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 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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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該請宰相參加。
霍光說,這是皇帝家事,用不着丞相政府領袖參加,我們隻議定請示皇太後就完了。
霍光的一番話,初看好像也有他的理由。
他把皇位繼承當作皇室私事,皇室事不必要政府領袖來預聞。
他不知道皇室之存在,由于有皇帝,而皇帝之存在,由于有政府。
所以皇位繼承是政府事,并非皇室事。
這并不是我們用現代觀念來強說曆史,在當時曆史情實早本如是。
所以在高後四年,曾有一诏書,說皇帝疾久不已,不可屬天下,命群臣公議替代的新皇帝。
呂後盡專權橫肆,并沒有說理皇帝不要問朝廷。
霍光以後,元平元年,昭帝崩,也诏群臣議所立。
可見皇帝世襲,是政府法理規定。
若遇皇帝無嗣,及其他變化,仍該按照政府意見公議決定。
但這也是一種不成文法,所以霍光得以上下其手。
而且霍光縱說政府領袖不必預聞皇帝事,而他仍要召集其他政府大僚來公議所立,可見霍光也是情有所怯,并不敢全違背當時習慣。
再就另一點說,原先尚書隻是皇帝的内廷秘書,而内廷諸職,又隸屬于禦史中丞,現在皇室又另有一個代表人,霍光以大司馬大将軍輔政名義來掌領皇帝的秘書處,他不讓外面宰相知道皇室事,他卻代表皇室來過問政府事,如是則皇室超越在政府之上,那豈不是要出大毛病?所以後來漢宣帝想把霍氏權柄削減,便恢複舊制,仍有禦史中丞來管領尚書,如是便由禦史中丞透過禦史大夫,而達到宰相,内廷與外朝聲氣又通,大司馬大将軍便沒有權重了。
霍家也就垮台了。
就此一節,可見漢代制度,在皇帝與宰相,皇室與政府之間,确是有一番斟酌的。
雖沒有硬性規定皇帝絕對不許預聞政治的一句話,這也并不是大失錯。
而且若要皇帝決不預聞政府事,那宰相的任命便成問題。
就當是曆史情實,既不能有民選皇帝,也便一時不能有代表民意的國會來監督政府。
這是曆史條件所限,并非一兩個皇帝私意要如此的。
于是皇室與政府,皇帝與宰相之間,遂不免發生許多的微妙關系。
漢武帝自己是雄才大略,他自己攬權,尚不甚要緊,他死了,他須替他後代小皇帝着想,于是來一位大司馬大将軍輔政,便出來問題了。
漢宣帝以下,霍氏雖敗,結果還是大司馬大将軍外戚輔政,還是内廷權重,外朝權輕,于是有王莽代漢而興。
王莽便是由大司馬大将軍而掌握大權的。
到東漢光武帝,懲于前失,因怕大權旁落,自親庶務,于是尚書地位日漸加重。
而外朝的宰相,卻分成三個部門。
本來三公是宰相、太尉、禦史大夫,而實際宰相是全國之首領。
後來因有大司馬大将軍橫插進來,所以又把此三公變成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三職分别,一個公管領三個卿。
在西漢時,本想把此改革來調和大司馬與宰相之沖突的,然而這樣一來,大司空完全變成外朝官,大司馬卻依然代表皇室。
從前禦史大夫管得到宮廷,現在大司空管不到宮廷。
不僅丞相改大司徒是失職,禦史大夫改大司空也是失職,權重依然在大司馬手裡。
這還是皇家和政府權限劃分不清之故。
中國此下政府裡的所謂禦史台,便是循此趨勢,由皇宮漸漸退回到政府的。
東漢初年,光武帝的私意,則索性把政權全操在自己手裡,三公隻是名位崇高而已,實權則在尚書。
換言之,則是由皇帝來總其成。
所以後代中國人批評光武帝有事無政,這是以往的曆史意見。
漢光武自身是一好皇帝,明帝,章帝都好,然而隻是人事好,沒有立下好制度。
因此皇帝好,事情也做得好。
皇帝壞了,而政治上并不曾有管束皇帝的制度,這是東漢政治制度上的一個大問題。
