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 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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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政府裡的權任卻很高。
因為一切奏章,政事,看詳批答,都要經他們手。
太祖、成祖時代,皇帝自己處決事情,口頭吩咐大學士代筆,大學士自然隻如一秘書。
後來皇帝年輕不懂事,事事要谘詢大學士意見。
而且皇帝因于自己不懂事,也怕和大學士們時常見面,内外一應章奏,現由大學士看過,拿一張小簽條,寫出他們意見,附貼在公事上,送進宮裡,在由皇帝細閱決定,這在當時叫做“條旨”,就是向皇帝分條貢獻意見的意思。
又稱“票拟”,是說用一個小條子(即票)拟具意見,送皇帝斟酌。
待皇帝自己看過,拿這條自撕了,親用紅筆批下,名為“批紅”,亦稱“朱批”。
批好拿出去,這便是正式的谕旨。
在唐代,一切政令由宰相拟定,送皇帝畫敕。
在宋代,是宰相向皇帝上箚子,先得皇帝同意或批改,再正式拟旨。
現在明代,則一切诏令,皆出皇帝親旨,大學士隻替皇帝私人幫忙,全部責任在皇帝。
而皇帝失職,卻并無辦法,算隻有給事中有時可以封駁。
給事中究竟是太小的官位,哪能拗得過皇帝。
所以明代制度,可以說是由皇帝獨裁了。
不過碰到大事情,皇帝還是要到文華殿、武英殿來同那批大學士當面商量,隻小事情不重要的,由内閣寫了條子送進皇宮給皇帝慢慢地批。
但我們應知明代的天下,将近三百年之久,最初是皇帝親自在内閣,後來有些皇帝不常到内閣,由内閣條旨票拟送進去批。
甚至有幾個皇帝則長久不管事,因不管事而更不能管事,就變成怕見大臣了。
于是經年累月,不再到内閣,一切公事都要送進宮裡去。
最有名的就是萬曆皇帝明神宗,他做了幾十年皇帝,有二十幾年沒有上過朝,政府裡大臣都沒有見過他一面。
當時人傳說他抽大煙,真假不知,不過這也很可能。
自憲宗成化以後,到熹宗天啟,前後一百六十七年,皇帝也都沒有召見過大臣。
但我們也不能盡怪這些皇帝的不好,因他們精力、智力有限,天天困在深宮,而要處決一應國家大事,這何等的不容易。
無怪他們要怕事偷懶,避不上朝。
我們隻該怪明太祖訂下那制度的不好。
即是廢宰相而由皇帝來獨裁政事,那一制度确實在要不得。
現在再說皇帝和内閣日常不見面,于是皇帝和内閣中間的接觸,就多出一重太監上下其手的機會。
皇帝有事交付與太監,再由太監交給内閣。
内閣有事,也同樣送太監,再由太監上呈與皇帝。
這樣,太監就慢慢地弄了權。
甚至皇帝嫌麻煩,自己不批公事,私下叫太監批。
批紅的實權,落到太監手裡,太監變成了真皇帝,掌握政府一切最高最後的決定權。
遇到太監懶批的,便把來當作包魚包肉的廢紙用。
這種黑暗腐敗,在曆史上,隻有明代有。
太監領袖稱司禮監,明代政制最壞時,私禮監便是真宰相,而且是真皇帝。
當初太祖定制,一面廢去宰相,一面卻也預防到太監預聞政事的可能。
故在洪武十七年,鑄了一塊“内臣不得幹預政事”的鐵牌,挂在宮門裡。
可見太祖心裡盡明白,廢了宰相,由皇帝來獨裁,太監接近皇帝,易于得弄權。
正如漢武帝把相權攬在宮裡,也預知嗣皇帝幼小,容易招緻皇太後預政,所以要先把母後賜死。
這些可有之流害,他們也是想到的,然而明太祖規定不準立宰相,這是他後人遵守了,始終沒有敢違背。
至于不準太監幹預政事,他後人卻沒有遵守。
明代太監預政,就比任何朝代幹預得厲害。
