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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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隋志》别集類,有陳沙門釋洪偃集八卷,此洪偃見《續高僧傳》七,雲:“洪偃俗姓謝氏,會稽山陰人。
風神穎秀,弱齡悟道,英詞錦爛,又善草隸,故貌、義、詩、書,号為四絕。
梁太宗在東朝,愛其儁秀,欲令還俗,引為學士,偃執志不回,屬戎羯陵踐,兵饑相繼,因避地缙雲,又寇斥山侶,遂越嶺避難。
俄而渚宮陷覆,便事東歸,以天嘉五年終於宣武寺。
偃始離俗,迄於遷化,惟學是務,每緣情觸興,辄叙其緻,成二十餘卷,值亂零失,猶存八軸,陳太建年學士何儁上之。
”此即《隋志》所著錄者也。
又《隋志》楚詞類,有《楚詞音》一卷,釋道骞撰。
姚氏《考證》僅據本志序,言“隋時有釋道骞,善讀《楚詞》,能為楚聲,至今傳《楚詞》者,皆祖骞公之音”而已,此外無所發明。
不知此道骞《續高僧傳》卅作智骞,與作《一切經音義》之玄應同附《智果傳》,略雲:“沙門智骞,江表人。
遍洞字源,精閑《通俗》,晚以所學,退入道場,自秘書正字,雠校著作,言義不通,皆谘骞決,即為定其今古,出其人世,變體诂訓,明若面焉。
造《衆經音》及《蒼雅》、《字苑》,宏叙周贍,達者高之,家藏一本,以為珍璧。
”又《續高僧傳》十一《法侃傳》注言:“侃初立名,立人安品,後值内道場沙門智骞曰:‘侃之為字,人口為信,又從川字,言信的也。
’因從之。
”則骞為字學專家又多一證。
本傳雖未明言其著《楚詞音》,然既通字學,複造《衆經音》,其為《隋志》之道骞無疑。
凡此皆有關於考 史,不徒作僧傳讀而已。
《全南北朝文》正誤 嚴氏《全南北朝文》,曾利用此書,然有極可笑者。
蓋卷軸既繁;雖号稱缜密,亦不能無誤,要在後學為之糾正耳。
《續高僧傳》一《拘那羅陀傳》:“拘那羅陀,陳言親依,譯言真谛,谛止廣州王園寺。
時宗、恺諸僧欲延還建業,會揚辇碩望,恐奪時榮,乃奏曰:‘嶺表所譯衆部,言乖治術,有蔽國風,可流荒服。
’帝然之,故南海新文,有藏陳世。
”此言真谛法師門徒僧宗、智恺等欲迎法師還建業,建業諸僧妬之,乃奏言真谛新譯《唯識》等論,有乖冶術,可流荒服,不令其還都。
時稱建業為揚都,揚辇即指揚都。
《全陳文》十七乃以揚辇為人姓名,而載其奏流拘那羅陀文,於揚辇略曆,注雲未詳,不知揚辇非人名也。
又《續高僧傳》九《道莊傳》,言:“道莊,建業人,初聽彭城寺瓊法師,禀受《成實》,宗匠師表,門學所推。
瓊後年疾相侵,将欲傳緒,通召學徒,宗猷顧命,衆鹹揖謝於莊,允當遺寄,瓊曰:‘莊公學業優奧,誠如弘選,然其首大足小,終無後成,恐其徙轍餘宗耳。
’遂不行衆議。
”此寶瓊法師批評道莊不足當遣寄也。
《全後周文》廿二引此,乃作“宗猷遣瓊法師書”,而於宗猷略曆,無一言注釋,不知宗猷亦非僧名也。
《真觀傳》言:“觀聲辯之雄,最稱宏富,自爾詞人,莫不宗猷於觀。
”宗猷猶言推舉耳。
嚴君因有“允當遺寄”句,将“寄”字連下讀,遂以瓊語作遺瓊書,此大誤也。
《全唐文》亦嘗利用此書,然時有錯誤。
如卷九一六吉藏《上元宗遺表》,見於《續高僧傳》十一,藏,武德六年臨終遣表於帝,帝當指唐高祖。
《全唐文》乃引作元宗,此是偶誤,然相距百年矣。
本書闆本異同 本書現在通行者有三種本: 一為三十卷本,即高麗本及頻伽本是也。
一為三十一卷本,即宋、元本,碛砂藏本是也。
一為四十卷本,即嘉興藏本及揚州本是也。
宋、元本於麗本卷二十及二十五後,各增一卷,又於麗本卷二十七、二十八合為一卷,故總數比麗本多一卷,是為三十一卷。
宋、元本正傳多麗本七十一人,附傳多麗本七人。
然今頻伽本已将麗本所無者,悉照宋、元本增人,附於各卷之末。
今将各卷所增人數列後:二十卷後增正傳二十人,附三人;二十二卷增四人;二十三卷增二人;二十四卷增五人;二十五卷增一人;二十五卷後又增正傳三十九人,附四人。
