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講 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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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術了。
這裡的分别很簡單,換句話說:一個是公的,有理由的,一個是私的,沒有理由的。
清代那種私心的政治,又怎樣能做得下去呢?這就因為皇帝背後有全部滿洲人撐腰。
一個皇帝要獨裁,他背後定要有一部分人強力支持他,他才能真獨裁。
任何一個獨裁者,都有擁護他獨裁的一個特定的集團。
我們此刻說皇帝獨裁,我們也要看是哪個力量在幫助他獨裁,擁護他獨裁。
中國曆史從秦以後,曆代皇帝的背後就沒有這樣一個固定的力量。
貴族吧,軍人吧,資産階級把,都沒有。
若說皇帝利用讀書人,讀書人在擁護皇帝,可是讀書人擁護皇帝比較是公的。
因為讀書人不是皇帝的私勢力。
而且讀書人也不是一個固定的集團。
中國曆史上隻有元和清,皇帝後面有整批蒙古人和滿洲人幫忙。
其他各代,大體說,是全國的讀書人——有全國民衆中間受過教育經過考試的人來幫政府忙,這不能說是不公道。
有人認為這便是“封建社會”了,這真是胡說。
讀書人不就是封建。
反過來說,皇帝或政府,存心培植讀書人,也并不是私心。
并不如元清兩代,存心扶護蒙古人和滿洲人。
這種政治當然是私心的。
因為其是私心的,所以一切表現都不成為制度,而隻是法術。
醜、清代的六部尚書 清代的六部尚書,也沿襲明制。
可是明代六部尚書的權相當大,尤其是吏兵兩部。
全國用人調兵,都歸這兩部管。
皇帝上谕下頒,要經六部,全國事情上去,也要經六部,兵部尚書還有權下命令給督撫。
清代的六部,權就小得多。
六部尚書已經不能對下直接發命令,六部尚書已經不成其為行政之首長。
更不同的是六部尚書侍郎對皇帝皆得單獨上奏這一點。
照理講,兵部尚書對于全國一切軍事,他該負責計劃,軍隊他可以下令調動,侍郎隻是他副手,事權該由首長負責。
現在兵部尚書也隻能對皇帝上一個條陳而止,而且尚書可以單獨上奏,侍郎也可以單獨上奏,這樣一來,尚書就管不着侍郎。
從前的六部,每部一尚書,一侍郎,本來是正副長官。
清代則要滿漢分開,有一個中國尚書,一定還要有一個滿洲尚書。
有兩個中國侍郎,一定還要有兩個滿洲侍郎。
于是一部就有了六個長官,六部長官就有三十六個。
每個人都可以單獨向皇帝講話,一部之中,中國尚書不曉得滿洲尚書講些什麼話,還有四個副的,也是誰也不知道誰在扯了誰的腿。
皇帝寄信上谕頒給某一人,裡面講些什麼事,又是誰也不知道。
請問尚書六部,還能做些什麼事呢?六部不能做事,全國事情當然就更集中到皇帝。
在明代,每部還有一批給事中,雖是小官,皇帝下來的公事,他們還可表示反對的意見。
他們這些反對,表面上縱使不是在反對皇帝的上谕而是在反對六部長官。
可是上谕一定要到六部,猶如唐代發命令的是宰相,給事中照法理言,也隻在反對宰相,不在反對皇帝呀!明代的命令既由皇帝發,可是皇帝上谕,送尚書六部,六部就各有給事中,他們要反對,實際上也就等于在反對皇帝了。
直到明代快亡國,内部流寇張獻忠、李自成猖獗作亂,外面滿洲人要打進關來,皇帝主張先平流寇再打滿洲人,此即所謂先安内,後攘外。
這本也不錯。
商之兵部,兵部尚書也無異議。
但被給事中們知道了,他們群起反對,皇帝無奈何,把兵部尚書撤了。
有人說,明代亡國救亡在這些處。
政策總難貫徹,發言盈庭,如何叫國家渡過這危險。
近代西方民主政治,許多事也很少沒人反對的。
大總統或内閣總理,幸有政黨大部分人在背後擁護,然而有許多事也還行不下。
中國以前沒有政黨,政事一切公開,大家可以發言。
臨到國家危機之際,外交問題,軍事問題,有時絕對需秘密,甚至有時也需要獨裁。
近代也有人感覺到英美民主政治,有些時實在是緩不濟急,為吉林頭,不免要吃虧。
