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略論治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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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系統可言。

    此如清儒治經,初謂訓诂明而後義理明,其論亦非不是。

    而極其所至,訓诂小學日明,經學大義日晦。

    精熟《說文》、《爾雅》,豈遂通得語孟義理。

     竊謂今日治史要端,厥當先從通史入門。

    中國今日尚無一部适合于時代需要之通史,但以研讀通史之方法治史,為又一事。

    此兩事雖屬相關,然無第一事仍不妨其可有第二事。

     竊謂治史者當先務大體,先注意于全時期之各方面,而不必為某一時期某些特項問題而耗盡全部之精力,以偏見概全史。

    當于全史之各方面,從大體上融會貫通,然後其所見之系統,乃為較近實際。

    其所持之見解,乃得較符真實。

    而其對于史料之搜羅與考訂,亦有規轍,不緻如遊魂之無歸。

    治古史本求通今,苟能于史乘有通識,始能對當身時務有貢獻,如是乃為史學之真貢獻。

    不緻将史學埋沒于故紙麓中,而亦不緻僅為一時之政客名流宣傳意見之利用品。

     一九三六年九月 二 治史者先橫亘一理論于胸中,其弊至于認空論為實事,而轉輕實事為虛文。

    近人每犯此病。

    史迹浩繁,或與自己所抱理論渺不相關,或捍格不入。

    不悟所抱理論不能涵括史實,而轉疑史籍别有用意。

    循至于前代史實,毫不研尋。

    自抱理論,永此堅持。

    當知治史先重事實,事實未了,而先有一番理論條貫,豈得有當? 昔人治史,先從一方面再轉别方面,久之各方面俱到。

    今治國史,苟能于政治制度上,或于食貨經濟上,先事尋求。

    事實可以範圍理論,而理論不足以改變事實。

    超越事實空言理論,則理論盡可有千百樣不同,而事實則隻此事實。

    此乃所謂曆史,雖千頭萬緒,不勝浩繁,須虛心耐煩以求認識。

     認識事實亦非易。

    人事繁赜,複雜萬狀,其相互間,輕重大小,先後緩急,至不易辨。

    處世閱曆,隻是其中之一部分。

    治史者貴能上下古今識其全部,超越時代束縛。

    故首當虛心耐煩,先精熟一時代之專史,乃能深悉人事繁赜之一般。

    而對于各方面事态之互相牽涉影響,及其輕重大小,先後緩急之間,亦漸次呈露。

    如是,其心智始可漸達于深細邃密,廣大通明之一境。

    然後再以通治各史,自知有所别擇。

    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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