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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早以前,就想寫一部中國政治制度史。

    一則我認為政治乃文化體系中一要目。

    尤其如中國,其文化精神偏重在人文界。

    更其是儒家的抱負,一向着重修齊治平。

    要研究中國傳統文化,絕不該忽略中國傳統政治。

    辛亥前後,由于革命宣傳,把秦以後政治傳統,用專制黑暗四字一筆抹殺。

    因于對傳統政治之忽視,而加深了對傳統文化之誤解。

    我們若要平心客觀地來檢讨中國文化,自該檢讨傳統政治,這是我想寫中國政治制度史之第一因。

    再則我認為政治制度,必然得自根自生。

    縱使有些可以從國外移來,也必然先與其本國傳統,有一番融合媾通,才能真實發生相當的作用。

    否則無生命的政治,無配合的制度,決然無法長成。

    換言之,制度必須與人事相配合。

    辛亥前後,人人言變法,人人言革命,太重視了制度,好像隻要建立制度,一切人事自會随制度而轉變。

    因此隻想把外國現成制度,模仿抄襲。

    甚至不惜摧殘人事來遷就制度。

    在新文化運動時期,一面高唱民主,一面痛斥舊傳統,舊文化。

    我們試問是否民主政治可以全不與此一民族之文化傳統有關聯,而隻經幾個人的提倡,便可安裝得上呢?而且制度是死的,人事是活的,死的制度絕不能完全配合上活的人事。

    就曆史經驗論,任何一制度,絕不能有利而無弊。

    任何一制度,亦絕不能曆久而不變。

    曆史上一切以往制度俱如是,當前的現實制度,也何嘗不如是。

    我們若不着重本身人事,專求模仿别人制度,結果别人制度,勢必追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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