但就常數平均,秘密政治,獨裁政治,總是利不敵害。
民主政治,公開政治,總是害不勝利。
中國傳統政治,若說憑技術,也已有兩千年的經驗,但有它可寶貴的地方。
最可寶貴處,就是在公開。
一切事情都是公開的。
因有一制度存在,一切憑制度出之。
要不公開也不可能。
清代皇帝下來的上谕不必經六部,六部不能徑下命令到全國,尚書、侍郎都可單獨上奏,又沒有給事中封駁權,給事中的官名是有的,但已經台谏合一,失其本職了。
就政治常理言,一個機關代表一整體。
譬如兵部,應該由兵部尚書代表負責,兵部侍郎是副主官,一正一副,副主官當然隻是輔佐正主官,不能說兵部尚書這樣講,兵部侍郎又那樣講,變成隻有個人而沒有了機關。
譬如财政部長代表着财政部,财政部次長對于财政上的意見當然要向部長貢獻,不該直接向行政院長申述。
這道理很簡單。
所以說清代那些措施,隻是法術,不能說它是制度。
清代六部尚書、侍郎都可單獨向皇帝講話,上面已說過。
然而除此以外,不論什麼人,又都不許向皇帝講話。
翰林院是一個很負清望的機關,翰林院有編修、檢讨等員,照理是清望之官,雖無政治實權,而地位則很高,向來他們是可以向政府講話的。
到了清代,也不準“專折言事”。
地方官呢?隻有總督、巡撫、藩台(布政使)、臬台(按察使)可以直接向政府講話,道及以下的府、縣,都不能專折言事了。
比起明代來,不一也可直接向皇帝講話,這相差就太遠了。
清代這些規定,若說是制度,這些制度隻是要人家不過問政治。
試問除了私心外,還有什麼是這項制度的含義呢?而且清制又不許民間有公開發言權。
當時府學縣學都有明倫堂,清廷在每個明倫堂裡都置有一塊石碑,這塊碑不是豎栽而是橫躺的,故叫做卧碑。
卧碑上镌有幾條禁令。
第一,生員不得言事;第二,不得立盟結社;第三,不得刊刻文字。
這三條禁令,恰好是近代西方人所要争取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和出版自由,所謂三大自由了。
東西雙方的現代史,在這上,有一個恰正相反的對比。
講起來,真值得我們内心的慚愧。
卧碑立于順治五年。
有名的金聖歎,就為犯了卧碑禁令而殺頭了。
因為當時考試官貪污,一些生員跑到明倫堂向孔子靈位哭叫,就犯了言事結社的禁令。
我們從這些地方看,就可看出清制之存心。
明代是特别獎勵大家發言,公開發言的。
也不僅明制如是,曆代都如是。
隻有清代才不許人講話。
這成什麼制度呢?這隻是滿洲部族政權便利他們統治中國的一些無理的法術。
中國曆史上官吏任用,向來都歸吏部管。
五品以下,吏部有權可以用。
五品以上,吏部開名字給宰相,由上面來決定。
明朝廢了宰相,大臣改為廷推,由九卿、七卿公議決定。
但吏部尚書的意見,是受大家尊重的。
小官任用,則權仍在吏部。
清代大官,由皇帝特簡,吏部不知道,也不用什麼廷推了。
下面小官,不能一概由皇帝簡任,還歸吏部铨叙,這還算是中國曆史上直傳下來的一種法規,清代皇帝也沒有廢得了。
但由吏部铨叙分發的人,清代必須有引見,必待皇帝見了面以後,才得正式去上任。
這無非表示全國用人之權,都在皇帝受理。
照清代,任何樣的小官,皇帝都引見。
這不是皇帝看重這些官,卻是清朝皇帝拿這項制度來教訓中國人,告訴社會上:這是皇帝的全。
你不見到皇帝面,芝麻大的官,你也休想做。
這當然也隻能說它是法術,而不是制度。
因為這些制度都是私心的。
私心的制度,即便是法術。
法術是專講手段,不論意義的。
若說法術有意義,則隻是些私意義。
四、部族政權下之考試制度 再說到清代的考試制度。
若說考試制度是一種愚民政策,清代是當之無愧的。
晚清末年,鄒容在《革命軍》書裡說:“滿洲人在中國,不過十八行省中最小一部分,而其官于朝者,則以最小部分敵十八行省而有餘。
今試以京官滿漢缺額觀之。
自大學士侍郎尚書滿漢而缺平列外,如内閣,則滿學士六,漢學士四,滿蒙侍讀學士六,漢軍漢侍讀學士二。
滿侍讀十二,漢侍讀二,滿蒙中書九十四,漢中書三十。
又如六部衙門,則滿郎中員外主事缺額約四百名,吏部三十餘,戶部百餘,禮部三十餘,兵部四十,刑部七十餘,工部八十餘。
