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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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清人所輕,而嚴可均《全漢魏南北朝文》遂稱獨步矣,此時代風氣之賜也。

     本書闆本及兩本卷數對照 本書闆本,通行者大别為兩種:一、三十卷本,吳刻及頻伽本屬之;一、四十卷本,嘉興方冊藏及常州本屬之。

     《鄭堂讀書記》著錄者為嘉興藏本,而稱三十卷,二者不相應,亦沿《四庫提要》而誤耳。

    《四庫》用吳刻本三十卷。

    《全南北朝文》引《廣弘明集》,除《全宋文》用四十卷本、《全南北齊文》用三十卷本外,餘皆兩本參用。

     《全晉文》一五七,支遁《八關齋會詩序》引《廣弘明集》三十上,用三十卷本。

    《釋伽文佛像贊》引《廣弘明集》十六,用四十卷本。

     《全梁文》簡文帝文引《廣弘明集》,皆用三十卷本。

    獨十三《菩提樹頌》引《廣弘明集》十七,用四十卷本。

     《全梁文》五七,劉孝标《與舉法師書》引《廣弘明集》廿四,用三十卷本。

    《金華山棲志》引《廣弘明集》廿七,用四十卷本。

     《全後周文》廿二,釋慧命《詳玄賦》引《廣弘明集》廿九上,用三十卷本。

    《酬濟北戴先生書》引《廣曠弘明集》廿七,用四十卷本。

     此事《全南北朝文》曾自言之。

    《全後周文》廿二,釋昙積《谏沙汰僧表》引《廣弘明集》二十七,雲:“一本在二十四。

    ”又《全陳文》十八,釋惠津《與瑗律師書》及昙瑗《答津律師書》引《廣弘明集》三十二,雲:“一本在二十七上。

    ”此兩本參用之證。

    不明乎此,必以為所注卷數有誤矣。

    應将兩本卷數對照,列表如後,今從略。

     《全南北朝文》拾遺 《全南北朝文》於《廣弘明集》作者缁素一百三十四人中,除唐二十八人及《後漢書·郊祀志》、《魏書·釋老志》、齊竟陵王子良《淨住子》等有專書行世者外,幾於全部收入。

    然亦偶有遺漏: 如丘道護撰《支昙谛誅》,見《廣弘明集》二十六,《全晉文》一四二目有而文阙。

     又《全齊文》二十五有虞羲文,而《廣弘明集》二十三虞羲撰《廬山景法師行狀》,凡千字,獨阙。

     又《全北齊文》七有樊遜文,而《廣弘明集》二十四樊孝謙撰〈答沙汰釋李诏表》,凡五百字,亦阙。

     又《廣弘明集》十九有梁都講法彪《發般若經題論義》一首,凡二千三百餘字,《全梁文》亦阙。

     右四文當補。

     又梁僧法雲《與王公朝貴書》,見《弘明集》十,《上昭明太子啟》,見《廣弘明集》二十一,《全梁文》七四均重出。

     右二文當删。

     沙門同名易混例 沙門同名,事所恒有。

    《廣弘明集》二十三有《法綱法師誄》,宋釋慧琳撰,又有《玄運法師誄》,南齊釋慧琳撰,二人同名,同在一卷。

    卷二十五有《福田論》,隋釋彥琮撰,又有《沙門不應拜俗總論》,唐釋彥悰撰,琮、悰不同,而刊本通作“琮”,亦同在一卷。

    慧琳未見有誤,彥琮則《全唐文》、《全隋文》皆混,此不可不注意者也。

    今分别說明之: 彥琮,隋上林園翻經館沙門,《續高僧傳》二有傳,大業六年卒。

    所著今存者有《辯正論》,見《續高僧傳》二;《通極論》,見《廣弘明集》四;《福田論》,見《廣弘明集》二十五;《合部金光明經序》,見頻伽本黃九。

     彥悰,唐京兆大慈恩寺沙門,《宋高僧傳》四有傳,玄奘法師弟子。

    所著今存者有《佛頂最勝陀羅尼經序》,見頻伽本成五;《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見頻伽本陽二;《法琳别傳》,見頻伽本緻八,“悰”誤作“琮”。

    《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見頻伽本露七,《廣弘明集》二十五所引者,即此書之總論。