這哪裡是太祖始料所及呢? 在這種情形下,外面弄得沒辦法,内閣學士若真要做點事,也必須先勾結太監。
因為内閣見不着皇帝面,非結合太監,一切政事便透不上最高層。
明代有名内閣大學士張居正,這是近人所推中國曆史上大政治家之一個,但他也隻能結合太監,才能攬實權。
在神宗萬曆還沒有做皇帝時,張居正就是神宗的師傅。
神宗做了皇帝,張居正是當朝皇帝老師,而且又是内閣大學士。
然而先生見不到學生面,大學士照政制論,是無法主持政令的。
于是張居正隻有同司禮監勾結,他才能舒展抱負,來策動當時的政事。
但當時朝臣大家都反對張居正,說他不像前朝宰相,不是政府正式的行政首長,不該弄權專政。
這批評實在也不錯。
當時尚書六部才是政府最高行政長官,他們隻須聽命于皇帝,并不須聽命于内閣。
若内閣和六部發生意見,六部可以說:你不是宰相,不是大臣,不該管我們的事。
不該管的事而管,不該攬的權而攬,此是權臣,非大臣。
權臣弄權與大臣當權,在中國傳統政治觀點上是大有分别的。
大臣是在當時的制度上有他正當的地位的。
在中國傳統制度下,宰相無事不該問,無權不該把。
他不問事,不當權,是失職,是無能。
并非宰相,而問事攬權,是奸臣,是權臣。
權臣弄權,這是違反國法的,也是違反政治上的傳統道德的。
然而明代的制度,則根本沒有一個正式的宰相。
六部尚書乃及七卿九卿,始是名正言順的大臣。
當時反對張居正的人,他們心裡想:部(六部)院(都察院)長官,分理國事,隻受皇帝節制,你做内閣大學士,隻是皇帝私人顧問,你在皇帝面前,“從容論思”是你的責任,你不該借着這一點關系正式出面來幹涉部院,那是你越權。
因為張居正要管事,所以他要各衙門奏章公事每樣備兩份,一份送内閣,一份送六科給事中。
這又是他不對。
給事中雖官階低,但在當時政制法理上,一切文件,該他過目,這是不錯的。
内閣則并無必須預聞之職權,隻皇帝私下要他預聞才預聞。
所以當時人反對張居正,張居正市沒有理由答辯的。
他于是隻有向皇帝去辭職,他說他“所處者危地,所理者皇上之事,所代者皇上之言”,這幾句話,絲毫也不錯。
然試問當時何嘗有一道正式命令叫張居正代理皇帝呢?依照中國政治傳統,皇帝不該幹預宰相的事,此在講漢、唐、宋三代政制時,已詳細述及了。
現在是内閣不得幹預皇帝的權,就明論明,是不錯的,張居正也無法自辯。
現在我們不了解當時這情形,總認為張居正是一大政治家,他能主張講法治,其實他本身就已違法了,而且違反了當時國家的大本大法呀。
該皇帝管的事,他來管,那豈非不法之至嗎?若張居正在漢唐宋三代,那是一好宰相。
依明代制度論,張居正是一内閣學士,不是政府中最高領袖,不得以内閣學士而擅自做宰相,這是明代政制上最大的法理,也是明代之所以異于漢唐宋傳統的。
張居正要以相體自居,他一死,他家就被抄了。
雖然他在明代有很大的建樹,但當時清議,并不講他好話,這就因為認他是一個權臣,非大臣。
這不是專就他功業言,而是由他在政府之地位上的正義言。
此刻我們要提倡法治,卻又來推尊張居正,這正為不了解明代政治制度。
當知明代的政治制度,早和漢、唐、宋傳統有了很大的變化。
張居正并未能先把當時制度改正,卻在當時制度下曲折謀求事功,至少他是為目的不擇手段,在政治影響上有利弊不相抵的所在呀!我們以上的說法,隻就制度與法理論,不從事業和居心論。
至少在當時那些反對派的意見是如此。
我們詳細講述這一層,正為闡明制度如何牽制着人事,而明代此項制度之要不得,也就即此更可論定了。
丙、明代地方政府 地方政治一向是中國政治史上最大一問題。
因為中國國家大,地方行政之好壞,關系最重要。