明本與宋、元本内容相同,惟分為四十卷,與宋、元本異。
唐元和中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九一至九四、晉天福中可洪《藏經音義随函錄》卷二十七、二十八,為《續高僧傳》音義,均作三十卷,且無卷二十與卷二十五後所增諸傳之音。
因此知增多七十餘傳,自宋始;分為四十卷,自明始。
然此增多之材料何來?是宣公原文否?曰:宣公自撰《大唐内典錄》五,於《續高僧傳》外,尚有《後集續高僧傳》十卷。
《開元錄》八隻載《續傳》三十卷,謂:“《内典錄》更有《後 傳》十卷,尋本未獲。
”頗疑今宋、元本所增之七十餘傳,即《後集》之文,宋人取以入之《續傳》,故其中多卒於貞觀十九年以後、麟德二年以前,若不是宣公原文,則有卒於乾封二年以後者矣。
又疑《舊唐志》何以連出《續高僧傳》二部,其一部本為《後傳》十卷,傳寫誤也。
然明本何以分為四十卷?則以此書自《開元錄略出》以來,即分為四帙,編入内、左、達、承四号,宋元藏因之。
慧琳、可洪《音義》均作三十卷四帙可證,明本蓋每一帙分為十卷也。
楊氏《訪書志》質疑 楊守敬《日本訪書志》十六載《續高僧傳》四十卷,注曰:“宋刊摺子本”,又曰:“此本亦宋嘉熙三年安吉州資福寺刊,即南北藏所從出。
”此語殊不可信。
晁氏《讀書後志》一、《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十,著錄此書,猶是三十卷,何得有宋刊四十卷之事,頗疑楊氏誤以四帙為四十卷,否則絕非宋本也。
楊氏又言:“此書終貞觀十九年,正傳三百三十一人,附見一百六十人。
”此仍是宣公自序舊文。
不知今本不止於貞觀十九年,已如上述。
至於人數,麗本正傳四百十四人,已多於自序八十三人,附見二百十二人,亦多於自序五十二人。
宋、元本正傳又多七十一人,為四百八十五人;附傳又多七人,為二百十九人,比自序增多甚衆。
撰提要者,當據書不當據序,即據序,亦當言明書與序不同,俾知後有增入也。
楊氏又言:“《四庫書目》僅載贊甯《宋高僧傳》,近時
又《隋志》别集類,有陳沙門釋洪偃集八卷,此洪偃見《續高僧傳》七,雲:“洪偃俗姓謝氏,會稽山陰人。
風神穎秀,弱齡悟道,英詞錦爛,又善草隸,故貌、義、詩、書,号為四絕。
梁太宗在東朝,愛其儁秀,欲令還俗,引為學士,偃執志不回,屬戎羯陵踐,兵饑相繼,因避地缙雲,又寇斥山侶,遂越嶺避難。
俄而渚宮陷覆,便事東歸,以天嘉五年終於宣武寺。
偃始離俗,迄於遷化,惟學是務,每緣情觸興,辄叙其緻,成二十餘卷,值亂零失,猶存八軸,陳太建年學士何儁上之。
”此即《隋志》所著錄者也。
又《隋志》楚詞類,有《楚詞音》一卷,釋道骞撰。
姚氏《考證》僅據本志序,言“隋時有釋道骞,善讀《楚詞》,能為楚聲,至今傳《楚詞》者,皆祖骞公之音”而已,此外無所發明。
不知此道骞《續高僧傳》卅作智骞,與作《一切經音義》之玄應同附《智果傳》,略雲:“沙門智骞,江表人。
遍洞字源,精閑《通俗》,晚以所學,退入道場,自秘書正字,雠校著作,言義不通,皆谘骞決,即為定其今古,出其人世,變體诂訓,明若面焉。
造《衆經音》及《蒼雅》、《字苑》,宏叙周贍,達者高之,家藏一本,以為珍璧。
”又《續高僧傳》十一《法侃傳》注言:“侃初立名,立人安品,後值内道場沙門智骞曰:‘侃之為字,人口為信,又從川字,言信的也。
’因從之。
”則骞為字學專家又多一證。
本傳雖未明言其著《楚詞音》,然既通字學,複造《衆經音》,其為《隋志》之道骞無疑。
凡此皆有關於考 史,不徒作僧傳讀而已。
《全南北朝文》正誤 嚴氏《全南北朝文》,曾利用此書,然有極可笑者。
蓋卷軸既繁;雖号稱缜密,亦不能無誤,要在後學為之糾正耳。
《續高僧傳》一《拘那羅陀傳》:“拘那羅陀,陳言親依,譯言真谛,谛止廣州王園寺。
時宗、恺諸僧欲延還建業,會揚辇碩望,恐奪時榮,乃奏曰:‘嶺表所譯衆部,言乖治術,有蔽國風,可流荒服。
’帝然之,故南海新文,有藏陳世。
