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弟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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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官 「任人而不官,故不肖者不困」。

    念孫案:「不官」,當依《羣書治要》作「不課」。

    任人而不課其功,則賢否無由而見,故不肖者不困也,下文曰「以官任其身而課其功」,是其證。

    上文曰:「聽言而不試,故妄言者得用。

    」「試」,亦課也。

    《説文》:「課,試也。

    」今本「課」作「官」者,涉上下文諸「官」字而誤。

     臣乘馬 暑耘 「使農夫寒耕暑耘」。

    念孫案:《藝文類聚·歲時部下》《太平禦覽·時序部十九》《白帖》四引此「暑」竝作「熱」。

    「熱」與「暑」義得兩通,然諸書所引俱作「熱」,且俱在「熱類」下,則「暑」字乃後人所改也。

     女勤於纖微而織歸於府 「使農夫寒耕暑耘,力歸於上,女勤於纖微,而織歸於府」。

    念孫案:「女勤於纖微,而織歸於府」,當依《事語篇》作「女勤於緝績徽織,功歸於府」。

    《説文》曰:「緝,績也。

    」「績,緝也。

    」連言之則曰「緝績」。

    《陳風·東門之池》箋曰:「於池中柔麻,使可緝績作衣服。

    」是也。

    「徽織」,即徽識。

    「徽」,《説文》作「幑」。

    「識」,今作「幟」。

    《周官·司常》注曰:「徽識,旌旗之細也。

    」「識」或作「織」。

    《小雅·六月篇》「織文鳥章」,箋曰:「織,徽織。

    」是也。

    「功歸於府」,與「力歸於上」對文,今本脫「緝績功」三字,「徽」誤作「微」,又衍「纖」而二字。

    「纖」即「織」字之誤而衍者。

     二十七日 「百畝之夫,予之策率二十七日爲子之春事」。

    引之曰:「七」,當爲「五」,上文曰「一農之重,壤百畝也,春事二十五日之内」是也。

    古「五」字作「」,與「七」相似,故「五」譌爲「七」。

     春秋 「春秋子穀大登」。

    念孫案:「春秋」,當爲「泰秋」,此涉上文「春事」而誤。

    「泰秋」,即秋也,見《山國軌》《山至數》二篇。

    其《輕重乙》《輕重丁》二篇,竝作「大秋」。

    「大」與「泰」同。

     乘馬數 五年之餘 「人君之守高下,歲藏三分,十年則必有五年之餘」。

    引之曰:「五」,當爲「三」。

    歲藏十分之三,至十年則餘三十分。

    每十分而當一年,故三十分而爲三年之餘也。

     賤策乘馬 「賤策乘馬之數奈何」。

    念孫案:「賤」字涉上文「獨貴獨賤」而衍,下文雲「此之謂策乘馬之數也」,無「賤」字。

     下樂上 「故相壤定籍而民不移,振貧補不足下樂上」。

    念孫案:「下樂上」上亦當有「而」字。

     海 王 臺雉 「吾欲藉於臺雉何如」。

    引之曰:「臺」爲宮室之名,「雉」乃築牆之度。

    定十二年《公羊傳》曰:「五闆而堵,五堵而雉。

    」《坊記》鄭注曰:「雉,度名也。

    高一丈長三丈爲雉。

    」「臺雉」二字,意義不倫,徧考諸書,無以「臺雉」竝稱者。

    《國蓄篇》曰:「夫以室廡藉謂之毀成。

    」《輕重甲篇》曰:「寡人欲藉於室屋。

    」以此例之,「臺」下之字,亦當爲宮室之名。

    「雉」蓋「」之譌也,「」與「射」同,見《説文》。

    即「榭」字之假借。

    《楚語》「榭不過講軍實」,劉逵《吳都賦注》引作「射」。

    《敦銘》「王格于宣射」,即宣十六年《春秋》之「成周宣榭」也。

    古字偏旁,或左右互易,如「猶」或作「猷」,「獨」或作「」,「鶉」或作「」,「虺」或作「」,「鄰」或作「隣」之類是也。

    則「」字亦可作「」,形與「雉」相似,因譌爲「雉」矣。

    《乘馬數》《事語》《地數》《輕重甲》諸篇言「臺榭」者屢矣,則此亦當然。

    《爾雅》曰:「闍謂之臺,有木者謂之榭。

    」 問口 「萬乘之國人數,問口千萬也」。

    孫雲:「『問』當依宋本作『開』,《揆度篇》亦作『開』,《通典十》引同。

    」 九百萬也 「萬乘之國正,九百萬也。

    月人三十錢之籍,爲錢三千萬。

    今吾非籍之諸君吾子,而有二國之籍者六千萬」。

    引之曰:「正」,與「征」同。

    「萬乘之國正」絶句。

    「萬乘之國正」,常征也。

    欲言征鹽策之善,故以常征相比校也。

    「九百萬也」者,「九」當爲「人」,篆文「人」字作「」,與「九」相似而誤。

    《揆度篇》曰:「萬乘之國,爲戶百萬戶,爲開口千萬人,爲當分者百萬人。

    」是萬乘之國,雖有開口千萬人,其當分之人但有百萬,萬乘之國征,但征其當分之人百萬,故曰「萬乘之國征,人百萬也」。

    「月人三十錢之籍,爲錢三千萬」者,當分之人,每月籍其錢,人各三十,《輕重丁篇》曰「請以令籍人三十泉」是也。

    一人三十錢,百萬人則當爲錢三千萬,故曰「月人三十錢之籍,爲錢三千萬」也。

    「今吾非籍之諸君吾子,而有二國之籍者六千萬」者,言一國之常征,毎月但有三千萬錢而已,今吾之征鹽策也,不待明發號令籍之諸君吾子,而毎月自有六千萬錢,上文曰:「一月六千萬。

    」倍於一國三