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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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
漢興,北平侯張蒼及梁太傅賈誼,京兆尹張敞、大中大夫劉公子皆修《左氏傳》。
誼為《左氏傳》訓故,授趙人貫公,為河間獻王博士;子長卿為蕩陰令,授清河張禹長子。
禹與蕭望之同時為禦史,數為望之言《左氏》,望之善之,上書數以稱說。
後望之為太子太傅,薦禹于宣帝,徵禹待诏,未及問,會疾死。
授尹更始,更始傳子鹹及翟方進、胡常。
常授黎陽賈護季君,哀帝時待诏為郎,授蒼梧陳欽子佚,以《左氏》授王莽,至将軍。
而劉歆從尹鹹及翟方進受。
由是言《左氏》者本之賈護、劉歆。
張蒼,陽武人也。
好書律曆。
秦時為禦史,主柱下方書。
漢興,以代相封北平民,遷馬計相。
是時,蕭何為相國,而蒼乃自秦時為柱下禦史,明習天下圖書計籍,義善用算律曆,故令蒼以列侯居相府,領主郡國上計者。
十四年,遷為禦史大夫。
文帝立代,灌嬰為丞相。
漢興二十馀年,天下初定,公卿皆軍吏。
蒼為計相時,緒正律曆。
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故因秦時本以十月為歲首,弗革。
推五德之運,以為漢當水德之時,尚黑如故。
吹律調樂,入之音聲,及以比定律令。
若百工,天下作程品。
至于為丞相,卒就之,故漢家言律曆者,本之張蒼。
蒼本好書,無所不觀,無所不通,而尤邃律曆。
蒼德安國侯王陵。
及貴,父事陵。
陵死後,蒼為丞相,洗沐,常先朝陵夫人上食,然後敢歸家。
孝景五年薨,諡曰文侯。
賈誼。
《新書》: 古者周禮,天子葬用隧,諸侯懸下。
周襄王出逃伯鬥。
晉文公率師誅賊,定周國之亂,複襄王之位。
于是襄王賞以南陽之地,文公辭南陽,即死得以隧下。
襄王弗聽,曰:「周國雖微,未之或代也。
天子用隧,伯父用隧,是二天子也。
以地為少,馀請益之。
」文公乃退。
《禮》:天子之樂宮懸,諸侯軒懸,大夫直懸,士有琴瑟。
叔于奚者,衛之大夫也。
曲懸者,衛君之樂禮也;繁纓者,君之駕飾也。
齊人攻衛,叔于奚率師逆之,大敗齊師。
衛于是賞以溫。
叔于奚辭溫,而請曲懸、繁纓以朝,衛君許之。
孔子聞之,曰:「惜也,不如多與之邑。
夫樂者,所以載國;國者,所以載君。
彼樂亡而禮從之,禮亡而政從之,政亡而國從之,國亡而君從之。
惜也,不如多與之邑。
」 賈嘉。
貫公,趙人。
貫長卿,貫公子。
張敞字子高,本河東平陽人。
徙茂陵,以鄉有秩補太守卒史,察廉為甘泉倉長,遷太仆丞。
以切谏昌邑王顯名,擢豫州刺史。
以數上事有忠言,宜帝徵為太中大夫,與于定國并平尚書事。
以正違忤大将軍霍光,出為函谷關都尉。
及光薨,山、雲以過歸第,霍氏諸壻親屬頗出補吏。
敞上封事曰:「臣聞公子季友有功于魯,大夫趙衰有功于晉,大夫田完有功于齊,皆疇其庸,延及子孫,終後田氏篡齊,趙氏分晉,季氏颛魯。
故仲尼作《春秋》,迹盛衰,譏世卿最盛。
乃者大将軍決大計,安宗廟,定天下,功亦不細矣。
夫周公七年耳,而大将軍二十歲,海内之命,斷于掌握。
近臣自危,非完計也。
」上善其計。
