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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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樂書》「别」作「辨」。
又「男女無辨」、「磬以立辨」,《樂書》「辨」竝作「别」。
又「樂統同,禮辨異」,《荀子·樂論篇》「辨」作「别」。
則「列」爲「别」之譌也。
王逸注《離騷》雲「貫,累也」,言以累日之治而辨之於一日也。
一天下 「若是,則一天下,名配堯禹」。
引之曰:「一天下」上有「功」字,而今本脫之,則與下句不對。
下文「功壹天下,名配舜禹」,是其證。
人主者宋呂本如是。
「人主者,守至約而詳,事至佚而功」。
宋錢本「人」作「之」,元刻、世德堂本同,盧從呂本。
念孫案:錢本是也。
之主者,是主也。
「是主」者指上文「功一天下,名配堯禹」之主而言,非泛論人主也。
呂本作「人主者」,涉下文「人主者」而誤。
勢業 「則雖臧獲不肯與天子易勢業」。
念孫案:勢者,位也。
説見《儒效篇》「勢在本朝」下。
所居曰勢,所執曰業,楊以「勢」爲「權勢」,失之。
臧獲無權勢,不得言「與天子易權勢」。
侈離 「四方之國有侈離之德」。
楊注曰:「侈,奢侈。
離,乖離。
皆謂不遵法度。
」念孫案:楊分「侈」、「離」爲二義,非也,「侈」亦「離」也。
《爾雅》曰:「誃,離也。
」《説文》曰:「誃,離别也。
」作「侈」者,借字耳。
陳説同,又雲:「《穀梁·僖四年傳》『於是哆然外齊侯也』,邵氏二雲雲:『哆然,離散之貌。
』『侈』、『誃』、『哆』同。
」 睪牢天下而制之 楊注誤解「睪」字,盧雲:「案《後漢書·馬融傳》『臯牢陵山』,章懷注雲:『臯牢,猶牢籠也。
』引此作『臯牢』,『臯』俗作『臯』,亦轉爲『睪』。
」念孫案:《困學紀聞》已辯之。
無偏貴賤 「人主胡不廣焉,無卹親疏,無偏貴賤」。
念孫案:「偏」當爲「倫」,字之誤也。
「倫」與「論」同。
《大雅·靈臺》箋曰:「論之言倫也。
」是「論」與「倫」義相通。
《王制》「必即天論」,「論」或爲「倫」。
是「論」與「倫」字亦相通。
言不卹親疏,不論貴賤也。
《臣道》《性惡》二篇竝雲「不卹是非,不論曲直」,是其證。
若是則人臣輕職業讓賢而安隨其後 念孫案:「輕職」下本無「業」字。
「輕職讓賢」與上文「争職妬賢」正相反,多一「業」字,則累於詞矣。
「輕職」,謂重賢而輕職也,可言「輕職」不可言「輕職業」。
「業」字蓋涉下文「王業」而衍。
還 「如是則舜禹還至,王業還起」。
念孫案:「還至」即「至」也,「還起」即「起」也。
《漢書·董仲舒傳》「還至而立有效」是也,楊訓「還」爲「復」,失之。
楊朱哭衢塗曰此夫過舉蹞步而覺跌千裡者夫 楊注曰:「言此岐路第過舉半步,則知差而哭,況跌千裡者乎?」劉雲:「案:『覺跌千裡』言至千裡而後覺其差,注似非。
」 而國 「兩者竝行而國在,上偏而國安,在下偏而國危」。
楊注:「上偏,偏行上事也,謂治法多,亂法少,賢士多,罷士少之類。
下偏反是。
」念孫案:尋繹文義,「竝行」下不當有「而國」二字,蓋涉下文兩「而國」而衍。
案:此條未確。
説見《補遺》。
其治法宋呂本如是。
「故其治法,其佐賢,其民願,其俗美」。
