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以道德代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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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說到信教,亦恒雲“皈依”,其情恰亦可見。
然依賴卻有多種不同,宗教最初可說是一種對于外力之假借;此外力卻實在就是自己。
其所依賴者,原出于自己一種構想。
但這樣轉一灣過來,便有無比奇效。
因為自己力量原自無邊,而自己不能發現。
宗教中所有對象之偉大、崇高、永恒、真實、美善、純潔,原是人自己本具之德,而自己卻相信不及。
經這樣一轉灣,自己随即偉大,随即純潔,于不自覺,其自我否定,每每就是另一方式并進一步之自我肯定。
宗教最後則不經假借,徹達出世,依賴所依賴泯合無間,由解放自己而完成自己。
所以同一禮拜祈禱,同一忏悔清修,恒視其人而異其内容。
宗教之恒視其時代文化而異其品第,亦正為此。
“弱者而後需要宗教,愚者而後接受宗教”,過去或不免有此情形,非所論于一切。
胡石青先生有雲“理智盡處生信仰”,此謂理智有盡,理智與信仰非必不相容。
基督徒有雲“宗教之可貴,在它使人得到最大的好處”,此好處謂“永生”。
“永生”雖為基督教名詞,而其旨引申可通于一切。
這兩則說話都不及深,而宗教之可能,宗教之必要,端可識已。
二宗教在中國 宗教在中國,有其同于他方之一般的情形,亦有其獨具之特殊的情形。
文化都是以宗教開端,中國亦無例外。
有如王治心《中國宗教思想史大綱》所述,最早之圖騰崇拜、庶物崇拜、群神崇拜等,即其一般的情形。
其自古相傳未斷之祭天祀祖,則須分别觀之,在周孔教化未興時,當亦為一種宗教,在周孔教化既興之後,表面似無大改,而留心辨察實進入一特殊情形了。
質言之,此後之中國文化,其中心便移到非宗教的周孔教化上,而祭天祀祖隻構成周孔教化之一條件而已。
往者胡石青先生論中國宗教,(1)(見胡著《人類主義初草》第34頁。
此書胡氏自印,坊間無售處。
)似未曾留心此分别,茲先引述其說,再申明我的意見。
胡先生列世界宗教為三大系:希伯來一系,印度一系,而外中國亦為一系。
他說,“大教無名,唯中國系之宗教足以當之”,其内容“合天人,包萬有”;約舉要義則有三: 一、尊天。
“天之大德曰生”,“萬物本乎天”,人之存在,不能自外于天地。
二、敬祖。
“人為萬物之靈”,而“人本乎祖”,究本身之由來,不能自外于祖先。
三、崇德報功。
漁牧工業,宮室舟車,文物制度,凡吾人生活日用皆食古人創造之賜,要莫能外。
——按祭孔應屬于此一則中。
此三原則,皆有充量誠信之價值,決不利用人民因理智不到而生畏懼之弱點,以别生作用。
亦不規定入教之形式,不作教會之組織,以示拘束。
與此不悖之各地習俗或外來宗教,亦不加幹涉,不事排斥,亘古不見宗教戰争,故實為人類信仰中之唯一最正大最自由者。
——以上均見胡著《人類主義初草》第一篇第三章。
胡先生一面不把中國劃出于宗教範圍外,一面亦不曾歪曲了中國的特殊事實,貶損了中國的特殊精神。
這是一種很通的說法,我們未嘗不可以接受之。
卻是我願點出:心此所說,都是早經周孔轉過一道手而來的,恐怕不是古初原物。
如我推斷,三千年前的中國不出一般之例,近三千年的中國,則當别論。
胡先生似不免以近三千年的中國為準,而渾括三千年前的中國在内。
以下接續申明我的意見。