久之,渤海、膠東盜賊并起,敞上書自請治之,乃拜膠東相,賜黃金三十斤。
敞以治劇郡非賞罰無以勸善懲惡,吏追捕有功效者,願得壹切比三輔尤異。
天子許之。
敞到膠東,明設購賞,開群盜令相捕斬除罪。
吏追捕有功,上名尚書調補縣令者數十人。
由是盜賊解散,傳相斬捕。
吏民歙然,國中遂平。
入守京兆尹,長安市偷盜尤多,百賈苦之。
上以問敞,敞以為可禁。
敞既視事,以法捕得百馀人,盡行法罰。
由是枹鼓稀鳴,市無偷盜,天子嘉之。
敞為人敏疾,賞罰分明,見惡辄取,時時越法縱舍,有足大者。
其治京兆,略循趙廣漢之迹。
方略耳目,發伏禁奸,不如廣漢。
然敞本治《春秋》,以經術自輔其政,頗儒雅,往往表賢顯善,不醇用誅罰,以此能自全,競免于刑戮。
後徵以為左馮翊,會病卒。
張禹字長子,河内人。
尹更始。
子鹹。
翟方進。
胡常,清河人。
賈護,黎陽人。
杜邺字子夏,本魏郡繁陽人也,徙茂陵。
少孤,其母張敞女。
邺壯,從敞子吉學問,得其家書。
以孝廉為郎。
元壽元年正月朔,以傅晏為大司馬衛将軍,丁明為大司馬骠騎将軍,臨拜,日食。
诏舉方正直言,扶陽侯韋育舉邺方正,對曰:「臣聞陽尊陰卑,卑者随尊,尊者兼卑,天之道也。
是以男雖賤,各為家陽;女雖貴,猶為其國陰。
故禮明三從之義,雖有文母之德,必系于子。
《春秋》不書紀侯之母,陰義殺也。
昔鄭伯随姜氏之欲,終有叔段篡國之禍;周襄王内迫惠後之難,而遭居鄭之危。
漢興,呂太後權私親屬,又以外孫為孝惠後,是時繼嗣不明,凡事多暗,晝昏冬雷之變,不可勝載。
按《春秋》災異,以指象為言語,故在于指一類而達之也。
日食,明陽為陰所臨,坤卦乘離,明夷之象也。
坤以法地,為土,為母,以安靜為德。
震,不陰之效也。
占象甚明,臣敢不直言其事!昔曾子問從令之義,孔子曰:『是何言欤!』善闵子骞守禮不苟,從親所行,無非禮者,故無可閑也。
皇肅雖盛,三桓雖隆,魯為作三軍,無以甚此。
當拜之日,崦然日食。
不在前後,臨事而發者,明陛下謙遜無專,承指非一。
昔詩人所刺,《春秋》所譏,指象如此,殆不在它。
由後視前,忿邑非之,逮身所行,不自鏡見,則以為可,計之過者也。
」邺未拜,病卒。
初邺從張吉學,吉子竦幼孤,從邺學問,尤長小學。
邺子林,清靜好古,亦有雅材。
建武中,曆位列卿,至大司空。
其正文字過于邺、竦,故世言小學者由杜公。
夫戚而不見殊,孰能無怨?此《棠棣》、《角弓》之詩所為作也。
昔秦伯有千乘之國,不能容其母弟,《春秋》書面譏焉。
陳欽字子佚,以《左氏》授王莽,自名《陳氏春秋》。
劉歆字子駿,少以通《詩》、《書》能屬文召見成帝,待诏宦者署,為黃門郎。
河平中,受诏與父向領校秘書,講六藝傳記,諸子詩賦,數術方技,無所不究。
向死後,歆複為中壘校尉。
大司馬王莽舉歆有才行,為侍中太中大夫,光祿大夫,複領《五經》,卒父前業。
歆乃集六藝群書,種别為七略。
故及向始皆治《易》。
及歆校秘書,見古文《春秋左氏傳》,大好之。
時丞相史尹鹹以能治《左氏》,典故共校經傳。
歆略從鹹及丞相翟方進受,質問大義。
初,《左氏傳》多古字古言,學者傳訓故而已。
及歆治《左氏》,引傳文以解經,轉相發明,由是章句義理備焉。
歆亦湛靖有謀。
父子俱好古,博見強志,過絕于人。
歆以為左丘明好惡與聖人同,親見夫子,而公羊、谷梁在七十子後,傳聞之與親見之,其詳略不同。
歆數以難向,向不能非間也,然猶自持其《谷梁》義。
