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關燈
小
中
大
《四十辨樞密使拜罷皆用麻》
春明退朝錄:「漢乾佑中,除樞密使始降麻,本朝循之。
」石元懿罷為仆射亦降麻,然則罷而降麻,非常制矣。
雲拜罷皆用麻,豈後來遂為例也。
狄武襄除樞密使自降麻,但高文莊罷,止舍人院出告。
今雲武襄自副使補其阙,止令舍人院草辭,自是遂為故事,非也。
茶敦雲:「熙甯中,呂公弼罷樞使,诏今後樞使罷,不宣麻。
」 《四十一辨起居注記書事》 唐太宗每日仗退後,宰臣議政,起居郎執簡記錄。
高宗時,即随仗便出。
會要言:「高宗朝會端拱,無言。
」非謂前殿不奏事也。
國初,起居郎舍人止是官名,初不預史事,亦未有記注之名。
淳化五年,始命梁周翰、李宗谔分掌左右史事,更直便殿,日奉内朝。
此雲「本朝記注,初不侍立,但于前後殿為次,使候上殿臣寮退,因問所嘗言書之,然未嘗有敢告之者」。
非也。
至和元年八月,知制诰賈黯言:「陛下禦迩英,召侍臣講讀經史,乞令修起居注。
官入侍事,有可書随即記錄。
」從之,賜坐于禦坐之西南。
後修起居注石楊休言:「陛下有所宣谕,而臣坐遠不盡聞,慮記錄有遺。
」乃命侍立于講讀官之末。
此雲「惟經筵得與講讀官并列,嘉佑間賈直孺所請」。
非也。
《四十二辨禁乘狨坐》 太平興國七年,翰林學士承旨李昉等奏,商賈庶人有僭乘銀裝鞍勒、狨毛暖坐等,請禁斷。
從之。
當時以為僭,則非通上下用之矣。
今箸令谏議大夫以上,及節度使、曾任執政官者,許乘狨坐。
此雲「大臣中書舍人以上,武臣節度使以上,方許用」。
非也。
《四十三辨呂正惠、寇萊公參政年月》 至道中當作至道元年。
《四十四辨郭進造第用■〈同瓦〉瓦》 郭進為洺州防禦使,充西山巡檢,以備并寇。
太祖言:「進扼西山十馀年,使我無北顧憂,我視進豈減于兒女!」此雲知雄州,又雲捍契丹,皆非。
《四十五辨哲宗元佑初未嘗語》 哲宗元佑間但寡言耳,非未嘗語也。
第九卷載所答蔡持正語。
《四十六辨淳化中所藏法帖及刻闆》 淳化官帖,黃魯直、秦少遊所記,皆雲闆刻,此雲刻石,非也。
魯直雲:「元佑中,親賢宅從禁中借闆墨百本,分遺宮僚」;此雲「徐王府取閣本刻于木闆」,豈各自一事耶? 續法帖跋雲:「元佑五年四月十三日,秘書省請以秘閣所藏墨迹,未經太宗朝摹刻者,刊于石,有旨從之。
至建中靖國元年四月二十三日,内出缗錢十五萬趣其工,以八月旦日畢,厘為十卷,上之。
」此乃雲「曾丞相當國,命劉焘别為續法帖十卷」,非也。
《四十七辨宣徽使班位》 宣徽使位樞密副使上。
至道三年,周瑩請居其下,從之,遂為例。
然熙甯三年宣徽使郭逵言:「故事,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宣徽使以先後入為序,今請立其下。
」從之。
則是例亦不一也。
此止雲與樞密先後入序班,不分别使副又不及參知政事,非也。
又雲:每除樞密,先為使者,必辭請居其下,而後從之。
亦非皆如此也。
元豐四年十一月,诏罷宣徽院,見任宣徽使依舊,自今更不除人。
元佑間,馮當世亦為宣徽南院,張安道雖除不拜。
《四十八辨職事官先試後除》 鹹平中,黃夷簡、曾緻堯皆試而不除;嘉佑七年,司馬溫公既試除知制诰,力辭,改天章閣待制。
黃、曾雖試而不除,非改待制也。
溫公雖改待制,非試而不除也。
《四十九辨韓維除翰林學士》 韓持國未嘗賜出身,其除翰林學士乃熙甯元年。
此雲「賜出身」,又雲「熙甯末」,皆非。
《五十辨翰林學士結銜》 此書第四卷雲:唐翰林學士結銜,或在官上,或在官下,無定制;此雲:「唐制,翰林學士本職在官下。
」其說前後自不同也。
趙鳳乃端明殿學士,此雲翰林學士,非也。
此書第四卷亦雲趙鳳為端明殿學士。
本朝凡兼學士,結銜皆以職名為冠。
第四卷又雲唐以宰相兼昭文館、集賢殿學士,結銜皆在官下,蓋兼職宜然。
本朝循用其舊雲雲,前後未免抵牾。
《五十一辨尚書中書沿革》 秦、漢至唐,有官名雖相沿,而實不同者。
尚書,秦官;漢武帝使宦者典事尚書,謂之「中書」,故蕭望之謂「中書,政本」。
又雲「尚書,百官之本,宜罷」。
中書,宦官也。
至成帝乃罷中書宦者,置尚書。
魏武帝為魏王,置秘書令,典尚書奏事,文帝改為中書令。
此雲「自兩漢以來,謂中書為政本,中書省出令而門下省覆之」。
又雲「尚書省但受成事行之」。
蓋漢、魏所謂尚書、中書者本出于一,且初未有門下省,今乃以曆代官名職制混而言之,非也。
