先,人的心思聰明首先是為它而用。
眼向外看,耳向外聽,手向外取,心向外想……這都是自然趨向。
而必從前面對方下手,變更外在條件,改造客觀環境,以為問題之解決,亦是一定的。
這就所謂第一态度,其實亦就是生來身體的态度。
當人類本第一态度适應第一問題而不斷活動,有所解決,那種種活動正是從身體出發;其所解決種種,即屬第一期文化。
對于一個人,原可能作一“物”看待,同時亦可能作一“人”看待,當我照顧到他的感情意志之時,便是以人看待;不顧他的感情意志如何,隻作一物來利用,或視為一障礙而排斥之,便是以物看待。
譬如兩軍作戰,彼此砍殺,其與斬草伐木豈有兩樣?坐下來講和,似乎要照顧到對方感情意志了,而威脅利誘無不至,其與調馴犬馬亦複不甚相遠。
真正照顧到對方感情意志者,雖泛然相值,而對方在我意識中亦有位置,遇事不單站在自己立場而止,這亦就是所謂承認旁人。
必如此,乃有人對人的問題——第二問題——之發生,而不屬第一問題之事。
第一問題原從身體出發,第二問題則從理性而來。
二十七年前我還不認識理性。
但頗有悟于人類社會生活之所以成功,有遠超乎個人意識作用之外者,遂因克魯泡特金之《互助論》而信《社會本能》之說。
認為:意識覺醒所以促個人主義之擡頭,而社會之構成則築基于此種本能之上。
本來植物動物既然皆有社會之可見,則社會本能或者亦是有的。
但一經曉得人類生命原是從本能解放出來,其重點甯在本能以外,則說人類社會出于智力固非,說它築基于本能,尤覺無據。
因為人類是社會的動物,遠非其他物類所可比,而同時人類又明明白白以擅長理智邁越其他。
如若以這兩特點相聯屬,還說得近理,若以其優于社會者,歸功于其所短之本能,如何說得通?再看物類之合群互助,乃至舍己為群,雖間或有的,然而各有所限定,因之,其社會生命亦各有所限。
此誠所謂本能了。
唯其社會生命有限,故物類生命仍偏重在個體上。
人類卻早從偏重個體者,進而倚重于社會;其社會生命更日見開拓變化而無所限,此無所限者哪裡還是靠本能?本能又豈得無所限?然則人類社會之心理學的基礎竟何在?這就在其本能松開後,透露出來的生命本身,本身對工具而言,生命本身在物類早為其生命工具——本能、身體——之所锢蔽,透露不出。
而人類則自從本能解放出來,生命乃不複局于其身體,而與其他生命相聯通。
特别是與其他人的生命相聯相通,彼此感應神速,有
但究竟何謂“文化早熟”,本章将予明定其意義。
為行文方便,可接續上文來講。
上文從中西“理念不同”、“形勢有異”兩面,說明自由、民治所以不見于中國之故。
現在我們仍從這兩面讨究去。
—— 我們先從理念上看,将見出中國理念較之西洋恒有所超過,而非不及。
例如大家的事要征詢大家意見,意見不一之時,隻有依從多數。
這在中國人何嘗不知,何嘗不行?隻是不十分看重,不那樣拘定。
因為這固然有理,然而理又豈止此一條?還有更長于此之理在。
恐怕不見得任何時候這樣行之,都是合理的。
《左傳》上: 或謂栾武子曰:聖人與衆同欲,是以濟事。
子盍從衆?子為大政,将酌于民者也。
……《商書》曰:“三人占,從二人”,衆故也。
武子曰:善鈞從衆(意謂兩善相均則從衆)。
夫善,衆之主也。
此即不否認從衆之理,但所見更有在從衆之外者。
取決多數,隻算聚訟不休時一個最省事的解決方法。
執行起來,容易行得通而已。
至于其是否當理,就不得而知。
但人類是理性的動物,其根本要求或在真,或在善,或在美,或在巧(指實用上最經濟有效者),統可名曰當理。
人類理性一天一天開發,此根本要求愈來愈明強。
那不問是否當理,糊裡糊塗從多數的辦法,将不為人所取。
近今西洋立法,時或舍民意而取專家。
(1)(舊著《鄉村建設理論》第154—159頁,論及開會取決多數,曾引近今西洋之“專家立法”“技術行政”為例,可參看。
)乍看形式似舍多數而依少數,其實專家所為正所以達成民意。
栾書所雲“夫善,衆之主也”,正是說:善為衆所宗生,民意本在求善。
