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春秋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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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有難不死,出亡不送,可謂忠乎」。
念孫案:「可謂忠乎」本作「其説何也」。
下文晏子對詞,正申明「不死」、「不送」之説,今本作「可謂忠乎」者,後人依《説苑·臣術篇》《論衡·定賢篇》改之,《羣書治要》及《太平禦覽·治道部二》引此竝作「其説何也」。
《雜上篇》高糾謂晏子曰:「臣事夫子三年,無得而卒見逐,其説何也。
」 定祿 權居 「稱身就位,計能定祿」。
念孫案:祿由君定,非由臣定也。
「定祿」本作「受祿」。
下文「受祿不過其量」,即其證。
《羣書治要》正作「計能受祿」。
「不權居以爲行,不稱位以爲忠」。
案:「權居」二字,義不可通,「居」當爲「君」,字之誤也。
權,稱也。
《周語》「權輕重以振救民」,韋注:「權,稱也。
」言忠臣之行去聲必準於道,不稱君以爲行也。
《羣書治要》正作「不權君以爲行」。
聖人之得意何如 藉斂和乎百姓樂及其政 天明象而贊 「聖人之得意何如」。
念孫案:「聖人」上脫「公曰」二字,《羣書治要》有。
「舉事調乎天,藉斂和乎百姓,樂及其政,遠者懷其德」。
案:《羣書治要》作「舉事調乎天,藉斂和乎民,百姓樂其政,遠者懷其德」,是也。
既言「民」而又言「百姓」者,古人之文不嫌於複,「子庶民則百姓勸」,即其證也。
此四句皆五字爲句,而兩兩相對,今本脫一「民」字,衍一「及」字,而文義皆參差不協矣。
「天明象而贊,地長育而具物,神降福而不靡,民服教而不僞」。
下三句皆六字,唯首句少一字。
孫曰:「當雲『天明象而贊地』,今本脫一『地』字,因下有『地』字故。
」念孫案:《羣書治要》作「天明象而緻贊」,是也。
「緻贊」謂天緻禎祥以贊王者,昭元年《左傳》「天贊之也」,杜注「贊,佐助也。
」非贊地之謂也。
《淮南·本經篇》曰:「四時不失其敘,風雨不降其虐,日月淑清而揚光,五星循軌而不失其行。
」正所謂「天明象而緻贊」。
不危 不弱 「古者君民而不危,用國而不弱,惡乎失之」。
念孫案:兩「不」字涉下文「不危」、「不弱」而衍,景公問「君民而危,用國而弱者,惡乎失之」,故下文晏子之對,皆言其所以危弱之故。
若雲「不危」、「不弱」,則不得言「惡乎失之」,且與下文相反矣。
地不同生 「地不同生,而任之以一種,責其俱生,不可得」。
念孫案:「地不同生」,文義不明,《羣書治要》「生」作「宜」,是也。
今作「生」者,涉下文「俱生」而誤。
《周官·草人》「掌土化之灋,以物地相其宜,而爲之種」,故曰「地不同宜」。
好辯以爲忠 如寇讎 此古離散其民隕失其國 所常行者也 「好辯以爲忠」。
念孫案:《羣書治要》作「好辯以爲智,刻民以爲忠」,是也。
今本脫「智刻民以爲」五字,則文不成義。
「今民聞公令如寇讎」。
盧曰:「『寇』上當有『逃』字,下篇有。
」念孫案:「民聞公令如寇讎」,語意自明了,不必定加「逃」字。
《諫上篇》亦雲:「今君臨民若寇讎。
」下篇直用左氏之文,故有「逃」字,不得執彼以例此也。
元刻本及標題皆無「逃」字,《羣書治要》亦無。
