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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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早歲出家,貞觀未曾預玄奘法師譯事,後又召居西明寺,與道宣律師同居止。
道宣《大唐内典錄》成於麟德元年,《法苑珠林》成於總章元年,相距才四載,故《内典錄》五具載道世所著之書,《珠林》卷百亦具載道宣所著之書。
《續高僧傳》早成,《珠林》引據尤衆,即所稱《唐高僧傳》是也。
《珠林》卷百《傳記篇》述意部言:“吾少習周、孔之文典,晚慕黃、老之玄言,俱是未越苦河,猶淪火宅,可久可大,其為佛教,遂乃希前代之清塵,仰群英之遠迹,歸斯正道,拔自沈泥。
”似道世之出家在暮年,然《宋高僧傳》明雲:“道世年十二出家。
”《珠林》總章元年李俨序亦謂:“道世幼疑聚沙,落飾彩衣之歲。
”知《傳記篇》雲雲,蓋托詞耳。
本書之體制及内容 本書為類書體,将佛家故實,分類編排,凡百篇。
篇各有部,部又有小部,均以二字為題。
總六百四十餘目,引經、律、論分隸之。
每篇前有述意部,述意猶言叙意,以俪體行之。
每篇末或部末有感應緣,廣引故事為證,證必注出典,與其他類書體例同。
除引經論,必以書名在前,曰“依某經某論曰”。
引傳記則書名或在前或在後,在前者如卷四《日月篇》引《河圖》、《禮統》、《帝王世紀》、《三五曆紀》等三十餘種,卷二十八《神異篇》引《述徵記》、《臨海記》、《地鏡圖》、《述異記》等十餘種,卷三十六《華香篇》引《異苑》、《幽冥錄》.《許邁别傳》、《扶南傳》等三十餘種,皆書名在前,曰“某書曰”;其在後者,則注曰“出某書”,或“見某書”;數條同出一書者,則雲“右若幹條同出某書”。
間有失載,則傳寫脫落也。
凡近代耳聞目擊之事,無記載可述者,亦必注明某人所說。
如卷五《阿修羅部》引《西國志》,雲:“餘見玄策具述此事。
”玄策者,王玄策也。
又引玄奘法師雲:“其人具向奘法師述此。
”卷十四《觀佛部》引麟德二年事,卷四六《思慎篇》引龍朔三年事,皆雲:“京城道俗共知,不别引記。
”卷十八《敬法篇》引貞觀五年事,雲:“西明寺主神察目驗說之。
”又引昙韻禅師事,雲:“西明寺道宣律師以貞觀十一年曾至彼中,目睹說之。
”卷五七《诤訟篇》引永徽五年事,則雲:“左近村人同見說之。
”卷六五《救厄篇》引武德初年事,則雲:“道年幼自見琬師說之。
”卷七六《绮語部》引永徽六年事,則雲:“因向僧忏,具說此言。
”皆表示其說有徵,不為虛構,甚合史法,故清代漢學家特重其書。
本書之流行輿漢學 本書在類書中,與《北堂書鈔》、《藝文類聚》同時。
所引據典籍,除佛經外,約有百四十餘種。
其中徵引最多者,為王琰《冥祥記》,凡百四十次,幹寶《搜神記》百餘次,唐臨《冥報記》七十次,顔之推《冤魂志》四十次,郎餘令《冥報拾遣》三十五次,《續搜神記》及劉義慶《幽明錄》、劉敬叔《異苑》、祖沖之《述異記》各十餘次。
其徵引三五次者,當另撰《法苑珠林》引用書目。
《四庫提要》釋家類於《廣弘明集》後即著錄此書,謂:“佛法初興,惟明因果,達摩東邁,始啟禅宗。
因果如漢儒之訓诂,悉求依據,其學核實而難誣;禅宗如宋儒之義理,可以臆測,其說憑虛而易騁。
此書作於唐初,去古未遠,在彼法中猶為引經據典,較後來侈談心理者固有間”雲。
自《四庫》著錄以來,此書遂為漢學家所注意,各家藏書志亦漸有其書,然所收者悉為支那本,即嘉興藏本,與古本卷數不合,常熟蔣氏乃有百卷本之刻,《書目答問》亦以其有關考證而著錄之矣。
劉毓崧《通義堂文集》十二有《書法苑珠林後》,雲:“陳隋以上舊籍,唐初存者較多,其無傳書者,可以為搜讨之用;其無足本者,可以為校補之資,於藝苑學林,自有裨益,不得因異端當斥,而遂不節取之”雲。