拘定要從衆者,或反不如尊尚賢智之合理。
此實為民治制度之進步,夫豈民主精神之取消?民有民享之理,中國人充分見到,顧不以民治制度行之者,并非見不及此,蓋從乎理性所見又超過了一步。
中國,乃是病在高明,非失之愚笨,這是最應當記取的。
再例如一個人在中國隻許有義務觀念,而不許有權利觀念,乃起因于倫理尊重對方,反而沒有站在自己立場說話機會。
雖亦不免于被壓抑被抹殺,但其壓抑抹殺之者,是“理”而非“法”。
其義務乃本于情義而自課者,初非外來強權之所加,是道德上之義務,非法律上之義務。
各人站在自己立場則相争,彼此互為對方設想則相讓。
中國實吃虧在講禮讓,看對方重于自己,超過了“承認旁人”那句話,與起因在不顧旁人者适相反。
近代西洋人既由相争而達于互相承認,兩得其平,此時乃信有非中國之所及者。
然其不及,原從有所超過而來,并不是因不及而不及的。
如我所見,中國不及西洋之處,一切皆同比例。
這又是希望讀者記取的。
從上理念之研究,即可進而研究其社會形勢。
此恒有所超過之理念,發乎理性,不由客觀形勢所逼出,乃轉而變化了客觀形勢。
這實在是中西一切不同之所由來。
凡上文所論社會形勢之異,試追上去,皆可尋出其根由在此。
上文說過中國社會形勢之異,至秦漢而豁露。
此豁露乃由先秦封建之解體。
此封建解體,如第九章所論證乃有大異于西洋者:西洋起于經濟進步,經濟手段對政治手段之一次确定制勝,即封建财于一種新興之外力而不得不代謝以去。
中國卻由内部自行分化融解,而非政治手段果敗于經濟手段,封建因此未遽為新興勢力所代,而不免于反複。
在此自行融解又時不免反複之局勢中,正見其有一種與封建自為矛盾之力量在。
封建之所依恃,一在武力,二在宗教。
而中國一則以理性早啟,趨重于道德之自覺向上,宗教遂以不足;再則以理性早啟,乃不以對物者對人,更且以對内者對外;唯相安是尚,不尚武力(詳第十一章)。
矛盾就起于此,其構成矛盾者,實為理性之力。
封建既以矛盾而軟化崩解,崩解又以矛盾而不免糾纏。
二千餘年社會形勢之特殊,端由人們主觀上理性之萌動而衍來。
這是很明白的。
兩面讨究,總結一句:西洋文化是從身體出發,慢慢發展到心的,中國卻有些徑直從心發出來,而影響了全局。
前者是循序而進,後者便是早熟。
“文化早熟”之意義在此。
向下将講明它,凡上文所雲“由内而外”,“從理到事”,第九章所雲“由文化和政治影響了經濟,似由心到物,由上而下”,……亦皆于此得其着落。
何謂從身體出發?又何謂徑直從心發出來?這就要回到第七章所講那許多許。
身體為個體生命活動之具,是人類與其他動物所同有的。
心在其他動物雖不是沒有,但其心思作用大多掩沒于其官體作用中,而不易見。
獨至于人類,官體反應減低而心思作用擴大,才可說有心。
心思作用原有理智理性兩面,這裡又單指理性為心。
所謂從心發出者,正謂從理性發出。
因此,“理性早啟”,“文化早熟”,可算同義語。
何以必指理性為心?前曾說:一切生物均限于“有對”之中,唯人類則以“有對”超進于“無對”。
隻有理性是人類生命“無對”一面之表現;而其“有對”一面之活動,或運用理智,或不運用理智,卻莫非從身體出發。
原意在以“有對”“無對”作中西之比較,故于此言心,即單指理性。
何謂“有對”?何謂“無對”?展轉不出乎利用與反抗,是曰“有對”;“無對”則超于利用與反抗,而恍若其為一體也。
人類本于其生物之要求(個體生存及傳種),其一切活動恒不出乎有所利用與有所反抗;而利用之中每含反抗,反抗之中每含利用,利用反抗正自難分。
此即所謂“有對”。
還有許多活動——例如好名争勝——看似與那些要求不甚相關,但其落于“有對”之中,固極顯然,其為從身體出發,并無二緻。
隻有超越這些,或發乎向上之心,或發乎同體之情,内有自覺而外無所為,斯乃所謂“無對”。
理智原不過是工具,有時順乎理性而顯其用,則同屬“無對”,但最多是為身體所用,以應付外面,那便落歸“有對”了。
