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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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死戰 【提示】 本篇以《死戰》為題,旨在闡述将帥對作戰中缺乏信心、“未肯用命”的士卒所應采取的處置措施。

    它認為,凡此情形,都必須“置之死地”,以“絕去其生慮”,使其抱定必死之志去戰鬥。

    隻有這樣,才能奮勇殺敵,死裡獲生。

    “陷之死地然後生”(見《孫子兵法·九地篇》),這是孫子首倡,而為曆代兵家所常采用的激勵部隊奮勇殺敵的一種辦法。

    這在一定條件下,無疑也是可行的。

    然而,從根本上講,士卒的勇敢精神,是由戰争的性質、目的以及士卒的軍政素質決定的。

    明确為正義事業而戰,士卒必定能拚死搏鬥;隻有具備過硬的軍政素質,部隊才有強大的戰鬥力。

    而這一切又是靠平時嚴格的教育訓練培養出來的。

    如果平時治軍不嚴,疏于教育訓練,單純靠戰時“置之死地”而激發部隊殺敵決心和勇敢精神,即便一時能做到,但卻是不能持久發揮作用的。

    《百戰奇略》已經能夠較好地意識到這一點,并且在《教戰》、《怒戰》、《氣戰》、《畏戰》等多篇中,反複強調要搞好部隊的教育訓練,提高部隊的戰鬥力。

    這是十分可貴的。

     秦二世三年(公元前207年)十二月,項羽所部擊敗秦軍主力的巨鹿之戰,從根本上說,項羽獲勝是在陳勝、吳廣起義給秦王朝以嚴重打擊,動搖其統治基礎的形勢下取得的。

     但項羽作為楚軍統帥在作戰指導上,也有其成功之處,主要表現在:行軍途中他能及時除掉“不恤士卒而徇其私”的上将軍宋義,為楚軍迅速進抵巨鹿而掃清了前進障礙;臨戰之前他以破釜沉舟的實際行動激勵将士樹立“必死無還”的決心,為楚軍奮勇殺敵作好了精神準備;交戰之中他正确運用分割圍殲的戰術,切斷了秦軍主将章邯與王離的聯系,使其各自陷入孤立境地;爾後他集中兵力,發揚連續作戰的作風,在殲滅了王離、蘇角之後,乘勝擊敗了章邯,殲滅了秦軍主力,取得了九戰九捷的重大勝利。

     【譯文】 大凡敵人兵力強大、士氣旺盛,而我軍士卒疑慮重重、不肯拚命作戰時,那就必須把他們置于“死地”,并且告令全軍知道,這是迫不得已的作法。

    然後,殺牛燒車,犒勞戰士,燒棄糧食,填平井竈,焚船毀鍋,斷絕他們企圖生還的僥幸思想。

    這樣,作戰就必定能勝利。

    誠如兵法所說:“抱定必死的決心去奮戰,就能獲得勝利而生存。

    ” 秦國将領章邯率軍打敗楚将項梁軍以後,就認為楚地的兵力不值得憂慮了,于是揮軍渡過黃河攻打趙國,大敗趙軍。

    恰在這時,趙歇為國王,陳馀為将領,張耳為丞相,他們兵敗後都逃進了巨鹿城。

    章邯命令王離、涉間率部包圍巨鹿,章邯的軍隊駐紮在他們的南邊,修築甬道給部隊運送糧食。

    楚懷王任命宋義為上将軍,項羽為次将,範增為末将,率兵去救援趙國;其他各将領都隸屬于宋義指揮。

    宋義行軍到安陽,停留四十多天不前進,還派遣他的兒子宋襄去輔佐齊國,并且親自送他到無鹽,盛辦酒宴,大會賓客。

    項羽對此極為不滿地說:“如今我國軍隊剛剛打了敗仗,國王為此坐卧不安,調集全國軍隊而專門委任将軍指揮,國家安危的命運,完全在此一舉。

    現在,你身為上将軍而不體恤士卒疾苦,卻去鑽營個人私利,這不是國家棟梁之臣所該做的!”項羽利用早晨進見上将軍宋義的機會,就在其帳中把他殺了,然後通令全軍說:“宋義與齊國勾結圖謀反叛,楚懷王密令我把他殺掉了。