前于第一章列舉“幾乎沒有宗教的人生”為中國文化一大特征,說中國文化内缺乏宗教,即是指近三千年而言。
何以說中國文化,斷自周孔以後,而以前不計?則以中國文化之發展開朗,原是近三千年的事,即周孔以後的事;此其一。
中國文化之流傳到現在,且一直為中國民族所實際受用者是周孔以來的文化。
三千年以上者,于後世生活無大關系,僅在文化史上占分量而已;此其二。
周孔以來的中國文化,其中有一些成為顯然屬于宗教範疇,何以說它缺乏宗教,說它是“幾乎沒有宗教的人生”?則以此三千年的文化,其發展統一不依宗教做中心。
前說,非較高文化不能形成一大民族,而此一大民族文化之統一,每有賴一大宗教。
中國以偌大民族,偌大地域,各方風土人情之異,語音之多隔,交通之不便,所以樹立其文化之統一者,自必有為此一民族社會所共信共喻共涵養生息之一精神中心在,唯心此中心,而後文化推廣得出,民族生命擴延得久,異族疊入而先後同化不為礙。
此中心在别處每為一大宗教者,在這裡卻誰都知道是周孔教化而非任何一宗教。
兩千餘年來中國之風教文化,孔子實為其中心。
不可否認地,此時有種種宗教并存。
首先有沿襲自古的祭天祀祖之類。
然而卻已變質,而構成孔子教化内涵之一部分。
再則有不少外來宗教,如佛教、伊斯蘭教、基督教等等。
然試問,這些宗教進來,誰曾影響到孔子的位置?非獨奪取中心地位談不到,而且差不多都要表示對孔子之尊重,表示彼此并無沖突,或且精神一緻。
結果,彼此大家相安,而他們都成了“幫腔”。
這樣,在确認周孔教化非宗教之時,我們當然就可以說中國缺乏宗教這句話了。
三周孔教化非宗教 中國數千年風教文化之所由形成,周孔之力最大。
舉周公來代表他以前那些人物;舉孔子來代表他以後那些人物;故說“周孔教化”。
周公及其所代表者,多半貢獻在具體創造上,如禮樂制度之制作等。
孔子則似是于昔賢制作,大有所悟,從而推闡其理以教人。
道理之創發,自是更根本之貢獻,啟迪後人于無窮。
所以在後兩千多年的影響上說,孔子又遠大過周公。
為判定周孔教化是否宗教,首先要認清孔子為人及孔門學風。
孔子及其門徒之非宗教論者已多。
例如美國桑戴克(LynnThorndike)(世界文化史)一書所說就很好,他說: 孔子絕不自稱為神所使,或得神啟示,而且“子不語怪、力、亂、神。
” 孔子沒後,弟子亦未奉之為神。
孔子不似佛之忽然大覺,但“學而不厭”,“過則勿憚改”。
孔子絕無避世之意,而周遊列國,求有所遇,以行其改革思想(這對于宗教出世而說,孔子是世俗的)。
孔子嘗答其弟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其自表甚明。
在費爾巴哈《宗教本質講演錄》中,曾說“唯有人的墳墓才是神的發祥地”,又說“若世上沒有死這回事,那亦就沒宗教了”。
這是絕妙而又精确的話。
世間最使人情志動搖不安之事,莫過于所親愛者之死和自己的死。
而同時生死之故,最渺茫難知。
所以它恰合于産生宗教的兩條件:情志方面正需要宗教,知識方面則方便于宗教之建立。
然在宗教總脫不開生死鬼神這一套的,孔子偏不談它。
這就充分證明孔子不是宗教。
随着生死鬼神這一套而來的,是宗教上之罪福觀念,和祈禱禳祓之一切宗教行為。
但孔子對人之請禱,先後問他“有諸?”繼之則曰“丘之禱也久矣!”對人媚奧媚竈之問,則曰“不然,獲罪于天,無所禱也!” 宗教所必具之要素,在孔子不具備,在孔子有他一種精神,又為宗教所不能有。
這就是他相信人都有理性,而完全信賴人類自己,所謂“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什麼事該作,什麼事不該作,從理性上原自明白。