其餘各部堂主事皆滿人,無一漢人。
而漢郎中員外主事缺額不過一百六十二名。
每季缙紳錄中,于職官總目下,隻标出漢郎中員外主事若幹
這裡的分别很簡單,換句話說:一個是公的,有理由的,一個是私的,沒有理由的。
清代那種私心的政治,又怎樣能做得下去呢?這就因為皇帝背後有全部滿洲人撐腰。
一個皇帝要獨裁,他背後定要有一部分人強力支持他,他才能真獨裁。
任何一個獨裁者,都有擁護他獨裁的一個特定的集團。
我們此刻說皇帝獨裁,我們也要看是哪個力量在幫助他獨裁,擁護他獨裁。
中國曆史從秦以後,曆代皇帝的背後就沒有這樣一個固定的力量。
貴族吧,軍人吧,資産階級把,都沒有。
若說皇帝利用讀書人,讀書人在擁護皇帝,可是讀書人擁護皇帝比較是公的。
因為讀書人不是皇帝的私勢力。
而且讀書人也不是一個固定的集團。
中國曆史上隻有元和清,皇帝後面有整批蒙古人和滿洲人幫忙。
其他各代,大體說,是全國的讀書人——有全國民衆中間受過教育經過考試的人來幫政府忙,這不能說是不公道。
有人認為這便是“封建社會”了,這真是胡說。
讀書人不就是封建。
反過來說,皇帝或政府,存心培植讀書人,也并不是私心。
并不如元清兩代,存心扶護蒙古人和滿洲人。
這種政治當然是私心的。
因為其是私心的,所以一切表現都不成為制度,而隻是法術。
醜、清代的六部尚書 清代的六部尚書,也沿襲明制。
可是明代六部尚書的權相當大,尤其是吏兵兩部。
全國用人調兵,都歸這兩部管。
皇帝上谕下頒,要經六部,全國事情上去,也要經六部,兵部尚書還有權下命令給督撫。
清代的六部,權就小得多。
六部尚書已經不能對下直接發命令,六部尚書已經不成其為行政之首長。
更不同的是六部尚書侍郎對皇帝皆得單獨上奏這一點。
照理講,兵部尚書對于全國一切軍事,他該負責計劃,軍隊他可以下令調動,侍郎隻是他副手,事權該由首長負責。
現在兵部尚書也隻能對皇帝上一個條陳而止,而且尚書可以單獨上奏,侍郎也可以單獨上奏,這樣一來,尚書就管不着侍郎。
從前的六部,每部一尚書,一侍郎,本來是正副長官。
清代則要滿漢分開,有一個中國尚書,一定還要有一個滿洲尚書。
有兩個中國侍郎,一定還要有兩個滿洲侍郎。
于是一部就有了六個長官,六部長官就有三十六個。
每個人都可以單獨向皇帝講話,一部之中,中國尚書不曉得滿洲尚書講些什麼話,還有四個副的,也是誰也不知道誰在扯了誰的腿。
皇帝寄信上谕頒給某一人,裡面講些什麼事,又是誰也不知道。
請問尚書六部,還能做些什麼事呢?六部不能做事,全國事情當然就更集中到皇帝。
在明代,每部還有一批給事中,雖是小官,皇帝下來的公事,他們還可表示反對的意見。
他們這些反對,表面上縱使不是在反對皇帝的上谕而是在反對六部長官。
可是上谕一定要到六部,猶如唐代發命令的是宰相,給事中照法理言,也隻在反對宰相,不在反對皇帝呀!明代的命令既由皇帝發,可是皇帝上谕,送尚書六部,六部就各有給事中,他們要反對,實際上也就等于在反對皇帝了。
直到明代快亡國,内部流寇張獻忠、李自成猖獗作亂,外面滿洲人要打進關來,皇帝主張先平流寇再打滿洲人,此即所謂先安内,後攘外。
這本也不錯。
商之兵部,兵部尚書也無異議。
但被給事中們知道了,他們群起反對,皇帝無奈何,把兵部尚書撤了。
有人說,明代亡國救亡在這些處。
政策總難貫徹,發言盈庭,如何叫國家渡過這危險。
近代西方民主政治,許多事也很少沒人反對的。
大總統或内閣總理,幸有政黨大部分人在背後擁護,然而有許多事也還行不下。
中國以前沒有政黨,政事一切公開,大家可以發言。
臨到國家危機之際,外交問題,軍事問題,有時絕對需秘密,甚至有時也需要獨裁。
近代也有人感覺到英美民主政治,有些時實在是緩不濟急,為吉林頭,不免要吃虧。
但就常數平均,秘密政治,獨裁政治,總是利不敵害。
民主政治,公開政治,總是害不勝利。
中國傳統政治,若說憑技術,也已有兩千年的經驗,但有它可寶貴的地方。
最可寶貴處,就是在公開。
一切事情都是公開的。
因有一制度存在,一切憑制度出之。
要不公開也不可能。
