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春秋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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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本少一「書」字,則文義不明。

    《白帖》十引此重一「書」字,《説苑·反質篇》同。

     外篇重而異者 釋衣冠自鼓缶 君子 畏禮義 召衣冠以迎晏子 用三獻 「釋衣冠,自鼓缶」。

    念孫案:《羣書治要》及《北堂書鈔·衣冠部三》、《太平禦覽·人事部百九》《服章部十三》竝引作「去冠被裳,自鼓盆甕」。

    《禦覽·器物部三》又引「自鼓盆甕」,今本雲雲,乃後人依《新序·刺奢篇》改之。

     「羣臣皆欲去禮以事君,嬰恐君子之不欲也」。

    案:「子」字涉上下文諸「子」字而衍。

    《諫上篇》曰:「今君去禮,則羣臣以力爲政,彊者犯弱,而日易主,君將安立矣。

    故曰:『嬰恐君之不欲也。

    』」今作「恐君子之不欲」,則非其旨矣。

    《羣書治要》無「子」字。

     「今齊國五尺之童子,力皆過嬰,又能勝君,然而不敢亂者,畏禮義也」。

    孫本删「義」字,雲「據《韓詩外傳九》《新序》,無『義』字。

    」念孫案:孫删「義」字非也。

    此「義」字非「仁義」之「義」,乃「禮儀」之「儀」,《周官·大司徒》「以儀辨等,則民不越」,鄭注曰:「儀,謂君南面臣北面,父坐子伏之屬。

    」故曰:「不敢亂者,畏禮儀也。

    」古書「仁義」字本作「誼」。

    「禮儀」字本作「義」,後人以「義」代「誼」,以「儀」代「義」,亂之久矣。

    説見《經義述聞·禮記》。

    此文作「義」,乃古字之僅存者,良可寶也。

    《韓詩外傳》《新序》無「義」字者,言禮而儀在其中,故文從省耳,不得據彼以删此。

    各本及《羣書治要》皆有「義」字。

     「公令人糞灑改席,召衣冠以迎晏子」。

    案:「召衣冠」三字,文不成義。

    且「易衣革冠」,已見上文,不當重出。

    「衣冠以迎」四字,乃後人所加,當從《羣書治要》作「召晏子」。

     「晏子入門,三讓升階,用三獻焉」。

    案:《羣書治要》作「用三獻禮焉」,於義爲長。

     泰山之上 三人 天之變 「景公置酒于泰山之上」。

    孫本改「上」爲「陽」,雲:「《太平禦覽》作『陽』。

    」念孫案:山南爲陽,山北爲陰。

    《管子·小匡篇》曰「齊地南至於岱陰」,則景公不得置酒於泰山之陽。

    《禦覽·人事部百三十二》引作「泰山之陽」,乃後人以意改之,元刻本沈本及《禦覽·人事部三十二》皆作「泰山之上」。

     「今日見怯君一,諛臣三人」。

    案:「人」字涉上文「三人」而衍。

    「諛臣三」與「怯君一」對文,則不當有「人」字。

    《藝文類聚·人部三》及《太平禦覽》引此皆無「人」字。

    《諫上篇》亦雲:「不仁之君見一,諂諛之臣見二。

    」 「自是觀之,茀又將出,天之變彗星之出,庸可懼乎」。

    「可」讀曰「何」,「何」、「可」古字通。

    「庸」亦「何」也。

    古人自有複語耳。

    文十八年《左傳》「庸何傷」,襄二十五年《傳》「將庸何歸」,皆其證也。

    各本「懼」作「悲」,涉上文兩「悲」字而誤。

    今據諸書所引改。

    案:「天之變」三字,與上下文皆不相屬,蓋衍文也。

    下篇曰:「茀星又將見瞢,奚獨彗星乎?」《諫上篇》曰:「何暇在彗,茀又將見矣。

    」此文曰:「茀又將出,彗星之出,庸何懼乎?」語意前後相同,則不當有「天之變」三字明矣。

    《續漢書·天文志》注引作「孛又將出,彗星之出庸何懼乎」,《困學紀聞》六同。

    《太平禦覽·咎徵部二》引作「孛又將出,彗星庸可懼乎」,《史記·齊世家》作「茀星將出,彗星何懼乎」,皆無「天之變」三字。

     正諫 「不聽正諫」。

    念孫案:「正」與「証」同。

    《説文》:「証,諫也。

    」《齊策》「士尉以証靖郭君」是也。

    亦通作「正」。

    《呂氏春秋·慎大篇》「不可正諫」、《達鬱篇》「使公卿列士正諫」是也。

     奏鬷無言 念孫案:昭二十年《左傳》作「鬷嘏無言」。

    此篇全用《左傳》,則此文亦當與彼同。

    今作「奏鬷無言」者,後人依《中庸》旁記「奏」字,而寫者誤合之,又脫去「嘏」字耳。

