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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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脩務篇注》雲:「僃,猶用也。
」故或謂之器用,或謂之器僃,「便僃用」,猶言「便器用」耳。
「便僃用」,三字本篇凡三見,與「田野」、「倉廩」對文者二,與「功苦」、「完利」對文者一。
其見於《儒效篇》者,則與「規矩」、「準繩」對文;見於《富國篇》者,亦與「田野」、「倉廩」對文,皆以二字平列。
則諸侯疏之矣 元刻無「之」字。
念孫案:無「之」字者是也。
下文「則諸侯離矣」,「離」下無「之」字,是其證。
宋本作「諸侯疏之」,涉上文「諸侯親之」、「諸侯説之」而誤。
天下無王霸主則常勝矣是知霸道者也 念孫案:「天下無王霸主」,本作「天下無王主」。
上文説彊者之事雲「天下無王霸主,句則常勝矣」,言天下無王霸主,則彊者常勝也;此文説霸者之事雲「天下無王主,句則常勝矣」,言天下無王主則霸者常勝也。
「王主」二字之閒不當更有「霸」字,蓋涉上文「王霸主」而衍。
楊不知「霸」字之衍,而讀「天下無王」爲句,「霸主則常勝矣」爲句。
具見楊注。
則句法與前不合。
眇天下 「仁眇天下,義眇天下,威眇天下」。
楊注曰:「眇,盡也。
盡天下皆懷其仁,感其義,畏其威。
」念孫案:諸書無訓「眇」爲「盡」者,且正文但言「眇天下」,而注言「盡天下皆懷其仁,感其義,畏其威」,加數語以釋之,其失也迂矣。
餘謂「眇」者,高遠之稱。
《漢書·王褒傳》「眇然絶俗離世」,顔師古曰:「眇然,高遠之意。
」《文選·文賦》「志眇眇而臨雲」,李善曰:「眇眇,高遠貌。
」言仁高天下,義高天下,威高天下耳。
若「懷其仁,感其義,畏其威」,自見下文,非此三句意。
飾動 「飾動以禮義」。
念孫案:「飾」讀爲「飭」。
古字通以「飾」爲「飭」。
言動作必以禮義自飭也。
楊分「飾」、「動」爲二義,失之。
等宜 五儀 「衣服有制,宮室有度,人徒有數,喪祭械用皆有等宜」。
此五句又見《王霸篇》。
楊注曰:「皆有等級,各當其宜也。
」念孫案:楊注失之,「迂」宜讀爲「儀」,《大雅·文王篇》「宜鑒于殷」,《大學》引此「宜」作「儀」。
《楚語》「采服之儀」,《春官》注引此「儀」作「宜」。
「儀」與「等」義相近。
《周官·大司徒》曰「以儀辨等則民不越」,《典命》曰「掌諸侯之五儀,諸臣之五等之位」,《大行人》曰「以九儀辨諸侯之命,等諸臣之爵」,皆是也。
「衣服有制,宮室有度,人徒有數」,制、度、數與等、儀義亦相近。
《哀公篇》曰:「人有五儀:有庸人,有士,有君子,有賢人,有大聖。
」謂人有此五等也。
楊以「儀」爲「儀法」,亦失之。
析願 抃急 「析願禁悍而刑罰不過」。
念孫案:「析願」二字義不可通,當從《韓詩外傳》作「折暴」,字之誤也。
「折暴」與「禁悍」對文,下文曰「如是而可以誅暴禁悍矣」,《富國篇》曰「不足以禁暴勝悍」,皆以「暴」、「悍」對文,則此亦當作「折暴禁悍」明矣。
楊雲:「析,分異也。
分其願愨之民,使與兇悍者異也。
」此不得其解而爲之詞。
又下文「抃急禁悍,防淫除邪」,「抃急」二字語意不倫,當亦是「折暴」之誤,下文「暴悍以變,姦邪不作」正承此文而言,則當作「折暴禁悍」又明矣。
楊雲「『抃』當爲『析』,『急』當爲『願』」,亦失之。
王者之等賦政事財萬物所以養萬民也 念孫案:「之」下當有「法」字。
「王者之法」,乃總目下文之詞,下文「是王者之法也」正與此句相應。
上文「王者之人」、「王者之制」、「王者之論」皆上下相應,此文脫「法」字,則上下不相應矣。
「等」、「賦」二字連讀。
楊雲:「賦稅有等,所以爲等賦。
」《富國篇》雲:「等賦府庫者,貨之流也。
」「政」讀爲「正」,言等地賦,正民事,以成萬物而養萬民也。
財者,成也。
説見《非十二子篇》。
楊讀「王者之等賦」爲句,「政事財萬物」爲句,皆失之。
劉雲:「『所以』二字,當在『財萬物』上。
」 相地而衰政 楊注曰:「衰,差也。
政爲之輕重。
『政』或讀爲『征』。