「此古離散其民,隕失其國所常行者也」。
案:此文本作「此古之離散其民,隕失其國者之常行也。
」上文「景公問曰『古者離散其民,而隕失其國者,其常行何若』」,正與此文相應。
且「常行」之「行」,讀去聲,不讀平聲,今本「古」下脫「之」字,「國」下脫「者」字,則文不成義。
「之常行也」作「所常行者也」,則「行」字當讀平聲矣。
《羣書治要》作「此古之離其民,隕其國者之常行也」。
校今本少「失散」二字者,省文也。
内篇問下 觀於轉附朝舞尊海 夏諺曰從南 公掌 貧 民者 「吾欲觀於轉附、朝舞,尊海而南,至於琅邪」。
念孫案:《羣書治要》載此文本作「吾欲循海而南,至於琅邪」。
《續漢書·郡國志》注亦雲:「齊景公曰:『吾循海而南。
』」。
今本「吾欲」下有「觀於轉附朝舞」六字,「循海」作「尊海」,皆後人以《孟子》改之。
「夏諺曰」。
案:《羣書治要》本作「夏語曰」,今本「語」作「諺」,亦後人以《孟子》改之。
「夫從南歷時而不反謂之流,從下而不反謂之連」。
《羣書治要》此句中亦有「歷時」二字。
案:「南」字義不可通,乃「高」字之誤。
「高」與「下」正相對。
《孟子》作「從流下而忘反謂之流,從流上而忘反謂之連」。
趙注:「浮水而下,樂而忘反,謂之流。
連者,引也。
使人徒引舟船上行而忘反以爲樂,故謂之連。
」據《孟子》及趙注,則此文當雲「從高歷時而不反謂之連,從下而不反謂之流」,今以從高爲流,從下爲連,與《孟子》相反,未知孰是。
「上」亦「高」也。
見《説文》。
《羣書治要》正作「從高」。
「令吏計公掌之粟」。
引之曰:「掌」字義不可通,當爲「禀」字之誤。
「禀」,古「廩」字也。
下文「發廩出粟」,是其證。
隷書「掌」或作「」,與「禀」字略相似,故諸書「稟」字或誤爲「掌」。
説見《管子·輕重甲篇》「一掌」下。
「吏所委發廩出粟,以予貧民者三千鍾,公所身見癃老者七十人」。
念孫案:「民」字後人所加,「貧者」與「癃老者」對文,則不當有「民」字明矣。
《羣書治要》無「民」字。
君之賊者 逮桓公之後者 「管仲,君之賊者也」。
念孫案:賊,害也。
管仲射桓公中鉤,故曰「君之賊」。
「賊」下不當有「者」字。
僖三十三年《左傳》「管敬仲,桓之賊也」,亦無「者」字。
下篇「又焉可逮桓公之後者乎」,亦衍「者」字。
上文「可以逮先君桓公之後乎」,無「者」字。
《羣書治要》亦無。
廉政 「廉政而長久」。
念孫案:「政」與「正」同。
《文選·運命論》注引作「廉正」。
《史記·循吏傳》:「堅直廉正。
」 慶善 「慶善而不有其名」。
念孫案:「慶」字於義無取,「慶」本作「薦」。
「不有其名」,謂不以薦善自居也。
隷書「薦」字或作「」,形與「慶」相似而誤。
説見《管子·君臣篇》。
《羣書治要》正作「薦善」。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之者其人也 「《詩》雲:『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之者其人也」。
盧曰:「下『止』字衍。
」又曰:「案,今《詩》作『景行行止』,而古來所引每作『行之』,王伯厚《詩攷》引《史記·孔子世家》作『行之』,今《史記》改作『行止』矣。
《禮記·表記》釋文雲『行止,《詩》作「行之」』,又互異也。
此書必本作『行之』,後人以今《詩》『止』字注其旁,遂誤入正文耳。
」念孫案:盧説是矣,而未盡也。
此文本作「《詩》雲:『高山仰之,景行行之。