也是将來中國政治制度史上一個大問題。
選舉在漢代,也發生了問題。
照漢代原來的制度,在漢武帝時,隻叫地方長官每年要選舉些孝子廉吏,這已經講過了。
但後來孝廉充斥仕途,别的進仕之路都為阻塞了,于是大家都争要當孝廉。
本來所謂孝廉,一種是孝子,另一種是廉吏,後來規定每郡滿二十萬戶口的隻能舉一個,如是則孝廉不分,進城一個參政入仕的資格而已。
後來又因請托舞弊,逼得朝廷于察舉孝廉後再加上一番考試,如是則全失卻原來察舉孝廉之用意。
但中國政權,卻因此開放給全國各地了。
從此以後,無論選舉或考試,都是分區定額的。
經濟文化落後的地區和經濟文化進步的地區,都一樣照人口比例來考選。
因此中央政府裡,永遠有全國各地域人民之參加,不緻偏榮偏枯。
因此中國政府,始終是代表着全國性的,全國人民都有跑進政府的希望。
而且實際上,也是全國各地永遠都有人跑進中央政府的。
又漢制郡縣長官,例須避用本郡本縣人,如是則中央政府既是絕對的代表全國性的,而地方政府卻又竭力避免其陷于地方性。
這樣才開始大一統的局面,永遠維持。
而全國各地方聲教相通,風氣相移,卻可使各地文化經濟水準,永遠走向融和,走向平均,不緻隔絕,不緻分離。
這一制度,自漢代起直至清代始終沿用。
這是中國傳統政治制度裡一最應着眼之點。
惟今所欲讨論者,則為漢代之選舉制,是否合于近代所謂之民權思想。
第一,漢代察舉,其權在地方長官,不在地方民衆。
長官賢良的固須采訪民間輿情,選拔真才。
但長官營私舞弊的,卻可不顧地方民意,推選私人。
二則選舉了送到中央,如何分發,則悉聽中央命令。
後來并于選來的人,又加以一番考試。
這樣則豈不是漢代的選舉權實際便完全操之在上不在下嗎?而且漢代選舉,就大體言,最先必進學校讀書,才獲補吏。
補吏以後,才獲察舉。
這由教育而行政實習,由行政實習而選舉,再由選舉而考試,由考試而任用之幾個階段,驟看極合情理,切實施行,像不會出大毛病。
然而依然有毛病存在。
因古代社會,讀書機會就不易得。
第一是書本不易得,古代書籍都用竹帛書寫,很少紙張,更無印刷。
印刷術對人類文化傳播與演進之大貢獻,應該遠勝于近代新發明之原子彈。
這是世界人類以最偉大的發明,這項發明雖始于中國,但也要到唐宋才開始有印刷。
古代書本必得傳抄,一片竹簡隻能寫二十來字。
抄一本書,費就大了。
帛是絲織品,其貴更可知。
而且要抄一本書,必得不遠千裡尋師訪求。
因此讀書求學,便有着絕大限制。
但若你生來便在一個讀書家庭中,那一切困難,便都易解決了。
因此當時雖非封建社會,爵位不世襲,而書本卻可世襲。
雖不是世代簪纓,卻是世代經學。
世代經學,便可世代跑進政治圈子,便無異一封建傳襲的貴族了。
那時的政治制度,雖不許社會大貧大富,讓工商業走上資本主義化。
但學問與書本,卻變成了一種變相的資本。
所以說黃金滿赢,不如遺子一經。
這便是一本書的資本價值,勝過了一籮黃金的資本價值了。
因此當時一個讀書家庭,很容易變成一個做官家庭,而同時便是有錢有勢的家庭。
當時有所謂家世二千石的。
隻要家庭裡有一個做到二千石的官,他當一郡太守,便可有權察舉。
他若連做了幾郡的太守,他便是足迹遍天下,各地方經他察舉的,便是他的門生故吏,将來在政治上得意,至少對他原來的舉主,要報些私恩,若有人來到他的郡裡做太守,必然也會察舉他的後人。
因此察舉過人的子孫,便有易于被人察舉之可能了。
上面說過,漢代選舉,是分郡限額的,每郡隻有幾個額,于是卻永遠落在幾個家庭裡。
如是則每一郡必有幾個像樣的家庭,這便造成了将來之所謂世族門第,也便是世族門第必然帶有郡望之來曆了。
當時的大門第,依然平均分配在全國各地,大概是每郡都有幾家有聲望的,我無以名之,名之曰門第的社會。
這并非封建社會,也并非資本主義的社會,但一樣有不平等。
雖非封建貴族,而有書生貴族。
雖非工商業資本,而有書籍資本。