」盧補校雲:「案:《齊語》正作『相地而衰征』,韋昭注曰:『視土地之美惡及所生出,以差征賦之輕重也。
』」 理道之遠近而緻貢 念孫案:《小雅·信南山》傳曰:「理,分地裡也。
」謂貢以遠近分也。
上句「相地而衰政」,「衰」與「分」,義相近,楊雲「理,條理也」,未確。
丹幹 「南海則有羽翮、齒革、曾青、丹幹焉」。
楊注曰:「丹幹,丹砂也。
蓋一名丹幹,『幹』讀爲『矸』,胡旦反。
或曰:丹,丹砂也。
『幹』當爲『玕』。
《尚書·禹貢》『雍州,球、琳、琅玕』,孔雲:『石而似玉者。
』」念孫案:楊前説以「丹幹」爲「丹砂」,未知是否;後説以「幹」爲「琅玕」,非也。
「琅玕」不得但謂之「玕」。
《正論篇》雲「加之以丹矸,重之以曾青,犀象以爲樹,琅玕、龍茲、華覲以爲實」,「丹矸」即「丹幹」也,既言「丹矸」,又言「琅玕」,則「丹幹」之「幹」非「琅玕」明矣。
夫是之謂大神 楊注曰:「能變通裁制萬物,故曰大神也。
」郝雲:「按:《釋詁》『神,治也』,『大神』即『大治』。
」 始則終終則始 楊注曰:「始,謂類與一也。
終,謂雜與萬也。
」念孫案:「始終」二字泛指治道而言,下文曰「君臣父子,兄弟夫婦,始則終,終則始」,義亦同也。
「始」非謂「類與一」,「終」亦非謂「雜與萬」。
亦且 「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爲天下貴也」。
楊注曰:「亦且者,言其中亦有無義者也。
」盧雲:「『亦且』二字乃謂異於禽獸,注誤。
」 人何以能羣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以義 盧雲:「『以義』,元刻無『以』字。
」宋龔本同。
念孫案:無「以」字者是也。
「曰義」與「曰分」對文,《繫辭傳》「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理財正辭,禁民爲非曰義」,亦以「曰義」對「曰仁」、「曰財」。
則不當有「以」字。
宋本有「以」字者,涉上兩「以」字而衍。
乘白 「司馬知師旅、甲兵、乘白之數」。
楊讀「乘」爲《周官》「四丘爲甸」之「甸」,雲:「白謂甸徒,猶今之白丁也。
或曰:『白』當爲『百』,百人也。
」
」故或謂之器用,或謂之器僃,「便僃用」,猶言「便器用」耳。
「便僃用」,三字本篇凡三見,與「田野」、「倉廩」對文者二,與「功苦」、「完利」對文者一。
其見於《儒效篇》者,則與「規矩」、「準繩」對文;見於《富國篇》者,亦與「田野」、「倉廩」對文,皆以二字平列。
則諸侯疏之矣 元刻無「之」字。
念孫案:無「之」字者是也。
下文「則諸侯離矣」,「離」下無「之」字,是其證。
宋本作「諸侯疏之」,涉上文「諸侯親之」、「諸侯説之」而誤。
天下無王霸主則常勝矣是知霸道者也 念孫案:「天下無王霸主」,本作「天下無王主」。
上文説彊者之事雲「天下無王霸主,句則常勝矣」,言天下無王霸主,則彊者常勝也;此文説霸者之事雲「天下無王主,句則常勝矣」,言天下無王主則霸者常勝也。
「王主」二字之閒不當更有「霸」字,蓋涉上文「王霸主」而衍。
楊不知「霸」字之衍,而讀「天下無王」爲句,「霸主則常勝矣」爲句。
具見楊注。
則句法與前不合。
眇天下 「仁眇天下,義眇天下,威眇天下」。
楊注曰:「眇,盡也。
盡天下皆懷其仁,感其義,畏其威。
」念孫案:諸書無訓「眇」爲「盡」者,且正文但言「眇天下」,而注言「盡天下皆懷其仁,感其義,畏其威」,加數語以釋之,其失也迂矣。
餘謂「眇」者,高遠之稱。
《漢書·王褒傳》「眇然絶俗離世」,顔師古曰:「眇然,高遠之意。
」《文選·文賦》「志眇眇而臨雲」,李善曰:「眇眇,高遠貌。
」言仁高天下,義高天下,威高天下耳。
若「懷其仁,感其義,畏其威」,自見下文,非此三句意。
飾動 「飾動以禮義」。
念孫案:「飾」讀爲「飭」。
古字通以「飾」爲「飭」。
言動作必以禮義自飭也。
楊分「飾」、「動」爲二義,失之。
等宜 五儀 「衣服有制,宮室有度,人徒有數,喪祭械用皆有等宜」。
此五句又見《王霸篇》。
楊注曰:「皆有等級,各當其宜也。
」念孫案:楊注失之,「迂」宜讀爲「儀」,《大雅·文王篇》「宜鑒于殷」,《大學》引此「宜」作「儀」。