明代亡國以後,當時有兩位大史學家,痛定思痛,來讨論明代政治制度,和此下中國政治的出路。
一位是黃梨洲,他著了一部《明夷待訪錄》,他最注意的是明代廢宰相那一事。
他認為将來隻有再立宰相,正名定義,把宰相來做政府領袖,不要由皇帝親攬大權。
另一位顧亭林,著有一部《日知錄》,他曾說:天下太平,則小官多,大官少;天下之亂,則必然是大官多而小官少。
他舉了曆史上許多例來講。
總而言之,地方政治幹得好,天下就太平。
地方政治幹不好,天下就大亂。
他們兩人的着眼點,一上一下,各有不同。
黃梨洲注意在上面,顧亭林注意在下面。
但我們若細看全部中國政治史,便知他們兩位所說,同樣是颠撲不破的教訓。
從中國傳統曆史意見論,地方政府制度最好的要推漢代,但唐代地方制度也還好。
讓我們舉一例來說:中國地方這樣大,現在有飛機、火車、電報,政令傳達,不感覺多麼的困難。
從前交通完全靠驿騎,這就不容易。
驿路可通全國,到處都有站,當時則叫做亭。
唐代首都在長安,若要發一公文到番禺(廣州)或者到杭州與福州,都非常困難的,這我們可以想象到。
但當時并不曾因交通之遼遠,遞訊之困難,而政事上有所失誤。
當時公文,也分緩急等次,好像現在發電報要分加急電和普通電一樣。
當時遞送某種公文一點鐘馬該跑多少路,都有一定的規定。
從這一站到那一站,快的多少時,慢的多少時,都規定了。
每站都有守站的人,送公事的到達了,守站的早把吃的喝的都預備好,此人吃飽喝夠,稍稍休息,再換一匹預先喂好了的馬,繼續跑。
第一天到什麼地方歇,第二天到什麼地方歇,都有限定。
因此幾天内,如限趕到,是沒有問題的。
現在打電報利用科學,從前全靠人力馬力。
每天戶部吏部,尚書各部都有公文送往各地,一匹馬來,一匹馬去,絡繹于路。
現在的火車輪船,有時還誤點,古時驿騎誤點,更該是尋常事。
但也總得多少照規定時限到達。
否則,政事就會亂,國家就會垮台。
舉此一例,便知現在我們所喜歡說的中國人一向沒有時間觀念那句話,也不盡正确呀。
照理論,空間愈大,時間愈緊
因為一切奏章,政事,看詳批答,都要經他們手。
太祖、成祖時代,皇帝自己處決事情,口頭吩咐大學士代筆,大學士自然隻如一秘書。
後來皇帝年輕不懂事,事事要谘詢大學士意見。
而且皇帝因于自己不懂事,也怕和大學士們時常見面,内外一應章奏,現由大學士看過,拿一張小簽條,寫出他們意見,附貼在公事上,送進宮裡,在由皇帝細閱決定,這在當時叫做“條旨”,就是向皇帝分條貢獻意見的意思。
又稱“票拟”,是說用一個小條子(即票)拟具意見,送皇帝斟酌。
待皇帝自己看過,拿這條自撕了,親用紅筆批下,名為“批紅”,亦稱“朱批”。
批好拿出去,這便是正式的谕旨。
在唐代,一切政令由宰相拟定,送皇帝畫敕。
在宋代,是宰相向皇帝上箚子,先得皇帝同意或批改,再正式拟旨。
現在明代,則一切诏令,皆出皇帝親旨,大學士隻替皇帝私人幫忙,全部責任在皇帝。
而皇帝失職,卻并無辦法,算隻有給事中有時可以封駁。
給事中究竟是太小的官位,哪能拗得過皇帝。
所以明代制度,可以說是由皇帝獨裁了。
不過碰到大事情,皇帝還是要到文華殿、武英殿來同那批大學士當面商量,隻小事情不重要的,由内閣寫了條子送進皇宮給皇帝慢慢地批。
但我們應知明代的天下,将近三百年之久,最初是皇帝親自在内閣,後來有些皇帝不常到内閣,由内閣條旨票拟送進去批。
甚至有幾個皇帝則長久不管事,因不管事而更不能管事,就變成怕見大臣了。
于是經年累月,不再到内閣,一切公事都要送進宮裡去。
最有名的就是萬曆皇帝明神宗,他做了幾十年皇帝,有二十幾年沒有上過朝,政府裡大臣都沒有見過他一面。
當時人傳說他抽大煙,真假不知,不過這也很可能。