宋錢本「其治法」作「其法治」,盧從呂本。
念孫案:錢本是也。
上文「治法」與「亂法」對,「賢士」與「罷士」對,「願民」與「悍民」對,「美俗」與「惡俗」對,此雲「其法治,其佐賢,其民願,其俗美」,皆承上文而言,則作「其法治者」是也。
呂本作「其治法」即涉上文「治法」而誤。
序於有天下之勢 「桀紂即序於有天下之勢,索爲匹夫而不可得也」。
念孫案:「序」字義不可通,「序」當爲「厚」,字之誤也。
隷書「厚」、「序」相似,傳寫易譌。
説見《墨子·非攻篇》。
言桀紂有天下之勢雖厚,曾不得以匹夫終其身也。
《仲尼篇》曰:「桀紂厚於有天下之勢而不得以匹夫老。
」《彊國篇》曰:「厚於有天下之勢,索爲匹夫不可得也,桀紂是也。
」皆其證。
楊雲「即序於有天下之勢,謂就王者之次序爲天子」,此望文生義而曲爲之説。
所以同 「是百王之所以同也,而禮法之樞要也」。
楊注曰:「是百王之同用愛民之道而得民也。
」盧雲:「正文『以同』,疑當作『同以』,觀注言『同用』可見。
」念孫案:盧説非也。
「是百王之所以同」,「以」,衍文也。
上下文皆雲「是百王之所同,而禮法之大分也」,《禮論篇》雲「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皆言「所同」,不言「所以同」,則「以」爲衍文明矣。
據楊注言「同用愛民之道」,則所見本似已衍「以」字。
用挾 制度數量 「以是用挾於萬物,尺寸尋丈莫得不循乎制度數量,然後行」。
念孫案:「用挾」二字文義不明,「用」當爲「周」,字之誤也。
「周挾」即「周浹」,《君道篇》曰「先王審禮,以方皇周浹於天下」,《禮論篇》曰「方皇周挾,曲得其次序」,楊彼注曰:「挾,讀爲『浹』,帀也。
言於是禮之中,徘徊周帀,委曲皆得其次序而不亂。
」此注亦曰「挾,讀爲『浹』
又「男女無辨」、「磬以立辨」,《樂書》「辨」竝作「别」。
又「樂統同,禮辨異」,《荀子·樂論篇》「辨」作「别」。
則「列」爲「别」之譌也。
王逸注《離騷》雲「貫,累也」,言以累日之治而辨之於一日也。
一天下 「若是,則一天下,名配堯禹」。
引之曰:「一天下」上有「功」字,而今本脫之,則與下句不對。
下文「功壹天下,名配舜禹」,是其證。
人主者宋呂本如是。
「人主者,守至約而詳,事至佚而功」。
宋錢本「人」作「之」,元刻、世德堂本同,盧從呂本。
念孫案:錢本是也。
之主者,是主也。
「是主」者指上文「功一天下,名配堯禹」之主而言,非泛論人主也。
呂本作「人主者」,涉下文「人主者」而誤。
勢業 「則雖臧獲不肯與天子易勢業」。
念孫案:勢者,位也。
説見《儒效篇》「勢在本朝」下。
所居曰勢,所執曰業,楊以「勢」爲「權勢」,失之。
臧獲無權勢,不得言「與天子易權勢」。
侈離 「四方之國有侈離之德」。
楊注曰:「侈,奢侈。
離,乖離。
皆謂不遵法度。
」念孫案:楊分「侈」、「離」爲二義,非也,「侈」亦「離」也。
《爾雅》曰:「誃,離也。
」《説文》曰:「誃,離别也。
」作「侈」者,借字耳。
陳説同,又雲:「《穀梁·僖四年傳》『於是哆然外齊侯也』,邵氏二雲雲:『哆然,離散之貌。
』『侈』、『誃』、『哆』同。
」 睪牢天下而制之 楊注誤解「睪」字,盧雲:「案《後漢書·馬融傳》『臯牢陵山』,章懷注雲:『臯牢,猶牢籠也。
』引此作『臯牢』,『臯』俗作『臯』,亦轉爲『睪』。