一時若不明白,試想一想看,終可明白。
因此孔子沒有獨斷的标準給人,而要人自己反省。
例如宰我嫌三年喪太久,似乎一周年亦可以了。
孔子絕不直斥其非,和婉地問他“食夫稻,衣夫錦,于汝安乎?”他回答曰“安”,便說:“汝安則為之。
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
今汝安,則為之!”說明理由,仍讓他自己判斷。
又如子貢欲去告朔之饩羊,孔子亦隻婉歎地說:“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指出彼此之觀點,而不作斷案。
誰不知儒家極重禮,但你看他卻可如此随意拿來讨論改作;這就是宗教裡所萬不能有的事。
各大宗教亦莫不各有其禮,而往往因末節一點出入,引起兇争慘禍。
試舉一例,以資對照: 英王亨利第八曾親身審判信奉Zwingli主張之新教徒,并引據聖經以證明基督之血與肉,果然存在于儀節之中,乃定以死刑,用火焚而殺之。
1539年國會又通過法案曰“六條”(SixArticles),宣言基督之血與肉公然存在于行聖餐禮時所用之面包與酒中,凡膽敢公然懷疑者,則以火焚之(下略)(見何炳松《中古歐洲史》第278頁) 這是何等迷信固執不通!在我們覺得可駭亦複可笑,其實在他們是不足怪的。
宗教上原是奉行神的教誡,不出于人的制作。
其标準為外在的,呆定的,絕對的。
若孔子教人所行之禮,則是人行其自己應行之事,斟酌于人情之所宜,有如《禮記》之所說“非從天降,非從地出,人情而已矣”。
其标準不在外而在内,不是呆定的而是活動的。
照王治心先生《中國宗教思想史大綱》所述,中國古來崇信“天”之宗教觀念,沿至東周而有變化,至春秋戰國百家争鳴之時而分兩路。
儒家和道家,皆懷疑一路之代表;唯墨家則代表信仰一路。
道家老子莊子,顯然具有無神論及唯物論機械論之論調,儒家孔子雖沒有否定神之存在,而言語間模棱含糊,其神好像存于主觀而止。
所以墨子《非儒篇》譏評他們“無鬼而學祭禮”,是很切當的。
下傳至孟子荀
然依賴卻有多種不同,宗教最初可說是一種對于外力之假借;此外力卻實在就是自己。
其所依賴者,原出于自己一種構想。
但這樣轉一灣過來,便有無比奇效。
因為自己力量原自無邊,而自己不能發現。
宗教中所有對象之偉大、崇高、永恒、真實、美善、純潔,原是人自己本具之德,而自己卻相信不及。
經這樣一轉灣,自己随即偉大,随即純潔,于不自覺,其自我否定,每每就是另一方式并進一步之自我肯定。
宗教最後則不經假借,徹達出世,依賴所依賴泯合無間,由解放自己而完成自己。
所以同一禮拜祈禱,同一忏悔清修,恒視其人而異其内容。
宗教之恒視其時代文化而異其品第,亦正為此。
“弱者而後需要宗教,愚者而後接受宗教”,過去或不免有此情形,非所論于一切。
胡石青先生有雲“理智盡處生信仰”,此謂理智有盡,理智與信仰非必不相容。
基督徒有雲“宗教之可貴,在它使人得到最大的好處”,此好處謂“永生”。
“永生”雖為基督教名詞,而其旨引申可通于一切。
這兩則說話都不及深,而宗教之可能,宗教之必要,端可識已。
二宗教在中國 宗教在中國,有其同于他方之一般的情形,亦有其獨具之特殊的情形。
文化都是以宗教開端,中國亦無例外。
有如王治心《中國宗教思想史大綱》所述,最早之圖騰崇拜、庶物崇拜、群神崇拜等,即其一般的情形。
其自古相傳未斷之祭天祀祖,則須分别觀之,在周孔教化未興時,當亦為一種宗教,在周孔教化既興之後,表面似無大改,而留心辨察實進入一特殊情形了。
質言之,此後之中國文化,其中心便移到非宗教的周孔教化上,而祭天祀祖隻構成周孔教化之一條件而已。