』」鄭《箋》、孔《疏》皆作「仰之」、「行之」。
《釋文》作「仰止」,雲:「或作仰之。
」《唐石經》依《釋文》。
「鄉者其人也」,「鄉」讀南鄉、北鄉之「鄉」。
鄉者,謂鄉道而行者也。
《表記》引此詩而申言之曰:「鄉道而行,中道而廢,忘身之老也。
不知年數之不足也。
俛焉日有孳孳,斃而後已。
」即此所雲「鄉者其人也」,故下文雲「列士竝學,終善者爲師」。
鄉道不已,斯謂之終善者矣。
《淮南·説山篇》曰「故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鄉者其人也」,語即本於《晏子》。
《史記》亦曰:「《詩》有之,高山仰之,景行行之。
雖不能至,然心鄉往之。
」《三王世家》載武帝《制》又曰:「高山仰之,景行嚮之。
朕甚慕焉。
」《列女傳·賢明傳》曰:「《詩》雲『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言當常嚮爲其善也。
」若今本《晏子》則兩「之」字僅存其一,又脫去「鄉」字矣。
今吾以魯一國迷慮之不免于亂 國之所以治也 「吾聞之,莫三人而迷,今吾以魯一國迷慮之,不免于亂,何也」。
念孫案:既言「迷」,不當更言「亂」,此「迷」字蓋涉上「迷」字而衍。
「魯」字當在「不免于亂」上。
「今吾以一國慮之,魯不免于亂」者,「以」,猶「與」也,言吾與一國慮之,而魯猶不免于亂也。
《韓子·内儲説》作「今寡人與一國慮之,魯不免於亂」,是其證。
今本「迷」字重出,「魯」字又誤在「一國」上,則文不成義。
「夫偪邇于君之側者,距本朝之勢,國之所以治也」。
案:「治」上當有「不」字,此言大臣專本朝之權,國之所以不治也。
下文「行之所以衰也,身之所以危也」,竝與此文同一例。
上文「魯不免于亂」,「亂」即不治也。
今本脫「不」字,則義不可通,且與上下文不合。
夫 「夫儼然辱臨邑」。
孫曰:「『夫』,一本作『大夫』,然作『夫』亦是。
秦二世刻石『夫』下積二畫以爲大夫。
」念孫案:一本作「大夫」者是,孫説謬。
請問莊公與今孰賢 念孫案:「今」下脫「君」字。
「今君」,見下文。
國都之市 無私與 孫曰:「《左傳》作『國之諸市』,非。
」念孫案:《晏子》本作「國之都市」。
「都」、「諸」古字通,「都市」即「諸市」也。
國中之市非一,故曰「諸市」,後人不知「都」爲「諸」之借字,而誤以爲「都邑」之「都」,故改爲「國都之市」。
不知古所謂「國」,即今所謂「都」也。
《吳語》注:「都,國也。
」《呂氏春秋·明理篇》注:「國,都也。
」經傳皆謂「都中」爲「國中」。
既言「國」而又言「都」,則贅矣。
乃淵如反以爲是,而以《左氏》爲非,不過欲抑《左氏》以尊《晏子春秋》耳。
不知所尊者,乃俗改之本,非原本也。
「無私與,維德之授」。
案:以上下文考之,則「無私與」上當有「民」字,而今本脫之。
不正爵祿 喪亡 「事君盡禮行忠,不正爵祿」。
念孫案:「不正爵祿」,義不可通。
「正」當爲「匃」。
《廣雅》曰:「匃,求也。
」謂以禮與忠事君,而不求爵祿也。
下文「持諛巧以正祿」,「正」亦當爲「匃」,謂持諛巧之術以求祿也。
俗書「匃」字作「丐」,與「正」相似而誤。
襄三十一年《左傳》釋文:「丐,本或作正。
」昭六年釋文:「古本士丐,或作王正。
」《管子·輕重甲篇》「民食三升,則鄉有丐食而盜」,今本「丐」誤作「正」。
「是以進不喪亡,退不危身」。
案:「進不喪亡」,文不成義。
「亡」當爲「己」,字之誤也。