書之顯晦固有時,然苟不與漢學家氣味相投,亦焉能登之儒藏也。
本書闆本及兩本卷數對照表 本書通行者有二本:一、百卷本,常熟蔣刻及常州本,頻伽本是;一、百二十卷本,嘉興藏本及《四部叢刊》本是。
本書《傳記篇》及《大唐内典錄》著錄此書,均百卷,明南北藏亦百卷,獨萬曆十九年嘉興藏刻本改為百二十卷,此最無理之舉。
今《嘉興藏目錄》仍作百卷者,目循明藏之舊,而書巳析為百二十卷也。
然《四庫》著錄者即此本,蓋當時方冊本,舍此别無他本故。
此本以目錄二卷為第一、二卷,以第一卷為第三卷,變亂古法,《提要》猶以《經典釋文》比之,不知《經典釋文》第一卷乃叙錄,非目錄。
叙錄猶總論,當然可作第一卷,今乃目錄,豈可謂輿《釋文》同例,此《提要》之謬論也。
道光七年,常熟蔣氏回複為百卷,最為有識。
蔣名因培,山東齊河縣知縣,道光元年以事遣戍,其妾董姝,發願刻此,冀得佛力護持,并普告閨人,共襄是舉。
今每卷後題出赀重刻者姓名,皆婦女也,故可稱為閨閣本。
卷末有琴川申林女子董姝跋,卷首有萬善花室女弟子呂琴姜骈體序文。
萬善花室者,大興方履簽,卷三十二題方履簽母馮氏刻,知方氏輿此本有緣也。
《越缦堂日記》十八冊言呂為方繼室,陽湖人。
此文見《萬善花室文集》六序言:“世所行舊椠本,曾經明人改竄,妄析為百二十卷,全輿新書《藝文志》著錄百卷不符,以緻簡葉違錯,章段崩離,字句之間,亦多脫誤。
清信女士董申林,因披藏本,用勘此書,始知萬曆之訛,曾非恽上之失,遄發宏心,謀赀衆悅,同時名閨淑儀,鹹分華鬘襄助,共得百人,費凡幹镒,校雠精察,镂造精嚴。
” 夫與《新唐志》不符,未為大病,因《新唐志》誤者多也;若簡錯章離,則真大病矣,如卷十一《乳糜部》言:“宣律師感應因緣,在第十卷《灌帶部》述之。
”今第十卷已改為第十六卷,幸猶有《灌帶部》目可尋。
卷三十五《法服篇》言:“西明寺道宣律師感應因緣,具在第十卷。
”卷次既亂,所謂第十卷者,從何檢之?無怪女史呂琴姜斥之為妄也。
然今蔣氏本仍時有脫誤,未滿人意,恐所據藏本已如此。
卷一百後題奎文閣典籍,元和顧千裡妻韓道映刻,顧君為校勘學名家,疑此本曾經顧君策畫。
惟此書卷帙巨,徵引繁,自唐以來,校讀者即少,且非儒、釋兼治,未易問津,其不 足為善本宜也。
蔣刻之後,常州天甯寺本及頻伽本,皆百卷。
最可惜者,《四部叢刊》影印此書時,未能上溯摺子本,仍以嘉興藏本為佳本而采用之也。
今當以一九三六年上海影印碛砂藏本為最古,兩本卷數對照表從略。
《一切經音義》二十五卷唐釋玄應撰 《新譯華嚴經音義》二卷唐釋慧苑撰 二書自《開元錄略出》以來,即二部同帙,宋、元、明北藏,亦二部同函,今故合論之。
惟清藏及頻伽藏二書獨阙。
玄應略曆 玄應,清人多寫作元應,與道宣、道世同時,而先卒。
劉毓崧《書法苑珠林後》謂:“唐代僧徒,能讀儒書者,為元應、道世二人,而元應年輩稍後。
”以卷一百《傳記篇》道世之書列前,元應之書列後為證。
然《大唐内典錄》五著錄玄應《衆經音義》則在道世書前,稱:“應博學字書,統通《林》,《苑》,周涉古今,括究儒、釋。
昔高齊沙門釋道慧為一切經音,不顯名目,但明字類,及至臨機,搜訪多惑,應憤斯事,遂作此音。
徵覈本據,務存實錄,即萬代之師宗,亦當朝之難偶也。
恨叙綴才了,未及覆疏,遂從物故。
” 《内典錄》撰於麟德元年,則應卒在麟德以前矣。
《續高僧傳》撰於貞觀十九年,以玄應附卷三十《智果傳》,雲:“京師沙門玄應,亦以字學之富,皂白所推,通造經音,甚有科據。
”而未言其卒,本書序言“法師以貞觀末曆,敕召參傳”,則應當卒在貞觀以後。
《開元錄》八著錄此書,改名《一切經音義》,其略傳悉據《内典錄》及本書序。
清人叙述玄應者,乃不據《内典錄》及本書序,而多據《開元錄》。
