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文學改良觀
關燈
小
中
大
除迷信做起不可。
此破除迷信四字,似與胡君第二項“不摹仿古人”之說相同。
其實卻較胡君更進一層。
胡君僅謂古人之文不當摹仿,餘則謂非将古人作文之死格式推翻,新文學決不能脫離老文學之窠臼。
古人所作論文大都死守“起承轉合”四字,與八股家“烏龜頭”“蝴蝶夾”等名詞,同一字不可破。
故學究授人作文,偶見新翻花樣之課卷,必大聲呵之,斥為不合章法。
不知言為心聲,文為言之代表。
吾輩心靈所至,盡可随意發揮。
萬不宜以至靈活之一物,受此至無謂之死格式之束縛。
至于吾國舊有之小說文學,程度尤極幼稚,直處于"Onceuponatime,therewasa......"之童話時代。
試觀其文言小說,無不以“某生、某處人”開場。
白話小說,無不從“某朝某府某村某員外”說起。
而其結果,又不外“夫婦團圓”、“妻妾榮封”、“白日升天”、“不知所終”數種。
《紅樓》《水浒》,能稍稍破其謬見矣。
而不學無術者,又嫌其不全而續之。
是可知西人所崇尚之"Half-toldTales"之文學境界,固未嘗為國人所夢見。
吾輩欲建造新文學之基礎,不得不首先打破此崇拜舊時文體之迷信,使文學的形式上速放一異彩也。
(近見曾國藩《古文四象》一書,以太陽、太陰、少陽、少陰之說論文,尤屬荒謬已極。
此等迷信上古神話之怪物,胡不竟向埃及金字塔中作木乃伊去也。
) 第二曰文言白話可處于對待的地位何以故?曰,以二者各有所長、各有不相及處,未能偏廢故。
胡陳二君之重視“白話為文學之正宗”,錢君之稱“白話為文章之進化”。
不佞固深信不疑,未嘗稍懷異議。
但就平日譯述之經驗言之,往往同一語句,用文言則一語即明,用白話則二三句猶不能了解。
(此等處甚多,不必舉例。
)是白話不如文言也。
然亦有同是一句,用文言竭力做之,終覺其呆闆無趣,一改白話,即有神情流露,“呼之欲出”之妙。
(如人人習知之“行不得也哥哥”,“好教我左右做人難”等句。
)又文言不如白話也。
今既認定白話為文學之正宗與文章之進化,則将來之期望,非做到“言文合一”,或“廢文言而用白話”之地位不止。
此種地位,既非一蹴可見,則吾輩目下應為之事,惟有列文言與白話于對待之地,而同時于兩方面力求進行之策。
進行之策如何?曰,于文言一方面,則力求其淺顯使與白話相近。
(如“此是何物”與“這是什麼”相近,此王亮疇先生語。
)于白話一方面,除、竭力發達其固有之優點外,更當使其吸收文言所具之優點,至文言之優點,盡為白話所具,則文言必歸于淘汰,而文學之名詞,遂為白話所獨據,固不僅正宗而已也。
或謂白話為一種俚俗粗鄙之文字,即充分進步,至于施曹之地,亦未必竟能取缜密高雅之文言而代之。
吾謂白話自有其缜密高雅處,施曹之文,亦僅能稱雄于施曹之世。
吾人自此以往,但能破除輕視白話之謬見,即以前此研究文言之工夫研究白話,雖成效之遲速不可期,而吾輩意想中之白話新文學,恐尚非施曹所能夢見。
第三曰不用不通之文胡君既辟用典之不通,錢君複斥以僻字代常用之字為不妥,文學上之障礙物,已掃除大半矣。
而不通之字,亦在必須掃除之列。
夫虛字實用字虛用之法,不特吾國文學中所習見,即西文中,亦往往以noun,adjective,verb,三類字互相通用。