《管子·法禁篇》「舉國之士,以爲己黨」,又曰「壹士以爲己資,備田以爲己本」,今本「己」字竝誤作「亡」。
「喪己」,失己也。
「失己」與「危身」對文。
下文「交通則辱,生患則危」,「辱」謂「喪己」,「危」謂「危身」。
正與此相反。
不阿久私 外不顧其身遊 「不阿久私,不誣所能」。
孫本「久」作「以」,雲:「一本作『久』,非。
」念孫案:當作「所」,與下句文同一例。
言於人則不阿所私,於己則不誣所能也。
作「久」作「以」,皆於文義不合。
「内不恤其家,外不顧其身遊」。
案:家可以言内,身不可以言外,且「身遊」二字,義不相屬。
「身」字乃後人所加也。
「内不恤其家,外不顧其遊」者,「遊」謂交遊也。
下文曰「身勤於飢寒,不及醜儕」,正所謂「外不顧其遊」也。
《荀子·非十二子篇》注引此正作「外不顧其遊」。
不緣 不狡 不銓 「君子之大義,和調而不緣,溪盎而不苛,莊敬而不狡,和柔而不銓,刻廉而不劌」。
孫曰:「緣,緣飾也。
『溪』當爲『谿』,言谿刻也。
『盎』即『詇』假音。
《説文》『詇,早知也。
』『谿盎而不苛』,言不矜明察。
狡,狡猾。
僞,爲恭敬也。
『銓』疑『耎』字假音。
《説文》『耎』讀若『畏偄』。
」盧曰:「『狡』與『佼』同,言非務爲美好也。
」念孫案:《廣雅》:「緣,循也。
」《莊子·列禦寇篇》「緣循偃佒困畏不若人」,郭象曰:「緣循,仗物而行者也。
」「和調而不緣」,言雖與俗和調,而不循俗以行,猶言「君子和而不同」也。
「溪盎」未詳。
「狡」者,《文選·洞簫賦》注曰:「狡,急也。
」字通作「絞」。
《論語·泰伯篇》鄭注曰:「絞,急也。
」昭元年《左傳》注曰:「絞,切也。
」「莊敬而不狡」,謂從容中禮,而不急切也。
「銓」者,《説文》「跧,卑也」,《廣雅》「跧,伏也」,作「銓」者,借字耳。
「和柔而不銓」,謂和柔而不卑屈也。
「和調而不緣,莊敬而不狡,和柔而不銓,刻廉而不劌」,皆謂其相似而不同。
孫以「緣」爲「緣飾」,則與「和調」不相似。
以「狡」爲「狡猾」,則與「莊敬」不相似。
莊敬而不狡猾,則義不相屬,故加「僞爲恭敬」四字,以曲成其説。
又讀「銓」爲「耎」,尤非。
盧讀「狡」爲「佼」,而雲「務爲美好」,亦非。
莊敬而不美好,則義不相屬,故加「務爲」二字以曲成其説。
可以爲下 「有明上,可以爲下,遭亂世,不可以治亂」。
念孫案:「可以爲下」上亦當有「不」字,言此反天地之衰,倍先聖之道,塞政教之途者,有明上則足以危身,「明上」,謂明君也。
前弟二十曰「狂僻之民,明上之所禁也」,義與此同。
遭亂世則足以惑世,故曰:「有明上不可以爲下,遭亂世不可以治亂。
」「遭亂世不可以治亂」,即上文所雲「世行之則亂」也;「有明上不可以爲下」,即上文所雲「身行之則危」也。
今本脫去「不」字,則義不可通。
危行 從重 從輕 「正道直行,則不容于世;隱道危行,則不忍」。
念孫案:此「危行」與《論語》之「危言危行」不同。
「危」讀曰「詭」。
「詭行」與「直行」正相反,作「危」者,借字耳。
《漢書·天文志》「司詭星」,《史記·天官書》「詭」作「危」。
《淮南·説林篇》「尺寸雖齊必有詭」。
《文子·上德篇》「詭」作「危」。
「從重不爲進,從輕不爲退」。
案:當作「從輕不爲進,從重不爲退」。
輕,易也。
見《呂氏春秋·知接篇》注。
重,難也。
見《漢書·元紀注》。
謂不見易而進,不見難而退也。
今本「輕」、「重」互易,則義不可通。