國家的政治制度,雖沒有對那些家庭許下世襲特權,但他們因有家庭憑借,無異于有世襲的特權了。
中國魏晉以下門第社會之起因,最主要的自然要追溯到漢代之察舉制度。
但就漢代察舉制度之原始用意言,實在不好算是一種壞制度。
但日子久了,那制度就變壞了。
這不隻是漢代選舉制度如是,我們可以說,古今中外一切制度,都必如是。
否則一項好制度,若能永遠好下去,便将使政治窒息,再不需後代人來努力政治了。
惟其一切制度都不會永久好下去,才使我們在政治上要繼續努力,永久改進。
制度也隻是曆史事項中之一目,人類整部曆史便沒有百年不變的,哪能有一項制度經過一兩百年還算得是好制度呢? 讓我們在來看漢代的制度,他們将政府和皇室劃分,将宰相和皇帝并列,這不好說全出帝王私心,也不能怪他們安排得未盡妥帖。
當知任何一制度,也決不會盡善盡美,更無罅隙的。
當至少他們懂得皇權之外有相權,至少已懂得皇室之外有政府了。
再說到選舉制度,至少他們已懂得政府用人該有一客觀标準,不能全憑在上者之私心好惡。
至少他們已懂得該項标準,不該是血統的親疏,不該是勢力的大小。
親的貴的強的富的,都不夠此項标準,而采取一項以教育與知識與行政實習之成績,來定取舍進退之标準,而又懂得平均分配到全國各地區,這也不能不說是在當時已算合理化,已算開明與進步的了。
至于經濟政策,一面主張輕姹「常寬假平民,一面主張裁抑富厚,導緻平等,這也不算得黑暗,不算得無理。
至于此後的演變,無論在政府組織上,無論在選舉制度上,無論在經濟政策上,都曾發生了毛病。
皇室與政府的關系,終究發生了沖突;選舉制度,到底造成門閥新貴族;經濟制度、兵役制度都沒有弄好,都出毛病了。
但我們不能因此一筆抹殺,說漢代無制度,或說一切制度隻是專制與黑暗,這是我們必該再三申說的。
此下魏晉南北朝,始終沒有像樣的政府,因此也沒有像樣的制度産生,直要到唐代。
但唐代已不是漢代的老樣子,老制度,他又換了嶄新的一套。
知要待唐代的新制度又出了毛病,宋代又再換一套。
此下明代,清代也如此。
隻因我們此刻不看重曆史,不研究曆史,所以說中國自秦以下兩千年政治都是一樣,都隻是專制兩字已可包括盡了,其實是不然的。
霍光說,這是皇帝家事,用不着丞相政府領袖參加,我們隻議定請示皇太後就完了。
霍光的一番話,初看好像也有他的理由。
他把皇位繼承當作皇室私事,皇室事不必要政府領袖來預聞。
他不知道皇室之存在,由于有皇帝,而皇帝之存在,由于有政府。
所以皇位繼承是政府事,并非皇室事。
這并不是我們用現代觀念來強說曆史,在當時曆史情實早本如是。
所以在高後四年,曾有一诏書,說皇帝疾久不已,不可屬天下,命群臣公議替代的新皇帝。
呂後盡專權橫肆,并沒有說理皇帝不要問朝廷。
霍光以後,元平元年,昭帝崩,也诏群臣議所立。
可見皇帝世襲,是政府法理規定。
若遇皇帝無嗣,及其他變化,仍該按照政府意見公議決定。
但這也是一種不成文法,所以霍光得以上下其手。
而且霍光縱說政府領袖不必預聞皇帝事,而他仍要召集其他政府大僚來公議所立,可見霍光也是情有所怯,并不敢全違背當時習慣。
再就另一點說,原先尚書隻是皇帝的内廷秘書,而内廷諸職,又隸屬于禦史中丞,現在皇室又另有一個代表人,霍光以大司馬大将軍輔政名義來掌領皇帝的秘書處,他不讓外面宰相知道皇室事,他卻代表皇室來過問政府事,如是則皇室超越在政府之上,那豈不是要出大毛病?所以後來漢宣帝想把霍氏權柄削減,便恢複舊制,仍有禦史中丞來管領尚書,如是便由禦史中丞透過禦史大夫,而達到宰相,内廷與外朝聲氣又通,大司馬大将軍便沒有權重了。
霍家也就垮台了。
就此一節,可見漢代制度,在皇帝與宰相,皇室與政府之間,确是有一番斟酌的。
雖沒有硬性規定皇帝絕對不許預聞政治的一句話,這也并不是大失錯。
而且若要皇帝決不預聞政府事,那宰相的任命便成問題。
就當是曆史情實,既不能有民選皇帝,也便一時不能有代表民意的國會來監督政府。