    當依《左傳》改正。

     偪介之關 引之曰:「偪介」本作「偪邇」。

    「偪邇之關」,謂迫近國都之關也。

    今本作「偪介」者,後人依誤本《左傳》改之,辯見《經義述聞》。

     鳧鴈 「文繡被臺榭,菽粟食鳧鴈」。

    引之曰:鳧,鴨也。

    鴈,也。

    此雲「菽粟食鳧鴈」,下雲「君之鳧鴈,食以菽粟」,則鳧鴈乃家畜,非野鳥也。

    《爾雅》「舒鳧鶩」,郭璞曰:「鴨也。

    」《廣雅》曰:「鳧、鶩,也。

    」「」與「鴨」同。

    即此所謂「鳧」也。

    故對文則「鳧」與「鶩」異,散文則「鶩」亦謂之「鳧」。

    《爾雅》「舒鴈」,郭璞曰:「今江東呼鴚。

    」《方言》曰:「鴈,自關而東謂之鴚,南楚之外謂之。

    」《説文》曰:「,鴈也。

    」「鴈,也。

    」《廣雅》曰:「鴚,鴈也。

    」即此所謂「鴈」也。

    故對文則「」與「鴈」異,散文則「」亦謂之「鴈」。

    《莊子·山木篇》「命豎子殺鴈而亨之」,謂殺也。

    《説苑·臣術篇》「秦穆公悅百裡奚之言,公孫支歸取鴈以賀」,是家畜,故歸而取之甚便。

    《漢書·翟方進傳》「有狗從外入,齧其中庭羣鴈數十」,皆謂「」爲「鴈」也。

    詳見《經義述聞·周官·膳夫》下。

    《楚辭·七諫》「畜鳧鴐,滿堂壇兮」,今本「鴐」下有「雞鶩」二字,乃後人所加,與王注不合。

    《齊策》「士三食不得饜,而君鶩有餘食」,《韓詩外傳》及《説苑·尊賢篇》竝作「鴈鶩有餘粟」,即此所謂「菽粟食鳧鴈」也。

    孫以「鴈」爲「鴨」,雲「鴈,鴨聲相近」,又引《本草》「鴈肪」,皆失之。

     雍門之橚 「景公登箐室而望,見人有斷雍門之橚者」。

    孫曰:「《説文》:『橚,長木皃。

    』」引之曰:此「橚」字非謂長木皃,乃木名也。

    「橚」即「楸」字也。

    《説文》「楸,梓也」,徐鍇曰:「《春秋左傳》『伐雍門之楸』,作『萩』同。

    襄十八年」《中山經》「其狀如橚」,郭璞曰:「即楸字也。

    」是「雍門之橚」,即「雍門之楸」。

     美哉其室將誰有此乎 國澤是 念孫案:「美哉其室,將誰有此乎」當作「美哉室,其誰將有此乎」。

    今本「其」字誤入上句内,則文義不順。

    「誰將」又誤作「將誰」。

    案:本篇標題曰「景公坐路寢曰誰將有此」。

    「誰將」二字尚不誤,則作「將誰」者,誤也。

    後弟十五雲「後世孰將踐有齊國者乎」,「孰」字亦在「將」字上。

    昭二十六年《左傳》正作「美哉室,其誰有此乎」。

     「今公家驕汏而田氏慈惠,國澤是將焉歸」。

    案:「澤」,古「舍」字也。

    説見《管子·戒篇》。

     夜者 子胥忠其君二句 足以爲臣 「寡人夜者聞西方有男子哭者」。

    盧曰:「『夜者』,『者』乃『昔』之譌,『夜』字衍。

    」念孫案:盧説非也。

    古謂夜爲昔,故或曰「昔者」,説見《雜下篇》「昔者」下。

    或曰「夜者」。

    夜曰「夜者」,故晝亦曰「晝者」,《雜上篇》「晝者進膳」是也。

    《雜下篇》曰「夜者公瞢與二日鬬」,本篇弟三章曰「夜者寡人瞢見彗星」,與此「夜者」而三矣。

    然則「夜」非衍字,「者」亦非「昔」之譌也。

     「子胥忠其君,故天下皆願得以爲子」。

    案:此文原有四句,今脫去中二句,則文不成義。

    《秦策》雲:「子胥忠其君,天下皆欲以爲臣;孝己愛其親,天下皆欲以爲子。

    」文義正與此同。

    下文「今爲人子臣」雲雲,正承上四句言之。

     「足以爲臣乎」。

    案:「臣」上亦當有「子」字。

     長患 小寡人 公怨良臣日不足 扐寡人止之 「此國之長患也」。

    念孫案:「長」當作「常」,與上下文同一例。

    《羣書治要》作「此治國之常患」。

     「公忿然作色不説曰:『夫子何小寡人甚也?』」案:「小」本作「少」,此後人不解「少」字之義而改之也。

    《史記·李斯傳》:「二世曰:『丞相豈少我哉?』」《曹相國世家》「惠帝怪相國不治事,以爲豈少朕與」,索隱曰:「少者,不足之詞。

    」竝與此「少」字同義。

    《羣書治要》正作「少」。

     「入則求君之嗜欲能順之,「能」與「而」同。

    公怨良臣,則具其往失而益之」。

    念孫案:「公」本作「君」,此涉上文「公不能去」而誤。

    上文「公不能去」,是指景公而言;此文「君怨良臣」,則泛指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