《家語·三恕篇》作「從輕勿爲先,從重勿爲後」,注曰「赴憂患從勞苦,輕者宜爲後,重者宜爲先」,語意正與此同。
注 遵道,二字原闕,據《國學基本叢書》本及《鹽鐵論》補。
注 弔,原闕,據《國學基本叢書》本及《廣韻》補。
念孫案:「可謂忠乎」本作「其説何也」。
下文晏子對詞,正申明「不死」、「不送」之説,今本作「可謂忠乎」者,後人依《説苑·臣術篇》《論衡·定賢篇》改之,《羣書治要》及《太平禦覽·治道部二》引此竝作「其説何也」。
《雜上篇》高糾謂晏子曰:「臣事夫子三年,無得而卒見逐,其説何也。
」 定祿 權居 「稱身就位,計能定祿」。
念孫案:祿由君定,非由臣定也。
「定祿」本作「受祿」。
下文「受祿不過其量」,即其證。
《羣書治要》正作「計能受祿」。
「不權居以爲行,不稱位以爲忠」。
案:「權居」二字,義不可通,「居」當爲「君」,字之誤也。
權,稱也。
《周語》「權輕重以振救民」,韋注:「權,稱也。
」言忠臣之行去聲必準於道,不稱君以爲行也。
《羣書治要》正作「不權君以爲行」。
聖人之得意何如 藉斂和乎百姓樂及其政 天明象而贊 「聖人之得意何如」。
念孫案:「聖人」上脫「公曰」二字,《羣書治要》有。
「舉事調乎天,藉斂和乎百姓,樂及其政,遠者懷其德」。
案:《羣書治要》作「舉事調乎天,藉斂和乎民,百姓樂其政,遠者懷其德」,是也。
既言「民」而又言「百姓」者,古人之文不嫌於複,「子庶民則百姓勸」,即其證也。
此四句皆五字爲句,而兩兩相對,今本脫一「民」字,衍一「及」字,而文義皆參差不協矣。
「天明象而贊,地長育而具物,神降福而不靡,民服教而不僞」。
下三句皆六字,唯首句少一字。
孫曰:「當雲『天明象而贊地』,今本脫一『地』字,因下有『地』字故。
」念孫案:《羣書治要》作「天明象而緻贊」,是也。
「緻贊」謂天緻禎祥以贊王者,昭元年《左傳》「天贊之也」,杜注「贊,佐助也。
」非贊地之謂也。
《淮南·本經篇》曰:「四時不失其敘,風雨不降其虐,日月淑清而揚光,五星循軌而不失其行。
」正所謂「天明象而緻贊」。
不危 不弱 「古者君民而不危,用國而不弱,惡乎失之」。
念孫案:兩「不」字涉下文「不危」、「不弱」而衍,景公問「君民而危,用國而弱者,惡乎失之」,故下文晏子之對,皆言其所以危弱之故。
若雲「不危」、「不弱」,則不得言「惡乎失之」,且與下文相反矣。
地不同生 「地不同生,而任之以一種,責其俱生,不可得」。
念孫案:「地不同生」,文義不明,《羣書治要》「生」作「宜」,是也。
今作「生」者,涉下文「俱生」而誤。
《周官·草人》「掌土化之灋,以物地相其宜,而爲之種」,故曰「地不同宜」。
好辯以爲忠 如寇讎 此古離散其民隕失其國 所常行者也 「好辯以爲忠」。
念孫案:《羣書治要》作「好辯以爲智,刻民以爲忠」,是也。
今本脫「智刻民以爲」五字,則文不成義。
「今民聞公令如寇讎」。
盧曰:「『寇』上當有『逃』字,下篇有。
」念孫案:「民聞公令如寇讎」,語意自明了,不必定加「逃」字。
《諫上篇》亦雲:「今君臨民若寇讎。
」下篇直用左氏之文,故有「逃」字,不得執彼以例此也。
元刻本及標題皆無「逃」字,《羣書治要》亦無。
「此古離散其民,隕失其國所常行者也」。
案:此文本作「此古之離散其民,隕失其國者之常行也。
」上文「景公問曰『古者離散其民,而隕失其國者,其常行何若』」,正與此文相應。
且「常行」之「行」,讀去聲,不讀平聲,今本「古」下脫「之」字,「國」下脫「者」字,則文不成義。
「之常行也」作「所常行者也」,則「行」字當讀平聲矣。