這是曆史條件所限,并非一兩個皇帝私意要如此的。
于是皇室與政府,皇帝與宰相之間,遂不免發生許多的微妙關系。
漢武帝自己是雄才大略,他自己攬權,尚不甚要緊,他死了,他須替他後代小皇帝着想,于是來一位大司馬大将軍輔政,便出來問題了。
漢宣帝以下,霍氏雖敗,結果還是大司馬大将軍外戚輔政,還是内廷權重,外朝權輕,于是有王莽代漢而興。
王莽便是由大司馬大将軍而掌握大權的。
到東漢光武帝,懲于前失,因怕大權旁落,自親庶務,于是尚書地位日漸加重。
而外朝的宰相,卻分成三個部門。
本來三公是宰相、太尉、禦史大夫,而實際宰相是全國之首領。
後來因有大司馬大将軍橫插進來,所以又把此三公變成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三職分别,一個公管領三個卿。
在西漢時,本想把此改革來調和大司馬與宰相之沖突的,然而這樣一來,大司空完全變成外朝官,大司馬卻依然代表皇室。
從前禦史大夫管得到宮廷,現在大司空管不到宮廷。
不僅丞相改大司徒是失職,禦史大夫改大司空也是失職,權重依然在大司馬手裡。
這還是皇家和政府權限劃分不清之故。
中國此下政府裡的所謂禦史台,便是循此趨勢,由皇宮漸漸退回到政府的。
東漢初年,光武帝的私意,則索性把政權全操在自己手裡,三公隻是名位崇高而已,實權則在尚書。
換言之,則是由皇帝來總其成。
所以後代中國人批評光武帝有事無政,這是以往的曆史意見。
漢光武自身是一好皇帝,明帝,章帝都好,然而隻是人事好,沒有立下好制度。
因此皇帝好,事情也做得好。
皇帝壞了,而政治上并不曾有管束皇帝的制度,這是東漢政治制度上的一個大問題。
也是将來中國政治制度史上一個大問題。
選舉在漢代,也發生了問題。
照漢代原來的制度,在漢武帝時,隻叫地方長官每年要選舉些孝子廉吏,這已經講過了。
但後來孝廉充斥仕途,别的進仕之路都為阻塞了,于是大家都争要當孝廉。
本來所謂孝廉,一種是孝子,另一種是廉吏,後來規定每郡滿二十萬戶口的隻能舉一個,如是則孝廉不分,進城一個參政入仕的資格而已。
後來又因請托舞弊,逼得朝廷于察舉孝廉後再加上一番考試,如是則全失卻原來察舉孝廉之用意。
但中國政權,卻因此開放給全國各地了。
從此以後,無論選舉或考試,都是分區定額的。
經濟文化落後的地區和經濟文化進步的地區,都一樣照人口比例來考選。
因此中央政府裡,永遠有全國各地域人民之參加,不緻偏榮偏枯。
因此中國政府,始終是代表着全國性的,全國人民都有跑進政府的希望。
而且實際上,也是全國各地永遠都有人跑進中央政府的。
又漢制郡縣長官,例須避用本郡本縣人,如是則中央政府既是絕對的代表全國性的,而地方政府卻又竭力避免其陷于地方性。
這樣才開始大一統的局面,永遠維持。
而全國各地方聲教相通,風氣相移,卻可使各地文化經濟水準,永遠走向融和,走向平均,不緻隔絕,不緻分離。
這一制度,自漢代起直至清代始終沿用。
這是中國傳統政治制度裡一最應着眼之點。
惟今所欲讨論者,則為漢代之選舉制,是否合于近代所謂之民權思想。
第一,漢代察舉,其權在地方長官,不在地方民衆。
長官賢良的固須采訪民間輿情,選拔真才。
但長官營私舞弊的,卻可不顧地方民意,推選私人。
二則選舉了送到中央,如何分發,則悉聽中央命令。
後來并于選來的人,又加以一番考試。
這樣則豈不是漢代的選舉權實際便完全操之在上不在下嗎?而且漢代選舉,就大體言,最先必進學校讀書,才獲補吏。
補吏以後,才獲察舉。
這由教育而行政實習,由行政實習而選舉,再由選舉而考試,由考試而任用之幾個階段,驟看極合情理,切實施行,像不會出大毛病。
然而依然有毛病存在。
因古代社會,讀書機會就不易得。
第一是書本不易得,古代書籍都用竹帛書寫,很少紙張,更無印刷。
印刷術對人類文化傳播與演進之大貢獻,應該遠勝于近代新發明之原子彈。
這是世界人類以最偉大的發明,這項發明雖始于中國,但也要到唐宋才開始有印刷。