此卷内又雲唐參知乃宰相,而平章乃參佐之名。
」石元懿罷為仆射亦降麻,然則罷而降麻,非常制矣。
雲拜罷皆用麻,豈後來遂為例也。
狄武襄除樞密使自降麻,但高文莊罷,止舍人院出告。
今雲武襄自副使補其阙,止令舍人院草辭,自是遂為故事,非也。
茶敦雲:「熙甯中,呂公弼罷樞使,诏今後樞使罷,不宣麻。
」 《四十一辨起居注記書事》 唐太宗每日仗退後,宰臣議政,起居郎執簡記錄。
高宗時,即随仗便出。
會要言:「高宗朝會端拱,無言。
」非謂前殿不奏事也。
國初,起居郎舍人止是官名,初不預史事,亦未有記注之名。
淳化五年,始命梁周翰、李宗谔分掌左右史事,更直便殿,日奉内朝。
此雲「本朝記注,初不侍立,但于前後殿為次,使候上殿臣寮退,因問所嘗言書之,然未嘗有敢告之者」。
非也。
至和元年八月,知制诰賈黯言:「陛下禦迩英,召侍臣講讀經史,乞令修起居注。
官入侍事,有可書随即記錄。
」從之,賜坐于禦坐之西南。
後修起居注石楊休言:「陛下有所宣谕,而臣坐遠不盡聞,慮記錄有遺。
」乃命侍立于講讀官之末。
此雲「惟經筵得與講讀官并列,嘉佑間賈直孺所請」。
非也。
《四十二辨禁乘狨坐》 太平興國七年,翰林學士承旨李昉等奏,商賈庶人有僭乘銀裝鞍勒、狨毛暖坐等,請禁斷。
從之。
當時以為僭,則非通上下用之矣。
今箸令谏議大夫以上,及節度使、曾任執政官者,許乘狨坐。
此雲「大臣中書舍人以上,武臣節度使以上,方許用」。
非也。
《四十三辨呂正惠、寇萊公參政年月》 至道中當作至道元年。
《四十四辨郭進造第用■〈同瓦〉瓦》 郭進為洺州防禦使,充西山巡檢,以備并寇。
太祖言:「進扼西山十馀年,使我無北顧憂,我視進豈減于兒女!」此雲知雄州,又雲捍契丹,皆非。
《四十五辨哲宗元佑初未嘗語》 哲宗元佑間但寡言耳,非未嘗語也。
第九卷載所答蔡持正語。
《四十六辨淳化中所藏法帖及刻闆》 淳化官帖,黃魯直、秦少遊所記,皆雲闆刻,此雲刻石,非也。
魯直雲:「元佑中,親賢宅從禁中借闆墨百本,分遺宮僚」;此雲「徐王府取閣本刻于木闆」,豈各自一事耶? 續法帖跋雲:「元佑五年四月十三日,秘書省請以秘閣所藏墨迹,未經太宗朝摹刻者,刊于石,有旨從之。
至建中靖國元年四月二十三日,内出缗錢十五萬趣其工,以八月旦日畢,厘為十卷,上之。
」此乃雲「曾丞相當國,命劉焘别為續法帖十卷」,非也。
《四十七辨宣徽使班位》 宣徽使位樞密副使上。
至道三年,周瑩請居其下,從之,遂為例。
然熙甯三年宣徽使郭逵言:「故事,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宣徽使以先後入為序,今請立其下。
」從之。
則是例亦不一也。
此止雲與樞密先後入序班,不分别使副又不及參知政事,非也。
又雲:每除樞密,先為使者,必辭請居其下,而後從之。
亦非皆如此也。
元豐四年十一月,诏罷宣徽院,見任宣徽使依舊,自今更不除人。
元佑間,馮當世亦為宣徽南院,張安道雖除不拜。
《四十八辨職事官先試後除》 鹹平中,黃夷簡、曾緻堯皆試而不除;嘉佑七年,司馬溫公既試除知制诰,力辭,改天章閣待制。
黃、曾雖試而不除,非改待制也。
溫公雖改待制,非試而不除也。
《四十九辨韓維除翰林學士》 韓持國未嘗賜出身,其除翰林學士乃熙甯元年。
此雲「賜出身」,又雲「熙甯末」,皆非。
《五十辨翰林學士結銜》 此書第四卷雲:唐翰林學士結銜,或在官上,或在官下,無定制;此雲:「唐制,翰林學士本職在官下。
」其說前後自不同也。
趙鳳乃端明殿學士,此雲翰林學士,非也。
此書第四卷亦雲趙鳳為端明殿學士。
本朝凡兼學士,結銜皆以職名為冠。
第四卷又雲唐以宰相兼昭文館、集賢殿學士,結銜皆在官下,蓋兼職宜然。
本朝循用其舊雲雲,前後未免抵牾。
《五十一辨尚書中書沿革》 秦、漢至唐,有官名雖相沿,而實不同者。
尚書,秦官;漢武帝使宦者典事尚書,謂之「中書」,故蕭望之謂「中書,政本」。
又雲「尚書,百官之本,宜罷」。
中書,宦官也。
至成帝乃罷中書宦者,置尚書。
魏武帝為魏王,置秘書令,典尚書奏事,文帝改為中書令。
此雲「自兩漢以來,謂中書為政本,中書省出令而門下省覆之」。
又雲「尚書省但受成事行之」。
蓋漢、魏所謂尚書、中書者本出于一,且初未有門下省,今乃以曆代官名職制混而言之,非也。
此卷内又雲唐參知乃宰相,而平章乃參佐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