自憲宗成化以後,到熹宗天啟,前後一百六十七年,皇帝也都沒有召見過大臣。
但我們也不能盡怪這些皇帝的不好,因他們精力、智力有限,天天困在深宮,而要處決一應國家大事,這何等的不容易。
無怪他們要怕事偷懶,避不上朝。
我們隻該怪明太祖訂下那制度的不好。
即是廢宰相而由皇帝來獨裁政事,那一制度确實在要不得。
現在再說皇帝和内閣日常不見面,于是皇帝和内閣中間的接觸,就多出一重太監上下其手的機會。
皇帝有事交付與太監,再由太監交給内閣。
内閣有事,也同樣送太監,再由太監上呈與皇帝。
這樣,太監就慢慢地弄了權。
甚至皇帝嫌麻煩,自己不批公事,私下叫太監批。
批紅的實權,落到太監手裡,太監變成了真皇帝,掌握政府一切最高最後的決定權。
遇到太監懶批的,便把來當作包魚包肉的廢紙用。
這種黑暗腐敗,在曆史上,隻有明代有。
太監領袖稱司禮監,明代政制最壞時,私禮監便是真宰相,而且是真皇帝。
當初太祖定制,一面廢去宰相,一面卻也預防到太監預聞政事的可能。
故在洪武十七年,鑄了一塊“内臣不得幹預政事”的鐵牌,挂在宮門裡。
可見太祖心裡盡明白,廢了宰相,由皇帝來獨裁,太監接近皇帝,易于得弄權。
正如漢武帝把相權攬在宮裡,也預知嗣皇帝幼小,容易招緻皇太後預政,所以要先把母後賜死。
這些可有之流害,他們也是想到的,然而明太祖規定不準立宰相,這是他後人遵守了,始終沒有敢違背。
至于不準太監幹預政事,他後人卻沒有遵守。
明代太監預政,就比任何朝代幹預得厲害。
這哪裡是太祖始料所及呢? 在這種情形下,外面弄得沒辦法,内閣學士若真要做點事,也必須先勾結太監。
因為内閣見不着皇帝面,非結合太監,一切政事便透不上最高層。
明代有名内閣大學士張居正,這是近人所推中國曆史上大政治家之一個,但他也隻能結合太監,才能攬實權。
在神宗萬曆還沒有做皇帝時,張居正就是神宗的師傅。
神宗做了皇帝,張居正是當朝皇帝老師,而且又是内閣大學士。
然而先生見不到學生面,大學士照政制論,是無法主持政令的。
于是張居正隻有同司禮監勾結,他才能舒展抱負,來策動當時的政事。
但當時朝臣大家都反對張居正,說他不像前朝宰相,不是政府正式的行政首長,不該弄權專政。
這批評實在也不錯。
當時尚書六部才是政府最高行政長官,他們隻須聽命于皇帝,并不須聽命于内閣。
若内閣和六部發生意見,六部可以說:你不是宰相,不是大臣,不該管我們的事。
不該管的事而管,不該攬的權而攬,此是權臣,非大臣。
權臣弄權與大臣當權,在中國傳統政治觀點上是大有分别的。
大臣是在當時的制度上有他正當的地位的。
在中國傳統制度下,宰相無事不該問,無權不該把。
他不問事,不當權,是失職,是無能。
并非宰相,而問事攬權,是奸臣,是權臣。
權臣弄權,這是違反國法的,也是違反政治上的傳統道德的。
然而明代的制度,則根本沒有一個正式的宰相。
六部尚書乃及七卿九卿,始是名正言順的大臣。
當時反對張居正的人,他們心裡想:部(六部)院(都察院)長官,分理國事,隻受皇帝節制,你做内閣大學士,隻是皇帝私人顧問,你在皇帝面前,“從容論思”是你的責任,你不該借着這一點關系正式出面來幹涉部院,那是你越權。
因為張居正要管事,所以他要各衙門奏章公事每樣備兩份,一份送内閣,一份送六科給事中。
這又是他不對。
給事中雖官階低,但在當時政制法理上,一切文件,該他過目,這是不錯的。
内閣則并無必須預聞之職權,隻皇帝私下要他預聞才預聞。
所以當時人反對張居正,張居正市沒有理由答辯的。
他于是隻有向皇帝去辭職,他說他“所處者危地,所理者皇上之事,所代者皇上之言”,這幾句話,絲毫也不錯。
