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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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事而變,我們也還得追随而變,那是何等的愚蠢。
其實中國曆史上以往一切制度傳統,隻要已經沿襲到一百兩百年的,也何嘗不與當時人事相配合。
又何嘗是專出于一二人之私心,全可用專制黑暗四字來抹殺?這是我想寫一部中國政治制度史之第二因。
但由于國家大局之動蕩,私人生活之不安定,而自己想寫的,感到比這一部書更重要的也還有,因此此書終于沒有寫。
一九五二年三四月間,承何敬之先生要我講演中國曆代政治得失,但講期隻有五次,每次隻限兩小時,又為旅途匆忙,以及其他條件,并不能對曆史上傳統制度詳細陳述,精密發揮,隻擇漢唐宋明清五代略舉大綱。
本來想再就講演記錄把在講演時未及提到的,略事增補。
不幸講演完成,我及負傷養病,在此期間,沒有精力對此講稿,再事改進。
隻得就原記錄稿有與原講義旨走失處稍稍校正,而其他不再潤飾了。
将來若償宿願,能寫出一部較詳備的中國政治制度史,則屬至幸,而此書得以搶先呈教于讀者之前,亦可稍自欣慰,并在此緻謝何先生之美意。
若無何先生這一番督命,連此小書,也不會有倉促完成之望的。
此稿初成,在一九五二年八月我在台中養病時。
嗣後又有邀約,請寫一本“研究中國曆代政治制度”的教材,截稿期限甚迫,乃就此稿稍加修改,如唐代的兩稅制,明代的賦稅制度等,均有若幹新資料補入,較原稿稍微充實,然恐尚多疏漏謬誤,切盼讀者之指正。
一九五五年八月錢穆于香港
其實中國曆史上以往一切制度傳統,隻要已經沿襲到一百兩百年的,也何嘗不與當時人事相配合。
又何嘗是專出于一二人之私心,全可用專制黑暗四字來抹殺?這是我想寫一部中國政治制度史之第二因。
但由于國家大局之動蕩,私人生活之不安定,而自己想寫的,感到比這一部書更重要的也還有,因此此書終于沒有寫。
一九五二年三四月間,承何敬之先生要我講演中國曆代政治得失,但講期隻有五次,每次隻限兩小時,又為旅途匆忙,以及其他條件,并不能對曆史上傳統制度詳細陳述,精密發揮,隻擇漢唐宋明清五代略舉大綱。
本來想再就講演記錄把在講演時未及提到的,略事增補。
不幸講演完成,我及負傷養病,在此期間,沒有精力對此講稿,再事改進。
隻得就原記錄稿有與原講義旨走失處稍稍校正,而其他不再潤飾了。
将來若償宿願,能寫出一部較詳備的中國政治制度史,則屬至幸,而此書得以搶先呈教于讀者之前,亦可稍自欣慰,并在此緻謝何先生之美意。
若無何先生這一番督命,連此小書,也不會有倉促完成之望的。
此稿初成,在一九五二年八月我在台中養病時。
嗣後又有邀約,請寫一本“研究中國曆代政治制度”的教材,截稿期限甚迫,乃就此稿稍加修改,如唐代的兩稅制,明代的賦稅制度等,均有若幹新資料補入,較原稿稍微充實,然恐尚多疏漏謬誤,切盼讀者之指正。
一九五五年八月錢穆于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