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二

關燈
海山仙館刻慧皎《高僧傳》,而此書仍沈霾釋藏中,未終表彰。

    ”雲雲。

    不知此書《四庫》雖未收,然自乾隆季年,學者已漸知利用,故《全唐文》、《全南北朝文》均用之,隻欠一單刻本而已。

    然嘉興藏單印本,時有流行,藏書家所謂支那本者是也,因書口有“支那撰述”四字故。

     楊氏又附載此書自序,注雲:“此序孫淵如《續古文苑》不載,知孫氏亦未見此書。

    ”不知《孫氏祠堂書目》二已載此書,特《續古文苑》未之采耳。

    且此序《全唐文》九百十一已采入,未為希見,固不必張大其詞也。

     《宋高僧傳》三十卷宋釋贊甯撰 宋、元、明、清藏及《四庫》皆著錄,麗藏獨阙。

    揚州單刻本,稱為《宋高僧傳三集》。

     太平興國七年奉敕撰,端拱元年十月書成,表上之。

    本名《大宋高僧傳》,後人去“大”存“宋”,謂宋朝所修之《高僧傳》,非謂宋朝高僧之傳也。

    所載接道宣《續傳》,迄宋之雍熙,卷七晤恩卒於雍熙三年,義寂卒於雍熙四年,即成書之前一年也。

     贊甯略曆 贊甯家世行事,見王禹稱《小畜集》二十《通惠大師文集序》,略雲:“釋子謂佛書為内典,謂儒書為外學,工詩則衆,工文則鮮,并是四者,其惟大師。

    大師姓高氏,其先渤海人, 隋末徙居吳興之德清縣。

    以唐天佑十六年己卯生,後唐天成中出家。

    通南山律,為兩浙僧統。

    太平興國三年,忠懿王錢俶攜版圖歸國,大師入朝,太宗素聞其名,召對滋福殿,賜紫方袍,尋改師号曰通惠。

    八年,诏修《大宋高僧傳》,聽歸杭州舊寺,成三十卷,進之。

    居無何,徵歸京師,住天壽寺,诏撰三教聖賢事迹,分領其事,著《鹫嶺聖賢錄》,又集聖賢事迹,凡一百卷。

    今上鹹平元年,诏充右街僧錄。

    年八十二,視聽不衰,以述作頗多,叙引未立,猥蒙見托,不克固辭。

    總其篇題,具如别錄,凡内典集一百五十二卷,外學集四十九卷,覽其文知其道”雲。

     《十國春秋》八九《贊甯傳》,即本於此。

    然謂《高憎傳》、内典集外,又著《鷲嶺聖賢錄》一百卷,則誤讀《小畜集》之文也。

    《高僧傳》,《鷲嶺聖賢錄》即内典集之一種,内典集不過諸書之總名,序雲:“總其篇題,具如别錄”,則各書之子目也。

     本書之體制及内容 本書體制,一如《續傳》,惟《續傳》僅每科後附以論述,此書則每人傳末亦時有論述,或申明作者之旨焉,名之曰系,其有答問,則謂之通。

    系者法《張衡賦》,通則法《白虎通》,此與《續傳》不同者也。

     本書十六《清徹傳》:“系曰:徹公言行,無乃太簡乎?通曰:繁略有據,名實錄也。

    昔太史公可弗欲廣三五之世事耶,蓋唐虞之前,史氏淳略,後世何述,今不遂富贍,職由此也。

    又與弗來赴告不書同,諸有繁略不均,必祛诮讓焉。

    ”此所謂申明作者之意也,其法甚善。

     又古人著書,除類書外,多不注出典。

    此書所本,多是碑文,故每傳末恒言某某為立碑銘或塔銘,此即本傳所據,不啻注明出處。

     本書内容,亦分十科,輿《續傳》無異:一譯經,三卷;二義解,四卷;三習禅,六卷;四明律,三卷;五護法,一卷;六感通,五卷;七遺身,一卷;八讀誦,二卷;九興福,三卷;十雜科,二卷。

    正傳五百三十二人,附傳一百二十五人。

    “讀誦”《四庫提要》作“誦讀”,此雖小節,然以今語改古語,為校勘學中一大忌,因〈續傳》亦作“讀誦”,非偶然也。

     唐時佛教最盛,《舊唐書·方伎傳》尚有玄奘、神秀、慧能、一行等數人,《新唐書》—概删除。

    《通監》亦大都不載,故嚴衍《通監補》凡例,有補二氏一條。

    此書所載,十之九皆唐僧,可以補《唐書》、《通監》之阙矣。

     本書之特色及缺點 本書最精彩者為《習禅篇》,因中國禅宗,起於初唐,至晚唐而極盛。

    會昌五年毀佛,教家大受挫折,惟禅宗明心見性,毀其外不能毀其内,故依舊流行。

    五代末,北宋初,佛教各派均已式微,獨曹溪以下五宗,於此時漸次成立。

    五宗者,自六祖慧能後,分為二派:曰青原行思,曰南嶽懷讓。

    南嶽複分二派:曰臨濟,曰沩仰;青原複分三派:曰曹洞,曰法眼,曰雲門,是為五宗。

    今日惟臨濟、曹洞猶存,三宗早絕。

    本書除雲門宗開山之雲門文偃外,於各宗重要人物,皆有專傳。

    雲門匡真大師塔銘,本南漢大寶元年立,又碑銘大寶七 年立,以僻在廣東乳源縣,故贊甯當日搜羅未獲,今皆見《南漢金石志》。

     然禅宗自曹溪五宗以前,派别已極紛歧,鬥诤甚烈,禅宗本身諸史,多諱而不言。

    贊甯本非禅宗,且博學多通,号稱“律虎”,當時玄學,每斥講家為數寶之人,見本書《習禅篇》總論。

    贊甯於禅宗鬥诤之迹,亦不為之諱,故卷八《神秀傳》論謂:“達摩沒而微言絕,五祖喪而大義乖。

    ”考唐代禅宗史者,固可於《宋僧傳》求之,此本書之特色也。

     慧皎著書,提倡高蹈,故特改“名僧”為“高僧”。

    道宣戒律精嚴,對沙門不拜王者一事,争之甚力,皆僧人之具有節檗者,有專書名《沙門不應拜俗等事》。

    贊甯則本為吳越國僧統,入宋後,又賜紫衣,充僧錄,素主張與國王大臣接近;本書又為奉诏而作,故不能與前書媲美。

     《宋高僧傳》七五代《棣州開元寺恒超傳》:“恒超姓馮氏,範陽人。

    挂鍚無棣,二十餘年,節操高邁,前後州牧修名執刺相禮重者,止令童子辭以講貫,罕曾接對,初有所慊,終伏其高。

    時郡守李君素重高風,欲飛章舉賜紫衣,超聞驚愕,為詩曰:‘虛著褐衣老,浮杯道不成,誓傳經論死,不染利名生。

    ’且曰:‘如其複爾,則吾在盧龍塞外矣。

    ’郡将聞而止。

    相國瀛王馮道聞其名,知是鄉關宗人,先遺書序歸向之意,超曰:‘貧道閑人,早舍父母,尅志修行,本期彌勒知名,不謂浪傳宰衡之耳,於吾何益。

    ’門人敦喻,不得已答書,具陳出家之人,豈得留心虛名薄利。

    瀛王益加鄭重,表聞漢祖就賜紫衣,自此忽忽不樂,以乾佑二年,微疾終於本院。

    ”此五代時高僧也。

    贊甯對之,甯無愧色。

    然贊甯於《恒超傳》不便批評,乃於前卷《宗密傳》論,發其意見,且藉以自解焉
0.09134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