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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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志上 所 「若處家得罪於家長,猶有鄰家所避逃之」。

    念孫案:所,猶可也,説見《釋詞》。

    言有鄰家可避逃也。

    下文同。

    畢引《廣雅》「所,凥也」,失之。

     幽門 幽澗 「夫天不可爲林谷幽門無人,明必見之」。

    畢雲:「『門』當爲『』。

    」念孫案:畢改「門」爲「」,據《明鬼篇》文也。

    餘謂「門」當爲「閒」。

    「閒」讀若「閑」。

    言天監甚明,雖林谷幽閒無人之處,天必見之也。

    《賈子·耳痺篇》曰:「故天之誅伐,不可爲廣虛幽閒、攸遠無人,雖重襲石中而居,其必知之乎!」《淮南·覽冥篇》曰:「上天之誅也,雖在壙虛幽閒,遼遠隱匿,重襲石室,界障險阻,其無所逃之,亦明矣。

    」義皆本於《墨子》。

    則「幽門」爲「幽閒」之誤明矣。

    又《明鬼篇》「雖有深谿博林、幽毋人之所」,「幽」亦「幽閒」之誤。

    「深谿博林、幽閒毋人」,即所謂「林谷幽閒無人」也。

    「幽閒毋人」正指「深谿博林」言之,若作「幽」,則與「深谿」相複。

     脫文三 「然而天下之士君子之於天也,忽然不知以相儆戒」。

    舊本脫「士」字及「之於」二字,今據上下文補「士」字,又以意補「之於」二字。

     脫文十五 「然則天亦何欲何惡?天欲義而惡不義。

    然則率天下之百姓以從事於義,則我乃爲天之所欲也。

    然則我何欲何惡?我欲福祿而惡禍祟。

    若我不爲天之所欲,而爲天之所不欲,舊本脫「若我」以下十五字,今據《中篇》補。

    然則我率天下之百姓以從事於禍祟中也」。

     次 「是故庶人竭力從事,未得次己而爲政,有士政之」。

    「政」與「正」同,《下篇》皆作「正」。

    畢雲:「『次』,『恣』字省文。

    」引之曰:畢説非也。

    次,猶即也。

    下文諸「次」字竝同。

    此言士在庶人之上,故庶人未得即己而爲正,有士正之也。

    次、即聲相近,而字亦相通。

    《康誥》「勿庸以次女封」,《荀子·緻士》《宥坐》二篇竝作「勿庸以即女」,《家語·始誅篇》作「勿庸以即女心」,皆其證。

    《説文》「垐,古文作堲」,亦其例也。

     天志中 脫文二 「何以知義之爲善政也?曰:天下有義則治,無義則亂,是以知義之爲善政也」。

    舊本脫兩「爲」字,《下篇》曰:「何以知義之爲正也?天下有義則治,無義則亂,我以此知義之爲正也。

    」今據補。

     下出 「先王之書曰:『明哲維天,臨君下出。

    』」引之曰:「下出」二字義不可通,「出」當爲「土」。

    「明哲維天,臨君下土」,猶《詩》言「明明上天,照臨下土」耳。

    隷書「出」字或作「士」,若「」省作「敖」,「」省作「賣」,「」省作「款」之類。

    形與「土」相似,故「土」譌爲「出」。

    《漢書·外戚傳》「必畏惡吐棄我」,《漢紀》「吐」譌作「咄」,亦其類也。

     雷降 「雷降雪霜雨露,以長遂五穀麻絲」。

    念孫案:「雷降雪霜雨露」義不可通,「雷」蓋「霣」字之誤,「霣」與「隕」同。

    《左氏春秋經·莊七年》「星隕如雨」,《公羊》「隕」作「霣」。

    《爾雅》:「隕、降,落也。

    」故曰:「霣降雪霜雨露。

    」 天胡説 「若天不愛民之厚,天胡説人殺不辜而天予之不祥哉」。

    念孫案:「天胡説」之「天」當爲「夫」,此涉上下文「天」字而誤。

    夫,發聲也。

    言若天非愛民之厚,則人殺不辜而天予之不祥者,果何説哉?《節葬篇》曰:「厚葬久喪果非聖王之道,夫胡説中國之君子爲而不已、操而不擇哉?」是其證。

     既可得留而已 既可謂而知也 「故夫愛人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既可得留而已」。

    畢雲:「據下雲『既可謂而知也』,此句未詳。

    」念孫案:「既可得留而已」當作「既可得而智已」,「智」即「知」也。

    《墨子》書「知」字多作「智」,見於《經説》《耕柱》二篇者不可枚舉。

    其他書作「智」者,皆見《管子·法法篇》。

    言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既可得而知已。

    《尚賢篇》曰「既可得而知已」。

    舊本作「既可得留而已」者,「智」誤爲「留」,又誤在「而」字上耳。

    下文雲「故夫憎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者,既可謂而知也」,亦當作「既可得而知也」。

