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 如何研究社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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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秋時已存在,戰國以下更不論。

    上面有統一的政府,下面有自由工商業,試問在此情況之下,是否會有如西方中古時期封建社會産生之可能呢? 惟其中國曆史是一貫綿延從未中斷的,因此中國城市能有二千年以上之曆史綿延,為數甚多。

    遠在春秋時,城邑可考者當達兩百左右,其間則有迄今超越三千年以上之長時期存在者。

    自秦漢推行郡縣制,每縣必有一城為其治所。

    漢元帝時,縣邑一千三百餘,此一千三百餘城邑,其沿革都可考,至今絕大多數依然在原地址存在,或略有遷移。

    其城郭建置,自已經過不少次之改修與新建。

    要之,這些城市,不僅作為一政治中心,同時亦是一工商業中心。

    環繞着它的四鄉,即憑此作為一物資集散之樞紐。

    此和西方中古時期之城市,獨立于當時封建系統以外者大不同。

     論到中國城市之商業情況,在戰國時,齊國首都臨淄,已有居民七萬戶。

    論其口數,應在三十萬以上,或可達五十萬。

    如唐末黃巢之亂,廣州一城死于戰亂之番胡,為數有十萬之巨。

    又如宋代金烏珠(兀術——編者注)南侵,蘇州一城死者達五十萬。

    至如揚州城,自唐迄清,始終為一大商業中心,所謂“腰纏十萬貫,騎鶴上揚州”,可想像其市場繁榮之一斑。

    至如曆代首都所在地,如西漢之長安、東漢之洛陽,南北朝時代南方之金陵、北方之洛陽。

    唐代之長安、洛陽。

    宋代之汴京、臨安。

    遼、金、元、明、清曆千年上下之燕京,其居民之繁多,商業之旺盛,皆有史冊可稽。

    如謂此等城市,乃是散布在封建社會中,而能相互融為一體,試問可有此說法否?在中國曆史上,中國社會和西方封建社會比較最多相似處,似當在蒙古統治下之元代。

    但我們若一讀馬可波羅之東方遊記。

    便可感到即在元代,東西雙方社會情形之仍不相似處。

    無怪西方人讀馬氏書,要認他為信口開河,像神話一樣地不真實了。

     二 上面隻說了中國傳統社會決不如西方中古時期之封建社會,來破近人之讕言。

    但中國社會究是何等樣的社會呢?有人說,若非封建社會,則定是奴隸社會或資本主義社會了。

    我們當知中西曆史并不定限在同一軌道上前進,中國曆史有中國曆史之特殊性,中國社會亦自有其特殊性所在。

    西方人做學問,喜創新名詞,但西人所創名詞,未必即适用于中國。

    我們若問中國社會究是何等的社會,我們隻能自鑄新詞,再作解釋。

    若一味抄襲,把中國社會說成為“亞細亞式的封建社會”,或“前期的資本主義社會”等等,如此牽強比附,終無是處。

    我認為中國社會之最特殊處,便是在中國社會中同時有士、農、工、商之四民。

    若我們必為中國社會定一名稱,則不如稱之曰“四民社會”,較為合宜。

    在此四民中,士之一民最為特色。

    其他社會中,很難找出和它同樣的流品。

    春秋時,中國社會尚顯分貴族平民兩階級,但在此時,士之一流品已漸興起。

    士、農、工、商四字連用,始見于戰國時代人書中。

    自秦以後,中國古代之封建貴族已全崩潰,于是四民社會遂正式成立。

    我認為直到今天,四民社會一名詞還可适用。

     但曆史常在變動中。

    秦以後兩千年來,中國社會不能沒有變。

    我試就此兩千年來之中國社會再為劃分,其最重要的劃分标準,則乃側重在社會中士的地位之變動上。

    就中國曆史大傳統言,政治與社會常是融合為一的。

    上下之間,并無大隔閡。

    其主要關聯,則正在士之一流品。

    士是社會的主要中心,亦是政府之組成分子。

    中國向稱耕讀傳家。

    農村子弟,勤習經書。

    再經選舉或考試,便能踏進政府,參與國事。

    故士之一流品,乃是結合政治社會使之成為上下一體之核心。

    我将試照中國曆史上關于此一方面之變動情況,來為中國社會再細加劃分,約略可有下列之數時期: 一、遊士時期:此為春秋末貴族階級崩潰,士人新興之一轉型期。

    先秦諸子百家,自孔子儒家始,此下像墨子、孟子、莊子、荀子、老子,乃至戰國策士如樂毅、魯仲連以及公孫衍、張儀等,他們各壞一套理想,或抱一片野心。

    有的憑其人格感召,有的鼓其如簧之舌,周遊各國。

    朝秦暮楚,所謂“孔席不暇暖,墨突不得黔”。

    不遑甯處,以期行道得志于天下,因此而有百家之争鳴。

    上面結束了春秋時期的封建貴族社會,下面開起秦漢以下之士族新社會。

    我們可姑名此時期為“遊士社會”。

     二、郎吏時期:此一段時期指兩漢言。

    我初定此名,心甚不惬。

    因稱郎吏社會,不易使普通人了解,此非稍熟漢代制度不可。

    因此又拟改稱為“察舉社會”。

    此一時期之士人,都須經過察舉才得從政,亦或可稱為“太學生社會”。

    因當時的察舉,多須先經太學生階段。

    總之,此一時期,上面的政府已變成士人政府,而士人參加政府之路徑,首先是為郎為吏。

    士人得為郎吏之資格,則因經地方察舉獲入太學。

    故我拟為此一時期之社會定此名稱。

    逮士人在政府方面正式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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