《楚語》「采服之儀」,《春官》注引此「儀」作「宜」。
「儀」與「等」義相近。
《周官·大司徒》曰「以儀辨等則民不越」,《典命》曰「掌諸侯之五儀,諸臣之五等之位」,《大行人》曰「以九儀辨諸侯之命,等諸臣之爵」,皆是也。
「衣服有制,宮室有度,人徒有數」,制、度、數與等、儀義亦相近。
《哀公篇》曰:「人有五儀:有庸人,有士,有君子,有賢人,有大聖。
」謂人有此五等也。
楊以「儀」爲「儀法」,亦失之。
析願 抃急 「析願禁悍而刑罰不過」。
念孫案:「析願」二字義不可通,當從《韓詩外傳》作「折暴」,字之誤也。
「折暴」與「禁悍」對文,下文曰「如是而可以誅暴禁悍矣」,《富國篇》曰「不足以禁暴勝悍」,皆以「暴」、「悍」對文,則此亦當作「折暴禁悍」明矣。
楊雲:「析,分異也。
分其願愨之民,使與兇悍者異也。
」此不得其解而爲之詞。
又下文「抃急禁悍,防淫除邪」,「抃急」二字語意不倫,當亦是「折暴」之誤,下文「暴悍以變,姦邪不作」正承此文而言,則當作「折暴禁悍」又明矣。
楊雲「『抃』當爲『析』,『急』當爲『願』」,亦失之。
王者之等賦政事財萬物所以養萬民也 念孫案:「之」下當有「法」字。
「王者之法」,乃總目下文之詞,下文「是王者之法也」正與此句相應。
上文「王者之人」、「王者之制」、「王者之論」皆上下相應,此文脫「法」字,則上下不相應矣。
「等」、「賦」二字連讀。
楊雲:「賦稅有等,所以爲等賦。
」《富國篇》雲:「等賦府庫者,貨之流也。
」「政」讀爲「正」,言等地賦,正民事,以成萬物而養萬民也。
財者,成也。
説見《非十二子篇》。
楊讀「王者之等賦」爲句,「政事財萬物」爲句,皆失之。
劉雲:「『所以』二字,當在『財萬物』上。
」 相地而衰政 楊注曰:「衰,差也。
政爲之輕重。
『政』或讀爲『征』。
」盧補校雲:「案:《齊語》正作『相地而衰征』,韋昭注曰:『視土地之美惡及所生出,以差征賦之輕重也。
』」 理道之遠近而緻貢 念孫案:《小雅·信南山》傳曰:「理,分地裡也。
」謂貢以遠近分也。
上句「相地而衰政」,「衰」與「分」,義相近,楊雲「理,條理也」,未確。
丹幹 「南海則有羽翮、齒革、曾青、丹幹焉」。
楊注曰:「丹幹,丹砂也。
蓋一名丹幹,『幹』讀爲『矸』,胡旦反。
或曰:丹,丹砂也。
『幹』當爲『玕』。
《尚書·禹貢》『雍州,球、琳、琅玕』,孔雲:『石而似玉者。
』」念孫案:楊前説以「丹幹」爲「丹砂」,未知是否;後説以「幹」爲「琅玕」,非也。
「琅玕」不得但謂之「玕」。
《正論篇》雲「加之以丹矸,重之以曾青,犀象以爲樹,琅玕、龍茲、華覲以爲實」,「丹矸」即「丹幹」也,既言「丹矸」,又言「琅玕」,則「丹幹」之「幹」非「琅玕」明矣。
夫是之謂大神 楊注曰:「能變通裁制萬物,故曰大神也。
」郝雲:「按:《釋詁》『神,治也』,『大神』即『大治』。
」 始則終終則始 楊注曰:「始,謂類與一也。
終,謂雜與萬也。
」念孫案:「始終」二字泛指治道而言,下文曰「君臣父子,兄弟夫婦,始則終,終則始」,義亦同也。
「始」非謂「類與一」,「終」亦非謂「雜與萬」。
亦且 「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爲天下貴也」。
楊注曰:「亦且者,言其中亦有無義者也。
」盧雲:「『亦且』二字乃謂異於禽獸,注誤。
」 人何以能羣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以義 盧雲:「『以義』,元刻無『以』字。
」宋龔本同。
念孫案:無「以」字者是也。
「曰義」與「曰分」對文,《繫辭傳》「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理財正辭,禁民爲非曰義」,亦以「曰義」對「曰仁」、「曰財」。
則不當有「以」字。
宋本有「以」字者,涉上兩「以」字而衍。
乘白 「司馬知師旅、甲兵、乘白之數」。
楊讀「乘」爲《周官》「四丘爲甸」之「甸」,雲:「白謂甸徒,猶今之白丁也。
或曰:『白』當爲『百』,百人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