    此因「得」與「謂」草書相似而誤。

    「既可得而知」五字前後相證,則兩處之誤字不辯而自明。

    《下篇》亦雲「既可得而知也」。

     天之意 天之志 「故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

    念孫案:「天之意」本作「天之」,「天之」即「天志」,本篇之名也。

    「子墨子之有天之」已見上文。

    古「志」字通作「之」,説見《號令篇》「常司上之」下。

    後人不達,又見上下文皆雲「順天之意」「反天之意」,故於「天之」下加「意」字耳。

    《下篇》曰「非獨子墨子以天之志爲法也」,又曰「當天之志而不可不察也。

    天之志者,義之經也」。

    三「志」字亦後人所加,「之」即「志」字也。

     衍文三 脫文一 「觀其行,順天之意謂之善行,反天之意謂之不善行」。

    舊本「謂之善」下衍「意」字,「謂之不善」下脫「行」字,又衍「意非」二字,今據下文改正。

     天志下 極戒 「然而莫知以相極戒也」。

    引之曰:「極」字義不可通,「極戒」當爲「儆戒」,字之誤也。

    《上篇》「相儆戒」三字凡五見。

     脫文三 「今天下之士君子,皆明於天子之正天下也,而不明於天之正天子也」。

    舊本「不明於天下」脫「之」字,「正」下又脫「天子」二字,今補。

     禍福 「天子賞罰不當,聽獄不中,天下疾病禍福」。

    念孫案:「福」字義不可通,「禍福」當爲「禍祟」。

    下者,降也,言降之以疾病禍祟也。

    「疾病禍祟」見《中篇》。

     物 「且天之愛百姓也,不盡物而止矣」。

    念孫案:「物」字義不可通,「物」當爲「此」。

    「此」字指上文而言。

    《中篇》曰「不止此而已矣」,又曰「不止此而已」,舊本脫「不」字,今補。

    皆其證。

     衍文一 脫文六 「今天下之國,粒食之民,殺一不辜者,必有一不祥」。

    舊本「民」下衍「國」字,今删。

    「殺一」下脫「不辜者必有一」六字,今據上、中二篇補。

     别 「且天之愛百姓厚矣,天之愛百姓别矣」。

    引之曰:「别」讀爲「徧」,言天徧愛百姓也。

    古或以「别」爲「徧」,説見《經義述聞·尚書·康誥》。

     毀之賁不之廢也 「是以天下之庶民屬而毀之,業萬世子孫繼嗣,毀之賁不之廢也」。

    畢雲:「句疑有脫誤。

    」念孫案:「賁」當爲「者」。

    隷書「者」字或作「」,見漢《衞尉卿衡方碑》《郃陽令曹全碑》。

    與「賁」相似而誤。

    「不之廢」,衍「之」字。

    廢者,止也。

    見《中庸》、《表記》注。

    言業萬世子孫繼嗣,而毀之者猶不止也。

    《尚賢篇》雲「萬民從而非之,曰暴王,至今不已」是也。

    今本「者」譌作「賁」,下文又衍「之」字,則文不成義。

     脫文一 「今輪人以規,匠人以矩,以此知方圜之别矣」。

    舊本脫「知」字,《中篇》曰「圜與不圜,方與不方,皆可得而知」,今據補。

     溝境 禦 「入其溝境,刈其禾稼,斬其樹木,殘其城郭,以禦其溝池」。

    念孫案:「溝境」二字不詞,當依《非攻篇》作「邊境」。

    此涉下文「溝池」而誤也。

    引之曰:「禦」字義不可通,「禦」當爲「抑」。

    抑之言堙也,謂壞其城郭以塞其溝池,若《周語》所雲「墮高堙庳」也。

    《史記·河渠書》「禹抑鴻水」,索隱曰:「抑,《漢書·溝洫志》作『堙』,堙、抑皆塞之也。

    」是「抑」與「堙」同義。

    《非攻篇》作「湮其溝池」,「湮」亦「堙」也。

    隷書「抑」字或作「」,見漢《校官碑》。

    「禦」字或作「」,見《帝堯碑》。

    二形相似而誤。

     係操 「民之格者,則剄拔之,不格者則係操而歸」。

    引之曰:民可係而歸,不可操而歸。

    古亦無以「係操」二字連文者。

    「操」當爲「纍」,即《孟子》所謂「係累其子弟」也。

    「纍」誤爲「喿」,後人因改爲「操」耳。

     舂酋 「丈夫以爲僕圉、胥靡,婦人以爲舂酋」。

    畢雲:「《周禮》雲:『其奴男子入于辠隷,女子入于舂槀。

    』又《説文》雲:『酋,繹酒也。

    《禮》有大酋,掌酒官也。

    』未詳婦人爲酋之義。

    『酋』與『舀』聲形相近,《説文》『舀,抒臼也』,亦『舂槀』義與?」念孫案:畢以「酋」爲「或舂或舀」之「舀」,非也。

    《説文》:「酋,繹酒也。

    從酉,水半見於上。

    《禮》有大酋,掌酒官也。

    」《月令》注:「酒孰曰酋。

    」據此,則酒官謂之酋者,以其掌酒也。

    然則女奴之掌酒者,亦得謂之酋矣。

    《周官&mi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