往者胡石青先生論中國宗教,(1)(見胡著《人類主義初草》第34頁。
此書胡氏自印,坊間無售處。
)似未曾留心此分别,茲先引述其說,再申明我的意見。
胡先生列世界宗教為三大系:希伯來一系,印度一系,而外中國亦為一系。
他說,“大教無名,唯中國系之宗教足以當之”,其内容“合天人,包萬有”;約舉要義則有三: 一、尊天。
“天之大德曰生”,“萬物本乎天”,人之存在,不能自外于天地。
二、敬祖。
“人為萬物之靈”,而“人本乎祖”,究本身之由來,不能自外于祖先。
三、崇德報功。
漁牧工業,宮室舟車,文物制度,凡吾人生活日用皆食古人創造之賜,要莫能外。
——按祭孔應屬于此一則中。
此三原則,皆有充量誠信之價值,決不利用人民因理智不到而生畏懼之弱點,以别生作用。
亦不規定入教之形式,不作教會之組織,以示拘束。
與此不悖之各地習俗或外來宗教,亦不加幹涉,不事排斥,亘古不見宗教戰争,故實為人類信仰中之唯一最正大最自由者。
——以上均見胡著《人類主義初草》第一篇第三章。
胡先生一面不把中國劃出于宗教範圍外,一面亦不曾歪曲了中國的特殊事實,貶損了中國的特殊精神。
這是一種很通的說法,我們未嘗不可以接受之。
卻是我願點出:心此所說,都是早經周孔轉過一道手而來的,恐怕不是古初原物。
如我推斷,三千年前的中國不出一般之例,近三千年的中國,則當别論。
胡先生似不免以近三千年的中國為準,而渾括三千年前的中國在内。
以下接續申明我的意見。
前于第一章列舉“幾乎沒有宗教的人生”為中國文化一大特征,說中國文化内缺乏宗教,即是指近三千年而言。
何以說中國文化,斷自周孔以後,而以前不計?則以中國文化之發展開朗,原是近三千年的事,即周孔以後的事;此其一。
中國文化之流傳到現在,且一直為中國民族所實際受用者是周孔以來的文化。
三千年以上者,于後世生活無大關系,僅在文化史上占分量而已;此其二。
周孔以來的中國文化,其中有一些成為顯然屬于宗教範疇,何以說它缺乏宗教,說它是“幾乎沒有宗教的人生”?則以此三千年的文化,其發展統一不依宗教做中心。
前說,非較高文化不能形成一大民族,而此一大民族文化之統一,每有賴一大宗教。
中國以偌大民族,偌大地域,各方風土人情之異,語音之多隔,交通之不便,所以樹立其文化之統一者,自必有為此一民族社會所共信共喻共涵養生息之一精神中心在,唯心此中心,而後文化推廣得出,民族生命擴延得久,異族疊入而先後同化不為礙。
此中心在别處每為一大宗教者,在這裡卻誰都知道是周孔教化而非任何一宗教。
兩千餘年來中國之風教文化,孔子實為其中心。
不可否認地,此時有種種宗教并存。
首先有沿襲自古的祭天祀祖之類。
然而卻已變質,而構成孔子教化内涵之一部分。
再則有不少外來宗教,如佛教、伊斯蘭教、基督教等等。
然試問,這些宗教進來,誰曾影響到孔子的位置?非獨奪取中心地位談不到,而且差不多都要表示對孔子之尊重,表示彼此并無沖突,或且精神一緻。
結果,彼此大家相安,而他們都成了“幫腔”。
這樣,在确認周孔教化非宗教之時,我們當然就可以說中國缺乏宗教這句話了。
三周孔教化非宗教 中國數千年風教文化之所由形成,周孔之力最大。
舉周公來代表他以前那些人物;舉孔子來代表他以後那些人物;故說“周孔教化”。
周公及其所代表者,多半貢獻在具體創造上,如禮樂制度之制作等。
孔子則似是于昔賢制作,大有所悟,從而推闡其理以教人。
道理之創發,自是更根本之貢獻,啟迪後人于無窮。
所以在後兩千多年的影響上說,孔子又遠大過周公。
為判定周孔教化是否宗教,首先要認清孔子為人及孔門學風。
孔子及其門徒之非宗教論者已多。
例如美國桑戴克(LynnThorndike)(世界文化史)一書所說就很好,他說: 孔子絕不自稱為神所使,或得神啟示,而且“子不語怪、力、亂、神。