古代書本必得傳抄,一片竹簡隻能寫二十來字。
抄一本書,費就大了。
帛是絲織品,其貴更可知。
而且要抄一本書,必得不遠千裡尋師訪求。
因此讀書求學,便有着絕大限制。
但若你生來便在一個讀書家庭中,那一切困難,便都易解決了。
因此當時雖非封建社會,爵位不世襲,而書本卻可世襲。
雖不是世代簪纓,卻是世代經學。
世代經學,便可世代跑進政治圈子,便無異一封建傳襲的貴族了。
那時的政治制度,雖不許社會大貧大富,讓工商業走上資本主義化。
但學問與書本,卻變成了一種變相的資本。
所以說黃金滿赢,不如遺子一經。
這便是一本書的資本價值,勝過了一籮黃金的資本價值了。
因此當時一個讀書家庭,很容易變成一個做官家庭,而同時便是有錢有勢的家庭。
當時有所謂家世二千石的。
隻要家庭裡有一個做到二千石的官,他當一郡太守,便可有權察舉。
他若連做了幾郡的太守,他便是足迹遍天下,各地方經他察舉的,便是他的門生故吏,将來在政治上得意,至少對他原來的舉主,要報些私恩,若有人來到他的郡裡做太守,必然也會察舉他的後人。
因此察舉過人的子孫,便有易于被人察舉之可能了。
上面說過,漢代選舉,是分郡限額的,每郡隻有幾個額,于是卻永遠落在幾個家庭裡。
如是則每一郡必有幾個像樣的家庭,這便造成了将來之所謂世族門第,也便是世族門第必然帶有郡望之來曆了。
當時的大門第,依然平均分配在全國各地,大概是每郡都有幾家有聲望的,我無以名之,名之曰門第的社會。
這并非封建社會,也并非資本主義的社會,但一樣有不平等。
雖非封建貴族,而有書生貴族。
雖非工商業資本,而有書籍資本。
國家的政治制度,雖沒有對那些家庭許下世襲特權,但他們因有家庭憑借,無異于有世襲的特權了。
中國魏晉以下門第社會之起因,最主要的自然要追溯到漢代之察舉制度。
但就漢代察舉制度之原始用意言,實在不好算是一種壞制度。
但日子久了,那制度就變壞了。
這不隻是漢代選舉制度如是,我們可以說,古今中外一切制度,都必如是。
否則一項好制度,若能永遠好下去,便将使政治窒息,再不需後代人來努力政治了。
惟其一切制度都不會永久好下去,才使我們在政治上要繼續努力,永久改進。
制度也隻是曆史事項中之一目,人類整部曆史便沒有百年不變的,哪能有一項制度經過一兩百年還算得是好制度呢? 讓我們在來看漢代的制度,他們将政府和皇室劃分,将宰相和皇帝并列,這不好說全出帝王私心,也不能怪他們安排得未盡妥帖。
當知任何一制度,也決不會盡善盡美,更無罅隙的。
當至少他們懂得皇權之外有相權,至少已懂得皇室之外有政府了。
再說到選舉制度,至少他們已懂得政府用人該有一客觀标準,不能全憑在上者之私心好惡。
至少他們已懂得該項标準,不該是血統的親疏,不該是勢力的大小。
親的貴的強的富的,都不夠此項标準,而采取一項以教育與知識與行政實習之成績,來定取舍進退之标準,而又懂得平均分配到全國各地區,這也不能不說是在當時已算合理化,已算開明與進步的了。
至于經濟政策,一面主張輕姹「常寬假平民,一面主張裁抑富厚,導緻平等,這也不算得黑暗,不算得無理。
至于此後的演變,無論在政府組織上,無論在選舉制度上,無論在經濟政策上,都曾發生了毛病。
皇室與政府的關系,終究發生了沖突;選舉制度,到底造成門閥新貴族;經濟制度、兵役制度都沒有弄好,都出毛病了。
但我們不能因此一筆抹殺,說漢代無制度,或說一切制度隻是專制與黑暗,這是我們必該再三申說的。
此下魏晉南北朝,始終沒有像樣的政府,因此也沒有像樣的制度産生,直要到唐代。
但唐代已不是漢代的老樣子,老制度,他又換了嶄新的一套。
知要待唐代的新制度又出了毛病,宋代又再換一套。
此下明代,清代也如此。
隻因我們此刻不看重曆史,不研究曆史,所以說中國自秦以下兩千年政治都是一樣,都隻是專制兩字已可包括盡了,其實是不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