及歆親近,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詩》、《逸禮》、《古文尚書》皆立于學官,哀帝令歆與《五經》博士講論其義,諸博士或不肯置對。
歆因移書太常博士,責讓之曰:」漢興,去聖帝明王遐遠,仲尼之道又絕,法度無所因襲。
時獨有一叔孫通略定禮儀,天下唯有易蔔,未有它書。
至孝惠之世,乃除挾書之律,然公卿大臣绛、灌之屬鹹介胄武夫,莫以為意。
至孝文皇帝,始使掌故朝錯從伏生受《尚書》。
《尚書》初出于屋壁,朽折散絕,今其書見在,時師傅讀而已。
《詩》始萌牙。
天下隸書往往頗出,皆諸廣傳說,猶廣立于學官,為置博士。
在漢朝之儒,唯賈生而已。
至孝武皇帝,然後鄒、魯、梁、趙頗有《詩》、《禮》、《春秋》先師,皆起于建元之間。
當此之時,一人不能獨盡其經,或為《雅》,或為《頌》,相合而成。
《泰誓》後得,博士集而讀之。
故诏書曰:『禮壞樂崩,書缺簡脫,朕甚闵焉。
』時漢興已七、八十年,離于全經,固已遠矣。
及魯恭王壞孔子宅,欲以為宮,而得古文于壞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
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遭巫蠱倉卒之難,未及施行。
及《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舊書,多者二十馀通,臧于秘府,伏而未發。
孝成皇帝憫學殘又缺,稍離其真,乃陳發秘臧,校理舊文,得此三事,以考學官所傳,經或脫簡,傳或閑編。
傳間民間,則有魯國桓公、趙國貫公、戮東庸生之遺學與此同,抑而未施。
此乃有識者之所憫惜,士君子之所嗟痛也。
往者綴學之士不思廢絕之阙,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煩言碎詞,學者罷老且不能究其一藝。
信口說而背傳記,是末師而非往古。
至于國家将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禅、巡狩之儀,則幽冥而莫知其原。
猶欲保殘守缺,挾恐見破之私意,而無從善服義之公心,或懷妒嫉,不考情實,雷同相從,随聲是非,抑此三學,以《尚書》為備,謂左氏為不傳《春秋》,豈不哀哉!今聖上德通神明,繼統揚業,亦闵文學錯亂,學士若茲,雖昭其情,猶依違謙讓,樂與士君子同之。
故下明诏,試《左氏》可立不。
遣近臣奉指銜命,将以輔弱扶微,與二三君子比意同力,冀得廢遺。
今則不然,深閉固距,而不肯試,猥以不誦絕之,欲以杜塞馀道,絕滅微學。
夫可與樂成,難與慮始,此衆庶之所為耳,非所望士君子也。
夫禮失求之于野,古文不猶愈于野乎?往者,博士《書》有歐陽,《春秋》公羊,《易》則施、孟,然孝宣皇帝猶複廣立《谷梁春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書》,義雖相反,猶并置之。
何則?與其過而廢之也,甯過而立之。
傳曰:『文武之道未墜于地,在人;賢者志其大者,不賢者志其小者。
』今此數家之言,兼包大小之義,豈可徧絕哉!若必專己守缺,黨同門,妒道真,迄明诏,失聖意,以陷于文吏之議,甚焉二三君子不取也。