”此言真谛法師門徒僧宗、智恺等欲迎法師還建業,建業諸僧妬之,乃奏言真谛新譯《唯識》等論,有乖冶術,可流荒服,不令其還都。
時稱建業為揚都,揚辇即指揚都。
《全陳文》十七乃以揚辇為人姓名,而載其奏流拘那羅陀文,於揚辇略曆,注雲未詳,不知揚辇非人名也。
又《續高僧傳》九《道莊傳》,言:“道莊,建業人,初聽彭城寺瓊法師,禀受《成實》,宗匠師表,門學所推。
瓊後年疾相侵,将欲傳緒,通召學徒,宗猷顧命,衆鹹揖謝於莊,允當遺寄,瓊曰:‘莊公學業優奧,誠如弘選,然其首大足小,終無後成,恐其徙轍餘宗耳。
’遂不行衆議。
”此寶瓊法師批評道莊不足當遣寄也。
《全後周文》廿二引此,乃作“宗猷遣瓊法師書”,而於宗猷略曆,無一言注釋,不知宗猷亦非僧名也。
《真觀傳》言:“觀聲辯之雄,最稱宏富,自爾詞人,莫不宗猷於觀。
”宗猷猶言推舉耳。
嚴君因有“允當遺寄”句,将“寄”字連下讀,遂以瓊語作遺瓊書,此大誤也。
《全唐文》亦嘗利用此書,然時有錯誤。
如卷九一六吉藏《上元宗遺表》,見於《續高僧傳》十一,藏,武德六年臨終遣表於帝,帝當指唐高祖。
《全唐文》乃引作元宗,此是偶誤,然相距百年矣。
本書闆本異同 本書現在通行者有三種本: 一為三十卷本,即高麗本及頻伽本是也。
一為三十一卷本,即宋、元本,碛砂藏本是也。
一為四十卷本,即嘉興藏本及揚州本是也。
宋、元本於麗本卷二十及二十五後,各增一卷,又於麗本卷二十七、二十八合為一卷,故總數比麗本多一卷,是為三十一卷。
宋、元本正傳多麗本七十一人,附傳多麗本七人。
然今頻伽本已将麗本所無者,悉照宋、元本增人,附於各卷之末。
今将各卷所增人數列後:二十卷後增正傳二十人,附三人;二十二卷增四人;二十三卷增二人;二十四卷增五人;二十五卷增一人;二十五卷後又增正傳三十九人,附四人。
明本與宋、元本内容相同,惟分為四十卷,與宋、元本異。
唐元和中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九一至九四、晉天福中可洪《藏經音義随函錄》卷二十七、二十八,為《續高僧傳》音義,均作三十卷,且無卷二十與卷二十五後所增諸傳之音。
因此知增多七十餘傳,自宋始;分為四十卷,自明始。
然此增多之材料何來?是宣公原文否?曰:宣公自撰《大唐内典錄》五,於《續高僧傳》外,尚有《後集續高僧傳》十卷。
《開元錄》八隻載《續傳》三十卷,謂:“《内典錄》更有《後 傳》十卷,尋本未獲。
”頗疑今宋、元本所增之七十餘傳,即《後集》之文,宋人取以入之《續傳》,故其中多卒於貞觀十九年以後、麟德二年以前,若不是宣公原文,則有卒於乾封二年以後者矣。
又疑《舊唐志》何以連出《續高僧傳》二部,其一部本為《後傳》十卷,傳寫誤也。
然明本何以分為四十卷?則以此書自《開元錄略出》以來,即分為四帙,編入内、左、達、承四号,宋元藏因之。
慧琳、可洪《音義》均作三十卷四帙可證,明本蓋每一帙分為十卷也。
楊氏《訪書志》質疑 楊守敬《日本訪書志》十六載《續高僧傳》四十卷,注曰:“宋刊摺子本”,又曰:“此本亦宋嘉熙三年安吉州資福寺刊,即南北藏所從出。
”此語殊不可信。
晁氏《讀書後志》一、《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十,著錄此書,猶是三十卷,何得有宋刊四十卷之事,頗疑楊氏誤以四帙為四十卷,否則絕非宋本也。
楊氏又言:“此書終貞觀十九年,正傳三百三十一人,附見一百六十人。
”此仍是宣公自序舊文。
不知今本不止於貞觀十九年,已如上述。
至於人數,麗本正傳四百十四人,已多於自序八十三人,附見二百十二人,亦多於自序五十二人。
宋、元本正傳又多七十一人,為四百八十五人;附傳又多七人,為二百十九人,比自序增多甚衆。
撰提要者,當據書不當據序,即據序,亦當言明書與序不同,俾知後有增入也。
楊氏又言:“《四庫書目》僅載贊甯《宋高僧傳》,近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