《羣書治要》作「此古之離其民,隕其國者之常行也」。
校今本少「失散」二字者,省文也。
内篇問下 觀於轉附朝舞尊海 夏諺曰從南 公掌 貧 民者 「吾欲觀於轉附、朝舞,尊海而南,至於琅邪」。
念孫案:《羣書治要》載此文本作「吾欲循海而南,至於琅邪」。
《續漢書·郡國志》注亦雲:「齊景公曰:『吾循海而南。
』」。
今本「吾欲」下有「觀於轉附朝舞」六字,「循海」作「尊海」,皆後人以《孟子》改之。
「夏諺曰」。
案:《羣書治要》本作「夏語曰」,今本「語」作「諺」,亦後人以《孟子》改之。
「夫從南歷時而不反謂之流,從下而不反謂之連」。
《羣書治要》此句中亦有「歷時」二字。
案:「南」字義不可通,乃「高」字之誤。
「高」與「下」正相對。
《孟子》作「從流下而忘反謂之流,從流上而忘反謂之連」。
趙注:「浮水而下,樂而忘反,謂之流。
連者,引也。
使人徒引舟船上行而忘反以爲樂,故謂之連。
」據《孟子》及趙注,則此文當雲「從高歷時而不反謂之連,從下而不反謂之流」,今以從高爲流,從下爲連,與《孟子》相反,未知孰是。
「上」亦「高」也。
見《説文》。
《羣書治要》正作「從高」。
「令吏計公掌之粟」。
引之曰:「掌」字義不可通,當爲「禀」字之誤。
「禀」,古「廩」字也。
下文「發廩出粟」,是其證。
隷書「掌」或作「」,與「禀」字略相似,故諸書「稟」字或誤爲「掌」。
説見《管子·輕重甲篇》「一掌」下。
「吏所委發廩出粟,以予貧民者三千鍾,公所身見癃老者七十人」。
念孫案:「民」字後人所加,「貧者」與「癃老者」對文,則不當有「民」字明矣。
《羣書治要》無「民」字。
君之賊者 逮桓公之後者 「管仲,君之賊者也」。
念孫案:賊,害也。
管仲射桓公中鉤,故曰「君之賊」。
「賊」下不當有「者」字。
僖三十三年《左傳》「管敬仲,桓之賊也」,亦無「者」字。
下篇「又焉可逮桓公之後者乎」,亦衍「者」字。
上文「可以逮先君桓公之後乎」,無「者」字。
《羣書治要》亦無。
廉政 「廉政而長久」。
念孫案:「政」與「正」同。
《文選·運命論》注引作「廉正」。
《史記·循吏傳》:「堅直廉正。
」 慶善 「慶善而不有其名」。
念孫案:「慶」字於義無取,「慶」本作「薦」。
「不有其名」,謂不以薦善自居也。
隷書「薦」字或作「」,形與「慶」相似而誤。
説見《管子·君臣篇》。
《羣書治要》正作「薦善」。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之者其人也 「《詩》雲:『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之者其人也」。
盧曰:「下『止』字衍。
」又曰:「案,今《詩》作『景行行止』,而古來所引每作『行之』,王伯厚《詩攷》引《史記·孔子世家》作『行之』,今《史記》改作『行止』矣。
《禮記·表記》釋文雲『行止,《詩》作「行之」』,又互異也。
此書必本作『行之』,後人以今《詩》『止』字注其旁,遂誤入正文耳。
」念孫案:盧説是矣,而未盡也。
此文本作「《詩》雲:『高山仰之,景行行之。
』」鄭《箋》、孔《疏》皆作「仰之」、「行之」。
《釋文》作「仰止」,雲:「或作仰之。
」《唐石經》依《釋文》。
「鄉者其人也」,「鄉」讀南鄉、北鄉之「鄉」。
鄉者,謂鄉道而行者也。
《表記》引此詩而申言之曰:「鄉道而行,中道而廢,忘身之老也。
不知年數之不足也。
俛焉日有孳孳,斃而後已。