《内典錄》其所未見,本書序則未得撰者之名也。
唐《藝文志》載僧彥琮《大唐京寺錄傳》,玄應《大唐衆經音義》,玄恽《法苑珠林》,玄範《注金剛般
道宣《大唐内典錄》成於麟德元年,《法苑珠林》成於總章元年,相距才四載,故《内典錄》五具載道世所著之書,《珠林》卷百亦具載道宣所著之書。
《續高僧傳》早成,《珠林》引據尤衆,即所稱《唐高僧傳》是也。
《珠林》卷百《傳記篇》述意部言:“吾少習周、孔之文典,晚慕黃、老之玄言,俱是未越苦河,猶淪火宅,可久可大,其為佛教,遂乃希前代之清塵,仰群英之遠迹,歸斯正道,拔自沈泥。
”似道世之出家在暮年,然《宋高僧傳》明雲:“道世年十二出家。
”《珠林》總章元年李俨序亦謂:“道世幼疑聚沙,落飾彩衣之歲。
”知《傳記篇》雲雲,蓋托詞耳。
本書之體制及内容 本書為類書體,将佛家故實,分類編排,凡百篇。
篇各有部,部又有小部,均以二字為題。
總六百四十餘目,引經、律、論分隸之。
每篇前有述意部,述意猶言叙意,以俪體行之。
每篇末或部末有感應緣,廣引故事為證,證必注出典,與其他類書體例同。
除引經論,必以書名在前,曰“依某經某論曰”。
引傳記則書名或在前或在後,在前者如卷四《日月篇》引《河圖》、《禮統》、《帝王世紀》、《三五曆紀》等三十餘種,卷二十八《神異篇》引《述徵記》、《臨海記》、《地鏡圖》、《述異記》等十餘種,卷三十六《華香篇》引《異苑》、《幽冥錄》.《許邁别傳》、《扶南傳》等三十餘種,皆書名在前,曰“某書曰”;其在後者,則注曰“出某書”,或“見某書”;數條同出一書者,則雲“右若幹條同出某書”。
間有失載,則傳寫脫落也。
凡近代耳聞目擊之事,無記載可述者,亦必注明某人所說。
如卷五《阿修羅部》引《西國志》,雲:“餘見玄策具述此事。
”玄策者,王玄策也。
又引玄奘法師雲:“其人具向奘法師述此。
”卷十四《觀佛部》引麟德二年事,卷四六《思慎篇》引龍朔三年事,皆雲:“京城道俗共知,不别引記。
”卷十八《敬法篇》引貞觀五年事,雲:“西明寺主神察目驗說之。
”又引昙韻禅師事,雲:“西明寺道宣律師以貞觀十一年曾至彼中,目睹說之。
”卷五七《诤訟篇》引永徽五年事,則雲:“左近村人同見說之。
”卷六五《救厄篇》引武德初年事,則雲:“道年幼自見琬師說之。
”卷七六《绮語部》引永徽六年事,則雲:“因向僧忏,具說此言。
”皆表示其說有徵,不為虛構,甚合史法,故清代漢學家特重其書。
本書之流行輿漢學 本書在類書中,與《北堂書鈔》、《藝文類聚》同時。
所引據典籍,除佛經外,約有百四十餘種。
其中徵引最多者,為王琰《冥祥記》,凡百四十次,幹寶《搜神記》百餘次,唐臨《冥報記》七十次,顔之推《冤魂志》四十次,郎餘令《冥報拾遣》三十五次,《續搜神記》及劉義慶《幽明錄》、劉敬叔《異苑》、祖沖之《述異記》各十餘次。
其徵引三五次者,當另撰《法苑珠林》引用書目。
《四庫提要》釋家類於《廣弘明集》後即著錄此書,謂:“佛法初興,惟明因果,達摩東邁,始啟禅宗。
因果如漢儒之訓诂,悉求依據,其學核實而難誣;禅宗如宋儒之義理,可以臆測,其說憑虛而易騁。
此書作於唐初,去古未遠,在彼法中猶為引經據典,較後來侈談心理者固有間”雲。
自《四庫》著錄以來,此書遂為漢學家所注意,各家藏書志亦漸有其書,然所收者悉為支那本,即嘉興藏本,與古本卷數不合,常熟蔣氏乃有百卷本之刻,《書目答問》亦以其有關考證而著錄之矣。
劉毓崧《通義堂文集》十二有《書法苑珠林後》,雲:“陳隋以上舊籍,唐初存者較多,其無傳書者,可以為搜讨之用;其無足本者,可以為校補之資,於藝苑學林,自有裨益,不得因異端當斥,而遂不節取之”雲。
書之顯晦固有時,然苟不與漢學家氣味相投,亦焉能登之儒藏也。
本書闆本及兩本卷數對照表 本書通行者有二本:一、百卷本,常熟蔣刻及常州本,頻伽本是;一、百二十卷本,嘉興藏本及《四部叢刊》本是。