」其言甚切直,諸儒皆怨恨。
是時名儒光祿大夫龔勝以歆移書上疏,深自罪責,願乞骸骨罷。
及儒者師丹為大司空,亦大怒,奏歆改亂舊章,非毀先帝所立。
上曰:「歆欲廣道術,何以為非毀哉?」歆由是忤執政大臣,為衆儒所讪,出為河内太守。
以宗室不宜典三河,徙五原,曆三郡守。
以病免。
會哀帝崩,王莽白太後,留歆為右曹太中大夫,羲和,京兆尹,使治明堂辟雍,封紅休侯。
典儒林史蔔之官,考定律曆,著《三統曆譜》。
及莽篡位,歆為國師。
龔勝。
《春秋》之義,奸以事君,常刑不舍。
魯大夫叔孫僑如欲颛公室,谮其族兄季孫行父于晉,晉執囚行父以亂魯國。
《春秋》重而書之。
虞俊字仲卿,明《春秋公羊》、《左氏傳》。
哀帝時,禦史,遷丞相司直。
王莽秉政,召之,飲藥死。
鄭興字少贛,河南開封人也。
少學《公羊春秋》,晚善《左氏傳》,遂積精深思,通達其旨,同學者皆師之。
天鳳中,将門人從劉歆講正大義,歆美興才,使撰條例、章句、訓诂,及校《三統曆》。
更始中,拜涼州刺史。
會天水有反者,攻殺郡守,興坐免。
時赤眉入關,東道不通,興乃西歸隗嚣,虛心禮請,而興恥為之屈,稱疾不起。
及嚣遣子恂入侍,将行,興因恂求歸葬父母,嚣不聽而徙興舍,益其秩禮。
興不可,乃遣之,令與妻子俱東。
杜林先與興同寓隴右,因上書薦之,乃徵為太中大夫。
時建武六年也。
明年三月晦,日食。
興因上疏曰:「《春秋》以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妖,人反德為亂,亂則妖災生。
往年已來,譴咎連見,意者執事頗有阙焉。
按《春秋》昭公十七年『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傳》曰:『日過分而未至,三辰有災。
于是百官降物,君不舉,避移時,樂用鼓,祝用币,
誼為《左氏傳》訓故,授趙人貫公,為河間獻王博士;子長卿為蕩陰令,授清河張禹長子。
禹與蕭望之同時為禦史,數為望之言《左氏》,望之善之,上書數以稱說。
後望之為太子太傅,薦禹于宣帝,徵禹待诏,未及問,會疾死。
授尹更始,更始傳子鹹及翟方進、胡常。
常授黎陽賈護季君,哀帝時待诏為郎,授蒼梧陳欽子佚,以《左氏》授王莽,至将軍。
而劉歆從尹鹹及翟方進受。
由是言《左氏》者本之賈護、劉歆。
張蒼,陽武人也。
好書律曆。
秦時為禦史,主柱下方書。
漢興,以代相封北平民,遷馬計相。
是時,蕭何為相國,而蒼乃自秦時為柱下禦史,明習天下圖書計籍,義善用算律曆,故令蒼以列侯居相府,領主郡國上計者。
十四年,遷為禦史大夫。
文帝立代,灌嬰為丞相。
漢興二十馀年,天下初定,公卿皆軍吏。
蒼為計相時,緒正律曆。
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故因秦時本以十月為歲首,弗革。
推五德之運,以為漢當水德之時,尚黑如故。
吹律調樂,入之音聲,及以比定律令。
若百工,天下作程品。
至于為丞相,卒就之,故漢家言律曆者,本之張蒼。
蒼本好書,無所不觀,無所不通,而尤邃律曆。
蒼德安國侯王陵。
及貴,父事陵。
陵死後,蒼為丞相,洗沐,常先朝陵夫人上食,然後敢歸家。
孝景五年薨,諡曰文侯。
賈誼。
《新書》: 古者周禮,天子葬用隧,諸侯懸下。
周襄王出逃伯鬥。
晉文公率師誅賊,定周國之亂,複襄王之位。