」即此所雲「鄉者其人也」,故下文雲「列士竝學,終善者爲師」。
鄉道不已,斯謂之終善者矣。
《淮南·説山篇》曰「故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鄉者其人也」,語即本於《晏子》。
《史記》亦曰:「《詩》有之,高山仰之,景行行之。
雖不能至,然心鄉往之。
」《三王世家》載武帝《制》又曰:「高山仰之,景行嚮之。
朕甚慕焉。
」《列女傳·賢明傳》曰:「《詩》雲『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言當常嚮爲其善也。
」若今本《晏子》則兩「之」字僅存其一,又脫去「鄉」字矣。
今吾以魯一國迷慮之不免于亂 國之所以治也 「吾聞之,莫三人而迷,今吾以魯一國迷慮之,不免于亂,何也」。
念孫案:既言「迷」,不當更言「亂」,此「迷」字蓋涉上「迷」字而衍。
「魯」字當在「不免于亂」上。
「今吾以一國慮之,魯不免于亂」者,「以」,猶「與」也,言吾與一國慮之,而魯猶不免于亂也。
《韓子·内儲説》作「今寡人與一國慮之,魯不免於亂」,是其證。
今本「迷」字重出,「魯」字又誤在「一國」上,則文不成義。
「夫偪邇于君之側者,距本朝之勢,國之所以治也」。
案:「治」上當有「不」字,此言大臣專本朝之權,國之所以不治也。
下文「行之所以衰也,身之所以危也」,竝與此文同一例。
上文「魯不免于亂」,「亂」即不治也。
今本脫「不」字,則義不可通,且與上下文不合。
夫 「夫儼然辱臨邑」。
孫曰:「『夫』,一本作『大夫』,然作『夫』亦是。
秦二世刻石『夫』下積二畫以爲大夫。
」念孫案:一本作「大夫」者是,孫説謬。
請問莊公與今孰賢 念孫案:「今」下脫「君」字。
「今君」,見下文。
國都之市 無私與 孫曰:「《左傳》作『國之諸市』,非。
」念孫案:《晏子》本作「國之都市」。
「都」、「諸」古字通,「都市」即「諸市」也。
國中之市非一,故曰「諸市」,後人不知「都」爲「諸」之借字,而誤以爲「都邑」之「都」,故改爲「國都之市」。
不知古所謂「國」,即今所謂「都」也。
《吳語》注:「都,國也。
」《呂氏春秋·明理篇》注:「國,都也。
」經傳皆謂「都中」爲「國中」。
既言「國」而又言「都」,則贅矣。
乃淵如反以爲是,而以《左氏》爲非,不過欲抑《左氏》以尊《晏子春秋》耳。
不知所尊者,乃俗改之本,非原本也。
「無私與,維德之授」。
案:以上下文考之,則「無私與」上當有「民」字,而今本脫之。
不正爵祿 喪亡 「事君盡禮行忠,不正爵祿」。
念孫案:「不正爵祿」,義不可通。
「正」當爲「匃」。
《廣雅》曰:「匃,求也。
」謂以禮與忠事君,而不求爵祿也。
下文「持諛巧以正祿」,「正」亦當爲「匃」,謂持諛巧之術以求祿也。
俗書「匃」字作「丐」,與「正」相似而誤。
襄三十一年《左傳》釋文:「丐,本或作正。
」昭六年釋文:「古本士丐,或作王正。
」《管子·輕重甲篇》「民食三升,則鄉有丐食而盜」,今本「丐」誤作「正」。
「是以進不喪亡,退不危身」。
案:「進不喪亡」,文不成義。
「亡」當爲「己」,字之誤也。
《管子·法禁篇》「舉國之士,以爲己黨」,又曰「壹士以爲己資,備田以爲己本」,今本「己」字竝誤作「亡」。
「喪己」,失己也。
「失己」與「危身」對文。
下文「交通則辱,生患則危」,「辱」謂「喪己」,「危」謂「危身」。
正與此相反。
不阿久私 外不顧其身遊 「不阿久私,不誣所能」。