今欲廢除此種用法,固屬絕對不可能。
而用之合宜與否,與讀者果能明白與否,亦不可不辨。
曾國藩緻李鴻裔書,論此甚詳。
所引“春風風人、夏雨雨人”、“解衣衣我,推食食我”諸句,意義甚明,新文學中仍可沿用。
其“春朝朝日、秋夕夕月”句中,朝夕二字作"祭"字解,已稍稍晦矣。
至如商頌“下國駿龐”周頌“駿發爾私”之駿字均作"大"字解,與武成“侯衛駿奔”、管子“弟子駿作”之駿字均作“速”字解,其拙劣不通,實無讓于用典。
近人某氏譯西文小說,有“其女珠,其母下之”之句。
以珠字“胞珠”,轉作“孕”字解。
以下字作“堕胎”解。
吾恐無論何人,必不能不觀上下文而能明白其意者。
是此種不通之字,較諸“附骥”、“續貂”、“借箸”、“越俎”等通用之典,尤為費解。
韻文之當改良者三韻文對于散文而言,一切詩賦歌詞戲曲之屬,均在其範圍之内。
其賦之一種,凡專講對偶,濫用典故者,固在必廢之列。
其不以不自然之骈俪見長,而仍能從性靈中發揮,如曹子建之《慰子賦》與《金瓠哀辭》,以及其類似之作物,如韓愈之《祭田橫墓文》,歐陽修之《祭石曼卿文》等,仍不得不以其聲調氣息之優美,而視為美文中應行保存之文體之一。
第一曰破壞舊韻重造新韻梁代沈約所造四聲譜,即今日吾輩通用之詩韻。
顧炎武已斥之為“不能上據雅南,旁摭騷子,以成不刊之典,而僅按班張以下諸人之賦,曹劉以下諸人之詩所用之音,撰為定本,于是今音行而古音亡”。
是此種聲譜在舊文學上已失其存在之資格矣。
夫韻之為義葉也,不葉,即不能押韻,此至淺至顯之言,可無須舉例證明也。
而吾輩意想中之新文學,既标明其宗旨曰,“作自己的詩文,不作古人的詩文”,則古人所認為葉
此破除迷信四字,似與胡君第二項“不摹仿古人”之說相同。
其實卻較胡君更進一層。
胡君僅謂古人之文不當摹仿,餘則謂非将古人作文之死格式推翻,新文學決不能脫離老文學之窠臼。
古人所作論文大都死守“起承轉合”四字,與八股家“烏龜頭”“蝴蝶夾”等名詞,同一字不可破。
故學究授人作文,偶見新翻花樣之課卷,必大聲呵之,斥為不合章法。
不知言為心聲,文為言之代表。
吾輩心靈所至,盡可随意發揮。
萬不宜以至靈活之一物,受此至無謂之死格式之束縛。
至于吾國舊有之小說文學,程度尤極幼稚,直處于"Onceuponatime,therewasa......"之童話時代。
試觀其文言小說,無不以“某生、某處人”開場。
白話小說,無不從“某朝某府某村某員外”說起。
而其結果,又不外“夫婦團圓”、“妻妾榮封”、“白日升天”、“不知所終”數種。
《紅樓》《水浒》,能稍稍破其謬見矣。
而不學無術者,又嫌其不全而續之。
是可知西人所崇尚之"Half-toldTales"之文學境界,固未嘗為國人所夢見。
吾輩欲建造新文學之基礎,不得不首先打破此崇拜舊時文體之迷信,使文學的形式上速放一異彩也。
(近見曾國藩《古文四象》一書,以太陽、太陰、少陽、少陰之說論文,尤屬荒謬已極。
此等迷信上古神話之怪物,胡不竟向埃及金字塔中作木乃伊去也。
) 第二曰文言白話可處于對待的地位何以故?曰,以二者各有所長、各有不相及處,未能偏廢故。
胡陳二君之重視“白話為文學之正宗”,錢君之稱“白話為文章之進化”。
不佞固深信不疑,未嘗稍懷異議。
但就平日譯述之經驗言之,往往同一語句,用文言則一語即明,用白話則二三句猶不能了解。