于是襄王賞以南陽之地,文公辭南陽,即死得以隧下。
襄王弗聽,曰:「周國雖微,未之或代也。
天子用隧,伯父用隧,是二天子也。
以地為少,馀請益之。
」文公乃退。
《禮》:天子之樂宮懸,諸侯軒懸,大夫直懸,士有琴瑟。
叔于奚者,衛之大夫也。
曲懸者,衛君之樂禮也;繁纓者,君之駕飾也。
齊人攻衛,叔于奚率師逆之,大敗齊師。
衛于是賞以溫。
叔于奚辭溫,而請曲懸、繁纓以朝,衛君許之。
孔子聞之,曰:「惜也,不如多與之邑。
夫樂者,所以載國;國者,所以載君。
彼樂亡而禮從之,禮亡而政從之,政亡而國從之,國亡而君從之。
惜也,不如多與之邑。
」 賈嘉。
貫公,趙人。
貫長卿,貫公子。
張敞字子高,本河東平陽人。
徙茂陵,以鄉有秩補太守卒史,察廉為甘泉倉長,遷太仆丞。
以切谏昌邑王顯名,擢豫州刺史。
以數上事有忠言,宜帝徵為太中大夫,與于定國并平尚書事。
以正違忤大将軍霍光,出為函谷關都尉。
及光薨,山、雲以過歸第,霍氏諸壻親屬頗出補吏。
敞上封事曰:「臣聞公子季友有功于魯,大夫趙衰有功于晉,大夫田完有功于齊,皆疇其庸,延及子孫,終後田氏篡齊,趙氏分晉,季氏颛魯。
故仲尼作《春秋》,迹盛衰,譏世卿最盛。
乃者大将軍決大計,安宗廟,定天下,功亦不細矣。
夫周公七年耳,而大将軍二十歲,海内之命,斷于掌握。
近臣自危,非完計也。
」上善其計。
久之,渤海、膠東盜賊并起,敞上書自請治之,乃拜膠東相,賜黃金三十斤。
敞以治劇郡非賞罰無以勸善懲惡,吏追捕有功效者,願得壹切比三輔尤異。
天子許之。
敞到膠東,明設購賞,開群盜令相捕斬除罪。
吏追捕有功,上名尚書調補縣令者數十人。
由是盜賊解散,傳相斬捕。
吏民歙然,國中遂平。
入守京兆尹,長安市偷盜尤多,百賈苦之。
上以問敞,敞以為可禁。
敞既視事,以法捕得百馀人,盡行法罰。
由是枹鼓稀鳴,市無偷盜,天子嘉之。
敞為人敏疾,賞罰分明,見惡辄取,時時越法縱舍,有足大者。
其治京兆,略循趙廣漢之迹。
方略耳目,發伏禁奸,不如廣漢。
然敞本治《春秋》,以經術自輔其政,頗儒雅,往往表賢顯善,不醇用誅罰,以此能自全,競免于刑戮。
後徵以為左馮翊,會病卒。
張禹字長子,河内人。
尹更始。
子鹹。
翟方進。
胡常,清河人。
賈護,黎陽人。
杜邺字子夏,本魏郡繁陽人也,徙茂陵。
少孤,其母張敞女。
邺壯,從敞子吉學問,得其家書。
以孝廉為郎。
元壽元年正月朔,以傅晏為大司馬衛将軍,丁明為大司馬骠騎将軍,臨拜,日食。
诏舉方正直言,扶陽侯韋育舉邺方正,對曰:「臣聞陽尊陰卑,卑者随尊,尊者兼卑,天之道也。
是以男雖賤,各為家陽;女雖貴,猶為其國陰。
故禮明三從之義,雖有文母之德,必系于子。
《春秋》不書紀侯之母,陰義殺也。
昔鄭伯随姜氏之欲,終有叔段篡國之禍;周襄王内迫惠後之難,而遭居鄭之危。
漢興,呂太後權私親屬,又以外孫為孝惠後,是時繼嗣不明,凡事多暗,晝昏冬雷之變,不可勝載。
按《春秋》災異,以指象為言語,故在于指一類而達之也。
日食,明陽為陰所臨,坤卦乘離,明夷之象也。
坤以法地,為土,為母,以安靜為德。
震,不陰之效也。
占象甚明,臣敢不直言其事!昔曾子問從令之義,孔子曰:『是何言欤!』善闵子骞守禮不苟,從親所行,無非禮者,故無可閑也。
皇肅雖盛,三桓雖隆,魯為作三軍,無以甚此。
當拜之日,崦然日食。
不在前後,臨事而發者,明陛下謙遜無專,承指非一。
