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弟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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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t申韓篇》曰:「若隱栝輔之正弧刺也。
」「棐」、「輔」、「榜」一聲之轉,或言「榜」,或言「輔」,或言「棐」,其義一也。
此何故也 「故三月解而弓弩無匡者,此何故也?以其家習其所也」。
念孫案:「此何故也」四字,涉上文而衍,上是桓公問語,此是管仲對桓公語,不當言「何故」。
忽然 「桓公忽然作色」。
念孫案:「忽然」非作色之貌。
「忽然」,當爲「忿然」。
隷書「忿」字或作「」,形與「忽」相近而誤。
《晏子春秋·諫篇》曰:「公忿然作色。
」《莊子·天地篇》曰:「爲圃者忿然作色。
」《齊策》曰:「王忿然作色。
」皆其證。
大身 「立大舟之都,大身之都有深淵,壘十仞」。
念孫案:「大身之都」,亦當爲「大舟之都」,此復舉上文以起下文也。
「舟」與「身」字形相近而誤。
「都」,即《禹貢》「大野既豬」之「豬」,馬注雲:「水所停止深者曰豬。
」《史記·夏本紀》「豬」作「都」。
齊之北澤燒火光照堂下 引之曰:「燒」字絶句,「火」字下屬爲句。
尹注「獵而行火曰燒,式照反」九字本在「燒」字下,今本移入「火」字下,則誤以「齊之北澤燒火」爲句矣。
空聞 「則空聞有以相給資」。
念孫案:「空聞」,當依宋本作「空閒」,謂以空閒之地給貧民。
吾 「使夷吾得居楚之黃金,吾能令農毋耕而食,女毋織而衣」。
念孫案:「吾」字涉上句「夷吾」而衍。
菹薪 「請君伐菹薪,煮沸水爲鹽」。
舊本「水」譌作「火」,據朱本改。
念孫案:下文雲「山林菹澤草萊者,薪蒸之所出」也,尹注非。
也國 「請以令糶之梁趙宋衛濮陽,彼盡饋食之也,國無鹽則腫」。
念孫案:朱本「國」字在「也」字上,是也。
尹注雲:「本國自無遠饋而食。
」是其證。
「無鹽則腫」自爲句,《地數篇》作「惡食無鹽則腫」。
交殷 「然後可以通財交殷也」。
念孫案:「殷」字義不可通。
「殷」,當爲「叚」。
即今「假」字。
「交叚」,謂交借財也。
隷書「殷」字作「」,「叚」字作「」,二形相似,故「叚」譌爲「殷」。
《史記·高祖功臣表》「故市侯閻澤赤遷爲假相」,《漢表》作「殷相」,「殷」乃「叚」之譌。
又《漢書·地理志》「琅邪郡雩叚」,《王子侯表》作「虖葭」,《史記·建元以來王子侯表》譌作「雩殷」。
《説文》「假,非真也。
」「叚,借也。
」是「假借」之字本作「叚」,今經傳相承作「假」,而「叚」字不復用,此「叚」字若不誤爲「殷」,則後人亦必改爲「假」矣。
包止 「遺財不可包止」。
洪雲:「包,當作拘。
拘,留也。
《揆度篇》作『貨財不安於拘』。
」念孫案:朱本正作「拘」。
正食 「民食三升,則鄉有正食而盜。
食二升,則裡有正食而盜。
食一升,則家有正食而盜」。
引之曰:「正」字義不可通。
「正」當爲「乏」。
「乏」者,匱也,絶也,《史記·高祖紀》曰「漢軍乏食」是也,乏食則不忍飢餓而爲盜矣。
「乏」字本作「」,形與「正」相似,因譌而爲「正」。
宣十五年《左傳》曰:「文反正爲乏。
」 有人 「民人之食,有人若幹畝之數」。
念孫案:「有人若幹畝」,當依《國蓄篇》作「人有若幹畝」。
粟賈平四十則金賈四千 引之曰:當作「粟賈平,釜四十,金賈四千」,言今之粟賈平,每粟一釜,其賈四十錢。
金賈,每一金《孟子·公孫醜篇》趙注曰:「古者以一鎰爲一金,鎰二十兩也。
」四千錢。
二者皆當時之賈也。
下文「粟賈釜四十,則鍾四百也。
十鍾,四千也。
二十鍾者,爲八千也」即承「粟賈平,釜四十」言之。
「金賈四千,則二金中八千也」即承「金賈四千」言之。
