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理性——人類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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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羅素著《社會改造原理》中曾提到過;我這裡的意思和他差不多。

    讀者亦可取而參詳。

    )為中心。

    此即人類所以異于一般生物隻在覓生活者,乃更有向上一念,要求生活之合理也。

     本能生活,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不須操心自不發生錯誤。

    高等動物間亦有錯誤,而難于自覺,亦不負責。

    唯人類生活處處有待于心思作用,即随處皆可緻誤。

    錯誤一經自覺,恒不甘心。

    沒有錯誤不足貴;錯誤非所貴,錯誤而不甘心于錯誤,可貴莫大焉!斯則理性之事也。

    故理性貴于一切。

     以理智為人類的特征,未若以理性當之之深切著明,我故曰:人類的特征在理性。

     二兩種理和兩種錯誤 人類之視一般動物優越者,實為其心思作用。

    心思作用,是對于官體(感官器官)作用而說的。

    在高等動物,心思作用初有可見,而與官體作用渾一難分,直不免為官體作用所掩蓋。

    必到人類,心思作用乃發達而超于官體作用之上。

    故人類的特征,原應該說是在心思作用。

    俗常“理智”“理性”等詞通用不分者,實際亦皆指此心思作用。

    即我開頭說“理性始于思想與說話”者,亦是指此心思作用。

    不過我以心思作用分析起來,實有不同的兩面而各有其理,乃将兩詞分當之;而舉“心思作用”,一詞,表其統一之體。

    似乎這樣處分,最清楚而得當(惜“心思作用”表不出合理循理之意)。

     心思作用為人類特長,人類文化即于此發生。

    文化明盛如古代中國、近代西洋者,都各曾把這種特長發揮到很可觀地步。

    但似不免各有所偏,就是,西洋偏長于理智而短于理性,中國偏長于理性而短于理智。

    為了證實我的話,須将理性理智的分别,再加申說。

     從前中國人常愛說“讀書明理”一句話。

    在鄉村中,更常聽見指說某人為“讀書明理之人”。

    這個理何所指?不煩解釋,中國人都明白的。

    它絕不包含物理的理、化學的理、一切自然科學的理,就連社會科學上許多理,亦都不包括在内。

    卻是同此一句話,在西洋人聽去,亦許生出不同的了解罷!中國有許多書,西洋亦有許多書;書中莫不講到許多理。

    但翻開書一看,卻似不同。

    中國書所講總偏乎人世間許多情理,如父慈、子孝、知恥、愛人、公平、信實之類。

    若西洋書,則其所談的不是自然科學之理,便是社會科學之理,或純抽象的數理與論理。

    因此,當你說“讀書明理”一句話,他便以為是明白那些科學之理了。

     科學之理,是一些靜的知識,知其“如此如此”而止,沒有立即發動什麼行為的力量。

    而中國人所說的理,卻就在指示人們行為動向。

    它常常是很有力量的一句話,例如“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臨财毋苟得,臨難毋苟免!”它盡可是抽象的,沒有特指當前某人某事,然而是動的,不是靜的。

    科學之理,亦可以與行為有關系,但卻沒有一定方向指給人。

    如說“觸電可以緻死”,觸不觸,卻聽你。

    人怕死,固要避開它,想自殺的人,亦許去觸電,沒有一定。

    科學上大抵都是“如果如此,則将如彼”,這類公式。

     所謂理者,即有此不同,似當分别予以不同名稱。

    前者為人情上的理,不妨簡稱“情理”,後者為物觀上的理,不妨簡稱“物理”。

    此二者,在認識上本是有分别的。

    現時流行有“正義感”一句話。

    正義感是一種感情,對于正義便欣然接受擁護,對于不合正義的便厭惡拒絕。

    正義感,即是正義之認識力;離開此感情,正義就不可得。

    一切是非善惡之理,皆同此例。

    點頭即是,搖頭即不是。

    善,即存乎悅服崇敬贊歎的心情上;惡,即存乎嫌惡憤嫉不平的心情上。

    但在情理之理雖則如此;物理之理,恰好不然。

    情理,離卻主觀好惡即無從認識;物理,則不離主觀好惡即無從認識。

    物理得自物觀觀測;觀測靠人的感覺和推理;人的感覺和推理,原是人類超脫于本能而冷靜下來的産物,亦必要屏除一切感情而後乃能盡其用。

    因此科學家都以冷靜著稱。

    但相反之中,仍有相同之點。

    即情理雖著見在感情上,卻必是無私的感情。

    無私的感情,同樣地是人類超脫于本能而冷靜下來的産物。

    此在前已點出過了。

     總起來兩種不同的理,分别出自兩種不同的認識:必須屏除感情而後其認識乃銳入者,是之謂理智;其不欺好惡而判别自然明切者,是之謂理性。

     動物倚本能為活,幾無錯誤可言,更無錯誤之自覺;錯誤隻是人的事。

    人類是極其容易錯誤的,其錯誤亦有兩種不同。

    譬如學校考試,學生将考題答錯,是一種錯誤——知識上的錯誤。

    若在考試上舞弊行欺,則又是另一種錯誤——行為上的錯誤。

    前一錯誤,于學習上見出低能,應屬智能問題;後一錯誤,便屬品性問題。

    智能問題于理智有關;品性問題于理性有關。

    事後他如果覺察自己錯誤,前一覺察屬于理智,後一覺察發乎理性。

     兩種不同的錯誤,自是對于兩種不同的理而說。

    我們有時因理而見出錯誤來,亦有時因錯誤而肯定其理。

    特别是後一種情理之理,乃是因變而識常;假若沒有錯誤,則人固不知有理也。

    理為常,錯誤為變;然卻幾乎是變多于常。

    兩種錯誤,人皆容易有,不時地有。

    這是什麼緣故?蓋錯誤生于兩可之間(可彼可此),兩可不定,則由理智把本能松開而來。

    生命的機械地方,被松開了;不靠機械,而生命自顯其用;那自然會非常靈活而處處得當,再好沒有。

    但生命能否恒顯其用呢?問題就在此了。

    若恒顯其用,就沒有錯誤。

    卻是生命擺脫于機械之後,就有興奮與懈惰,而不能恒一。

    那松開的空隙無時不待生命去充實它;一息之懈,錯誤斯出。

    蓋此時既無機械之準确,複失生命之靈活也。

    錯誤雖有兩種,其緻誤之由,則大都在是。

    人的生命之不懈,實難;人的錯誤乃随時而不可免。

     不懈之所以難,蓋在懈固是懈,興奮亦是懈。

    何以興奮亦是懈?興奮總是有所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