(此等處甚多,不必舉例。
)是白話不如文言也。
然亦有同是一句,用文言竭力做之,終覺其呆闆無趣,一改白話,即有神情流露,“呼之欲出”之妙。
(如人人習知之“行不得也哥哥”,“好教我左右做人難”等句。
)又文言不如白話也。
今既認定白話為文學之正宗與文章之進化,則将來之期望,非做到“言文合一”,或“廢文言而用白話”之地位不止。
此種地位,既非一蹴可見,則吾輩目下應為之事,惟有列文言與白話于對待之地,而同時于兩方面力求進行之策。
進行之策如何?曰,于文言一方面,則力求其淺顯使與白話相近。
(如“此是何物”與“這是什麼”相近,此王亮疇先生語。
)于白話一方面,除、竭力發達其固有之優點外,更當使其吸收文言所具之優點,至文言之優點,盡為白話所具,則文言必歸于淘汰,而文學之名詞,遂為白話所獨據,固不僅正宗而已也。
或謂白話為一種俚俗粗鄙之文字,即充分進步,至于施曹之地,亦未必竟能取缜密高雅之文言而代之。
吾謂白話自有其缜密高雅處,施曹之文,亦僅能稱雄于施曹之世。
吾人自此以往,但能破除輕視白話之謬見,即以前此研究文言之工夫研究白話,雖成效之遲速不可期,而吾輩意想中之白話新文學,恐尚非施曹所能夢見。
第三曰不用不通之文胡君既辟用典之不通,錢君複斥以僻字代常用之字為不妥,文學上之障礙物,已掃除大半矣。
而不通之字,亦在必須掃除之列。
夫虛字實用字虛用之法,不特吾國文學中所習見,即西文中,亦往往以noun,adjective,verb,三類字互相通用。
今欲廢除此種用法,固屬絕對不可能。
而用之合宜與否,與讀者果能明白與否,亦不可不辨。
曾國藩緻李鴻裔書,論此甚詳。
所引“春風風人、夏雨雨人”、“解衣衣我,推食食我”諸句,意義甚明,新文學中仍可沿用。
其“春朝朝日、秋夕夕月”句中,朝夕二字作"祭"字解,已稍稍晦矣。
至如商頌“下國駿龐”周頌“駿發爾私”之駿字均作"大"字解,與武成“侯衛駿奔”、管子“弟子駿作”之駿字均作“速”字解,其拙劣不通,實無讓于用典。
近人某氏譯西文小說,有“其女珠,其母下之”之句。
以珠字“胞珠”,轉作“孕”字解。
以下字作“堕胎”解。
吾恐無論何人,必不能不觀上下文而能明白其意者。
是此種不通之字,較諸“附骥”、“續貂”、“借箸”、“越俎”等通用之典,尤為費解。
韻文之當改良者三韻文對于散文而言,一切詩賦歌詞戲曲之屬,均在其範圍之内。
其賦之一種,凡專講對偶,濫用典故者,固在必廢之列。
其不以不自然之骈俪見長,而仍能從性靈中發揮,如曹子建之《慰子賦》與《金瓠哀辭》,以及其類似之作物,如韓愈之《祭田橫墓文》,歐陽修之《祭石曼卿文》等,仍不得不以其聲調氣息之優美,而視為美文中應行保存之文體之一。
第一曰破壞舊韻重造新韻梁代沈約所造四聲譜,即今日吾輩通用之詩韻。
顧炎武已斥之為“不能上據雅南,旁摭騷子,以成不刊之典,而僅按班張以下諸人之賦,曹劉以下諸人之詩所用之音,撰為定本,于是今音行而古音亡”。
是此種聲譜在舊文學上已失其存在之資格矣。
夫韻之為義葉也,不葉,即不能押韻,此至淺至顯之言,可無須舉例證明也。
而吾輩意想中之新文學,既标明其宗旨曰,“作自己的詩文,不作古人的詩文”,則古人所認為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