今本「四十」上脫「釜」字,「金賈」上衍「則」字,因下文「粟賈釜四十則鍾四百」而衍。
而文義遂不可通。
珠象而以爲幣 「吳越不朝,珠象而以爲幣乎」。
念孫案:「珠象」上脫「請」字,下文皆有,當據補。
」「棐」、「輔」、「榜」一聲之轉,或言「榜」,或言「輔」,或言「棐」,其義一也。
此何故也 「故三月解而弓弩無匡者,此何故也?以其家習其所也」。
念孫案:「此何故也」四字,涉上文而衍,上是桓公問語,此是管仲對桓公語,不當言「何故」。
忽然 「桓公忽然作色」。
念孫案:「忽然」非作色之貌。
「忽然」,當爲「忿然」。
隷書「忿」字或作「」,形與「忽」相近而誤。
《晏子春秋·諫篇》曰:「公忿然作色。
」《莊子·天地篇》曰:「爲圃者忿然作色。
」《齊策》曰:「王忿然作色。
」皆其證。
大身 「立大舟之都,大身之都有深淵,壘十仞」。
念孫案:「大身之都」,亦當爲「大舟之都」,此復舉上文以起下文也。
「舟」與「身」字形相近而誤。
「都」,即《禹貢》「大野既豬」之「豬」,馬注雲:「水所停止深者曰豬。
」《史記·夏本紀》「豬」作「都」。
齊之北澤燒火光照堂下 引之曰:「燒」字絶句,「火」字下屬爲句。
尹注「獵而行火曰燒,式照反」九字本在「燒」字下,今本移入「火」字下,則誤以「齊之北澤燒火」爲句矣。
空聞 「則空聞有以相給資」。
念孫案:「空聞」,當依宋本作「空閒」,謂以空閒之地給貧民。
吾 「使夷吾得居楚之黃金,吾能令農毋耕而食,女毋織而衣」。
念孫案:「吾」字涉上句「夷吾」而衍。
菹薪 「請君伐菹薪,煮沸水爲鹽」。
舊本「水」譌作「火」,據朱本改。
念孫案:下文雲「山林菹澤草萊者,薪蒸之所出」也,尹注非。
也國 「請以令糶之梁趙宋衛濮陽,彼盡饋食之也,國無鹽則腫」。
念孫案:朱本「國」字在「也」字上,是也。
尹注雲:「本國自無遠饋而食。
」是其證。
「無鹽則腫」自爲句,《地數篇》作「惡食無鹽則腫」。
交殷 「然後可以通財交殷也」。
念孫案:「殷」字義不可通。
「殷」,當爲「叚」。
即今「假」字。
「交叚」,謂交借財也。
隷書「殷」字作「」,「叚」字作「」,二形相似,故「叚」譌爲「殷」。
《史記·高祖功臣表》「故市侯閻澤赤遷爲假相」,《漢表》作「殷相」,「殷」乃「叚」之譌。
又《漢書·地理志》「琅邪郡雩叚」,《王子侯表》作「虖葭」,《史記·建元以來王子侯表》譌作「雩殷」。
《説文》「假,非真也。
」「叚,借也。
」是「假借」之字本作「叚」,今經傳相承作「假」,而「叚」字不復用,此「叚」字若不誤爲「殷」,則後人亦必改爲「假」矣。
包止 「遺財不可包止」。
洪雲:「包,當作拘。
拘,留也。
《揆度篇》作『貨財不安於拘』。
」念孫案:朱本正作「拘」。
正食 「民食三升,則鄉有正食而盜。
食二升,則裡有正食而盜。
食一升,則家有正食而盜」。
引之曰:「正」字義不可通。
「正」當爲「乏」。
「乏」者,匱也,絶也,《史記·高祖紀》曰「漢軍乏食」是也,乏食則不忍飢餓而爲盜矣。
「乏」字本作「」,形與「正」相似,因譌而爲「正」。
宣十五年《左傳》曰:「文反正爲乏。
」 有人 「民人之食,有人若幹畝之數」。
念孫案:「有人若幹畝」,當依《國蓄篇》作「人有若幹畝」。
粟賈平四十則金賈四千 引之曰:當作「粟賈平,釜四十,金賈四千」,言今之粟賈平,每粟一釜,其賈四十錢。
金賈,每一金《孟子·公孫醜篇》趙注曰:「古者以一鎰爲一金,鎰二十兩也。
」四千錢。
二者皆當時之賈也。
下文「粟賈釜四十,則鍾四百也。
十鍾,四千也。
二十鍾者,爲八千也」即承「粟賈平,釜四十」言之。
「金賈四千,則二金中八千也」即承「金賈四千」言之。
今本「四十」上脫「釜」字,「金賈」上衍「則」字,因下文「粟賈釜四十則鍾四百」而衍。
而文義遂不可通。
珠象而以爲幣 「吳越不朝,珠象而以爲幣乎」。
念孫案:「珠象」上脫「請」字,下文皆有,當據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