     唐《藝文志》釋氏類,彥琮凡二見: 一、載彥琮《崇正論》六卷,《集沙門不拜俗議》六卷,《福田論》二卷。

    按《沙門不拜俗議》,唐彥悰撰,何以夾在隋彥琮所撰《崇正論》、《福田論》之間,此《唐志》之誤也。

     二、《唐志》又載彥琮《大唐京寺錄傳》十卷,《沙門不敬錄》六卷,注雲:“龍朔人,并隋有二彥琮。

    ”按此說是也。

    然《沙門不敬錄》即《沙門不拜俗議》,何以分為二書而重出之。

     且隋彥琮從“玉”,唐彥悰實從“心”。

    據《宋高僧傳》四《彥悰傳》:“或有調之曰:‘子輿隋彥琮相去幾何?’對曰:‘賜也何敢望回,雖長卿慕蔺,心宗慕於玉宗,故有以也。

    ’”然則彥悰與隋僧同名,當時已有人注意,不知《唐志》既知之,何以複混之也。

     《全唐文》九O五以《合部金光明經序》及《通極論》、《福田論》為唐彥悰作,官書之誤,不足奇。

    《全隋文》三十三以《沙門不應拜俗總論》為隋彥琮作,則殊可異,蓋因《廣弘明集》兩彥琮同卷,而刊本又通作“琮”,偶未細考耳。

     近人孫德謙撰《漢書藝文志舉例》,有人名多混加注條,引《唐志》《大唐京寺錄》注隋有二彥琮為例,此又誤解《唐志》者也。

    《唐志》言“并隋有二彥琮”,謂并隋計之耳,今省略 “并”字,則是隋有二彥琮。

    試思隋僧也,何能撰《大唐京寺錄》耶!一字之不可省如此,亦學者所宜注意也,彥悰撰《大唐京寺錄》,見《内典錄》五及《開元釋教錄》八之末。

     《四庫提要》正誤 《四庫提要》謂:“道宣隋末居終南白泉寺,又遷豐德寺、淨業寺,至唐高宗時乃卒。

    ”其說未為大誤。

    然宣公一生居止,前在終南,後在京師西明寺。

    西明寺初就,即诏宣充上座,玄奘法師至止,又诏與翻譯,遇敕令僧拜王者等事,宣上啟争持甚力,又所撰著及删補律儀等,二百二十餘卷,皆在西明寺。

    故不言豐德、淨業二寺則已,如言豐德、淨業,則不可不及西明寺。

    《新唐志》先著錄道宣《大唐貞觀内典錄》十卷,後又著錄《大唐内典錄》十卷,雲;“西明寺僧撰”,即不知道宣為西明寺僧故,則西明寺一節,不可省也。

     《提要》又謂:“其書采摭浩博,如梁簡文帝《被幽述志》詩,及《連珠》三首之類,頗為泛濫。

    ”按詩及《連珠》見卷三十上,然應采與否,純屬主觀,實無标準。

    惟其書於梁簡文《與廣信侯書》,《與慧琰法師二書》、《答湘東王書》,既載於卷十六,複載於卷二十一及卷二十八,是為重出。

    撰《提要》者不于此糾正,而批評其應采與否,未免輕重倒置。

    《提要》又引《神僧傳》六,稱道宣為僧佑後身。

    按《神僧傳》乃明初撰集之書,其《道宣傳》全采自《宋高僧傳》十四,《宋高僧傳》《四庫》著錄,《提要》何以不引宋傳而引明傳,可知其随手翻檢,未嘗一究史源,實為疏陋。

     《提要》又稱:“道宣卒於乾封二年,而書末有《遊大慈恩寺》詩,乃題高宗之溢,殊不可解。

    ”不知此乃《提要》所據刊本之謬,與道宣無涉,猶《史記》之有《武帝本紀》雲爾。

    原本《廣弘明集》唐高宗皆作“今上”,頻伽所據麗本尚可為證。

    且不始於卷末,卷二十二《述三藏聖教序》及《答法師玄奘謝啟書》,卷二十五《沙門緻拜君親敕》及〈停沙門拜君诏》,原本皆稱“今上”,有何不可解,而緻其譏評耶! 《法苑珠林》百卷唐釋道世撰 本書《大唐内典錄》五著錄,《開元錄》不載,慧琳、可洪兩家《音義》亦無此書。

    此書之入藏,實自宋始,見紹興初周敦義《翻譯名義集序》。

    然宋、元、明、清藏皆百卷,獨嘉興藏改為百二十卷,《四庫》著錄者即嘉興藏本,《四部叢刊》影印者亦嘉興藏本。

    道光間,常熟蔣氏刻本回複為百卷,常州天甯寺刻本、頻伽本亦百卷。

     道世略曆 道世《宋高僧傳》四有傳。

    字玄恽,避太宗諱,以字行,《内典錄》著錄是書,稱沙門玄恽撰,《宋高僧傳》始回複為道世,而著明其稱字之由焉。

    《越缦堂日記》十六冊謂:“道世之名,不避太宗之諱,殊不可解。

    ”蓋未見《宋高僧傳》也。

    唐時譯經不避諱,僧名仍避諱。

     儀鳳四年正月,譯進《佛頂最勝陀羅尼經》,廟諱、國諱皆隐避,如“世尊”為“聖尊”,“世界”為“生界”,“大勢”為“大 趣”,“救治”為“救除”之類。

    上讀訖,曰:“既是聖言,不須避諱。

    ”見永淳元年五月沙門彥悰序,頻伽本成五。

    此初唐故事也。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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