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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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辨皇考兩統二父之說》 曲禮,祭父曰皇考。

    此雲父沒稱皇考,于禮本無見者,非。

    時呂獻可為禦史知雜,範景仁為翰林學士,此雲呂中丞、範谏官,非也。

     曾子固謂皇考一名,而為說有三:如禮之皇考,則曾祖也;漢宣帝父稱尊号曰皇考,則加考以皇号也;屈原稱皇考曰伯庸之類,則父沒之通稱也。

    且言有可有不可者,其剖析甚詳,而以悼園稱皇立廟為非。

    今三說之中,專舉其父沒之通稱之一句,以為附永叔之意,亦未盡也。

    若謂皇乃帝号,則或曰皇考,或舉諡而加皇,苟以為不可,則一也,豈得一以為亡乎禮之禮,一以為甚矣乎!既以濮議稱皇伯為顯然不可,又以稱考為有兩統二父之嫌,然則當何稱乎?歐陽公嘗辨二父則有之,而非兩統也。

    然則兩統或可以言嫌,而二父亦謂之嫌,非也。

     《十三辨儒臣檢讨唐事一兩條與五條》 仁宗诏兩制檢閱唐書紀傳君臣事迹,近于治道者,日錄一兩條上之。

    此雲五條,非也。

     元佑二年,子容以吏部尚書兼侍讀。

     《十四辨父母服為父母報,及文忠、溫公議論不同》 父母服當作報。

     按兩制等議謂禮律為父母報雲者,文勢當然,不可雲為叔伯報也。

    趙大觀又引去婦出母為證,則當時論難非獨溫公,而此雲未有能難之者,惟司馬君實雲雲,非也。

    既雲文忠得此,亦無以奪之,又雲君實終不能奪文忠也,則二者孰是?況三公各持其論,終未嘗少屈乎! 《十五辨開國封公異同》 五等皆封開國。

    舊制,将相食邑萬戶,即封國公。

    慶曆七年南郊,中外将相惟夏文莊公滿萬戶,封英國公,因诏使相未滿萬戶者,皆得封。

    今止雲宰相,又雲食邑滿萬戶始封開國,皆非也。

    賈文元判大名府,非知也,時已為使相矣,自當封國公也。

    以山南東道節度使為祥源觀使,非武勝軍也。

    所謂大邦開國者,蓋以其封魏公也,安非大國? 《十六辨中司薦京官及駁李定除中允》 司馬君實治平四年四月除中司,九月複為翰林學士,此雲熙甯初,非也。

     熙甯二年三月,以張戬為監察禦史裡行,時呂晦叔未為中司也。

    呂為中司,所薦乃程颢、王子韶,中允非除也。

    宋封還詞頭,次蘇、李封還,又送蘇,終不奉诏。

     中允乃升朝官。

     三舍人既罷,李定除命亦寝,此雲卒用之,非也。

     《十七辨侍講起立賜坐及論韓、刁為判院異同》 孫奭坐講,仁宗尚幼,跋案以聽之。

    奭因請立講,非謂坐讀不相聞故起立也。

     時诏太常禮院詳定,韓持國、刁景純、龔鼎臣、蘇子容、周孟陽皆判太常寺,馀皆同知太常禮院。

    此雲韓、刁判院,而蘇、龔蒙上文言之,皆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