昔詩人所刺,《春秋》所譏,指象如此,殆不在它。
由後視前,忿邑非之,逮身所行,不自鏡見,則以為可,計之過者也。
」邺未拜,病卒。
初邺從張吉學,吉子竦幼孤,從邺學問,尤長小學。
邺子林,清靜好古,亦有雅材。
建武中,曆位列卿,至大司空。
其正文字過于邺、竦,故世言小學者由杜公。
夫戚而不見殊,孰能無怨?此《棠棣》、《角弓》之詩所為作也。
昔秦伯有千乘之國,不能容其母弟,《春秋》書面譏焉。
陳欽字子佚,以《左氏》授王莽,自名《陳氏春秋》。
劉歆字子駿,少以通《詩》、《書》能屬文召見成帝,待诏宦者署,為黃門郎。
河平中,受诏與父向領校秘書,講六藝傳記,諸子詩賦,數術方技,無所不究。
向死後,歆複為中壘校尉。
大司馬王莽舉歆有才行,為侍中太中大夫,光祿大夫,複領《五經》,卒父前業。
歆乃集六藝群書,種别為七略。
故及向始皆治《易》。
及歆校秘書,見古文《春秋左氏傳》,大好之。
時丞相史尹鹹以能治《左氏》,典故共校經傳。
歆略從鹹及丞相翟方進受,質問大義。
初,《左氏傳》多古字古言,學者傳訓故而已。
及歆治《左氏》,引傳文以解經,轉相發明,由是章句義理備焉。
歆亦湛靖有謀。
父子俱好古,博見強志,過絕于人。
歆以為左丘明好惡與聖人同,親見夫子,而公羊、谷梁在七十子後,傳聞之與親見之,其詳略不同。
歆數以難向,向不能非間也,然猶自持其《谷梁》義。
及歆親近,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詩》、《逸禮》、《古文尚書》皆立于學官,哀帝令歆與《五經》博士講論其義,諸博士或不肯置對。
歆因移書太常博士,責讓之曰:」漢興,去聖帝明王遐遠,仲尼之道又絕,法度無所因襲。
時獨有一叔孫通略定禮儀,天下唯有易蔔,未有它書。
至孝惠之世,乃除挾書之律,然公卿大臣绛、灌之屬鹹介胄武夫,莫以為意。
至孝文皇帝,始使掌故朝錯從伏生受《尚書》。
《尚書》初出于屋壁,朽折散絕,今其書見在,時師傅讀而已。
《詩》始萌牙。
天下隸書往往頗出,皆諸廣傳說,猶廣立于學官,為置博士。
在漢朝之儒,唯賈生而已。
至孝武皇帝,然後鄒、魯、梁、趙頗有《詩》、《禮》、《春秋》先師,皆起于建元之間。
當此之時,一人不能獨盡其經,或為《雅》,或為《頌》,相合而成。
《泰誓》後得,博士集而讀之。
故诏書曰:『禮壞樂崩,書缺簡脫,朕甚闵焉。
』時漢興已七、八十年,離于全經,固已遠矣。
及魯恭王壞孔子宅,欲以為宮,而得古文于壞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
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遭巫蠱倉卒之難,未及施行。
及《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舊書,多者二十馀通,臧于秘府,伏而未發。
孝成皇帝憫學殘又缺,稍離其真,乃陳發秘臧,校理舊文,得此三事,以考學官所傳,經或脫簡,傳或閑編。
傳間民間,則有魯國桓公、趙國貫公、戮東庸生之遺學與此同,抑而未施。
此乃有識者之所憫惜,士君子之所嗟痛也。
往者綴學之士不思廢絕之阙,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煩言碎詞,學者罷老且不能究其一藝。