” 孔子沒後,弟子亦未奉之為神。
孔子不似佛之忽然大覺,但“學而不厭”,“過則勿憚改”。
孔子絕無避世之意,而周遊列國,求有所遇,以行其改革思想(這對于宗教出世而說,孔子是世俗的)。
孔子嘗答其弟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其自表甚明。
在費爾巴哈《宗教本質講演錄》中,曾說“唯有人的墳墓才是神的發祥地”,又說“若世上沒有死這回事,那亦就沒宗教了”。
這是絕妙而又精确的話。
世間最使人情志動搖不安之事,莫過于所親愛者之死和自己的死。
而同時生死之故,最渺茫難知。
所以它恰合于産生宗教的兩條件:情志方面正需要宗教,知識方面則方便于宗教之建立。
然在宗教總脫不開生死鬼神這一套的,孔子偏不談它。
這就充分證明孔子不是宗教。
随着生死鬼神這一套而來的,是宗教上之罪福觀念,和祈禱禳祓之一切宗教行為。
但孔子對人之請禱,先後問他“有諸?”繼之則曰“丘之禱也久矣!”對人媚奧媚竈之問,則曰“不然,獲罪于天,無所禱也!” 宗教所必具之要素,在孔子不具備,在孔子有他一種精神,又為宗教所不能有。
這就是他相信人都有理性,而完全信賴人類自己,所謂“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什麼事該作,什麼事不該作,從理性上原自明白。
一時若不明白,試想一想看,終可明白。
因此孔子沒有獨斷的标準給人,而要人自己反省。
例如宰我嫌三年喪太久,似乎一周年亦可以了。
孔子絕不直斥其非,和婉地問他“食夫稻,衣夫錦,于汝安乎?”他回答曰“安”,便說:“汝安則為之。
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
今汝安,則為之!”說明理由,仍讓他自己判斷。
又如子貢欲去告朔之饩羊,孔子亦隻婉歎地說:“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指出彼此之觀點,而不作斷案。
誰不知儒家極重禮,但你看他卻可如此随意拿來讨論改作;這就是宗教裡所萬不能有的事。
各大宗教亦莫不各有其禮,而往往因末節一點出入,引起兇争慘禍。
試舉一例,以資對照: 英王亨利第八曾親身審判信奉Zwingli主張之新教徒,并引據聖經以證明基督之血與肉,果然存在于儀節之中,乃定以死刑,用火焚而殺之。
1539年國會又通過法案曰“六條”(SixArticles),宣言基督之血與肉公然存在于行聖餐禮時所用之面包與酒中,凡膽敢公然懷疑者,則以火焚之(下略)(見何炳松《中古歐洲史》第278頁) 這是何等迷信固執不通!在我們覺得可駭亦複可笑,其實在他們是不足怪的。
宗教上原是奉行神的教誡,不出于人的制作。
其标準為外在的,呆定的,絕對的。
若孔子教人所行之禮,則是人行其自己應行之事,斟酌于人情之所宜,有如《禮記》之所說“非從天降,非從地出,人情而已矣”。
其标準不在外而在内,不是呆定的而是活動的。
照王治心先生《中國宗教思想史大綱》所述,中國古來崇信“天”之宗教觀念,沿至東周而有變化,至春秋戰國百家争鳴之時而分兩路。
儒家和道家,皆懷疑一路之代表;唯墨家則代表信仰一路。
道家老子莊子,顯然具有無神論及唯物論機械論之論調,儒家孔子雖沒有否定神之存在,而言語間模棱含糊,其神好像存于主觀而止。
所以墨子《非儒篇》譏評他們“無鬼而學祭禮”,是很切當的。
下傳至孟子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