然試問當時何嘗有一道正式命令叫張居正代理皇帝呢?依照中國政治傳統,皇帝不該幹預宰相的事,此在講漢、唐、宋三代政制時,已詳細述及了。
現在是内閣不得幹預皇帝的權,就明論明,是不錯的,張居正也無法自辯。
現在我們不了解當時這情形,總認為張居正是一大政治家,他能主張講法治,其實他本身就已違法了,而且違反了當時國家的大本大法呀。
該皇帝管的事,他來管,那豈非不法之至嗎?若張居正在漢唐宋三代,那是一好宰相。
依明代制度論,張居正是一内閣學士,不是政府中最高領袖,不得以内閣學士而擅自做宰相,這是明代政制上最大的法理,也是明代之所以異于漢唐宋傳統的。
張居正要以相體自居,他一死,他家就被抄了。
雖然他在明代有很大的建樹,但當時清議,并不講他好話,這就因為認他是一個權臣,非大臣。
這不是專就他功業言,而是由他在政府之地位上的正義言。
此刻我們要提倡法治,卻又來推尊張居正,這正為不了解明代政治制度。
當知明代的政治制度,早和漢、唐、宋傳統有了很大的變化。
張居正并未能先把當時制度改正,卻在當時制度下曲折謀求事功,至少他是為目的不擇手段,在政治影響上有利弊不相抵的所在呀!我們以上的說法,隻就制度與法理論,不從事業和居心論。
至少在當時那些反對派的意見是如此。
我們詳細講述這一層,正為闡明制度如何牽制着人事,而明代此項制度之要不得,也就即此更可論定了。
丙、明代地方政府 地方政治一向是中國政治史上最大一問題。
因為中國國家大,地方行政之好壞,關系最重要。
明代亡國以後,當時有兩位大史學家,痛定思痛,來讨論明代政治制度,和此下中國政治的出路。
一位是黃梨洲,他著了一部《明夷待訪錄》,他最注意的是明代廢宰相那一事。
他認為将來隻有再立宰相,正名定義,把宰相來做政府領袖,不要由皇帝親攬大權。
另一位顧亭林,著有一部《日知錄》,他曾說:天下太平,則小官多,大官少;天下之亂,則必然是大官多而小官少。
他舉了曆史上許多例來講。
總而言之,地方政治幹得好,天下就太平。
地方政治幹不好,天下就大亂。
他們兩人的着眼點,一上一下,各有不同。
黃梨洲注意在上面,顧亭林注意在下面。
但我們若細看全部中國政治史,便知他們兩位所說,同樣是颠撲不破的教訓。
從中國傳統曆史意見論,地方政府制度最好的要推漢代,但唐代地方制度也還好。
讓我們舉一例來說:中國地方這樣大,現在有飛機、火車、電報,政令傳達,不感覺多麼的困難。
從前交通完全靠驿騎,這就不容易。
驿路可通全國,到處都有站,當時則叫做亭。
唐代首都在長安,若要發一公文到番禺(廣州)或者到杭州與福州,都非常困難的,這我們可以想象到。
但當時并不曾因交通之遼遠,遞訊之困難,而政事上有所失誤。
當時公文,也分緩急等次,好像現在發電報要分加急電和普通電一樣。
當時遞送某種公文一點鐘馬該跑多少路,都有一定的規定。
從這一站到那一站,快的多少時,慢的多少時,都規定了。
每站都有守站的人,送公事的到達了,守站的早把吃的喝的都預備好,此人吃飽喝夠,稍稍休息,再換一匹預先喂好了的馬,繼續跑。
第一天到什麼地方歇,第二天到什麼地方歇,都有限定。
因此幾天内,如限趕到,是沒有問題的。
現在打電報利用科學,從前全靠人力馬力。
每天戶部吏部,尚書各部都有公文送往各地,一匹馬來,一匹馬去,絡繹于路。
現在的火車輪船,有時還誤點,古時驿騎誤點,更該是尋常事。
但也總得多少照規定時限到達。
否則,政事就會亂,國家就會垮台。
舉此一例,便知現在我們所喜歡說的中國人一向沒有時間觀念那句話,也不盡正确呀。
照理論,空間愈大,時間愈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