」念孫案:《困學紀聞》已辯之。
無偏貴賤 「人主胡不廣焉,無卹親疏,無偏貴賤」。
念孫案:「偏」當爲「倫」,字之誤也。
「倫」與「論」同。
《大雅·靈臺》箋曰:「論之言倫也。
」是「論」與「倫」義相通。
《王制》「必即天論」,「論」或爲「倫」。
是「論」與「倫」字亦相通。
言不卹親疏,不論貴賤也。
《臣道》《性惡》二篇竝雲「不卹是非,不論曲直」,是其證。
若是則人臣輕職業讓賢而安隨其後 念孫案:「輕職」下本無「業」字。
「輕職讓賢」與上文「争職妬賢」正相反,多一「業」字,則累於詞矣。
「輕職」,謂重賢而輕職也,可言「輕職」不可言「輕職業」。
「業」字蓋涉下文「王業」而衍。
還 「如是則舜禹還至,王業還起」。
念孫案:「還至」即「至」也,「還起」即「起」也。
《漢書·董仲舒傳》「還至而立有效」是也,楊訓「還」爲「復」,失之。
楊朱哭衢塗曰此夫過舉蹞步而覺跌千裡者夫 楊注曰:「言此岐路第過舉半步,則知差而哭,況跌千裡者乎?」劉雲:「案:『覺跌千裡』言至千裡而後覺其差,注似非。
」 而國 「兩者竝行而國在,上偏而國安,在下偏而國危」。
楊注:「上偏,偏行上事也,謂治法多,亂法少,賢士多,罷士少之類。
下偏反是。
」念孫案:尋繹文義,「竝行」下不當有「而國」二字,蓋涉下文兩「而國」而衍。
案:此條未確。
説見《補遺》。
其治法宋呂本如是。
「故其治法,其佐賢,其民願,其俗美」。
宋錢本「其治法」作「其法治」,盧從呂本。
念孫案:錢本是也。
上文「治法」與「亂法」對,「賢士」與「罷士」對,「願民」與「悍民」對,「美俗」與「惡俗」對,此雲「其法治,其佐賢,其民願,其俗美」,皆承上文而言,則作「其法治者」是也。
呂本作「其治法」即涉上文「治法」而誤。
序於有天下之勢 「桀紂即序於有天下之勢,索爲匹夫而不可得也」。
念孫案:「序」字義不可通,「序」當爲「厚」,字之誤也。
隷書「厚」、「序」相似,傳寫易譌。
説見《墨子·非攻篇》。
言桀紂有天下之勢雖厚,曾不得以匹夫終其身也。
《仲尼篇》曰:「桀紂厚於有天下之勢而不得以匹夫老。
」《彊國篇》曰:「厚於有天下之勢,索爲匹夫不可得也,桀紂是也。
」皆其證。
楊雲「即序於有天下之勢,謂就王者之次序爲天子」,此望文生義而曲爲之説。
所以同 「是百王之所以同也,而禮法之樞要也」。
楊注曰:「是百王之同用愛民之道而得民也。
」盧雲:「正文『以同』,疑當作『同以』,觀注言『同用』可見。
」念孫案:盧説非也。
「是百王之所以同」,「以」,衍文也。
上下文皆雲「是百王之所同,而禮法之大分也」,《禮論篇》雲「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皆言「所同」,不言「所以同」,則「以」爲衍文明矣。
據楊注言「同用愛民之道」,則所見本似已衍「以」字。
用挾 制度數量 「以是用挾於萬物,尺寸尋丈莫得不循乎制度數量,然後行」。
念孫案:「用挾」二字文義不明,「用」當爲「周」,字之誤也。
「周挾」即「周浹」,《君道篇》曰「先王審禮,以方皇周浹於天下」,《禮論篇》曰「方皇周挾,曲得其次序」,楊彼注曰:「挾,讀爲『浹』,帀也。
言於是禮之中,徘徊周帀,委曲皆得其次序而不亂。
」此注亦曰「挾,讀爲『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