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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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任法,其除之。
此雲慶曆以來,複得與家偕行,非也。
紹聖四年,鄭雍以大中大夫知成都,蓋前執政也。
政和六年,周焘以寶文閣待制知成都,此雲未有以待制為帥者,亦非也。
《百三十四辨王沂公召試館職》 錢易制科,中書試六論。
謝泌、季仲容皆召試中書,除直史館;李宗谔試相府,除校理;王禹稱、羅處約召試相府,除直史館;王欽若試學士院,除知制诰。
此雲故事,館職皆試于學士院,或舍人院,然亦不一也。
張知白直史館,李維直集賢院,皆試中書除。
《百三十五辨範蜀公請下诏斬趙清獻公》 範雲:禦史所論如有之,則執中當斬;無則禦史當斬。
此雲乞下诏斬禦史,以示天下,非也。
《百三十六辨王德用谪知随州》 王德用自同知樞密院事,罷為武甯節度使,赴鎮,尋谪知随州。
此雲自樞密院使知随州,非也。
止是不接賓客,亦無不見郡官,及不與家人語之理。
神道碑雲:舉止言色如平時。
《百三十七辨範諷、石曼卿皆喜曠達》 諷得罪在景佑三年,龐初為殿中侍禦史,論諷放曠及其他奸利事,不報,後除廣東轉運使。
将之官,複奏言之,遂诏置獄。
此雲龐為開封府判官,奏諷,非也。
《百三十八辨孫甫言丁度求大用》 甫言度因對求大用,請屬吏,度亦力乞置對。
祁公以甫方奉使契丹,寝其奏,度以此恨之。
此雲丁意杜公為辨直而不甚力,失其實矣。
《百三十九辨親王玉帶佩玉魚》 熙甯八年閏四月,賜二王玉帶,此雲元豐中官制行,非也。
《百四十辨賜王荊公玉帶懸金魚》 先是岐、嘉二王已嘗請加佩金魚矣。
《百四十一辨太宗賜蘇易簡飛白書玉堂四字。
》 既曰「玉堂之署」,則當以漢書李尋傳所雲為據,金坡遺事雲:禦飛白「玉堂之署」,以素缯二幅書之,明道二年诏學士院刻石。
《百四十二辨梁莊肅公監在京倉》 梁莊肅公以太子中舍,監在京廣衍倉。
景佑中,進士及第,換中允,知淮陽軍,論朱全忠事雲雲。
此雲監在京倉上疏,非也。
《百四十三辨錢希白兄草弟麻,韓绛弟草兄制,曾子宣子草父制》 子宣元符三年十月拜相,韓绛相,弟維草制,此雲本朝惟此二人而已,非也。
《百四十四辨蘇子容與杜岐公名位齒爵相似》 南京察推,當雲南京留守推官。
七十二歲入相,當雲七十三歲入相。
蘇元佑七年六月相,三月罷,蘇公告老在紹聖初,當雲紹聖四年緻仕。
《百四十五辨王文公答王魏公書》 倚往見魏公既歸,以書敍感,非答其書也。
此雲慶曆以來,複得與家偕行,非也。
紹聖四年,鄭雍以大中大夫知成都,蓋前執政也。
政和六年,周焘以寶文閣待制知成都,此雲未有以待制為帥者,亦非也。
《百三十四辨王沂公召試館職》 錢易制科,中書試六論。
謝泌、季仲容皆召試中書,除直史館;李宗谔試相府,除校理;王禹稱、羅處約召試相府,除直史館;王欽若試學士院,除知制诰。
此雲故事,館職皆試于學士院,或舍人院,然亦不一也。
張知白直史館,李維直集賢院,皆試中書除。
《百三十五辨範蜀公請下诏斬趙清獻公》 範雲:禦史所論如有之,則執中當斬;無則禦史當斬。
此雲乞下诏斬禦史,以示天下,非也。
《百三十六辨王德用谪知随州》 王德用自同知樞密院事,罷為武甯節度使,赴鎮,尋谪知随州。
此雲自樞密院使知随州,非也。
止是不接賓客,亦無不見郡官,及不與家人語之理。
神道碑雲:舉止言色如平時。
《百三十七辨範諷、石曼卿皆喜曠達》 諷得罪在景佑三年,龐初為殿中侍禦史,論諷放曠及其他奸利事,不報,後除廣東轉運使。
将之官,複奏言之,遂诏置獄。
此雲龐為開封府判官,奏諷,非也。
《百三十八辨孫甫言丁度求大用》 甫言度因對求大用,請屬吏,度亦力乞置對。
祁公以甫方奉使契丹,寝其奏,度以此恨之。
此雲丁意杜公為辨直而不甚力,失其實矣。
《百三十九辨親王玉帶佩玉魚》 熙甯八年閏四月,賜二王玉帶,此雲元豐中官制行,非也。
《百四十辨賜王荊公玉帶懸金魚》 先是岐、嘉二王已嘗請加佩金魚矣。
《百四十一辨太宗賜蘇易簡飛白書玉堂四字。
》 既曰「玉堂之署」,則當以漢書李尋傳所雲為據,金坡遺事雲:禦飛白「玉堂之署」,以素缯二幅書之,明道二年诏學士院刻石。
《百四十二辨梁莊肅公監在京倉》 梁莊肅公以太子中舍,監在京廣衍倉。
景佑中,進士及第,換中允,知淮陽軍,論朱全忠事雲雲。
此雲監在京倉上疏,非也。
《百四十三辨錢希白兄草弟麻,韓绛弟草兄制,曾子宣子草父制》 子宣元符三年十月拜相,韓绛相,弟維草制,此雲本朝惟此二人而已,非也。
《百四十四辨蘇子容與杜岐公名位齒爵相似》 南京察推,當雲南京留守推官。
七十二歲入相,當雲七十三歲入相。
蘇元佑七年六月相,三月罷,蘇公告老在紹聖初,當雲紹聖四年緻仕。
《百四十五辨王文公答王魏公書》 倚往見魏公既歸,以書敍感,非答其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