信口說而背傳記,是末師而非往古。
至于國家将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禅、巡狩之儀,則幽冥而莫知其原。
猶欲保殘守缺,挾恐見破之私意,而無從善服義之公心,或懷妒嫉,不考情實,雷同相從,随聲是非,抑此三學,以《尚書》為備,謂左氏為不傳《春秋》,豈不哀哉!今聖上德通神明,繼統揚業,亦闵文學錯亂,學士若茲,雖昭其情,猶依違謙讓,樂與士君子同之。
故下明诏,試《左氏》可立不。
遣近臣奉指銜命,将以輔弱扶微,與二三君子比意同力,冀得廢遺。
今則不然,深閉固距,而不肯試,猥以不誦絕之,欲以杜塞馀道,絕滅微學。
夫可與樂成,難與慮始,此衆庶之所為耳,非所望士君子也。
夫禮失求之于野,古文不猶愈于野乎?往者,博士《書》有歐陽,《春秋》公羊,《易》則施、孟,然孝宣皇帝猶複廣立《谷梁春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書》,義雖相反,猶并置之。
何則?與其過而廢之也,甯過而立之。
傳曰:『文武之道未墜于地,在人;賢者志其大者,不賢者志其小者。
』今此數家之言,兼包大小之義,豈可徧絕哉!若必專己守缺,黨同門,妒道真,迄明诏,失聖意,以陷于文吏之議,甚焉二三君子不取也。
」其言甚切直,諸儒皆怨恨。
是時名儒光祿大夫龔勝以歆移書上疏,深自罪責,願乞骸骨罷。
及儒者師丹為大司空,亦大怒,奏歆改亂舊章,非毀先帝所立。
上曰:「歆欲廣道術,何以為非毀哉?」歆由是忤執政大臣,為衆儒所讪,出為河内太守。
以宗室不宜典三河,徙五原,曆三郡守。
以病免。
會哀帝崩,王莽白太後,留歆為右曹太中大夫,羲和,京兆尹,使治明堂辟雍,封紅休侯。
典儒林史蔔之官,考定律曆,著《三統曆譜》。
及莽篡位,歆為國師。
龔勝。
《春秋》之義,奸以事君,常刑不舍。
魯大夫叔孫僑如欲颛公室,谮其族兄季孫行父于晉,晉執囚行父以亂魯國。
《春秋》重而書之。
虞俊字仲卿,明《春秋公羊》、《左氏傳》。
哀帝時,禦史,遷丞相司直。
王莽秉政,召之,飲藥死。
鄭興字少贛,河南開封人也。
少學《公羊春秋》,晚善《左氏傳》,遂積精深思,通達其旨,同學者皆師之。
天鳳中,将門人從劉歆講正大義,歆美興才,使撰條例、章句、訓诂,及校《三統曆》。
更始中,拜涼州刺史。
會天水有反者,攻殺郡守,興坐免。
時赤眉入關,東道不通,興乃西歸隗嚣,虛心禮請,而興恥為之屈,稱疾不起。
及嚣遣子恂入侍,将行,興因恂求歸葬父母,嚣不聽而徙興舍,益其秩禮。
興不可,乃遣之,令與妻子俱東。
杜林先與興同寓隴右,因上書薦之,乃徵為太中大夫。
時建武六年也。
明年三月晦,日食。
興因上疏曰:「《春秋》以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妖,人反德為亂,亂則妖災生。
往年已來,譴咎連見,意者執事頗有阙焉。
按《春秋》昭公十七年『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傳》曰:『日過分而未至,三辰有災。
于是百官降物,君不舉,避移時,樂用鼓,祝用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