本書《傳記篇》及《大唐内典錄》著錄此書,均百卷,明南北藏亦百卷,獨萬曆十九年嘉興藏刻本改為百二十卷,此最無理之舉。
今《嘉興藏目錄》仍作百卷者,目循明藏之舊,而書巳析為百二十卷也。
然《四庫》著錄者即此本,蓋當時方冊本,舍此别無他本故。
此本以目錄二卷為第一、二卷,以第一卷為第三卷,變亂古法,《提要》猶以《經典釋文》比之,不知《經典釋文》第一卷乃叙錄,非目錄。
叙錄猶總論,當然可作第一卷,今乃目錄,豈可謂輿《釋文》同例,此《提要》之謬論也。
道光七年,常熟蔣氏回複為百卷,最為有識。
蔣名因培,山東齊河縣知縣,道光元年以事遣戍,其妾董姝,發願刻此,冀得佛力護持,并普告閨人,共襄是舉。
今每卷後題出赀重刻者姓名,皆婦女也,故可稱為閨閣本。
卷末有琴川申林女子董姝跋,卷首有萬善花室女弟子呂琴姜骈體序文。
萬善花室者,大興方履簽,卷三十二題方履簽母馮氏刻,知方氏輿此本有緣也。
《越缦堂日記》十八冊言呂為方繼室,陽湖人。
此文見《萬善花室文集》六序言:“世所行舊椠本,曾經明人改竄,妄析為百二十卷,全輿新書《藝文志》著錄百卷不符,以緻簡葉違錯,章段崩離,字句之間,亦多脫誤。
清信女士董申林,因披藏本,用勘此書,始知萬曆之訛,曾非恽上之失,遄發宏心,謀赀衆悅,同時名閨淑儀,鹹分華鬘襄助,共得百人,費凡幹镒,校雠精察,镂造精嚴。
” 夫與《新唐志》不符,未為大病,因《新唐志》誤者多也;若簡錯章離,則真大病矣,如卷十一《乳糜部》言:“宣律師感應因緣,在第十卷《灌帶部》述之。
”今第十卷已改為第十六卷,幸猶有《灌帶部》目可尋。
卷三十五《法服篇》言:“西明寺道宣律師感應因緣,具在第十卷。
”卷次既亂,所謂第十卷者,從何檢之?無怪女史呂琴姜斥之為妄也。
然今蔣氏本仍時有脫誤,未滿人意,恐所據藏本已如此。
卷一百後題奎文閣典籍,元和顧千裡妻韓道映刻,顧君為校勘學名家,疑此本曾經顧君策畫。
惟此書卷帙巨,徵引繁,自唐以來,校讀者即少,且非儒、釋兼治,未易問津,其不 足為善本宜也。
蔣刻之後,常州天甯寺本及頻伽本,皆百卷。
最可惜者,《四部叢刊》影印此書時,未能上溯摺子本,仍以嘉興藏本為佳本而采用之也。
今當以一九三六年上海影印碛砂藏本為最古,兩本卷數對照表從略。
《一切經音義》二十五卷唐釋玄應撰 《新譯華嚴經音義》二卷唐釋慧苑撰 二書自《開元錄略出》以來,即二部同帙,宋、元、明北藏,亦二部同函,今故合論之。
惟清藏及頻伽藏二書獨阙。
玄應略曆 玄應,清人多寫作元應,與道宣、道世同時,而先卒。
劉毓崧《書法苑珠林後》謂:“唐代僧徒,能讀儒書者,為元應、道世二人,而元應年輩稍後。
”以卷一百《傳記篇》道世之書列前,元應之書列後為證。
然《大唐内典錄》五著錄玄應《衆經音義》則在道世書前,稱:“應博學字書,統通《林》,《苑》,周涉古今,括究儒、釋。
昔高齊沙門釋道慧為一切經音,不顯名目,但明字類,及至臨機,搜訪多惑,應憤斯事,遂作此音。
徵覈本據,務存實錄,即萬代之師宗,亦當朝之難偶也。
恨叙綴才了,未及覆疏,遂從物故。
” 《内典錄》撰於麟德元年,則應卒在麟德以前矣。
《續高僧傳》撰於貞觀十九年,以玄應附卷三十《智果傳》,雲:“京師沙門玄應,亦以字學之富,皂白所推,通造經音,甚有科據。
”而未言其卒,本書序言“法師以貞觀末曆,敕召參傳”,則應當卒在貞觀以後。
《開元錄》八著錄此書,改名《一切經音義》,其略傳悉據《内典錄》及本書序。
清人叙述玄應者,乃不據《内典錄》及本書序,而多據《開元錄》。
《内典錄》其所未見,本書序則未得撰者之名也。
唐《藝文志》載僧彥琮《大唐京寺錄傳》,玄應《大唐衆經音義》,玄恽《法苑珠林》,玄範《注金剛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