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弟二

關燈
而害爲孝乎」,是其證。

     有 「其士偃前列,伏水火而死,有不可勝數也」。

    念孫案:「有」字文義不順,「有」當爲「者」,字之誤也。

    《中篇》曰「士聞鼓音,破碎亂行、蹈火而死者,左右百人有餘」,是其證。

     脫文三 「今若夫兼相愛,交相利。

    」舊本脫「愛交相」三字,今補。

     莫若 「故君子莫若欲爲惠君、忠臣、慈父、孝子、友兄、悌弟,當若兼之不可不行也」。

    念孫案:「若欲爲惠君、忠臣」雲雲,「若」上不當有「莫」字,蓋涉上文「莫若」而衍。

     非攻上 也 「至殺不辜人也,扡其衣裳,取戈劒者」。

    念孫案:「也」即「扡」字之誤而衍者。

     弗之而非 「今至大爲不義攻國,則弗之而非」。

    畢雲:「一本無『而』字,是。

    」念孫案:「之」當爲「知」,俗音「知」「之」相亂,故「知」誤爲「之」。

    上文「皆知而非之」正與「弗知非」相對,且上下文皆作「弗知非」,則「之」爲「知」之誤明矣。

     非攻中 古者 脫文一 「古者王公大人爲政於國家者,情欲譽之審,賞罰之當,刑政之不過失」。

    念孫案:「古者」當爲「今者」,説見《尚賢篇》。

    「譽」上有「毀」字,而今本脫之,則文義不明。

    《尚同篇》「舉天下之人,皆欲得上之賞譽,而畏上之毀罰」,是其證。

    「過失」下有脫文,下文曰:「今者舊本亦作「古者」,今改。

    王公大人情欲得而惡失,欲安而惡危,故當攻戰而不可不非。

    」 往 「與其牛馬肥而往、瘠而反,往死亡而不反者」。

    念孫案:下「往」字涉上「往」字而衍。

     食飯 「食飯之不時」。

    念孫案:「食飯」當爲「食飲」之誤。

    「食飲不時」見《下篇》。

     王民 「然則土地者,所有餘也;王民者,所不足也」。

    念孫案:「王民」二字義不可通,當是「士民」之誤,「士民」與「土地」對文,下文「王民」同。

     徙大内 「越王句踐收其衆以復其讐,入北郭,徙大内,圍王宮」。

    念孫案:「徙大内」三字義不可通,「大内」當爲「大舟」。

    隷書「舟」字或作「」,與「内」相似而誤。

    《吳語》「越王句踐襲吳,入其郛,焚其姑蘇,徙其大舟」,韋注曰:「大舟,王舟。

    」《吳越春秋·夫差内傳》亦作「徙其大舟」。

     皆列 「故差論其爪牙之士,皆列其舟車之衆」。

    舊本脫下「其」字,今據上句補。

    念孫案:「皆」當爲「比」。

    《天志篇》「比列其舟車之卒」,是其證。

    《下篇》「皆列」同。

     乎 《詩》曰:「魚水不務,陸將何及乎?」念孫案:「陸將何及乎」不類詩詞,「乎」字蓋淺人所加。

     非攻下 脫文一 「今天下之所譽善者,其説將何哉」。

    舊本脫「哉」字。

    《天志篇》曰「天下之所以亂者,其説將何哉」,今據補。

     燔潰 「攘殺其牲牷,燔潰其祖廟」。

    引之曰:「燔」與「潰」義不相屬,「燔潰」當爲「燔燎」。

    隷書「尞」字或作「」,與「貴」字相似,故字之從尞者或誤從貴。

    《史記·仲尼弟子傳》索隱引《家語》有「申繚」,今本《家語·七十二弟子篇》作「申繢」。

    《趙策》「魏殺呂遼」,下文又作「呂遺」,皆其類也。

    「尞」與「貴」隷相似,故「燎」誤爲「」,又誤爲「潰」耳。

    此篇雲「攘殺其牲牷,燔燎其祖廟」,《天志篇》雲「焚燒其祖廟,攘殺其犧牷」,文異而義同也。

     先列 無殺 「又況先列北橈乎哉,罪死無殺」。

    念孫案:「先列」二字義不可通,當是「失列」之誤,謂失其行列也。

    「罪死無殺」義亦不可通,當作「罪死無赦」,此涉上下文「殺」字而誤。

     剝振神之位 攘殺其犧牲 「此刺殺天民,剝振神之位,傾覆社稷,攘殺其犧牲」。

    念孫案:「剝」與「振」義不相屬,「振」當爲「挀」,字之誤也。

    《説文》:「剝,裂也。

    」《廣雅》:「挀,曹憲音必麥反。

    裂也。

    」是剝、挀皆裂也,故曰「剝挀神位」。

    自「刺殺天民」以下皆以四字爲句,今本作「剝振神之位」,「之」字涉上文「取天之人,攻天之邑」而衍。

    「攘殺其犧牲」,「其」字亦涉上文「攘殺其牲牷」而衍。

     周生之本 「此爲周生之本,竭天下百姓之財用」。

    念孫案:「周」字義不可通,「周」當爲「害」。

    財者生之本也,用兵而費財,故曰「害生之本」。

    隷書「害」字或作「」,與「周」相似而誤。

    《逸周書·度邑篇》「問害不寢」,《管子·幼官篇》「信利害而無私」,《韓子·外儲説》「左害主上之法」,今本「害」字竝誤作「周」。

     偏 「偏具此物而緻從事焉」。

    畢雲:「『偏』當爲『徧』。

    」念孫案:古多以「偏」爲「徧」,不煩改字。

    《非儒篇》「遠施周偏」,《公孟篇》「今子偏從人而説之」,皆是「徧」之借字,而畢皆徑改爲「徧」,則未達假借之旨也。

    《益·象傳》「莫益之,徧辭也」,孟喜曰:「徧,周帀也。

    」本或作「偏」者,借字耳。

    而王弼遂讀爲「偏頗」之「偏」,惠氏定宇已辯之。

    《檀弓》「二名不偏諱。

    夫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稱『徵』,言『徵』不稱『在』」,「偏」亦「徧」之借字,故《曲禮》注雲:「謂二名不一一諱也。

    」而《釋文》「偏」字無音,則亦誤讀爲「偏頗」字矣,毛居正《六經正誤》已辯之。

    又《大戴記·勸學篇》「偏與之而無私」,《魏策》「偏事三晉之吏」,《漢書·禮樂志》「海内偏知上德」,皆以「偏」爲「徧」。

    又《漢書·郊祀志》「其遊以方徧諸侯」,《張良傳》「天下不足以徧封」,《張湯傳》「徧見貴人」,《史記》竝作「偏」。

    若諸子書中以「偏」爲「徧」者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