我們對身而言心,指理性而不指理智,其義亦在此。
明白這些,再看上文讨究所得,則于我們說西洋“從身體出發”,中國“徑直從心發出來”,應不難得其解。
然身心關系之間,尚待一說,庶幾早熟之論可以明白。
中國文化為人類文化早熟之論,餘發之于二十七年前(見舊著《東西文化及其哲學》)。
當時見解是這樣的:古希臘人、古中國人、古印度人在人生态度上之不同,實為其文化不同之根本。
而此三種人生态度實應于人生三種問題而來。
即:第一态度适應于第一問題,第二态度适應于第二問題,第三态度适應于第三問題。
由于問題淺深之不等,其出現于人類文化上實應有先後之序。
從而人類文化表現,依之應有三期次第不同。
本來人類第一期文化至今還未得完成,而古中國人在文化上遽從第二問題第二态度以創造去,古印度人遽從第三問題第三态度以創造去,所以就說它是早熟。
今本書隻比較中西,印度且置不談。
見解大緻如前未變,說法稍有不同: 第一問題即人對物的問題;第一态度即向外用力的态度。
現在總說作:從身體出發。
第二問題即人對人的問題;第二态度即轉而向内用力的态度。
現在總說作:從心(理性)出發。
一般生物總要向外界争生存,而由吾人向外看,一切皆物。
此“物”包含一切生物無生物乃至其他人類都在内。
生存問題則發生在身體對外物之間。
身體為争生存之具,而同時主要亦就是為了身體生存而争。
第一問題徑稱為“身體的問題”亦不為過。
此問題居一切問題之先,人的心思聰明首先是為它而用。
眼向外看,耳向外聽,手向外取,心向外想……這都是自然趨向。
而必從前面對方下手,變更外在條件,改造客觀環境,以為問題之解決,亦是一定的。
這就所謂第一态度,其實亦就是生來身體的态度。
當人類本第一态度适應第一問題而不斷活動,有所解決,那種種活動正是從身體出發;其所解決種種,即屬第一期文化。
對于一個人,原可能作一“物”看待,同時亦可能作一“人”看待,當我照顧到他的感情意志之時,便是以人看待;不顧他的感情意志如何,隻作一物來利用,或視為一障礙而排斥之,便是以物看待。
譬如兩軍作戰,彼此砍殺,其與斬草伐木豈有兩樣?坐下來講和,似乎要照顧到對方感情意志了,而威脅利誘無不至,其與調馴犬馬亦複不甚相遠。
真正照顧到對方感情意志者,雖泛然相值,而對方在我意識中亦有位置,遇事不單站在自己立場而止,這亦就是所謂承認旁人。
必如此,乃有人對人的問題——第二問題——之發生,而不屬第一問題之事。
第一問題原從身體出發,第二問題則從理性而來。
二十七年前我還不認識理性。
但頗有悟于人類社會生活之所以成功,有遠超乎個人意識作用之外者,遂因克魯泡特金之《互助論》而信《社會本能》之說。
認為:意識覺醒所以促個人主義之擡頭,而社會之構成則築基于此種本能之上。
本來植物動物既然皆有社會之可見,則社會本能或者亦是有的。
但一經曉得人類生命原是從本能解放出來,其重點甯在本能以外,則說人類社會出于智力固非,說它築基于本能,尤覺無據。
因為人類是社會的動物,遠非其他物類所可比,而同時人類又明明白白以擅長理智邁越其他。
如若以這兩特點相聯屬,還說得近理,若以其優于社會者,歸功于其所短之本能,如何說得通?再看物類之合群互助,乃至舍己為群,雖間或有的,然而各有所限定,因之,其社會生命亦各有所限。
此誠所謂本能了。
唯其社會生命有限,故物類生命仍偏重在個體上。
人類卻早從偏重個體者,進而倚重于社會;其社會生命更日見開拓變化而無所限,此無所限者哪裡還是靠本能?本能又豈得無所限?然則人類社會之心理學的基礎竟何在?這就在其本能松開後,透露出來的生命本身,本身對工具而言,生命本身在物類早為其生命工具——本能、身體——之所锢蔽,透露不出。
而人類則自從本能解放出來,生命乃不複局于其身體,而與其他生命相聯通。
特别是與其他人的生命相聯相通,彼此感應神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