孫本「久」作「以」,雲:「一本作『久』,非。
」念孫案:當作「所」,與下句文同一例。
言於人則不阿所私,於己則不誣所能也。
作「久」作「以」,皆於文義不合。
「内不恤其家,外不顧其身遊」。
案:家可以言内,身不可以言外,且「身遊」二字,義不相屬。
「身」字乃後人所加也。
「内不恤其家,外不顧其遊」者,「遊」謂交遊也。
下文曰「身勤於飢寒,不及醜儕」,正所謂「外不顧其遊」也。
《荀子·非十二子篇》注引此正作「外不顧其遊」。
不緣 不狡 不銓 「君子之大義,和調而不緣,溪盎而不苛,莊敬而不狡,和柔而不銓,刻廉而不劌」。
孫曰:「緣,緣飾也。
『溪』當爲『谿』,言谿刻也。
『盎』即『詇』假音。
《説文》『詇,早知也。
』『谿盎而不苛』,言不矜明察。
狡,狡猾。
僞,爲恭敬也。
『銓』疑『耎』字假音。
《説文》『耎』讀若『畏偄』。
」盧曰:「『狡』與『佼』同,言非務爲美好也。
」念孫案:《廣雅》:「緣,循也。
」《莊子·列禦寇篇》「緣循偃佒困畏不若人」,郭象曰:「緣循,仗物而行者也。
」「和調而不緣」,言雖與俗和調,而不循俗以行,猶言「君子和而不同」也。
「溪盎」未詳。
「狡」者,《文選·洞簫賦》注曰:「狡,急也。
」字通作「絞」。
《論語·泰伯篇》鄭注曰:「絞,急也。
」昭元年《左傳》注曰:「絞,切也。
」「莊敬而不狡」,謂從容中禮,而不急切也。
「銓」者,《説文》「跧,卑也」,《廣雅》「跧,伏也」,作「銓」者,借字耳。
「和柔而不銓」,謂和柔而不卑屈也。
「和調而不緣,莊敬而不狡,和柔而不銓,刻廉而不劌」,皆謂其相似而不同。
孫以「緣」爲「緣飾」,則與「和調」不相似。
以「狡」爲「狡猾」,則與「莊敬」不相似。
莊敬而不狡猾,則義不相屬,故加「僞爲恭敬」四字,以曲成其説。
又讀「銓」爲「耎」,尤非。
盧讀「狡」爲「佼」,而雲「務爲美好」,亦非。
莊敬而不美好,則義不相屬,故加「務爲」二字以曲成其説。
可以爲下 「有明上,可以爲下,遭亂世,不可以治亂」。
念孫案:「可以爲下」上亦當有「不」字,言此反天地之衰,倍先聖之道,塞政教之途者,有明上則足以危身,「明上」,謂明君也。
前弟二十曰「狂僻之民,明上之所禁也」,義與此同。
遭亂世則足以惑世,故曰:「有明上不可以爲下,遭亂世不可以治亂。
」「遭亂世不可以治亂」,即上文所雲「世行之則亂」也;「有明上不可以爲下」,即上文所雲「身行之則危」也。
今本脫去「不」字,則義不可通。
危行 從重 從輕 「正道直行,則不容于世;隱道危行,則不忍」。
念孫案:此「危行」與《論語》之「危言危行」不同。
「危」讀曰「詭」。
「詭行」與「直行」正相反,作「危」者,借字耳。
《漢書·天文志》「司詭星」,《史記·天官書》「詭」作「危」。
《淮南·説林篇》「尺寸雖齊必有詭」。
《文子·上德篇》「詭」作「危」。
「從重不爲進,從輕不爲退」。
案:當作「從輕不爲進,從重不爲退」。
輕,易也。
見《呂氏春秋·知接篇》注。
重,難也。
見《漢書·元紀注》。
謂不見易而進,不見難而退也。
今本「輕」、「重」互易,則義不可通。
《家語·三恕篇》作「從輕勿爲先,從重勿爲後」,注曰「赴憂患從勞苦,輕者宜爲後,重者宜爲先」,語意正與此同。
注 遵道,二字原闕,據《國學基本叢書》本及《鹽鐵論》補。
注 弔,原闕,據《國學基本叢書》本及《廣韻》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