    ”此時,衆将都為項羽的舉動所畏服,沒有一個敢于抗拒不從的,大家齊聲說道:“首先擁立楚王的是将軍家啊。

    現在将軍誅殺的是圖謀反叛的亂臣賊子。

    ”于是,大家立即擁立項羽為代理上将軍。

    項羽派人追趕宋義之子宋襄,追到齊國把他殺掉了。

    其後,項羽派遣桓楚向楚懷王報告了所發生的情況,楚懷王便任命項羽為上将軍。

    當陽君黥布和蒲将軍等都隸屬于項羽指揮。

    項羽因殺掉以權謀私的宋義,從此便威震楚國,名揚諸侯。

    不久,他派遣當陽君、蒲将軍率兵二萬渡過漳河,救援巨鹿。

    與秦軍交戰稍得些許勝利,陳馀再次請求救兵。

    于是,項羽就親率全部人馬渡過漳河,并下令把渡船沉入河底,砸毀飯鍋蒸籠,燒掉營壘屋舍,攜帶三天的幹糧,以此向士卒表明決一死戰而無一點退還之心。

    項羽率軍一到巨鹿,便包圍了王離,與秦軍多次交戰,切斷了秦軍的運糧道路,終于大敗秦軍,擊殺了秦将蘇角,俘獲了王離。

    是時,楚軍聲威已經雄冠諸侯。

    此前,巨鹿城下已有諸侯援軍十多個營壘,但卻沒有敢于出戰的;到了楚軍進擊秦軍的時候,諸侯軍的将領們都站在壁壘上觀望而不出兵助戰。

    楚軍将士無不以一當十,英勇奮戰,殺聲震天;而諸侯軍無不人人顫栗驚恐。

    就這樣,楚軍終于大敗秦軍。

     【原文】 凡敵人強盛,吾士卒疑惑,未肯用命,須置之死地①,告令三軍,示不獲已。

    殺牛燔車,以享戰士,燒棄糧食,填夷井竈,焚舟破釜,絕去其生慮,則必勝。

    法曰:“必死則生。

    ”② 秦将章邯③已破楚将項梁④軍,以為楚地兵不足憂,乃渡河擊趙,大破之。

    當此時,趙歇為王,陳馀為将,張耳為相,兵敗皆走入巨鹿城。

    章邯令王離⑤、涉間⑥圍巨鹿,章邯軍其南,築甬道⑦而輸之粟。

    楚懷王以宋義⑧為上将,項羽⑨為次将,範增⑩為裨将,救趙。

    諸别将皆屬焉。

    宋義行至安陽⑾,留四十餘日不進,遣其子宋襄相齊,自送之無鹽⑿,飲酒高會。

    項羽曰:“今國兵新破,王坐不安席,掃境内而專諸将軍,國家安危,在此一舉。

    今不恤士卒而徇其私,非社稷之臣。

    ”項羽晨朝宋義,即其帳中,斬之,下令軍中曰:“宋義與齊謀反,楚王陰令羽誅之。

    ”是時,諸将皆懾服,莫敢支吾⒀,皆曰:“首立楚者,将軍家也。

    今将軍誅叛亂。

    ”即共立羽為假上将軍⒁。

    使人追宋義子襄,及之齊,殺之。

    使桓楚⒂報命于楚懷王,因命項羽為上将軍。

    當陽君、蒲将軍皆屬焉。

    項羽以殺宋義,威震楚國,名聞諸侯。

    乃遣當陽君、蒲将軍率二萬衆渡河⒃救巨鹿。

    戰少利⒄,陳馀複請兵,項羽乃悉兵渡河,沉舟,破釜甑⒅,燒廬舍,持三日糧,以示士卒必死,無還心。

    〔于是至〕則圍王離,與秦軍遇,九戰,絕其甬道,大破之,殺蘇角,虜王離。

    當是時,〔楚兵冠諸侯〕,諸侯救巨鹿下者十餘壁,莫敢縱兵。

    〔及〕楚兵擊秦軍,諸将皆從壁上觀。

    楚戰士無不以一當十,楚兵呼聲動天地,諸侯〔軍無不〕人人惴恐。

    于是,大破秦軍。

    ⒆ 【注釋】 ①死地:《孫子兵法》術語。

    意即迅速奮戰就能生存,不迅速奮戰就隻有死亡的地區,叫做“死地”。

     ②必死則生:語出《吳子·治兵第三》。

     ③章邯:秦将,官至少府。

    秦末,曾率兵鎮壓過陳勝、項梁領導的起義軍。

    後在巨鹿兵敗投降項羽,被封為雍王。

    楚漢戰争中,被劉邦圍攻,兵敗而自殺。

     ④項梁:馬本及唐本皆誤作“項良”,今從汪本。

    項梁,秦末起義軍領袖之一。

    下相(今江蘇宿遷西南)人,楚國貴族出身,楚将項燕之子。

    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他響應陳勝起義,與其侄項羽率兵八千于吳(今江蘇蘇州)起義。