清代皇帝下來的上谕不必經六部,六部不能徑下命令到全國,尚書、侍郎都可單獨上奏,又沒有給事中封駁權,給事中的官名是有的,但已經台谏合一,失其本職了。
就政治常理言,一個機關代表一整體。
譬如兵部,應該由兵部尚書代表負責,兵部侍郎是副主官,一正一副,副主官當然隻是輔佐正主官,不能說兵部尚書這樣講,兵部侍郎又那樣講,變成隻有個人而沒有了機關。
譬如财政部長代表着财政部,财政部次長對于财政上的意見當然要向部長貢獻,不該直接向行政院長申述。
這道理很簡單。
所以說清代那些措施,隻是法術,不能說它是制度。
清代六部尚書、侍郎都可單獨向皇帝講話,上面已說過。
然而除此以外,不論什麼人,又都不許向皇帝講話。
翰林院是一個很負清望的機關,翰林院有編修、檢讨等員,照理是清望之官,雖無政治實權,而地位則很高,向來他們是可以向政府講話的。
到了清代,也不準“專折言事”。
地方官呢?隻有總督、巡撫、藩台(布政使)、臬台(按察使)可以直接向政府講話,道及以下的府、縣,都不能專折言事了。
比起明代來,不一也可直接向皇帝講話,這相差就太遠了。
清代這些規定,若說是制度,這些制度隻是要人家不過問政治。
試問除了私心外,還有什麼是這項制度的含義呢?而且清制又不許民間有公開發言權。
當時府學縣學都有明倫堂,清廷在每個明倫堂裡都置有一塊石碑,這塊碑不是豎栽而是橫躺的,故叫做卧碑。
卧碑上镌有幾條禁令。
第一,生員不得言事;第二,不得立盟結社;第三,不得刊刻文字。
這三條禁令,恰好是近代西方人所要争取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和出版自由,所謂三大自由了。
東西雙方的現代史,在這上,有一個恰正相反的對比。
講起來,真值得我們内心的慚愧。
卧碑立于順治五年。
有名的金聖歎,就為犯了卧碑禁令而殺頭了。
因為當時考試官貪污,一些生員跑到明倫堂向孔子靈位哭叫,就犯了言事結社的禁令。
我們從這些地方看,就可看出清制之存心。
明代是特别獎勵大家發言,公開發言的。
也不僅明制如是,曆代都如是。
隻有清代才不許人講話。
這成什麼制度呢?這隻是滿洲部族政權便利他們統治中國的一些無理的法術。
中國曆史上官吏任用,向來都歸吏部管。
五品以下,吏部有權可以用。
五品以上,吏部開名字給宰相,由上面來決定。
明朝廢了宰相,大臣改為廷推,由九卿、七卿公議決定。
但吏部尚書的意見,是受大家尊重的。
小官任用,則權仍在吏部。
清代大官,由皇帝特簡,吏部不知道,也不用什麼廷推了。
下面小官,不能一概由皇帝簡任,還歸吏部铨叙,這還算是中國曆史上直傳下來的一種法規,清代皇帝也沒有廢得了。
但由吏部铨叙分發的人,清代必須有引見,必待皇帝見了面以後,才得正式去上任。
這無非表示全國用人之權,都在皇帝受理。
照清代,任何樣的小官,皇帝都引見。
這不是皇帝看重這些官,卻是清朝皇帝拿這項制度來教訓中國人,告訴社會上:這是皇帝的全。
你不見到皇帝面,芝麻大的官,你也休想做。
這當然也隻能說它是法術,而不是制度。
因為這些制度都是私心的。
私心的制度,即便是法術。
法術是專講手段,不論意義的。
若說法術有意義,則隻是些私意義。
四、部族政權下之考試制度 再說到清代的考試制度。
若說考試制度是一種愚民政策,清代是當之無愧的。
晚清末年,鄒容在《革命軍》書裡說:“滿洲人在中國,不過十八行省中最小一部分,而其官于朝者,則以最小部分敵十八行省而有餘。
今試以京官滿漢缺額觀之。
自大學士侍郎尚書滿漢而缺平列外,如内閣,則滿學士六,漢學士四,滿蒙侍讀學士六,漢軍漢侍讀學士二。
滿侍讀十二,漢侍讀二,滿蒙中書九十四,漢中書三十。
又如六部衙門,則滿郎中員外主事缺額約四百名,吏部三十餘,戶部百餘,禮部三十餘,兵部四十,刑部七十餘,工部八十餘。
其餘各部堂主事皆滿人,無一漢人。
而漢郎中員外主事缺額不過一百六十二名。
每季缙紳錄中,于職官總目下,隻标出漢郎中員外主事若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