    陳勝失敗後,他擁立楚懷王之孫熊心為王,仍稱楚懷王,梁自号武信君。

    後在定陶(今山東定陶北)與秦軍作戰中戰死。

     ⑤王離:秦将王翦之孫。

     ⑥涉間:馬本及諸本皆誤作“涉澗”,今據史校改。

     ⑦甬道:謂兩旁築有牆坦的通道,以保證運輸的安全。

     ⑧宋義:故楚令尹。

    秦末農民起義爆發後,從項梁起義。

    後楚懷王熊心以其為上将軍,号卿子冠軍。

    率軍北上救趙時滞留安陽不進,為項羽所殺。

     ⑨項羽:名籍,字羽。

    秦末從叔父項梁起義。

    梁戰死後,他與宋義等率軍北上救趙,于安陽殺死宋義,被楚懷王任為上将軍,率軍北進于巨鹿打敗秦軍主力。

    秦亡後,自立為西楚霸王。

    後在楚漢戰争中,于垓下(今安徽靈壁南),被劉邦擊敗,突圍至烏江(今安徽和縣東北)自殺身死。

     ⑩範增:項羽謀士。

    參加秦末農民起義時,年已七十,初從項梁,後佐項羽,頗有謀略,被羽尊為亞父。

    他屢勸項羽殺掉劉邦,未被采納。

    後因劉邦施反間計,為項羽懷疑而忿離死于歸鄉途中。

     ⑾安陽:地名。

    位于今山東曹縣東北。

     ⑿無鹽:地名。

    位于今山東東平東南。

     ⒀支吾:亦作“枝梧”,意謂抵觸,抗拒。

     ⒁假上将軍:因尚未得到正式任命而暫署上将軍之職,故稱“假上将軍”。

     ⒂桓楚:馬本及各本皆誤作“旦”,今據史校改。

     ⒃河:這裡指“漳河”。

     ⒄戰少利:馬本及各本皆誤作“戰不利”,今據史校改。

     ⒅釜甑:均為炊具。

    釜,一種斂口圓底,或有兩耳的鍋,有金屬制和陶制兩種。

    甑,類似現代的蒸鍋,底部有許多透蒸氣的孔格。

     ⒆本篇史例出自《史記·項羽本紀》。

     52.生戰 【提示】 本篇以《生戰》為題,旨在從防止貪生怕死的問題入手,着重闡述将帥的勇怯與作戰成敗的關系問題。

    它認為,在完全具備了對敵作戰的各種客觀條件之下,奪取作戰勝利的關鍵乃在于将帥能夠果敢地指揮部隊舍生忘死地去戰鬥;倘若為将帥者臨戰畏怯,貪生怕死,則必然導緻作戰失敗。

    曆史的經驗表明,戰争不但是物質力量的較量,而且也是精神力量的較量。

    在具備一定客觀物質條件的基礎上,能否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作用和勇敢精神,便成為奪取勝利的關鍵所在。

    本篇已經認識到這一點,因而提出“要當割棄性命而戰”的重要思想,這是十分可貴的。

     春秋時期發生在周定王十年(公元前597年)的晉楚敖、鄗之戰,便是體現将帥的勇怯直接影響戰争勝負的一個戰例。

    當時,晉國出動了三軍兵力與楚軍交戰,從雙方力量對比情況看,晉楚旗鼓相當。

    但是,晉軍由于将帥畏敵怯戰和指揮失誤,而導緻最終失敗的結局。

    首先,晉軍中軍大夫趙嬰齊未戰先怯,事先派人于黃河邊上準備了逃跑時将用的船隻,“欲敗而先濟”。

    這種失敗主義的舉動,嚴重地瓦解和動搖了晉軍鬥志,“故将士懈”。

    其次,當楚軍逼近晉軍時,晉中軍主帥荀林父畏敵如虎,慌忙不知所措,竟錯誤地下達了“先濟者有賞”(見《左傳·宣公十二年》)的逃跑命令,緻使中、下二軍未戰先潰,并且因争搶渡船而自相殘殺。

    隻有上軍主将士會能夠預先派兵埋伏于敖山附近,阻擊楚軍而未被打敗。

     從晉軍将帥對楚軍作戰的兩種不同态度和處置措施來看,恰好從正反兩面說明了将帥的精神狀态和指揮藝術的好壞,是影響戰争勝負的直接而重要的因素。

     【譯文】 大凡對敵作戰,如果有利地形已為我軍占領,參戰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